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考文秘网>范文大全 > 工作要点 > 关于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精选范文6篇)

关于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精选范文6篇)

时间:2022-04-13 18:10:02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情况是一个名词,读音为qíng kuàng,是指情形,情景。出自《堕及妻赵氏墓志》。情况也有指事情的来龙去脉等意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6篇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篇1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XX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XX年10月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力度持续增大,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示牌4块、区级公示牌2块、苏木镇(街道)级公示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木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XX年12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XX年11月21日至24日,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木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16条河流(山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XX年12月15日与内蒙古清泉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XX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包头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针对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不够高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加强河流(山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分类指导意见。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流(山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山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得更全面、更扎实。

汇报完毕。


模板仅供参考

祝您工作顺利!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篇2

某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开展效果,切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扎实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现将我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
  全面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实现河长工作全覆盖
  XX年5月份,区委、区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及实施方案进行了贯彻传达,要求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河长制相关工作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尽快形成完善的XX区“河长制”体系。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了《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XX年5月、6月、8月、2020年,2030年5个重要节点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工作方案》明确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区、乡级总河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明确河长、河长会议、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责;明确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规划约束、强化考核问责、加强社会监督五项保障措施;还明确了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河湖档案、制定整治方案等工作步骤。
  XX年6月,纬二路街道、天桥街道、燕山乡全面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区、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区范围内的河流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区委书记高尚、区长任生担任总河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国喜担任副总河长,淮河XX区段河长由副区长黄雪峰担任;河流所经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总河长”,乡分管副职担任乡河长,所经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河长,实现了区、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目前全区共落实区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1名,区级河流河长1名;乡级河长3名,村级河长6名,河长制工作实现河湖全覆盖。
  区、乡分别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委,杭法班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河长制日常工作。
  目前区级河长公示牌1块,乡级河长公示牌4块,村级河长公示牌2块,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安装完毕。各级河长姓名、管护范围、职责、治理目标、联系方式等内容按照规范格式公布。同时公示牌对管理单位、监督电话、环保热线等内容也全部予与明确。实现了一块公示牌让群众明了辖区各级管理机构、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目标和信息沟通渠道。
  规范出台各项制度
  制定下发了《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区级河长会议制度》、《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XX年区级考核验收办法》、《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制度》、《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等六项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督察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组织形式、督察内容、督察方式、督察程序、督察结果运用等,充分运用工作督察手段来发现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进行整改落实,不断推动河长制工作的全面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
  区级总河长、河长多次深入河湖沿线开展巡河活动,实地调研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召开现场会议,落实督办整改。截止到目前,区级河长巡河8次、乡级15次、村级26次。
  按照区级河长巡查安排,区河长办分别组织2次河长制工作推进督察,下发了工作督察通报,要求有关乡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区河长办报告。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全部整改到位,效果明显。
  2、强化河湖管理保护
  强化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打击,坚持24小时值班看守,并参加市局组织的淮河XX段水域的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45人次,对淮河水域非法采砂进行联合打击。截止到目前,XX区所有非法船只已全部清理销账,是各县区中唯一无非法采砂船只的县区。
  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对淮河沿岸的垃圾进行了清除,协调市相关部门修复河堤岸边草坪和绿化树木,同时在汛期对津浦铁路桥附近渔网、简易钓鱼屋、围栏进行了拆除,共拆除渔网1处、钓鱼屋2处、围栏15米。燕山乡积极开展水库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对梅花山水库、杏山水库开展水面垃圾、漂浮物专项治理行动,定庵村、孙家圩子村共出动30人次清理岸边垃圾、水面漂浮物,彻底改善了水库周边环境。
  开展水环境治理工程。结合XX区XX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投入90万元对蚌刘路两侧沟渠进行了生态预制块护坡建设。
  水资源“双控”管理。我区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行动,我区XX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0.225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上年度下降35.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上年度下降19.8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54,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各项控制指标任务,工作开展情况位居区级前列
  全面推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禁养区划定及关停搬迁工作。认真落实并全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一主五辅”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利用率位居全市前列。
  积极开展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专项治理行动。区环保局、农委、燕山乡协调配合,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8处、限养区18处,搬迁9300头猪,家禽45500只。其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
  积极推动植树造林工作。经秋季省自查考核验收,全区完成人工造林655亩,占市下达造林任务的163.75%。并顺利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千完亩森林增长工程总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人员、场所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全面建立河长制总体要求的函》“县级及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全部正式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到位、工作制度到位,工作运行正常”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各市、县根据当地实际,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要抓紧提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案,落实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明确河长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搭建工作平台”的要求。我区目前尚缺编制机构批准的区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
  财力物力投入不足
  2018年河长制工作区级经费列预算安排1万元,而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根据安徽省2018年河长制考核要求,我区还需编制淮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规划费至少需5万元,因此经费安排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四、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区战略,全面深化推进河长制,科学有序整治水环境,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生态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中的问题清单、目标任务和措施清单等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组织协调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紧紧围绕六大中心任务,针对河湖现状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整治和综合执法。
  三是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网络,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河湖、参与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篇3

