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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中央一号文件的心得体会4篇

时间:2022-03-09 22:33:56 心得体会 来源:网友投稿

对标中央一号文件的心得体会4篇

对标中央一号文件的心得体会篇1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各类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下面是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中央一号文件心得体会范文四篇。

对标中央一号文件的心得体会篇2

  淡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水利设施薄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制约之一。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目前,全国年平均缺水约400亿立方米,三分之二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六分之一的城市严重缺水,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水功能区达标率仅42%。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社会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不断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0.35提高到0.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953立方米降低到127立方米。但总体上看,我国水资源管理仍较为粗放,主要表现为“一低、一高、两重”,即农业灌溉用水效率较低,仍比先进国家低0.2-0.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高,仍明显高于发达国家;

  河湖水污染和地下水超采仍较严重,一些地区“有河皆污,有水皆脏”,一半以上的城市地下水遭到污染。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就是要始终坚持像重视国家粮食安全一样重视水资源安全,像严格土地管理一样严格水资源管理,像抓好节能减排一样抓好节水工作。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三项制度”、确立“三条红线”。要从水量、用水效率和水质三个方面,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着力改变当前水资源过度开发、用水浪费、水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使水资源要素在我国经济布局、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中成为重要的约束性、控制性、先导性指标。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要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需水管理的重要依据,实施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同时,不断健全国家水权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要加强节水科技研发,推广节水技术设备,普及节水科学知识,促进节水事业发展。尽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加大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的节水力度。在农业领域,继续抓好大中型灌区和井灌区节水改造,大力推广喷灌、滴灌和管灌等先进适用节水灌溉技术,积极发展现代旱作节水农业;

  在工业领域,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重点抓好钢铁、火电、纺织、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

  在城市生活领域,加强供用水管理,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减少跑冒滴漏。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按照水功能区目标要求,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省界和重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以及入河湖排污总量监控。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水质现状,确定未来一个时期各流域、各省区不同功能区的达标率要求,强化水功能区达标监督管理。特别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测,完善突发性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不断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推动建立统筹协调、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组织合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主要控制性指标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硬约束”,纳入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夯实行业基础、提高管理水平。要编制好河湖岸线利用规划,抓好水域岸线管理,促进水生态系统修复。科学制定流域开发和保护的控制性指标,合理确定主要江河、湖泊的生态用水标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影响评估论证,保持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划定水域岸线控制利用分区,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禁围垦、挤占水域和河道。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严禁乱采滥挖。加强水库调度和梯级水库联合调度,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正确处理防洪、供水、航运、生态与发电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保障水库中下游地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搞好水资源调查评价,加快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及时掌握水资源变化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提高、水功能区管理和水源地保护相适应的监控设施和管理平台,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基础条件。

 

 

对标中央一号文件的心得体会篇3

  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明确了两条底线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方面重点工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实现“两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重要意义

  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两条底线任务

  ■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确保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

  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

  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通过提升用水效率、发展旱作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

  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

  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

  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

  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

  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

  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 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

  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

  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

  三方面重点工作

  ■ 乡村发展

  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

  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

  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 乡村建设

  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

  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

  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

  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

  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

  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

  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

  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 乡村治理

  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

  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

  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

  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实现“两新”

  ■ 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

  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

  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

  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

  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 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启动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

  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实行“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制度,开展长周期研发项目试点。

  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对标中央一号文件的心得体会篇4

  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指出,《意见》锚定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对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求稳需要稳定良好的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十三五”期间,我国稳扎稳打完成了农业生产“去污”的基本功锻造,稳步推进农业重回绿色本色。

  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统防统治等试点项目,化肥农药投入品持续减量;通过实施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通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通过开展农膜污染治理示范县建设,全国农膜回收率达到80%,重点地区“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求稳需要稳定高效的治理措施。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胡钰告诉记者,《意见》强调要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农业碳汇价值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指导等方面工作。

  《意见》提出了系统治理的概念。不仅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还要求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休养生息。还提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意见》还提出,利用金融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要求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此外,《意见》要求,采取严格的监管手段,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强化水生生物养护,规范增殖放流。

  推动形成绿色兴农新格局

  “在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绿色发展多从‘补齐短板’‘加强资源保护’等角度提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将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放到了‘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的议题中,这体现了我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现了从污染治理到产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胡钰说。

  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附加值。将绿色发展成为产业,农产品优质优价是关键。胡钰强调,要实现绿色兴农格局,需要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培育农产品品牌,使绿色优质农产品在市场中得到溢价。形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绿色兴农新格局。

  进一步提升农业效能。《意见》要求,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挖掘农业碳汇潜力。《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农业既是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又是一个巨大的碳汇系统。实现“双碳”目标,农业减排固碳既是重要手段,又大有潜力。

  当前,农业固碳增汇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尚未得到充分体现。胡钰表示,《意见》中提出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挖掘农业减排固碳的潜力。这不仅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农业领域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担当。

  胡钰认为,通过碳汇这个有形的市场,将农业农村的生态价值进行量化、交易、变现,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指出了“破题之道”,为农民增收注入“源头活水”。“落实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这项重要任务,需要从基础研究做起,完善农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学,明确农业固碳增汇核算体系和价值依据,逐步推进农业纳入全国碳市场。”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意见》提出,将出台推进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这将是继《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之后出台的一项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指导文件。”胡钰说。

  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总体改善,但距离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乡村生态振兴任务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各类支持政策、治理主体碎片化、分散化,严重制约了乡村生态振兴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胡钰指出,文件的出台,将对乡村生态振兴目标要求、重点任务等进行明确部署,为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构建绿色兴农大格局注入强劲动力。

  生态振兴首先要发展绿色农业。《意见》除了提出绿色农业发展的要求,还特别提到了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生态与生物资源研究室主任闵庆文介绍说:“按照2015年颁布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我国人民在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世代传承并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的农业生产系统,包括由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由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意见》还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

  生态振兴还要建设美丽乡村。《意见》要求,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统筹做好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意见》还要求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任彦波告诉记者:“《意见》再一次强调了农村能源建设与生物质能清洁能源建设的重要性,将有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清洁取暖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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