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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年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总结(完整)

时间:2022-05-11 16:30:03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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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年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总结(完整)

住建局2019年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象州县委员会办公室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州县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坚持依法统计,对我局统计基础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掌握经济发展真实态势,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决策的正确性,是自查自纠的一次难得机遇。我局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对待,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认真抓好各项统计基础工作,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城乡建设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专门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由局长申强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韦机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情况

(一)贯彻落实***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情况

通过自查自纠,各部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领导干涉、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等违规现象。我局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在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中,配合我县统计部门开展经济普查工作中,如实提供各项统计数据。

(二)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我局各部门均能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坚决维护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工作职权不受侵犯,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能组织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规定。

(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

我局能够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在统计工作中,无重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

三、整改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情况

通过自查工作,发现我局统计工作存在部分人员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认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欠缺、未建立健全统计队伍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组织整改工作。

(一)加强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专人专岗,建立健全统计队伍

针对我局负责的业务的相关数据统计,在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等岗位均设立专门岗位,并配备专业统计人员,从而保证建设统计工作快捷、高效、顺利开展,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科学。

(三)建立制度,确保统计质量

严格按照统规定的行业分类、报表类别、指标口径、填报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建立完备的制度,强化工作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管理,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统计法规、统计制度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统计水平,确保统计工作质量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全面、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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