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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汇报

时间:2022-06-11 08:05:03 工作汇报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汇报

  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以下是分享的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汇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及《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提高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共资源、公园绿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将城镇房屋建筑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筹协调。设城镇房屋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力度,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根据《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住建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划分,明确时序进度,工作要求并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推进自查、排查、数据收集等工作。

  (三)实施分类整治,进一步排查隐患。组织相关股室对我市辖区内公租房、廉租房、既有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一是组织房管中心6人对辖区内公廉租房进行排查,共排查1960户,49幢,面积约88294平方米,主要检查建筑外墙、承重墙体、梁柱、排水系统、周边自然灾害等隐患点。二是组织质安中心对在建工地新天地、首座二期、时代康城等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自然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组织村镇股对15个乡镇农房进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并已向应急管理局上报今年23户农房因汛期自然灾害受损情况,并向上积极争取危房改造资金。四是组织市政管理局及城建股,对城区内道路桥梁、供排水管线、公园绿地、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共计排查道路13公里,桥梁12座,供排水管网58公里,22处公园及绿地,5家燃气企业。

  (四)对接上级部门,进一步推进工作。目前省住建厅房产处已到我市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同时已对接省厅,目前住建领域填报系统正在完善系统,待系统完善后庚即填报,目前已对接第三方计划先期开展城镇房屋测绘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据初步统计市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约780万平方米,幅员面积辽阔,乡镇与乡镇距离远,战线长,普查量较大,且缺少专业普查人员,导致排查填报等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二是该项工作任务繁重,我市人力财力有限,为在全省率先完成试点工作,恳请在普查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并给予一定普查经费。

  三、下步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现场排查,数据填报工作。

  二是对照方案,完善相关普查资料收集,确保资料真实、齐备,对薄弱环节,积极研究对策措施,确保硬件设施、软件资料达标合格创优。

  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汇报

  一、工作进展情况

  瑞昌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先期准备工作,推动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并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于2020年8月份成立瑞昌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陈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卫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10月上旬,完成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完成各部门普查工作任务分工、应急系统普查工作任务协作分工。

  10月下旬筹备组织应急系统任务普查工作,并于2020年10月30日、11月2日分别开展市级22个委办局、21乡镇(街道、场)的普查启动培训。

  11月3日正式开展应急系统4大任务共37张普查表填报工作,期间主动组织乡镇(街道、场)的专场培训5次,普查工作启动至今,每天对接和指导30余次,实行“每天一通报,每天一调度”的工作督导协调制度。

  11月中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先后有瑞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瑞昌市红十字会、瑞昌市蓝天救援队和瑞昌市银保监局参与应急系统任务普查工作。

  11月下旬,数据审核与数据上报。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局工作任务。

  二、具体实施流程

  1.1前期对接工作

  对接工作的主要内容基于清查数据,新增普查对象,梳理行业部门任务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①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中附加了三条标准。

  境内宾馆、旅店、旅社、等达到如下填报范围时仍需要填报。填报范围(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在调查范围内):

  客房在50个以上;

  占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之上。

  乡镇、场超市、百货店到达如下填报范围时仍需要填报(街道自选填报)。填报范围为:

  实际营业面积在250-1000平米范围内。

  ②编制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普查任务分工表③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依据各行业部门的反馈意见完善方案。

  1.2中期培训和表格录入工作

  1.2.1培训

  考虑到培训时间和培训场地的因素,分别于10月30日和11月2日组织开展各行业部门培训工作。如图2.1所示:

  图2.1普查工作培训

  培训之前,印发各部门、乡镇(街道、场)所需填报表格的技术规范。培训过程中,以填报表为例,着重对所需填报部门进行填表说明。

  1.2.2表格录入

  对表格进行上传检查,归纳整理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场)所提交的表格。

  1.3后期普查对象空间位置定点、绘面和数据审核、上报

  1.3.1 普查对象空间位置定点、绘面

  ①结合“技术规范”所要求的“空间几何类型”以确定普查对象的空间位置。如表2.3和2.4所示:

  表2.3 普查对象空间几何类型(/:不需要空间位置信息;
:该辖区并无此数据)

