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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思想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3-05-14 17:30:04 思想汇报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10月17-18日,由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环境哲学专业委员会、中国伦理学会环境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山东省生态文化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主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生态哲学思想史”课题组协办,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15年中国环境哲学与环境伦理学年会暨全国“传统思想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山东理工大学召开。

与会专家和学者围绕传统生态思想文化、环境哲学理论、生态文明建设及对策三方面主题进行了研讨。

一、传统生态思想文化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传统思想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对传统思想文化中蕴含的生态资源的诠释与论述是本次研讨会的亮点,相关论文30篇。

卢风、盖光、余泽娜等学者探讨了传统生态思想的一般原则和基本理念。卢风认为,在当前传统思想文化合理复兴的背景下,传统思想文化能否为环境哲学研究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想文化资源,能否帮助解决中国环境问题,是值得研究的论题。对于什么是“天人合一”,有多种不同的解释,卢风援引《中庸》、《易经》、《论语》、《大学》等文献关于“人性”、“终极关怀”的相关论述,指出“天人合一”是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是君子的最高追求或“终极关怀”。对于什么是“内向超越”,卢风将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做的不懈努力称为人的超越性,并对“内向超越”、“外向超越”做了对比和区分,认为改变自我就是内向超越,而改变外部生活条件就是外向超越。“天人合一”是儒家追求的最高境界。在人之超越性追求上,儒家将内向超越即德行、境界和智慧的超越放在优先地位。但儒家的内向超越又并没有封闭于自我,而是注重向自然学习,追求天人合一境界。儒家天人合一及内向超越的追求,与现代西方主客二元的世界观以及将工商、技术放在优先位置的外向超越迥然不同,因而对于反思、超越现代性具有启迪意义。

盖光认为“道生”极具“生态”智慧,这不仅是老子及道家思想的基础,也是成就中国智慧中“生态”蕴含的主要条件。他认为,“道生”是中国生态智慧的哲性基础,“道生”禀天地阴阳之气,其节奏及韵律性的生成与转换旨在促生万物生命的生态共荣。人由天地自然道化而成,人的发展,人的社会运行机制及精神文化存在,既是生态转换及“道法”的延伸,也积聚着“道生”的生态智慧。关于“道生”与“太一”的智慧逻辑,他认为“道生”与“太一”、“太极”之生相互联系,这些作为智慧性表达,内在一致且同一,区别主要在于话语表达及述者的不同。对于“道生”智慧的释解,不仅需生命肌体活动的整体参与,更含蕴精神体验性,或本身即表征精神生态特性。

余泽娜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存在一个生态伦理的实质性传统。这个传统包含道与术两个层面。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生态伦理思想道统,在术的层面渗透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安排和生活技艺之中,渗透于法制建设、民间信仰之中,形成道、术相济的完整体系,在中国传统社会的长期发展中产生了规范有效的影响。而造成当前中国生态环境困境的重要原因恰是道统传承萎缩、道与术相分离。因此,她认为,要走出困境,推进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借鉴传统的经验:既要好于道,也要进于术。

乔清举、刘魁、陈红兵、张连国、姚洪越等学者对儒家、道家、佛教思想的生态意义进行了诠释与论述。乔清举介绍了儒家生态哲学思想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生态哲学思想史”的情况。他认为儒家哲学本质上是生态哲学,其基本原则是天人合一。其所谓天的规定性“生生”,是自然的“合目的性”,儒家生态哲学要求人主动地实现与天地相贯通的本体,做到“为天地立心”,使万物尽性。对于动植物、土地、河流、山脉,儒家都有其生态哲学层面上的表述。儒家把道德共同体推及整个自然界,并从宗教、道德、政治三个层次展开对于自然的生态性认识和保护,具有整体主义的特点。在宗教层面上,儒家保留着自然之魅的观念,认为一些动植物具有神性,要求祭祀它们,祭祀土地山川,“报本反始”。在道德层面上,儒家把“仁”理解为“爱人以及物”,提出“德至禽兽”、“泽及草木”、“恩及于土”、“恩至于水”、“恩及于金石”等说法。在政治层面上,历代政权都设立官职、颁布政令、法律保护自然。通过对儒家生态哲学的论述,乔清举认为人类如果还要在这个星球上生存下去,其生存必须是生态性的;生态地存在是人类根本的存在方式。在历史上,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贞下起元,历久弥新,保持较高的水平,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儒家生态意识维持了中华民族生存地区的自然环境。发掘传统生态智慧,贡献于当今中国和世界的生态文明建设,是研究儒家生态哲学的意义所在。

