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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2022年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2-03-22 00:19:06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市直机关2021年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建责任制建设的要求,强化机关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抓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树牢“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的鲜明导向,聚焦“五个过硬”,当好“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

  (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四)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三、责任内容

主要包括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基础常规工作落实情况、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围绕中心聚焦主业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四、考核办法

1.组织领导: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党的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书对机关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日常工作由工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2.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平时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党员评议相结合,通过述职评议、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工作台帐等形式进行。

五、考核结果

考核按总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委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党建考核体系。

六、附则

1. 本责任书考核标准适用于市直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市直机关工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参照此责任书执行。

2. 本责任书考核标准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责任书签字

 

单位盖章:

党组(党委)、领导班子负责人: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人:

 

 

2021年度党建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提供依据

单位

履行

主体

责任

20

1

1.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听取机关党建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汇报。

 

基层党组织

2

2.党组(党委)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直属机关党组织设置调整、换届、机关纪检组织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党员发展工作;困难党员慰问;“一先两优”推报;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对涉及到工作不按要求研究的,每项扣0.5分。

 

1

3.建立党组(党委)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每年至少2次到点上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少1次扣1分,走形式、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扣1分。

 

1

4.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2

5.加强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网络)工作责任制,未成立或未及时调整意识形态(网络)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不得分。

 

1

6.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组(党委)有关重要会议。不落实的扣1分。

 

2

7.单位党组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共计2分(依据上年度述职情况评分)。

 

10

8.工委组织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共计8分。党组书记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的扣2分,安排会上口头述职无正当理由推脱的扣1分

 

组织部

基础

常规

工作

完成

情况

25

2

1.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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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制度。

 

1

3.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年少于12次。每少一次扣0.2分。无中心组学习制度或不健全的扣0.5分,学习档案不完善的扣0.5分。

 

基层党组织

工委宣传部

2

4.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严格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意见》相关规定、没有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的扣1分。不按期换届且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扣0.5分、超过1年未换届的扣1分、换届程序不规范的扣0.5分;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负责人在任期内职务变动,3个月内未进行补选或由上级党组织指派的扣0.5分。

 

工委组织部

1

5.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维护不及时、不准确的扣0.5分。

 

工委组织部

1

6.按规定缴纳党费。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扣0.5分(主要依据12月31前是否到工委换党费收据)。

 

工委组织部

基层党组织

1

7.按计划发展党员。不按计划执行、浪费发展指标扣1分。

 

工委组织部

2

8.推报“铜陵好人”,争创文明单位。全年未推报的扣1分,不是文明单位的扣1分。

 

工委宣传部

1

9.党建引领群团建设。机关青年突击队关键时刻作用发挥不明显扣0.5分,工会工委组织的“活力机关”活动参与不积极的扣0.5分。

 

工会工委

团工委

1

10.关工委组织健全,能够结合相关工作开展关心关爱下一代成长活动,长期不开展活动的扣1分。

 

基层党组织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2

11.向铜陵机关党建网、微信公众号报送党建信息。机关党委每年不少于10条,少1条扣0.2分;党总支每年不少于5条,少1条扣0.4分;党支部每年不少于4条,少一条扣0.5分。

 

基层党组织

5

12.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在任职期间内违纪的,一次性扣5分,且年度机关党建考核不评为优秀等次;100名党员以内的单位,普通党员违纪的1人1次扣1分,多人违纪累加扣分,最高扣5分,扣满5分当年不评为优秀等次;100名党员以上单位,普通党员违纪的1人1次扣0.5分,多人违纪累加扣分,最高扣5分,扣满5分当年不评为优秀等次。

 

纪检监察

工委

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30

5

1.工委牵头组织安排的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先进典型选树推报(考核时,对照每项具体活动进行评分)。每少开展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工委部室

基层党组织

3

2.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工委组织开展的“机关大讲堂”“法律进机关”“星级书屋”创建等工作,无故不参与,每项扣0.5分。

 

工委宣传部

基层党组织

3

3.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相关培训工作。无特殊理由不请假、不按要求参训的每次扣1分。

 

工委组织部

2

4.工委组织的“清纯的风”廉政文化活动。无故不参与、不向纪检监察工委说明情况的扣2分。

 

纪检监察

工委

8

5.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市效能办牵头抓总、协调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不力的视情扣分;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相关部门因职能履行不到位,投诉到市效能办的,效能办视情扣分;机关效能明察暗访中被通报的每人次扣1分。

 

市效能办

2

6.根据省市“领航计划”积极申报创建机关党建品牌;深化“社区吹哨、支部报到、党员行动”活动。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工委组织部

工委宣传部

2

7.深化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不落实工委统一安排工作的扣2分。

 

工委组织部

基层党组织

5

8.工委布置的其他重要工作。

 

工委部室

围绕中心聚焦主业开展机关党建

工作

25

各直属党组织紧扣全市中心大局、单位主责主业,组织开展1至2项机关党建自选动作,以机关党建高质量推动业务建设高质量,以业务建设成果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重点破解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一般性完成得分率为85%;相关党建工作经验在市级媒体推介的得分率85%-90%,得到工委主要负责人肯定的得分率90%-95%,在省级媒体推介的得分率92%-96%,在中央媒体宣传的得分率96%-100%。由此项党建工作引领推动的业务工作,受到省级表彰肯定的得分率92%-96%;受到国家级表彰肯定的得分率96%-100%。

(4月底前将相关自选动作条目式报送工委,每条50字以内)

 

基层党组织

加分项

 

1.参与“领航计划”推报活动,党建品牌进入工委党建示范库的加0.5分;进入市级示范库的加1分;进入省级示范库的加2分。

 

工委组织部

2.党建联系片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联系片活动成效明显的加0.5分至1分。

 

工委组织部

3.党建创新案例在省级媒体宣传的或受到省级表彰的加1分,在国家级媒体宣传的或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

 

基层党组织

4.单位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综合表彰的加1.5分,受到国家级综合表彰的加3分。

 

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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