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的进行有利于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下面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是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第一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一、主要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市河长会议精神,按照《铜鼓县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铜鼓样板这一主题,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江河湖库管理体系,全面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全面实现全县河湖范围内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八无目标,全面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山水美丽铜鼓。
  二、主要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健全组织体系
  1、各乡镇场及时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3名)和所需工作经费。明确各级河长和河库警长、护河(湖)员,制定《河长制工作考评办法》,出台《20xx年工作要点》和《河长制工作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河长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2、在河岸、湖岸的显要位置设立河库长公示牌,标明河库长姓名、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
  3、20xx年4月10日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出台有部门针对性的《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干部主抓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
  由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场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河湖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各牵头部门《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于20xx年4月22日前报送县河长办(县水务局)。
  1、全面调查河湖流程或面积、底泥厚度、闸坝数量等信息,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2、全面调查河湖水质、沿线排污企业数量,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3、全面调查河湖排污口数量,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4、全面调查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5、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线的畜禽养殖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6、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的环境卫生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农村),参与单位:县城管局(县城河岸)、县水务局(县城水面),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7、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非法采砂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8、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乱占乱建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9、全面调查河流的乱围乱堵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10、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岸绿化及湿地等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三)开展集中整治,优化生态环境
  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按照工作要求,研究确定所负责河湖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重点做好水质达标检测、工业企业治理、截污入管和直排口封堵、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规范、水面堤岸保洁、非法采砂整治、乱占乱建查处、乱围乱堵整顿、河岸绿化等十项整治工程。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于20xx年4月30日前向县河长办(县水务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河流、水库水质一律总体达标,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对水质不达标河流和水库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2、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企业废水排放一律达标,对排放不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3、河流沿线和水库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对污水直排口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城建局、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一律禁止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5、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畜禽养殖一律规范,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6、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一律无积存垃圾,开展农村河湖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7、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非法采砂行为,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8、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占乱建行为,开展乱占乱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9、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围乱堵行为,开展乱围乱堵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10、河流和水库一律推进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每个乡镇场要打造1-2个较高水准的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其中镇2个,乡、场1个)。(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开展河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重点水库的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水文站,各乡镇场)
  2、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3、对接省、市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建立县乡级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委、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林业局、县委农工部等,各乡镇场)
  4、建立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统筹涉及河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编办、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法制局、县供电公司等,各乡镇场)
  5、开展领导干部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县审计局)
  6、开展六个最美评选活动和先进乡镇场、部门评选,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县委组织部、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铜鼓电视台、铜鼓报、铜鼓政府网、手机报、微信平台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河长制的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库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宣传,营造声势,促进整治效果。三是做好河长制相关信息发布。四是立足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开展河长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与合力。五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六是建立爱水护水机制,挖掘爱水护水工作的先进典型,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充分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监督河湖管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搞好全区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涉及相关工作的7名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1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同时,要求19个有关乡镇、7个区级相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兼职环保人员,层层加强对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有关乡镇、部门的目标和责任,并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区积极组织实施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完成12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率100%;生活垃圾治理项目5个,完成率100%;畜禽养殖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屠宰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农村沼气池建设1946口,完成率100%;足额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共计投入资金2677.8万元。
  1、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任务4个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任务,我区对高粱镇、太安乡、同福乡、苏家乡、新店乡等5个乡镇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采用厌氧净化和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治理工艺,修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计总投资约1600万元,现正进行主体工程土建施工。
  2、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今年我区对石子镇等5个乡镇的场镇生活垃圾进行了治理,5个乡镇已建成垃圾收集池12个、垃圾库5个、垃圾桶86个、新增垃圾转运车4台、年清运垃圾3654吨,总投资206.3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
  3、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屠宰治理情况。畜禽养殖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其中治理1户、自然关停1户,总共投入3.2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畜禽屠宰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总共投入3.8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
  4、农村沼气池建设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农村沼气池建设任务1425口,已完成1946口,共计投入资金875.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6%。
  5、河流漂浮物打捞情况。今年我区共计打捞河流漂浮物1386次,打捞水葫芦28536平方米,清理河道长度26.8KM,清理沿河垃圾1254吨,清理淤泥3482立方米,共计投入资金约48.5万元。所有乡镇均对河流漂浮物进行了打捞,部分乡镇还固定专人定期对河面进行打捞清理,保证了河面清洁,无漂浮物。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狠抓宣传动员,营造整治氛围。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企业法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了法制宣传日、禁毒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的宣传内容,广泛宣传环保法规及环保知识;二是利用板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召开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二)搞好服务协调,督促重点任务的完成。一是组织相关乡镇、部门技术人员参观考察去年建成已投入运行的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研究制定了今年5个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艺、方案。二是协助了乡镇搞好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招投标工作。三是协调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三)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77个,验收项目39个,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一是环保等部门不定期对排污单位进行环保执法监察,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从重从严处理。二是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室加强了对各乡镇、区级部门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水治理的时间紧,任务重;二是部分乡镇的旧居民生活楼原来没有建沼气化粪池,现处理起来难度较大。三是污染治理资金筹集压力相当大,部分乡镇、部门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部分乡镇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乱丢乱排现象严重,造成污染不断。
