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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11篇

时间:2022-06-02 13:20:04 扫黑除恶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11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11篇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因此各地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11篇范文,一起开看看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省委十二届三次、州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 XXX扫黑除恶暨政法信访维稳安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义龙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新义龙,谱写宁静致远、都和民安的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次全区对辖区内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办公室,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1.2019年1月:对影响我镇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开展摸排调研,卫生院开展深入摸排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区卫计局汇总。
  2.2019年2月至6月: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会同公安部门、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3.2019年7月初至12月底:开展回头看,对已打击的非法行医窝点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强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系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统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组织开展好摸排调研工作。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精准扶贫驻村点等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在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上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采取线索摸排与及时打击相结合。我院摸排出来的非法医疗机构及时核查,及时打击。
  (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我院要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为全区稳定发展传递正能量。在单位门口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督导考核。
  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从根本上扫除黑恶势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我村将与上级政府共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的核心要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相信群众、动员群众、依靠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3、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列,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领域,依法打击。
  4、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打早打小,严防坐大成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5、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全面、准确把握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把握规律,细化措施,务求实效。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不懈努力,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面整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全部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新时代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实施步骤
  从2018年初至2020年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推进。2018年初,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和督办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积极深化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19年,进一步加大打击广度、深度、力度,进行集中攻坚,彻底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推动形成遏制涉黑涉恶势力生成、巩固基层政权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重点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十四个方面的黑恶势力犯罪: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热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严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房屋装修、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二是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十三是组织、策划、煽动群众以缠访、闹访等非法访方式表达诉求,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要挟政府,或从中渔利的幕后黑手:十四是上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彻底摸排案件线索。
  要把排查线索、措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依法严厉打击。
  对带有黑恶势力犯罪苗头的各类违法犯罪,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严防其坐大成势。
  (三)健全完善动态监管防控机制。
  在镇及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组织发动群众
  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依政策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发现上报涉黑涉恶问题隐患信息,有效震慑和预防违法犯罪。
  (五)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下大力气搞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着力完善城乡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真正将村党组织打造成最坚强的战斗堡垒。
  (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代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树集体和村民利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村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
  (二)强化舆论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发挥好主阵地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形成全力围剿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3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是“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如下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定力

  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持续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决防止“过关”思想、自满和厌战情绪,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定力推动专项斗争。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局党组工作议题,同研究、同部署,压实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打击操控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维护良好营商、投资环境,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紧盯重点行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全力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好在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全面清查文化旅游领域内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旅游行业出现的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密集场所开展禁止“黄赌毒”警示教育,切实维护旋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娱乐、演出、网吧等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深挖彻查

  坚持2020年“大伞破网”力度不减,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领域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深挖文化旅游领域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领域监管体系。

  (三)紧盯线索核查,提高质量和效率

  全面梳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和督办线索、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下发、中央部委督转、自行摸排、受理群众举报、成员单位移交线索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对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声、小品、戏曲等节目,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意识,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同时,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18”全国文化市场、“12301”全国旅游市场举报电话,检举揭发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行为和文化领域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4