刘魁对《周易》中盛德价值观进行了论述。其所说的盛德价值观,是指奉宇宙万物的生生不息、生灵昌盛、生命永续为最高价值与最高道德的一种宇宙观与价值观,是对《周易》强调宇宙万物“生生不息”、“万物化生”、生命永续的一种概括。他认为当代人类要摆脱生态危机,建立健康的生态文明,并不在于空洞、盲目地主张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而是要端正人在自然中的地位,明确人类行为的最高价值与行为准则。

陈红兵从四个方面系统论述了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可持续发展意义:其一,“无为而治”是建立在“道法自然”思想基础上的。“法道”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批判人类中心主义观念,遵循自然、社会生态系统自组织演化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社会生态系统自组织演化作用,具有现实意义;其二,从社会治理角度言,“虚无为本”体现为统治者观照自然、社会及其变化发展,制定相应法令制度的整体性思维。它要求我们今天,社会治理应改变片面的物质主义导向,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出发;其三,“因循为用”包含因时、因物、因民三方面内涵。其中,“因物”主要是指尊重和顺应事物自然本性,它要求我们今天慎用科学技术及人为手段改变事物的自然存在状态及自然本性。“因民”包括顺应百姓的自然本性、自然需求和民俗等方面。它启发我们今天不应过分强调百姓对物质利欲的追求,而应将社会安定、百姓身心的和谐放在重要位置。“因俗”则要求尊重各地民俗的可持续发展意义,对改变各地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持慎重态度;其四,“名正法备”是黄老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重要方面。其可持续发展意义体现在环境法建设上,要求从协调经济——社会——自然生态整体利益出发,注重落实各级官员的环境职责。

张连国认为《庄子》的生态存在论是若有真宰、不得其朕的内在关系存在论,是万物云云、各复其根的生态系统论与自然价值论。人存在方式具有芒乎与本真的二重性。人的本真性是由现象学还原的知的本真性决定的。存在是一个以道为本根,出于道、返于道的反复循环的生态巨系统,具有无目的而潜在合目的内在生态价值。人在既以自然的方式又以人的方式原发共生中成为自然与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仅仅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真自然存在方式不是动物般的生存方式,而是无目的而合目的、合于自然生态系统缘构共生真意天机的天人合一的生态审美存在方式。真人生态生存论是与自然和谐,与世混处。

姚洪越将佛教自然观与基督教的自然观进行了比较,认为佛教和基督教面临大自然时,根据自身的基本教义,对自然的产生、自然的属性、自然与人的关系等领域进行了各自的阐述,这些内容构成佛教和基督教自然观的基础部分;同时佛教与基督教之间还存在修炼身心与探索、改造自然,有所顾忌与勇于探索,感应论与拣选论等方面的不同,因此佛教自然观与基督教自然观指导下的人类实践效果在目的、动力、方式和途径等方面具有根本的不同。最后提出在充分吸收和借鉴二者成败得失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探索、丰富和完善关于自然的理论和实践体系,为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更加美好的未来而积极探索,不懈努力。

此外,还有学者从传统农耕文化的生态价值、中医生态思想、回族生态文化、草原文化的生态维度等不同方面,对传统生态思想文化进行了论述。

二、环境哲学理论

环境哲学理论一直是历届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年会的重要主题。本次学术研讨会提交的相关论文有35篇。这方面论文主要围绕两方面主题,一是对西方相关环境哲学理论的述评;二是对环境哲学相关论题的探讨。

郇庆治、包庆德、陈爱华、张卫等学者对西方相关环境哲学理论进行了述评。郇庆治通过对“深生态学”(deep ecology)的创立者阿恩·奈斯的深生态学相关理论和布赖恩·托卡激进的“绿色运动”、“绿色政治”的相关理论和主张,以及艾克斯利、罗伯特·古丁等相关学者的理论的阐述性分析,对于什么是生态自治主义,以及它为什么是一种生态文化理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生态自治主义更接近于一种社会政治理论,生态自治主义的任何实践层面上的实质性进展,都离不开理论基础阐释上的深入与广为传播,但作为一种社会政治性变革,终归是关涉人类关系及其利益的艰难调整,而不简单是一个理论可信性与说服力的问题。

包庆德认为莱斯作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以独特的认识论维度阐述造成全球生态危机最深刻的社会意识根源——控制自然观念。控制自然观念在客观上造成人性扭曲,同时也在现实社会中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控制自然其实质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控制,在时空维度上影响人的全面发展,制约社会进步。消除控制自然观念是建立一个较易于生存的社会,并从伦理和道德维度对人类使用科学技术的行为进行生态约束、规范和引领。当今的生态环境问题特别需要对控制自然观念进行深度生态解读。莱斯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控制自然理论对于我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和借鉴价值。