  调查中类

  表式

  空间几何类型

  公共服务设施

  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调查表

  点、面

  公共文化场所调查表

  点

  基础指标统计表调查表

  点、面

  旅游景区调查表

  点、面

  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调查表

  点、面

  体育场馆调查表

  点、面

  星级饭店调查表

  点

  学校调查表

  点、面

  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

  点、面

  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

  点

  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设施

  化工园区调查表

  点、面

  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表

  点、面

  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源信息台账表

  /

  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事故危险源

  地下矿山调查表

  点、面

  地下矿山危险源台账表

  /

  露天矿山调查表

  点、面

  露天矿山危险源台帐表

  /

  排土场(废石场)调查表

  点、面

  排土场(废石场)危险源台账表

  /

  尾矿库调查表

  点、面

  尾矿库事故危险源台账表

  /

  历史一般自然灾害事件

  历史一般自然灾害事件调查表

  /

  历史重大灾害事件

  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表

  /

  年度自然灾害

  年度自然灾害调查表

  /

  政府减灾资源(能力)

  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调查表

  点

  综合性、政府专职和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航空护林站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矿山/隧道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危化/油气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海事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调查表

  点

  应急避难场所调查表

  点

  企业及社会应急力量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救援装备资源调查表

  保险和再保险企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

  点

  社会应急力量减灾资源调查表

  点

  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乡镇(街道)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

  点

  社区(行政村)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

  点

  家庭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点

   

  图2.4 普查对象空间几何类型展示

  1.3.2定点采集和定点核查

  结合当地交通情况和普查对象的需求,进行内业数据定点采集,并利用手机端APP的方式进行外业定点核查。如图2.5所示:

  图2.5 内业数据定点采集和外业实地定点核查

  1.3.3数据审核和上报

  通过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网站(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mem.gov.cn))对数据进行审核、上报。

   

  1.4完成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

  在完成以上工作后编写工作报告,以及总结经验,完成工作总结。

   

  三、表格填报情况

  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显示我市已清查调查对象570项。根据行业管理和属地管辖职能分派47个部门和乡镇(街道、场)参与调查数据填报,其中8个单位参与历史灾害单灾种调查数据填报。截至11月30日20点,普查总数据量1179条(清查底数与普查填报数),包括已审核1218条,待审核0条;
已上报1218条,待上报0条;
未通过0条;
普查总进度为100%。

  1、已完成上报的调查表:

  自然灾害承载体中公共服务设施:

  学校总数量157条,已上报157条。清查数据剔除19条,普查新增数据12条。剔除数据为学校合并,学校重复,学校倒闭,学校无就学学生,以及不符合填报标准。

  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4条,已上报24条;
清查数据剔除1条。剔除数据为重复数据。

  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机构总数量19条,已上报19条;

  公共文化场所总数量4条,已上报4条;

  旅游景区总数量2条,已上报2条;

  星级饭店总数量5条,已上报5条;
新增数据为4条。

  体育场馆1条,已上报1条;

  宗教活动场所总数量28条,已上报28条;
剔除数据为20条,宗教活动场所不符合填报标准。

  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61条,已上报61条;
新增数据52条。

  基础指标统计表1条,已上报1条。

  综合减灾资源中政府综合减灾资源。

  政府灾害管理能力总数量10条,已上报10条;
新增数据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瑞昌分局”1条。

  综合性、政府专职和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总数量9条,已上报9条;

  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12条,已上报12条;
新增数据11条,为乡镇(街道、场)消防队伍。

  矿山/隧道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总数量1条,已上报1条;
新增1条,为“武山铜矿企业消防救援站”

  危化/油气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总数量1条,已上报1条;
新增1条,为“武山铜矿企业消防救援站”。

  救灾物资储备库总数量27条,已上报27条;
新增18条,为乡镇(街道、场)救灾物资储备库。

  应急避难场所总数量123条,已上报123条。新增118条,为乡镇(街道、场)应急避难场所。

  无航空护林站、地震专业救援队、海事救援队伍和渔船避风港。

  综合减灾资源中企业与社会力量减灾资源。

  综合减灾资源中企业与社会力量减灾资源。其中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总数量14条,已上报14条。

  社会应急力量综合减灾资源总数量2条,已上报2条。

  无救援装备资源企业。

  综合减灾资源中基层综合减灾资源。

  乡镇(街道)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总数量21条,已上报21条。

  社区(行政村)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总数量215条,已上报215条。剔除数据“桂林街道江航居委会”1条,此社区行政区划取消。新增9条数据。其中,桂林街道中“瑞昌市林科所生活区”为市林业局管辖,“农业科学研究所生活区、茶叶科学试验生活区、栗坂分场生活区”为农业局管辖;
赛湖农场“一分场生活区”、“二分场生活区”和“三分场生活区”已被拆分合并到其他社区;
码头镇“江洲造船厂居委会”已补录,“黄沙林场生活区”为“市交通运输局”管辖,已补录,“第二砖瓦厂生活区”合并到东街社区;
白杨镇“赤滨居委会”已合并;
南义镇“南兴居委会”已合并到王家铺村委会;
横港镇“莫家铺居委会”合并到远景村,“横港水库生活区”为繁荣村;
范镇“范家铺居委会”合并到“范镇居委会”;
肇陈镇“肇祥居委会”已补录;
高丰镇“乌石街居委会”合并到永丰村村委会;
夏畈镇“花园墩居委会”和“船机厂居委会”已录入;
武蛟乡“官田湖生活区”属于市农业局管辖,已录入;
大德山林场“北山分场”,已补录。