  2020年,区房管局扫黑除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房管系统扫黑除恶的排查力度,不断加大动态监管力度,持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房管系统各类行业乱象,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工作目标
  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含电信网络诈骗)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研判乱象整治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不断加强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党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把扫黑除恶治乱各项具体工作纳入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年度考核之中,真正压实科室和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及时部署推动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摧毁黑恶势力滋生温床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排摸住宅小区、征收基地、房产中介等重点领域。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1.住宅小区方面。一是推进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化运行全覆盖。规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我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至2020年,实现本区住宅小区门岗(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种铭牌;建立“物业服务专栏”,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建筑垃圾清运单位、服务合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内容,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三是委托第三方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落实一年2次的测评工作。四是优化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制度,将物业服务考核达标奖励范围覆盖至售后房、直管公房、系统公房、保障性住房和早期商品房。五是严格落实小区“四查”制度:即小区经理日日查、物业企业双周查、房管所月月查、区房管局抽查。全面落实《青浦区关于预防和打击强行垄断居民小区装修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及《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强行垄断小区装修、敲墙业务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日常工作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小区发生的野蛮装修、敲承重墙或类似垄断经营、威胁业主等情形,严禁不法行为的发生。
  2.房地产市场方面。一是加强一房一价审核。做好区域内楼盘上市价格高低搭配、上市时序先后安排,确保本区域房价稳定。二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制定《青浦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继续重点整治当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监管。加强商品住房认筹、公证摇号、选房等环节监管指导。四是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限购政策、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严格落实交易中心预检窗口预检、受理窗口核验、初审办审核、负责人终审、发证归档流程。
  3.房屋租赁方面。一是保持“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整治高压态势。每年指导各街镇对“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情况进行排摸,制定相应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的作用,对整改后的“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房屋进行复查,对新出现的“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户及时宣传教育、劝阻制止,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居住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工作。三是继续对房产中介开展专项检查。
  4.国有土地上征收(拆房)方面。一是强化“阳光动迁”政策。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做到网上公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落实征收过程监管,做到政策公开、制度公开、程序公开和房源公开。二是强化落实拆房工地施工规范。实施拆除房屋工程必须办理工程项目备案、交底等审批手续。每月一次及不定期的开展突击检查,对工程施工组织不规范,施工管理责任不落实,整改要求措施不到位的拆房工地,采取通报和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完善长效管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控机制,局党委班子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具体事宜;分管领导定期牵头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推进情况、排查存在问题、汇总整治数据、调整阶段重心;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定期研究本领域扫黑除恶重点情况,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强化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做好线索排查,做到建章立制、拾遗补漏。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真正把工作做到百姓心里。结合房管实际,将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至各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拆房)基地等。做到修缮工地、拆房基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做到宣传全覆盖,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提高
  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要前提,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带着问题学,切实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遏制房管系统各类行业乱象,为本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创造良好环境。
  (二)线索排摸要加强
  深入开展“三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即对群众“再动员一遍”、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再梳理一遍”、对查否的线索“再核查一遍”),通过采取鼓励群众举报,深挖房管系统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线索,深入挖掘专项斗争新的发力点、增长点。
  (三)信息报送要完善
  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要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汇总,做好日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统一报送到局办公室(RTX:办公室王芬芬)。各科室和基层单位每月就开展的扫黑除恶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台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便局办公室动态掌握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落实有效措施整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长效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注重舆论引导,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三、强化工作联动,健全协作长效机制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四、狠抓检查督导,健全奖惩长效机制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6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实现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平安办、省扫黑办《平安陕西建设宣传工作方案》《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省厅《2020年平安交通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自身特点,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公司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省厅《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的意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省厅“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决胜扫黑除恶、助力全面小康”工作主题,加大公司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决整治各种乱象,不断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丰富载体,精准宣传
  1.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以及省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部署、新要求。
  2.宣传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举报渠道,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加大线索摸排工作力度。持续宣传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重大战果、取得的显著成效。
  3.宣传各公司、各部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特色做法、亮点工作、突出成效等,从中发现典型,树立行业典型。同时,深入宣传行业整治行业乱象的成功经验,宣传推进源头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办法做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熟的经验做法向基层推广。
  4.各公司、各部门要拓展宣传报道思路,强化精品意识,把握好时效度,持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法律政策等,注重趣味性、生动性,讲述全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好故事,传播党的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同时,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充分利用好媒体各类资源加强宣传报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不断加强行业扫黑除恶专题专栏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舆论引导,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深入人心。
  三、精心组织,深度宣传
  1.各分公司、各部门要利用本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栏,编发我公司扫黑除恶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灵活生动的形式积极向主流媒体投稿,保持一定篇幅的稿件,充分展示我公司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2.各分公司、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展厅、进车间”等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向基层、一线的辐射。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开展宣讲活动,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分析报道,有理有据解疑释惑,以案示警,让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扫黑除恶强大舆论声势。
  四、工作要求
  1.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是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重要手段。各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开展宣传工作。
  2.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策划,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效果上求突破;坚持让事实说话,让典型说话、让群众说话,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和报道载体,提高宣传报道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对行业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要慎重把握,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7

