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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范文(通用3篇)

时间:2022-04-20 10:45:03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大气是汉语词语,拼音是dà qì,意思是指包围地球的气体,也泛指包围其他星球的气体。现也很多人用来指心胸宽广,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交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3篇

第一篇: 交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

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总结

2014年,按照县政府要求,园区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改善园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逐级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与园区4户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巩固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管、狠抓严治

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园区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园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

三是加强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园区的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反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一是园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园区将进一步今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做好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环境保工作“一岗双责”制;三是做好园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4年11月11日

第二篇: 交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街道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年来,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办事处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以保护大气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为己任,把大气防治工作量化任务到办、站、村,积极深入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大气防治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文吉军同志任组长,抽调镇创建办2名同志专职负责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召XX县城四个社区干部、城区煤炭经营户及燃煤浴池经营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制定《镇整治煤炭经营户及燃煤浴池经营户“煤改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各社区活动时间向居民宣传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势,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来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环境污染整治
主要将辖区的10户燃煤浴池进行“煤改气“工作,9户已做好”煤改气“准备工作,1户已关闭,其业主已转行;5家煤炭经营户,经办事处大量宣传、解释工作都表示将已购煤销完后不再进货销售煤炭。同时,把辖区企业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辖区内村居、企业、施工单位实施”三禁工程“,禁止企业私自焚烧工业边角料、废弃物,禁止施工工地插土车遗撒,
其次,还对辖区两河一堰进行环境污染整治,重点是疏浚河堰,组织干部与当地村民进行清理河堰垃圾和拥堵物,通过两次的清理,使沿线环境得到初步亮化,河堰拥堵现象得到根本改变,提高了泄洪和灌溉功能。
四、美化城区、清洒降尘,保洁制度化
为保障县城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给市民居家出行提供清新、整洁地卫生环境,环卫站认真落实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对县城所有街道、巷路实行保洁,降尘化管理,对县城主要街、大道进行洒水降尘、降温作业,实现了县城主要街区的保洁、降尘工作目标。
五、干群联动、禁烧秸秆
禁止焚烧秸秆工作是办事处每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历年都有详尽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在夏收秋播两季实行全面禁烧秸秆,形成“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工作方针,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干部包村,责任追究的工作任务和奖惩制
度的长效机制形成,全方位夯实了该项工作的层层落实,步步规范。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强化实行,现辖区在农忙季节已基本实现秸秆禁烧的工作目标。
办事处通过近一年的环境大气防治工作的逐步落实整治,实现了城区大气防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观,为进一步实现县城的无浮尘、无污染环境奠定了基础。

第三篇: 交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仅供参考!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范文一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通报

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去年开始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逐年改善。通过多方努力,2014年全省空气质量有所好转,PM10(可吸入颗粒)年均浓度较2013年同比下降5.7%。但我市PM10浓度不降反升,成为全省未完成任务的4个市(达州、广安、内江、南充)之一,去年我市PM10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80微克,超标准值14.3%,较2013年上升21.2%。由于未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市政府分管领导被省政府约谈两次。

今年1-6月,广安主城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181天,其中达标天数比例为70.7%、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4.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7.2%、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7.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9,在全省21个市州排名第11位,总体良好。从主要污染物浓度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较2014年同期分别下降35.6%、32.2%,但PM10平均浓度较2014年同期上升30.2%,达到每立方米103.5微克,超出省政府下达我市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30.9%,已被扣缴年度激励资金100万元,并在全省“大气、水污染防治半年工作推进会”上被点名通报批评。按此现状发展下去,我市难以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下一步,如果继续维持现状,省政府将约谈我市政府主要领导、实行总量减排一票否决、甚至实行区域限批等问责措施,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各区市县及园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也不容乐观。今年1-6月,华蓥市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37微克,超出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61%;岳池县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13微克,超出年度改善目标59%;武胜县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77微克,超出年度改善目标40%;邻水县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94微克,持平年度改善目标;前锋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滞后,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扬尘污染严重。

结合监测数据和督查情况分析,我市大气污染主要存在以下因素。

一是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扬尘污染。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城区周边各类工程项目大规模开发建设,但由于扬尘控制措施普遍落实不到位,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显著,给城区环境质量带来较大污染,对大气污染贡献率达到50%以上。枣山园区、奎阁片区、官盛新区、东南片区建筑扬尘污染突出,广前大道、万盛街、广武路、环城路等干道车流量大,弃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频发,保洁频次及投入严重不足,道路扬尘污染严重。今年以来,市大气办会同市督查办开展专项督查3次、暗访督查1次,检查建筑工地50余家(次),其中,措施落实和现场管理较为规范占比7%,防治措施设置不规范、管理使用不到位的占比72%,无任何扬尘防治措施的占比11%。从后督查和整改情况看,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改善,扬尘治理措施流于形式,扬尘治理设施普遍成为一种摆设。

二是工业排放污染。我市产业布局、工业结构、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集中了火电、水泥等重污染企业,虽然均实现了连续达标排放,且落后产能淘汰也在逐步推进,但因为产污总量较大,工业烟粉尘排放仍是我市大气污染另一重要因素,对大气污染贡献率达30%。今年以来,随着火电、水泥企业持续实施烟粉尘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同时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企业处于不饱和生产状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的持续降低,污染贡献率呈下降趋势。