  综合减灾资源中家庭减灾资源。家庭减灾资源(能力)总数量292条,已上报292条。

  重点隐患中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设施。

  化工园区调查表总数量1条,已上报1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总数量8条,已上报8条。新增1条数据,为“瑞易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隐患中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事故危险源。

  地下矿山总数量1条,已上报1条。

  露天矿山总数量11条,已上报11条;
剔除1条,为“江西亚东水泥公司”;
新增7条,为“瑞昌市龙腾矿业有限公司友能采石场”、“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大屋陈水泥用砂页岩矿”、“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花屋砂岩矿”、“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新屋田灰岩矿”、“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下张水泥用灰岩矿”和“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码头灰岩矿”。

  排土场(废石场)总数量3条,已上报3条;
新增3条,为“瑞昌市恒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岩矿”、“瑞昌市瑞龙采石场”和“瑞昌市龙瑞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塘家勒矿区排土场”。

  尾矿库总数量5条,已上报5条。

  重点隐患中自然灾害次生煤矿事故危险源

  瑞昌市没有煤矿。

  历史灾害中年度自然灾害事件总数量64条,上报64条。

  历史灾害中历史重大灾害事件总数量8条,上报8条。

  历史灾害中历史一般自然灾害事件总数量88条,上报88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等待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被驳回数据,最终完成数据上报。

  五、工作中的创新点和亮点

  为推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完善普查对象技术规范。瑞昌市应急局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普查对象的标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建议;
并且充分发挥乡镇基层力量和第三方技术力量完成普查对象空间位置核定工作。

  1、合理增加自选动作。根据瑞昌市实际情况,大型超市、饭店宾馆数量有限,为充分摸清当地乡镇(场)应急救援力量规模和水平,充分保障应急减灾救灾工作,另外提出乡镇(场)的超市调查范围涵盖营业面积为250-1000平米、宾馆饭店调查范围涵盖50间客房以上或营业面积1000平米以上;
增加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填报工作。

  2、多种方式进行普查数据空间位置审核,第一种采用实地核查的方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场)基层干部的力量,对空间位置进行指认。外业人员进行实地定点核查。第二种采用电话、视频交流的方式,对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地点,采用语音电话,视频电话的方式进行空间位置定点。

  3、空间位置定点,遥感影像地图数据更新慢。部分学校、物资储备库等建筑物无法再底图上显示,对空间位置定点、画面造成一定的困扰。最终采取“调用其他遥感影像地图+外业核查”的方式逐一核对。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1、建立“每天一通报、每天一调度”督导制度。建立普查工作群、部门对接人联系表,从启动第一天开始每天由普查办副主任和技术团队在普查工作群通报各部门填报进度,边督促、边指导,有效推进普查工作。

  2、引进技术团队,加强普查工作组技术力量。吸收高质量、有经验第三方技术力量参与普查工作,提前筹划,合理计划,协作分工,充分利用技术团队技术优势、经验优势,有利于数据填报、数据审核、数据录入导入、空间定位等工作更加迅捷准确,普查办与技术团队充分协作,高效开展普查工作。

  3、建立普查技术员与部门对接人的“一对一、一对多”联络机制。普查技术团队合理分工,落实具体人员与各部门对接,单个部门始终由一名技术人员对接,不交叉、不串部门,做到所有对接情况通盘掌握、迅速分享、及时总结,填报准度和普查效率逐步提升。

  4、普查表格数据核查,对普查数据逐一进行审查核查。对于有空缺和逻辑错误的数据,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和表格返回补录的方式进行完善。

  5、普查标准中的填报人联系电话无效(号码错误、电话无人接听和电话停机)。则采取直接联系普查对象的上级部门,通过“自主填报码”的方式对数据进行补录和审核。

  七、存在问题及解决方式

  在实施过程中,与省厅督导小组进行交流,就多项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总结问题如下,望上级部门指导明确。