  2020年是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我们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广安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华蓥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广安市委和华蓥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部门职能作用,在2018、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上,深挖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目前应紧紧围绕2020年“三年治本”的阶段目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着力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斗争质效,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形成压倒性态势,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再作新贡献,为平安华蓥建设再添新亮点。
  一、始终保持思想政治最高站位,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思想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讨论、再对表,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推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斗争精神不断提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着力推动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二、始终坚持长效常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建立定期会议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接收处理线索。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缺失,没有履行好扫黑除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问责。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相互交流经验,集中破解难题,深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同频共振、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城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后,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及时汇报、移交。城管部门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线索,要积极配合整改。
  (三)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根据专项斗争工作需要,适时更换扫黑除恶标语,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活动情况;每月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以“零线索”上报。全面收集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渠道包括市民举报、媒体曝光、行业摸排等;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由局扫黑办具体负责线索移交和对接工作。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实施敲诈勒索或接受当事人宴请、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深挖线索,坚持破难攻坚城市管理领域
  (一)加大排查力度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在涉嫌正常执法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遭早夜市管理、便民市场、临时摊点中采取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建筑执法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搭建、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对外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对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依法严惩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黑恶现象。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加大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加强和工商、食药、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合督导检查,形成联动合力,强化工作效果。另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排查扫黑除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四、落实责任倒查,坚决深挖幕后“关系网”“保护伞”
  (一)完善法纪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坚持“六同步”,做到线索移送、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查否线索联动告知、措施运用、成果运用同步进行,确保“扫黑”与“打伞”“拍蝇”、追责问责同步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甚至该查不查、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实现真正“保护伞”查处的“零突破”。
  (三)强化队伍管理监督。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职工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加大对队、所、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力度,实行定期轮换任职,严防因时间长滋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五、 打好扫黑除恶整体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充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熊国军局长任组长,宋庆平主任、张长虹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队、所、股、室负责人要把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真重视、真认真、真实干,坚持抓点促线、抓点促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局扫黑办建设,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局扫黑办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查漏补缺。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收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股、室、队、所认真对照全国、全省、广安市和华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深入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差距,强力补齐短板。
  (三)强力督导推动。组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采取暗访明查形式,结合走访询问、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各队、所、股、室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和明查暗访,真实掌握各单位专项斗争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点对点交办督办,提高督导工作质量效果。
  (四)逗硬考核问责。局扫黑办牵头完善专项斗争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斗争成果、群众意见在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常态化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以问责促进问题整改,确保扫黑除恶质效整体提升。对存在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伞不打、有乱不治,组织推动不力、斗争后效不明显、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的,要从严问责追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8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长春市双阳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18〕9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危害学生、引诱教唆残疾学生参与盗抢团伙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让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根本改善,让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时代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组 长:
康宏志 校长 法人 张春凤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宋德成 后勤副校长
  蔡玉华 工会主席
  组 员:朱晓晶 教导处主任 孙晓玉教导处副主任
  鲁万地 大队部辅导员 尹文明 总务主任
  五、各级职责
  组长康宏志 张春凤 负责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工作,主持领导小组会议。
  副组长宋德成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落实。
  组员朱晓晶负责做好家校沟通,负责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组员孙晓玉负责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信息、问题排查线索处置。
  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
  六、工作重点
  根据局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底,为期3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按照局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一是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上一堂以“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工作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有图片及讲稿);二是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公众知晓率;三是通过召开专题学习动员会、固定法制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四是播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五是在明显位置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案件的通告(公布举报线索类型、范围、举报方式等)。要综合发力,多措并举,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确保依法处理。学校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的所有相关活动过程性材料(纸质及照片)要及时存档备查。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学校要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拉扰、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要严格整改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三)第三阶段(2020年),建章立制,迎接督导检查。学校要健全和逐步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学校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9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规范线索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驻村(社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坚决阻止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定期联络分析

  每周二上午召开一次各社区综治专干联络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知调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以的建议

  二、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一)强化督导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村)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加大监督力度。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街道纪工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三、补齐短板,突出问题整改

  (一)畅通举报路径。办事处机关、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每个社区设两个),由综治办负责统一制作后发放,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街道扫黑除恶办公室。

  (二)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三)集中研判深挖。街道工作专班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干河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协调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村实际,在全村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部署,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稳、准、狠”地打击,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我村的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我存专门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xxx同志任组长,村两委干部xxxxxx为成员的打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严厉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打掉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提高全乡的公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研究成立草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张贴《 》及《 》,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村上下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入村下户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村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

  四、工作要求

  1、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

  2、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3、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11

  按照安泽县委、杜村乡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村委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一)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村两委、驻村工作对、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陈家沟村情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陈家沟村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村里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2、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资金,重点工程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村委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深入各自然村开展走访调查,从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杜村乡乡党委、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二类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三个重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信息报送。严格信息报送及时性,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村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确保本次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村两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设专门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357-85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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