三是城市综合污染。主要包括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加油站油气、露天焚烧等污染种类,虽然在我市并不突出,对大气污染贡献率为20%,但因点多面广,成分复杂,且多为低空排放,直接给广大群众带来更为强烈的生理感受,也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餐饮油烟方面,目前广安城区加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场所有300余家,更多的小型餐饮场所油烟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放;机动车尾气方面,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呈上升之势,全市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已全部建成,市政府也发布了机动车安检时环检作为前置条件的相关公告,但落实效果不好,今年我市已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505辆,与年度目标任务尚有一定差距;有机污染物方面,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原计划9月底全部完成,目前全市143家正常运营的加油站仅40家完成治理任务,进展滞后;另外,露天及秸秆焚烧对空气污染也作了一定贡献。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总体严峻,任务十分艰巨。7-12月,PM10月均浓度要控制在每立方米54微克以内,才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需要各地各部门联动推进,铁腕治理,综合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努力逼近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015年1-10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进展情况通报

一、大气环境质量通报

10月份,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以AQI指数统计)25天,优良率达80.6%,较去年同期上升16.1个百分点。市区PM2.5浓度为4μg/m3,浓度较2013年下降μg/ m3,下降幅度为15.5%。

1至10月份,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2天,优良率为73.0%,较去年同期上升4.6个百分点。市区PM2.5浓度为50μg/ m3,浓度较2013年下降7μg/m3,下降幅度为12.3%。

二、主要工作进展通报

1、清洁能源行动。(牵头部门:经信委、城管委)

开展高污染禁燃区创建,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超额完成金华下达的淘汰任务,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564台,占金华下达淘汰任务数的215%。淘汰落后产能,印染14060万米,织造4510万米,砖瓦窑3000万块。推进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完成天然气管网建设24.1公里,居民管道项目新增覆盖14个小区12500户。

、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牵头部门:公安局、环保局、商务局)

完成拆解场地标准化建设,出台黑烟车举报制度,将限行区域扩大至各镇街主干道,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6187余起。截止10月30日,已淘汰黄标车8055辆,占今年淘汰任务的88.52%。

、有机废气整治工作。(牵头部门:环保局)

环保局积极开展有机废气整治工作,对省、金华市重点治理企业上门督查,加强技术指导,对整治进度慢的龙头企业进行约谈。推进有机废气企业整治进度,已完成整治企业有30家。

、城市扬尘控制工作。(牵头部门:城管委、执法局)

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组织在建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完成创建三鼎商业广场和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城绿色工地2处。

、大气综合整治行动。(牵头部门:交通局、执法局、农林局、农合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

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已完成新增或更新清洁能源公交汽车76辆,新增公交线路9条。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排查,重点区域14家维修企业中,有6家已完成喷漆房拆除。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综合整治行动,累计查扣炉具203件,移动遮雨棚151件、桌椅板凳735件、三轮车、冰柜、蓄电池等其他物件2424件,有效打击了露天烧烤等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14万亩,化肥减量305.2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8.71万亩,农药减量29.6吨。

三、镇街工作考核通报

根据《2015年度镇(街道)考绩细则》及《2015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绩细则》精神,对列入考核的四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通报,其中针对垃圾秸秆禁焚和农村工程扬尘管理两项工作,大气办于10月27日和28日组织了城管委、农合联、交通局以及执法局工作人员对镇街进行了现场考核。结果如下:

1、截止10月底,按照各镇街黄标车淘汰完成率,对该项工作进度排名通报,从高到低依次为:后宅、大陈、福田、稠江、苏溪、江东、佛堂、廿三里、稠城、赤岸、上溪、义亭、北苑、城西。

、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完成较好,但各镇街的进度很不平衡,截止10月21日,按照各镇街燃煤锅炉淘汰完成率,对该项工作进度排名通报,从高到低依次为:赤岸、大陈、上溪、义亭、廿三里、稠江、后宅、福田、江东、城西、北苑、后宅、苏溪、佛堂。

、垃圾站(点)管理有较大改进,除江东外,其余镇街均落实了垃圾站(点)标牌设立工作。但是垃圾秸秆焚烧现象仍较普遍,现场考核发现:苏溪、廿三里垃圾站(点)垃圾秸秆焚烧痕迹较明显,希望相关镇街引起足够重视,强化网格化管理,打击焚烧行为。经统计查实的垃圾焚烧举报件,以下镇街垃圾焚烧现象较多:江东、苏溪、稠江、佛堂。

、农村工程较少,可考核点少,虽然扬尘管理有所改进,但各镇街应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附件:《义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镇街10月份月考综合排名通报》

环境保护部通报2015年10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地方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2015年10月,环境保护部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黑河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宁波市,广东省广州市、肇庆市,湖南省湘潭市,重庆市主城区、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巴中市,云南省昭通市,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甘肃省金昌市等17个地市(区)进行了重点督查。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各类工业228家,发现污染源超标排放、未正常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小企业群区域污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使用等问题。现将其中24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附后)。

邹首民表示,各督查组已将上述问题反馈地方,并督促依法处理处罚并进行整改。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

附件一: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典型案件(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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