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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调查报告

时间:2022-05-30 09:55:04 调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调查报告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分享的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调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上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越来越多,青少年犯罪率也处于居高不下的态势,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同时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的一个难题,笔者通过对那坡县人民法院近五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调查统计,分析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及原因,并针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几点建议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年份青少年犯罪人数年犯罪总人数所占比例

  2010年11510.66%

  2011年51423.52%

  2012年51433.50%

  2013年21461.37%

  2014年81515.29%

  二、那坡县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呈不稳定趋势。2010年,那坡县人民法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1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0.66%;2011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5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3.52%;2012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5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3.50%;2013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2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1.37%;2014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9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5.29%。2010年以来,该院共审理青少年犯罪件17件21人,其中,学历分布情况为:小学学历1人,占判刑总人数4.76%;初中学历的19人,占判刑总人数的90.47%;高中学历1人,占判刑总人数的4.76%。案件类型分布情况:盗窃5件、强奸1件、抢劫3件、抢夺1件、故意伤害1件、寻衅滋事1件、非法拘禁1件。

  (二)青少年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化,青少年参与犯罪的领域有所增加。从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情况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领域有所增加,一些恶性犯罪案件中,涉及的青少年越来越来多。青少年犯罪类型已扩展到包括强奸、故意伤害、抢劫、抢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三)青少年犯罪手段多呈成人化的特点。从审理的青少年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有的青少年在策划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过程中手段均显得成熟老练,没有心虚的表现,犯罪手段已类似于成年人罪犯。

  (四)以共同犯罪、结伙犯罪方式为主。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未成年人独立性差、意志不坚定,喜欢聚群、结伙。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如未成年人盗窃犯罪中,很多情况是两人纠合一起,一人望风,一人行窃,共同作案;有的甚至发展为团伙犯罪,长期作案,危害性大。

  (五)盗窃性犯罪为主,犯罪目的多为获取不义钱财。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现在青少年经常出入K歌厅、网吧、咖啡店等消费娱乐,这些娱乐活动往往需要较高的费用,而青少年又是没有劳动收入的群体,当贪图享乐已成常态,在没有钱的情况下,青少年往往会想尽办法用非法的手段去获取不义之财以供自己享乐。

  三、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复杂,极不稳定。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种类,笔者认为有如下几种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自我控制力弱。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相对比较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正是由于大多数青少年文化素质不高和其脆弱的心理,使得他们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这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尤其是网络不良文化的传播,导致青少年心理扭曲,加快了犯罪进程,更甚者受网络影响,传统的青少年犯罪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网络的淫秽站点泛滥,对青少年危害极大,导致青少年性犯罪和暴力犯罪增加。

  (三)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下面这些原因更让青少年很容易受到这些负面效应的影响,一是社会上有些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的东西;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道德、法制教育滞后。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教育中起关键作用,现行教育体制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是道德和法制教育滞后,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和法制教育明显欠缺,青少年自身又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忽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是人格成长的关键时期,但目前学校教育普遍忽视学生心理素质训练和自护能力培养,青少年处事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从而导致行为失范,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五)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父母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差,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控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要对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探寻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科学、有效对策。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教育培养好祖国的接班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开始。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过程,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我们应该努力提升家长的责任,做好青少年守法、懂法的榜样,家是青少年成长的主要环境,每位家长都应该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在平常的生活中家长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的守法、尊法,树立遵纪守法好公民的榜样;平时可以多开展家庭教育,与学校老师常联系,建立双方互动,全面掌握孩子成长的情况,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防火墙”。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清除青少年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在中小学开设网络使用课程和网络道德教育课程,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青少年除在家外,接触的还有学校、同学、各种媒体,我们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要净化网络等媒体,加大查禁力度,对网吧,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要从严审批,依法管理,对经营管理人员也要进行法制培训,有效地遏制“黄赌毒”在这些场所滋生蔓延;要充分发挥各类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新闻媒体要多从正面报道模范英雄人物,宣传遵纪守法的典型事例。