  1、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共填报48条,其中44条未达到“重要活动或重要节日期间瞬时最大人数不小于500人”的标准。初步指导意见为“按照实际人数填报,结合当地人口水平,评估后上报”。最终意见,采用“重要活动或重要节日期间瞬时最大人数不小于50人”的标准。

  2、非煤矿山调查表,地下矿山危险源台账表,存在不止一个井口情况,对应的井口标高只能填一个。最终指导意见为“以井口为单位填报”。

  3、化工园区调查表,对接部门反映设计水位、高水位、低水位三个字段无数据。最终指导意见为“对接部门从防洪预案、环评方案等材料中搜集相关指标”。

  4、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源信息台账表,关于设计温度,调查表只允许录入数字格式,但实际存在“最低温度-最高温度”的区间格式。最终指导意见为“暂时按最高温度录入,尽快向上级部门进一步反馈解决”。

  5、基层综合减灾能力的村级和居委会调查表,存在名称不统一问题。最终指导意见为“各乡镇(街道、场)相关名称,按照‘XX镇XX村’的格式统一填报”。

  6、社区(行政村)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部分乡村居委会出现没有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有名无实”的现象。其行政辖区和村民整体合并到其他居委会或拆分后并入其他居委会。最终对于“有名无实”的居委会则不统计数据。

  7、社区(行政村)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部分社区不属于当地乡镇的管辖,具体的管辖权是归属各行业部门。最终通过联系所属部门的方式,收集、审核并上报数据。

  8、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所属部门表格填报流程较为繁琐。需要通过与上一级别部门进行对接来进行表格填报工作。最终通过应急管理局协调九江市银保监分局,分局负责部分数据填报并安排瑞昌市银保监办负责部分数据填报工作。

  9、自选动作的上报、审核问题,是否存在影响审核通过率的情况。指导意见为“先按实际情况填报,尽快和各级部门沟通并给与积极反馈”。

  八、问题汇总

  1、精确门牌号问题。部分乡镇数据中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没有门牌号。再如:对于部分“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等所在的位置无法提供门牌号,且该场所并没有门牌号。

  2、级别问题。“物资装备储备库(点)”数据中的储备库等级只有“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乡镇中存在很多储备库,作为应急物品是否可以增加“乡镇”级别。

  3、遥感更新问题。对于部分新建的建筑物,系统底图无法显示,对空间位置的定点和画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像。

  4、普查对象填表流程。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所属部门表格填报流程较为繁琐。需要通过与上一级别部门进行对接来进行表格填报工作。

  5、部分指标数据无法获取,如基础指标统计表中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金融业资产总计”无法统计。目前只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市金融办公室没有统计“金融业资产总计”数据。

  6、历史灾害数据。历史灾害数据因年代久远,大多数指标无法获取。以及历史灾害中地震“震级”只能填报整数,无法添加小数点,比如:2015年瑞昌市“5.7级地震”,数据5.7无法录入系统,只能四舍五入为6级录入系统。

  7、重点隐患中关于设计温度指标,调查表只允许录入数字格式,但实际存在“最低温度-最高温度”的区间格式。

  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汇报

  根据2020年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临安区被列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国家级试点地区之一(浙江省3个,杭州地区唯一1个)。为进一步抓好普查试点工作,临安区通过“四步走”稳步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0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一把手为成员的临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此外,区普查办结合普查各主要部门推荐专家名单,已成立临安区普查工作省级专家库,为后续普查评估工作作准备。

  02

  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现有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临安实际,区普查办组织编制了《杭州市临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区普查办各成员单位,明确普查任务、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和推进时间表,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区委区政府及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已牵头召集普查重点部门召开8次业务工作会议,汇报普查进度、商讨存在问题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03

  形成工作机制

  普查办主要成员单位每周定时定点召开普查工作例会,汇报普查进度,商讨存在问题和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普查工作不积极或者进度严重落后的部门和镇街进行通报,提高所有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由省级专家来为普查工作“问诊把脉”,更好地推进普查工作并高效开展成果应用。

  04

  加强技术统筹

  当前主要承灾体数据均通过各相关部门收集,当各部门收集齐数据时,会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审核;
应急管理部门在拿到各部门提交的数据时,会进行数据的完整性审核;
在最终数据录入时,还会及逆行数据的逻辑性审核,因而从数据的收集到最终录入会执行至少3次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在涉及到普查技术规范等专业技术问题时,各部门普查专家直接与上级技术部门沟通,提高沟通的效率。通过事先通知加使用普查工作证的方式,使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在开展外业调查时更加顺利,所遇到的障碍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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