  第三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今天,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总结交流各地河长制成功经验,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同志、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江西、江苏、浙江三省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河长制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重庆、广西、湖南、宁夏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考量和相关举措,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大家讲得都很好。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制定实施河长制的政策文件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审议通过《意见》,充分彰显了中央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看,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看,当前我国新老水问题交织,集中体现在河湖水域萎缩、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方面。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重治标轻治本,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河湖不堪重负。解决这些问题,亟需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从完善水治理体系看,河湖管理是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了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积累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二,把握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
  《意见》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对实施河长制作出了科学系统全面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由各地党委或政府印发实施。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坚持把《意见》作为总依据、总遵循,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准确把握指导思想。《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凝练概括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运行机制,确定了河长制的目标是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准确把握这一指导思想,并切实贯穿到河长制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是否有利于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作为首要考虑。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紧紧抓住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激发各地各级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动能。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河长制落实到位。各地要按照四个坚持的要求,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着力点、关键点和支撑点。三要准确把握组织形式。按照《意见》要求,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的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四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的地区,要尽快按《意见》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17年年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第三,明确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意见》明确了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即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这六大任务都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直接威胁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下大力气加以落实,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湖生态环境的改善。一要确定河湖分级名录。各地要在水利普查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河流湖泊现状,对河湖健康状况作出准确评估。要根据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抓紧提出需要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大江大河流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二要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各地河湖水情不同,发展水平不一,河湖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也不尽相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对生态良好的河湖,要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对城市河湖,要处理好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着力维护城市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对农村河湖,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狠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保护和恢复河湖的生态功能。三要着力强化统筹协调。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与流域规划相协调,强化规划约束,既要一段一长、分段负责,又要树立全局观念,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流域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重要作用。
  第四,坚持高位推动,抓紧落实组织机构。
  坚持领导挂帅、高位推动,是地方实行河长制创造的一条宝贵经验。如江西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担任全省的总河长、副总河长,7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7条主要河流的河长。根据地方实践经验,《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这一要求,既充分体现了河湖管理保护需要,也充分考虑了各地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地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抓紧启动相关工作。一要成立协调推进机构。水利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河长制的顺利推进、全面推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河湖主管职责,全力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二要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明确本行政区域各级河长,以及主要河湖河长及其各河段河长,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工作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三要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各地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抓紧提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构,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第五,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一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河长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二要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地方也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三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动态跟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每两个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按要求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四要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相关部门。督察内容包括河长制体系建立情况,人员、责任、机构、经费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完善情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失职追责情况等,确保河长制不跑偏方向、不流于形式。五要建立验收制度。各地要定期总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河一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第六,加强依法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把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涉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一要健全涉河法规体系。各地要在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完善本地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严禁涉河违法活动。要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持续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对大江大河重点江段和省际边界敏感水域,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加强系统治理。三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要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责任,落实河湖执法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利用遥感、GPS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第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
  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对照《意见》以及工作方案,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水利部将建立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地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二要严格考核问责。各地要针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抓紧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水利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境保护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17年底对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8年底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三要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八,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是保障河长制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各地要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准确解读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要注重经验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各地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水利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三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篇4