  (三)加强法制宣传,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加大在青少年中的普法力度,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做到依法律己、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学校,要针对在校生的特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设立的法制教育课要坚持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并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其他各科教学中,让学生经常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二是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联合县内团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等。

  总之,遏制青少年犯罪,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或是青少年本身,都应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通过本身的努力,遏制犯罪,让所有青少年都走上一条健康阳光的成长之路。

  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调查报告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预防犯罪的关键和核心。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在国际社会一直受到极大的关注和重视。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历来也都十分重视,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现在的青少年更是二十一世纪的栋梁。青少年犯罪不仅是对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一个重大隐患,而且是关系到下一代接班人的大问题。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虽然有升有降,但还没有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提出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对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调研报告

  1.低年龄段犯罪突出

  东陵区法院近几年判处的刑事犯罪未成年被告人中14岁至16岁的占近三分之一。由于低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阶段,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都还很不成熟,面临着适应成人社会的规范、文化、观念等新环境,他们的情绪极敏感且不稳定,认知能力有限,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能力偏弱,如有不良因素的诱惑,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侵财型犯罪中抢劫犯罪逐年上升,暴力倾向更为突出

  近几年来,实施抢劫犯罪的未成年人超过盗窃犯罪,占财产型犯罪的首位。在这些抢劫犯罪中可以看到未成年人在渴望进入成人社会生活的同时,容易受到社会上各种享乐思潮的影响,为了满足其一定的生活享受,在无法通过家庭获得充分经济支持的情况下,往往就采取抢劫等侵犯财产的形式来获取自己所需的钱物。不少未成年人为了玩电脑游戏,零花钱用完了,就到处借钱或哄骗家长索取钱财,甚至铤而走险以抢劫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钱物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如在沈阳追求时尚的青少年中,拥有手机是一种普遍现象,即使在中小学校园中,也有不少学生随身携带手机。一些未成年人渴望得到一部手机,但由于家庭及自身经济条件所限而无力购买,便产生抢劫的恶念。近几年,抢劫手机成为城市未成年被告人抢劫案件中一个突出的现象。

  3.共同犯罪的比例较高

  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拉帮结派组成团伙犯罪。东陵区法院审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占42%,而且多为2—5人结伙抢劫、盗窃作案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这些团伙犯罪的成员有些是居住在同一区域或是以往的同学,平时闲荡在社会上无所事事,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惹事生非。由于生理、心理上的不成熟,他们遇事往往不辩是非,而是讲所谓的江湖义气或面子,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

  4.闲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更加突出

  近几年来,闲散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正逐年上升。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发布的青少年犯罪调查显示,在未成年犯中闲散未成年人比例高达61.2%,且多次犯罪比例高,有3次以上犯罪经历的闲散未成年人达到45.3%。东陵区未成年被告人中闲散未成年人占70%,特别是农村闲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突出。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其中就包括不少未成年人。而他们进城的目的就是赚钱,但一旦通过正当途径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时,他们往往不择手段进行抢劫、盗窃等犯罪。

  5.在校学生犯罪情况不容忽视

  东陵区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中在校学生犯罪占9%左右。一些学校过分强调智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思想道德教育,不能正确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把一些问题学生视为包袱,不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而是一推了之,使学生对前途失去信心、自暴自弃、流入社会,以致沦为罪犯,这也是近几年来在校学生犯罪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一些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心理压力过大,由此产生厌学情绪,以致逃学,旷课,再加上社会上不良外因的诱惑,非常容易加入违法犯罪的行列。

  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制度

  多年来,东陵区法院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以审判为中心,一是把教育挽救工作向社会延伸,以案论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以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使更多的未成年人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怎样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二是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寓教于审,加强法庭教育的力度,使审判程序成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过程。特别是近几年,法院根据东陵区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情况,结合审判职能,在对失足少年的挽救和预防减少重新犯罪方面,加强探索力度,形成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1.实施帮教措施