陈爱华认为,在《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一书中,福斯特通过“维护生态正义能否超越阶级倾向”的道德哲学辨识,凸显了其中蕴涵的人(环保主义者)与人(林业工人)——环境(原始森林)——资本主义(政府与企业)伦理关系的“生态伦理形态”应然与实然的生态伦理悖论和生态伦理与资本主义伦理关系的道德范式之间的冲突;通过对马尔萨斯人口论的道德哲学反思,揭示了马尔萨斯人口论反生态正义的伦理本质。在福斯特看来,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的新马尔萨斯主义都是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阶级利益及其道德观(和种族与性别道德观),因而无益于人口——生态问题真正解决。

张卫介绍了美国的“田野哲学”。他认为,“田野哲学”是在“新自由主义”的时代语境下关于如何进行哲学研究的元哲学层面的思考。田野哲学主张对哲学进行“去学科化”,提倡“跨学科”的研究模式和“自下而上”的研究进路,增进哲学的社会参与度。其主张和理念对于我们今天如何从事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曹孟勤、郑慧子、肖显静、曹顺仙等学者对环境哲学相关论题进行了探讨。曹孟勤教授认为,每个人在社会生活当中都拥有一个或多个社会身份,而任何一个社会身份都内在地蕴含着社会责任,承担某种社会身份就意味着担当某种社会责任。人的社会身份不仅表现在他人面前,同样也呈现于自然世界面前。人类面对大自然为自身所确认的身份不同,对自然所采取的态度和行为就不一样,所承担的责任就会有差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为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确认一种合理的身份,身份的合理性担保着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的正当性。

郑慧子指出,生态学与环境哲学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生态学不仅是环境哲学赖以发展的思想源泉,而且还是环境哲学是否具有合理性的科学基础和根据。然而,生态学的科学性质直到目前在科学共同体中还依然处在悬疑之中,这种状况并未被环境哲学所察觉,相反,环境哲学直截了当地把这种存疑的现成性的生态学作为自己的合理性的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生态学的这种不确定性的科学图景使环境哲学研究不得不面对着一个自身合理性问题的重大挑战。因此,加强生态学的这一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应当被视为环境哲学研究的一个新任务和新方向。

肖显静认为对于转基因技术生物完整性损害的伦理评价,基因(型)完整性的损害是核心,转基因技术损害了生物个体基因型的完整性,改变了生物个体的表现型,引起了生物个体肉体的和精神的破坏,是伦理地可拒斥的。生物物种的完整性不同于生物个体基因(型)的完整性,它是同一物种中的所有成员所共有的基因组(DNA条形码)的完整性,代表着物种的真正本质。因此,人类对物种有直接的责任,有责任维护物种的完整性,以保持物种的特异性。转基因技术之异源转基因,违背了生物物种的完整性,在道义上是伦理地应拒斥的;转基因技术之同源转基因以及基因内修饰,基本没有损害生物物种的完整性,是伦理地可接受的。转基因技术生物完整性损害的伦理评价还要结合转基因技术应用的目的。一般而言,单纯出于人类眼前的、狭隘的、非根本的利益,而应用转基因技术,从而造成生物完整性的损害,理应受到更多的伦理拒斥。这些方面能够为政府和公众基于生物完整性概念伦理地评价转基因技术提供理论指导。

曹顺仙指出,当前学术界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思想的研究可谓多维度、多视野,并以不同于西方环境哲学的面貌呈现出丰富而独特的理论内涵和品格。她认为,从认识论维度而言,整体主义思维、对象性实践思维和辩证思维的“单向度”运用或综合运用都难以完整、准确地诠释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哲学,主张从自然——人——社会构成的“三维化”思维完整准确地诠释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马克思、恩格斯是用“三维化”思维认识所处时代的生态环境问题,把时代性的生态环境问题界定为社会的、人文的特别是与资本主义内在逻辑密切相关的复合性社会问题。论文认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也应围绕自然——人——社会的“三维化”角度进行,其终极追求是实现“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共产主义”有机统一的和谐世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理论的“三维化”的历史观是自然、人和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进化的生态历史观。人、社会、自然进化遵守六大规律,即自然进化规律、人进化规律和社会进化规律,以及自然、人和社会相互之间协同共进的“间性规律”即人与自然间关系演进的规律、人与社会间关系演进的规律、自然与社会间关系演进的规律。

