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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22-03-23 00:26:3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先进事迹材料

  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于海俊同志,32年如一日,舍小家、顾大家,全身心投入林业事业,直至奋斗到生命最后一息的先进事迹,让人动情流泪,今天小编整理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先进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先进事迹1

  中共中央关于授予周永开、张桂梅同志和追授于海俊、李夏、卢永根、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涌现出一大批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共产党员,他们用他们的热血和生命保卫着人民,他们用的生命和青春为祖国践行,他们无私奉献,面对危险从容不迫,无所畏惧,用青春和热情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赞歌,也正是有他们这种精神感染着我们当代共产党人,激励着我们奋力前行,我们会永远记住他们,于海俊同志就是这么一位优秀共产党员。

  于海俊是内蒙古翁牛特旗人,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原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根河林业局副局长、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在大兴安岭林区默默坚守32年。他精通业务、勤勉务实,参与编制多项国家级林业行业标准,参与完成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等项目100余项,2019年6月19日,在扑救上央格气林场山火时不幸壮烈牺牲,年仅55岁,中共中央授予他“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于海俊离开了我们,他的精神长存,他给我们新时代共产党人留下的是一座不朽的丰碑,他敢于斗争、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我们要把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当代共产党员党员要克服重重困难,以身作则,冲锋在前,尽职尽责、恪守忠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砥砺前行。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先进事迹2

  于海俊,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11月出生,内蒙古赤峰人。他带领科研团队累计完成重大林业工程项目100余项,参与编制国家森林工程标准4项,完成林业科研课题10余项,撰写学术论文20余篇。创造性提出“补植补造”概念及森林经营措施,并纳入编制《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培育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中,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林管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二十余项荣誉称号。2019年6月19日,于海俊同志在指挥扑救森林火灾中因公殉职,内蒙古党委追授于海俊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于海俊,男,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赤峰人,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在内蒙古林学院毕业后,他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支援边疆建设,来到内蒙古牙克石林业规划院工作,历任规划院规划设计室副主任、主任、副总工、副院长职务,2009年被聘为全国森林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62)委员,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11年1月他调任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根河林业局副局长,分工负责生态保护、天保工程、资源管理、森林经营、调查设计、湿地及动植物保护、政务服务等工作。

  2019年6月19日下午15时07分,根河林业局上央格气林场突发雷电火,于海俊副局长急率防火办60名森林消防队员急速赶赴火场,到达火场后,他立即布置上央格气林场30人快扑队和防火办60人快扑队,分别进行扑救。他奋不顾身,身先士卒,奋力扑救森林大火,战至夜晚,火场于20时20分实现合围,接着,于海俊副局长不顾疲劳,逐段布置火场清理工作。由于大火已灭,为确保不死灰复燃,他不顾个人安危,自己逐段检查布置开设防火隔离带和火场清理工作,在巡视检查火场情况时,被一棵胸径约为32公分、长约10米的火烧站杆意外风倒砸致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9日晚23点30分不幸因公殉职。

  于海俊同志为保护国家资源和生态安全勇于担当,不畏艰险。在根河林业局工作以来,曾多次带领扑火队伍亲赴一线指挥扑火工作,在扑救毕拉河、北部林区的战斗,有他的身影。在防火检查、扑救火灾时,有他冲锋在前。由于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丰富林业工作经验,每次都通过随身携带的林区林地影像图,以最近的距离、最快的行进速度带领扑火队伍迅速扑向火场,尽最大可能减少森林火灾受灾面积,保障林区的生态安全。2019年3月被评为“林区2018年森林防灭火先进个人”称号。

  于海俊同志是一个专家型的领导干部,他参与编制国家林业行业标准4项;创造性提出了“补植补造”概念及森林经营措施,并纳入编制《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培育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中;主持编制的森林经营、生态保护建设专项规划、方案和管理办法,指导了企业的生产实践和发展路径,为根河林业局及林区的生态保护建设、国有林区改革、转型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获得“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林管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二十余项荣誉称号。

  随着国有林区改革的推进,于海俊同志推动根河林业局完善了已有的森林管护、森林经营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和政策措施,在探索建立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动态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上做了大量工作。在天然林保护工作上,他运用自身丰厚的、渊博的学识经验,推动根河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作走上一条科学、规范的新道路。在他的主导下,根河林业局确立了科学合理的管护方式和管护建设目标,建立健全了森林管护机构和林业局、林场、管护站(区)和管护责任人四级管护责任体系,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职责,建设了一支专业化森林管护队伍,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森林管护内部购买服务,制定了各类森林管护内部购买服务合同文本,建立和完善了森林管护内部购买服务绩效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承接主体责、权、利相统一的奖罚运行机制。抓好监督考核及四季森林管护成果两级验收和购买工作。制定了《根河林业局森林管护站管理办法(试行)》,将木材检查站和防火检查站统一整合为森林管护站,增加森林管护职能,配备牌匾和相关管护制度,实行一站多能,归属各林场统一管理。

  近年来,按照上级部署,他积极深入开展根河林业局毁林开垦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违规建设家庭生态林场等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推动林业局建立起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新时代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根河林区贡献突出。

  于海俊同志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时刻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全心全意为根河林区广大职工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肩负起实现“林区美、林业兴、林工富”的奋斗目标,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干创造实绩,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推动林业改革、促进林区发展的具体行动,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艰苦奋斗、建功立业,在关键时刻和危急关头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书写不平凡的人生华章,成为拼搏实干、敬业奉献的新时代奋斗者。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先进事迹3

  于海俊:大兴安岭的绿色卫士

  “作为林业人,必须把改善林业局生态环境质量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决担起建设美丽根河的历史使命,坚持最重的担子自己先挑、最硬的骨头自己先啃。”这是今年6月,于海俊给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局根河林业局的一份报告中的话。

  6月19日,当地突发森林雷电火灾。作为根河林业局副局长,他身先士卒冲进火海。山火扑灭了,56岁的于海俊却因公殉职。

  从1987年毕业到2019年,在林区的32个春秋里,于海俊先后7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劳动模范。

  来到大兴安岭林管局工作后,于海俊的第一站是森林调查规划院。在这里,他先后担任森林调查规划院规划设计室副主任、副书记、主任,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副院长、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国家启动一期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时候,没有模式可参考,于海俊带领规划院全体设计人员承担了各项工程规划设计任务。2009年,于海俊被聘为全国森林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先后参与编制了4项国家林业行业标准,创造性提出“补植补造”概念及森林经营措施,并纳入编制《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培育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中,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1年调任根河林业局副局长后,于海俊运用理论成果更好地推动实践。通过他的努力,根河林业局构建起“以林业局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为责任主体、以生态保护建设监测中心和森林资源监督机构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监管新格局,走出了生态保护建设良性发展的新路子。

  于海俊说,“一个人活在世上应该有所追求,我的追求是让青山常绿,家园更美”。据统计,2011年1月至2019年6月,于海俊在根河林业局工作期间,带领扑火队参加扑救火灾12场(次),其中援外扑火5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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