  对在自由环境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包括免刑、缓刑的失足少年),发挥家庭、学校、社区对未成年人的帮助教育作用,做好对这些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发现有不良思想和不轨的行为,及时报告,及时疏导。

  2.延伸审判职能,帮扶挽救

  少年法庭还将未成年被告人在审判前、审判中、审判后的表现情况全面记录在档案中,依靠各方力量跟踪回访、考察帮教,从而达到剖析犯罪根源,落实帮教措施,预防重新犯罪。

  3.法庭开进校园,寓教于审,让学生零距离接受教育

  少年法庭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采取选择适当案例将法庭判决“搬”进校园、请学生到院旁听审判这两种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形式,用直观、鲜活的庭审活动,让学生明白什么是犯罪,犯罪后会承担什么后果,这种特殊的法制教育,改变了以往教科书单一枯燥的说教面孔,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目的。

  4.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网络

  少年法庭以法院为轴心,联合学校、社区、机关各有关部门,建立社区矫正体系,法制教育宣传平台,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要成功地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是一个部门或那个执法机关的职责,而是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各方参与,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协助、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机制,发挥强大的竞合力,并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现就预防、减少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从综合治理的视角提出如下防范对策。

  1.建立和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机构和机制,加强执法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目前两部最主要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保护的法律。这两部法律的实施对未成年人提供了较全面的法律保护,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两法”没有明确规定本法的实施由哪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或协调,这使“两法”在实际运作中难以真正取得实效。世界上的不少国家对青少年的保护和罪犯矫正都有具体机构和健全的机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建立执行青少年法律保护的专门机构,不仅能推进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是贯彻执行好“两法”,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更好的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当前,社会各方面都在呼吁建立少年法院,很大程度上是希望未来的少年法院能够全面承担起预防犯罪、挽救罪犯、全面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任,使其真正成为统一执行“两法”的专门机构。

  2.加快立法,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当然也是以治理青少年犯罪为价值期待的,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及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我国少年法庭20年的实践证明,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从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矫正、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来看,显然仅仅目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两部法律而没有其他青少年的相关法律配套是不够的。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相关的少年实体法、程序法,目前的少年法庭仅限于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大量的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民事案件未能纳入少年审判机构进行审理,明显的不能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少年法庭也不能介入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这些都还有待立法和完善现有的法律,使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更科学、更规范、更全面。

  3.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预防、矫正、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必须构筑社会、家庭、学校、司法四位一体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犯罪网络体系,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一是加强和发挥社区保护青少年权益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功能,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中央综治委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确定五大工作重点,其中第一项工作就是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基层全面展开。应该说社区工作在我国已经开始发挥其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二是强化家庭功能,倡导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形成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环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对青少年起着无可替代的表率作用,它是构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不少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其家庭环境的恶劣、家庭教育的不良、家庭功能的欠缺,有着密不可分的因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应当从源头上抓起,让所有的家庭都认真负起监护、管教子女的责任,重视与青少年的思想沟通,并身体力行,以良好的道德形象和奉公守法的言行来影响和示范子女,使青少年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三是深化教育改革,形成完善的育人环境。学校在抓学生学习的同时,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要正确对待那些“差生”,不能片面追求升学率。要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提高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兴趣,加深理解和体会,提高法律意识;四是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抓住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严禁色情文化、暴力文化、封建迷信文化对青少年的腐蚀。坚持不懈地开展清理、整顿和打击、取缔行动,加强新闻出版业、影视娱乐业、游戏机网络业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努力净化社会风气,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五是拓展司法保护职能,完善法制环境。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积极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矫正工作。

  4.建立失足少年安置工作机制

  对刑满释放、解教少年及判处缓刑、管制、免刑少年的安置帮教,是预防他们重新犯罪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其安置帮教的新方法、新形式、新途径,积极引导帮助他们就学、就业。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使失足少年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并在碰到困难时能及时得到帮助,坚定重新做人的决心。