三、现实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自十七大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及对策也是本次研讨会的重要主题。国家环保部宣教司刘友宾巡视员也应邀出席了研讨会并作了发言。会议提交相关论文32篇。

关于现实生态文明建设,研讨涉及的内容很广泛,有宏观方面的论述,如叶平论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时代特点及其理论前提,解保军论述了环境悬崖危机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的新契机,丁宪浩、周兰珍突出了公众参与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朱伯玉、白洋关于当前环保法相关议题的探讨等等;研讨内容还涉及环境宣传教育、企业绿色发展等一般话题;比较专门的议题还有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现状、汽车消费及道路交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居民低碳生活的现状、影响因素等;曹水群、董军的论文则涉到当前备受关注的邻避抗争话题。

刘友宾巡视员从文化建设维度,梳理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历程,重点对“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生态文明、新修订的环保法、生态文化等进行了解读。他指出,环境保护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文化建设是促进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视。深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文化思想资源,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推出生态文化精品力作,是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方面。

叶平认为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生态时代”。在生态时代,人类将生活在一个广泛的与生命共同体相互促进的关系中。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是环境革命,目的是要解决人类如何生存和社会如何发展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顺应了生态时代科技——经济发展观、时代哲学观和文化观等观念的变革趋势。他认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应树立“与时俱进”的发展的观点,应树立“自然界最懂自然”的信念,学习“生物利益的自保护性”智慧,吸取大自然报复的教训;应树立有机整体论的思维方式。

解保军认为,中国生态环境问题面临的“环境悬崖”状况,将促使经济与环境关系发生“哥白尼革命”式的新变化,人们将转变思维方式,倡导“环境优先”的发展范式,这样可能会比以往更好地解决经济和环境之间的矛盾。它将把人们从唯GDP崇拜的疯魔中唤醒,对GDP的“生态启蒙”有了新认识,“生态启蒙”是人类生态意识觉醒、确立生态理性的思想解放运动。最后,它将促使人们发展观产生新变化,促使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期待和诉求有新提高,人们从“求温饱”、“求生存”转向“求环保”、“求生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丁宪浩认为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提出,为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勾勒出前所未有的广阔前景,环保产业的顺利发展、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但我国的公众参与尚处“初级阶段”,环保产业的公众参与主要有监督性参与、消费性参与、投入性参与等形式,近年来社会公众三种参与形式都有所发展,给环保产业发展增添了动力。但与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公众参与还显得相对滞后,其制约因素为公众参与意识淡薄、参与成本偏高和参与氛围不浓。针对这些制约因素,他提出注重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激励机制、加强公众参与的组织引导的对策。

周兰珍认为当下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在很多方面处于缺位状态,就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来看,起绝对主导作用的还是政府,而公众自身素质是导致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缺位的基础性原因,只有把生态文明内化于公众的内心,多渠道依靠特定的组织机构来引导公众的行为是最为直接有效的途径,借助政府的力量来推进公众的组织建设是最佳的选择。

朱伯玉对于环境法哲学视野下的环境诉权进行了探讨,认为环境法哲学视野下环境诉权有其实体法根基,并对环境诉权进行了重新界定并分析了其类型化。通过论述环境法哲学视野下的环境公益诉权与环境生态诉权,他认为环境法哲学转换了我们审视环境诉权及其根基的视角。环境诉权是“环境诉讼”的诉权,而不是“有关环境的诉讼”的诉权。确定环境诉权基本内容必须正确处理环境诉权与实体环境权之间的关系。随着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司法实践的拓展,以及环境生态权诉权理论的突破,环境诉权理论之基不断得到夯实。白洋从“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分析了我国环境法治存在的机遇和挑战,指出其实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层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关于邻避抗争,曹水群着重从政府决策、宣传、沟通、经济补偿、政策优惠等方面论述了邻避矛盾的和谐解决;董军则认为,邻避抗争表面上看,是驻地居民为了抵制项目可能带来的污染而进行的具有明确针对性的抗争,但究其实质,乃是一部分居民对邻避设施可能带来的环境非正义的抗争,是对环境权益与负担不公正分配的抗争,因此,对于邻避抗争,应着重从程序正义、分配正义、承认正义三个维度协商、处理、应对。

与会专家和学者围绕传统生态思想文化、环境哲学理论、生态文明建设及对策三方面主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讨。经过两天的会议研讨,大家达成共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蕴含有丰富的生态思想文化资源,从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出发,考察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生态意蕴,对于促进人们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建设生态文明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  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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