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自5月15日县河长制推进会召开以来,我乡5月16日召开了XX乡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会议,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实行党政同责,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XX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XX乡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联系村干部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跨村组、跨领域、跨流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对村、组的目标考核。根据地域将河段分解落实到村组,落实了专门的河段长。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通过召开群众会,利用脱贫攻坚进村入村等机会,以及利用 ___群、微信群等平台做好河长制落实的宣传,设置了河长制公示牌,让群众知晓保护河道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了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凝聚了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1.全力抓好矿山管理。综合利用环保督查等时机,加大境内非煤矿山等的管理,督促企业设置沉砂池等手段,做好砂石洗选等用水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同步督促企业做好厂区绿化和植被恢复,为保护水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2.全面抓好日常巡查。各河段长按照各级巡河频次,对各自负责的河段开展巡河工作,做好巡河记录,及时发现涉河问题,对河道发现的问题 “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并交由村、组进行整改。切实加强沿河沿岸项目监督管理,对涉水实施项目督促实施单位向县河长办报告,形成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杜绝涉河施工乱象。

3.全力抓好重点项目。积极做好场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协调工作,保障项目用地,解决好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全乡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的处理,做到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做好沿河养殖企业排查和管理,做到全域无粪污直接排入河道。

各村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村级保洁员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全面大清理,按照河长制要求做好巡查和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解决。建立了工作督察制度,乡纪委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对辖区内环境治理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下一步我们将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年度工作措施,进一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将河长制工作推向深入。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篇5

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汇报发言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进行以下。

根据《XX市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坚持以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工作为重点,以落实习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维护河库健康生命。

我镇主要河流共有XX条。其中区级河流X条,镇级河流X条,村级河流X条;小一型水库X座,小二型水库X座。构成我镇镇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我镇发挥和干部共同参与,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河长制工作。

一、大力宣传、提高意识

3月、6月,我镇利用赶集日,同、安监部门联合宣传2次,全面宣传河长制工作,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宣传袋500个,现场解答群众300余人,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环保意识。

二、制定方案及、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顺利开展河长制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9个河长制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根据每条河流、水库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河一档和一河一策。

三、多举措并施、环境逐步改善

(一)、落实巡河制度、督促企业治污

各镇、村级河长每月按照要求完成巡河任务,对自己负责的河流和水库的污染源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摸排。对发现存在河道垃圾的,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清理工作;要求泥鳅园区业主按照养殖面积设置了污水消纳沉淀池;督促屠宰场、回味食品加工厂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要求生产污水必须达标后方可排放。

(二)、生态绿化建设

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了退耕还林和河道水系绿化工作。我镇共实施退耕还林XX亩,其中xx年至今实施XX亩;实施河道水系绿化XX公里。

(三)、面源污染治理

为减少我镇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我镇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大力推广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水稻统防统治、梁平柚树使用粘贴板和生物防虫等新技术。

(四)、认真开展秸秆禁烧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我镇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一方面印发通告,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均成立宣传队和巡查队,大力宣传和巡查力度。并采取疏堵并施的办法,一方面禁止老百姓燃烧秸秆,另一方面宣传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到位。

(五)、畜禽养殖场关闭及监管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对河道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共XX家进行了关闭。其余XX家已停止养殖或少量家庭养殖的,一方面加大了监管巡察力度,落实了人员实行一盯一监管措施,督促业主完善环保设施,采取就地消纳措施,排污还田还土,杜绝养殖业主排污。

四、党员带头、全民参与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召开党员会时,宣传了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号召党员和村组干部带头参与河长制工作。5-6月,各村(社区)组织了由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组成的自愿队,开展了河道清漂和河流两岸垃圾清理。

在党员干部的宣传和带头下,促进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向河道乱扔垃圾的现象大量地减少。我们也将继续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使河长制工作效果进一步提高。

内容仅供参考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篇6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xx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20xx年10月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力度持续增大,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示牌4块、区级公示牌2块、苏木镇(街道)级公示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木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20xx年12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20xx年11月21日至24日,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木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16条河流(山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20xx年12月15日与内蒙古清泉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20xx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包头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针对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不够高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加强河流(山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分类指导意见。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流(山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山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得更全面、更扎实。

汇报完毕。

推荐访问:情况 精选 工作

版权所有:首考文秘网 2015-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首考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首考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冀ICP备15026071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