  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调查报告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四是犯罪方式团伙化。据统计,6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属于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

  1、渴望独立的心理。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2、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他们很容易颠倒是非、从而走上违法之路。

  3、情感强烈又不稳定。易激动、情感强烈是少年时期的又一心理特点。引导得当,他们就会见义勇为,公而忘私。引导不好,则可能轻举妄动,违法乱纪,还自以为是“英雄壮举”。

  4、逐渐成熟的性意识。青春期的性成熟必然使少年关注异性、爱慕异性,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不加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并受到淫秽书画的不良影响,就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行为。

  一些调查表明,从14岁开始犯罪人数逐渐增加,15、16、17、18岁是犯罪的高峰,约占犯罪青少年总人数的69.7%。而20至25岁,犯罪人数又逐渐下降。由此可见,13岁至20岁这个年龄段非常关键,如果引导不好,很可能酿成终生悲刷。经分析,有几种心理在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逆反心理、模仿心理、意气心理、报复心理、利己心理。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根据调研的情况,调研组认为,导致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

  归纳起来,主要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部分青少年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计后果。交友不慎,很容易被人利用。

  2、少数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往往从一些影视作品、电脑游戏、书刊杂志中,吸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3、少数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再加上易冲动,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

  (二)客观原因:

  1、家庭教育不当。(1)、家长教育方法不好。一种是对孩子无原则的溺爱、袒护和娇纵,致使孩子对自己的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第二种是孩子出现问题后采用极端粗暴方式管教,无情的谩骂毒打,甚至赶出家门。(2)、家长监护不力。有的父母在外打工或因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孩子,孩子几天不回家,也不过问;(3)、有的家庭教育环境恶劣。如单亲家庭、不和睦家庭,致使孩子心理受严重伤害;(4)、有的家长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5)、有的家长平时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主动与学校、班主任联系,了解其子女在校表现,一旦孩子出事,就把发生问题的责任都推给学校。

  2、学校教育有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学生的智育教育,对学生的品行教育重视不够。为了应付考试,有压缩、挤占其它非考试科目课的现象发生。二是学校监管不力。主动和学生家长联系不够,和治安等有关部门沟通少,其结果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起不到防微杜渐作用。三是学校法制、思想道德教育不够,课时少,且形式呆板、效果差。四是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较差,教育方式、方法不当。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轻则讽刺挖苦、状告家长,重则打骂、赶出教室,致使少数学生厌学、逃学,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3、社会诱因的侵蚀。(1)、近年来,社会上不良风气对青少年有腐蚀作用。文化部门有时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够严格。特别是音响制品和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很大。有些网吧的业主还利用各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网,并给买烟、买食品、开夜场等,致使他们“乐不思蜀”,学习没心思,整天想着上网、玩游戏,成瘾者就如同吸毒一样,对孩子的身体、精神造成严重损害。他们上网的钱是有限的,

  没有了钱,有的向家里人要,有的就去偷,去抢。据调查,违法青少年,绝大部分是游戏迷。(2)、我县缺少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课余时间无处可去。(3)、少数学生在外租房,造成学校、家长监管失控,极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使他们懂得自尊、自爱、自重,增强他们的自控能力,从而有效地预防或者制止犯罪。

  2.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理想、道德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教育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与此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情况,开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如观看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电影、戏剧、文艺演出、举办法制报告会,搞好警校共建等。

  3.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不仅要把教育子女作为一种家庭私事看待,更要把子女教育与国家、社会利益联系起来。在家庭环境中,不仅要有严教善教的家教,还需有文化、道德修养、法制观念强的好父母。在家庭环境中消除子女的犯罪的因素和条件。

  4.社会各界都要自觉地参与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要严格管理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要深入学校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

  综上所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势在必行,同时必须建立新的教育评价方法。因此,法制教育既重视理论知识的教育,又重视法律意识、情感的培养,还要重视学生的行为实践。而且充分认识法律制教育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及家庭各方面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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