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东滩学校教师奖励方案
(2021年修订稿)
为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以及绩效奖励性工资的实施要求,特制定本竞赛绩效奖励方案。本方案主要奖励教师参加评比获奖及教师辅导学生获奖两种情况。
一、教师参加评比获奖
1.范围界定:
参加由国家、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
2.奖励条件
(1)获奖后,请指导教师到部室主任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登记。
(2)以获奖证书或相关获奖证明为依据。
(3)所有参赛项目都应在参赛前报备部室主任审批。参赛类别(根据获奖证书的颁发机构确认),邀请赛原则上不予以奖励。
3.奖励办法
(1)若已在相关主管部门获得奖金,但未达学校规定标准,则可按本方案进行补足。
区级、集团校累计获奖金额上限为1000元。
(2)同一系列比赛项目,按级别最高金额奖励,不重复奖励;市级或市级以上社会团体(例如:学会组织)组织的各种比赛活动获奖,原则上降一级(例如:一等奖降为二等奖)颁发奖励。
(3)如奖项设置取前八名,则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至第八名为三等奖。如奖项设置取前六名,则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至第六名为三等奖。
(4)优胜奖、鼓励奖不予奖励。
4.奖励细则
(1)课堂教学比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办)
等第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8000 | 6000 | 5000 |
市级 | 5000 | 2000 | 1000 |
区级、集团 | 1000 | 500 | 300 |
(2)其它学科技能类比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
等第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3000 | 2000 | 1000 |
市级 | 1000 | 800 | 600 |
区级、集团 | 500 | 300 | 200 |
(3)其它学科以外的技能类比赛(教育系统主办)
等第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500 | 1000 | 500 |
市级 | 500 | 300 | 200 |
区级、集团 | 300 | 200 | 100 |
注:教育工会条线的不予奖励
(4)一师一优课、学科德育精品课
级别 | 部级 | 市级 |
奖金 | 800 | 500 |
二、教师教科研成果
1.范围界定:
(1)经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其他机构课题原则上不在奖励范围内,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2)参评著作、论文的内容应属教育、教学范畴或与本人专业有关的研究成果,应突出其学术性,具有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价值和借鉴作用。
2.奖励条件
(1)获奖后,请指导教师到部门主任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登记。
(2)以获奖证书或相关获奖证明为依据。
3.奖励办法
(1)教科研课题成果获得市以上推广或表彰的,颁发该课题组教科研课题成果奖。若已在相关主管部门获得奖金,但未达学校规定标准,则可按本方案进行补足。
(2)对于同一成果所获奖项,按级别最高金额奖励,不重复奖励。
(3)学会组织论文评比,原则上降级颁发奖励;论文发表非第一作者,奖金按50%发放。
(4)出版教育教学专著,作者单位未注明本校名称,不予奖励;第二作者,奖金按50%发放;编委成员不予奖励。
4.奖励细则
(1)教学成果奖
等第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0000 | 8000 | 6000 | 4000 |
市级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市级青年课题 | 3000 | 1500 | 1000 | |
区级 | 1000 | 500 | 300 |
(2)论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办)
等第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2000 | 1500 | 1000 |
市级 | 1000 | 800 | 500 |
区级 | 500 | 400 | 300 |
(3)教育教学论文发表
奖项级别 | 金额(元) |
教育类全国核心期刊 | 500 |
教育类市级杂志 | 300 |
教育类区级杂志 | 100 |
(4)出版教育教学专著,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三、辅导学生获奖
1.范围界定:
A类竞赛:国家、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数外理化竞赛;B类竞赛:国家、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劳技、科技、文体类竞赛。
2.奖励条件
(1)获奖后,请指导教师到部门主任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登记。
(2)以获奖证书或相关获奖证明为依据。
(3)教师提供辅导、指导的证明(辅导训练计划或教案记录等相关证明)。对于不存在指导的获奖,学校经核实后将不予奖励。
(4)所有参赛项目都应在参赛前报备部室主任审批,原则上一项比赛安排一位辅导老师。参赛类别(根据获奖证书的颁发机构确认),邀请赛原则上不予以奖励。
3.奖励办法
(1)奖金归指导教师个人所有。多人指导完成,奖金归合作体并以参与量为分配标准,进行整体分配。
(2)若已在相关主管部门获得奖金,但未达学校规定标准,则可按本方案进行补足。
A类竞赛区级、集团校项目累计获奖金额上限为:团体2000元、个人1000元;
B类竞赛区级、集团校项目累计获奖金额上限为:团体1400元、个人700元。
(3)同一辅导老师同一项目取最高成绩计算,不重复奖励。市级或市级以上社会团体主办的各种竞赛活动统一划入B类竞赛,且辅导奖原则上降一级处理。
(4)若学生在国际竞赛中获奖,则按照相应类别中全国竞赛的2倍颁发奖励;若学科竞赛虽挂名国家级,但实质为地区区域性学科竞赛活动,则按照市级标准奖励。
(5)如奖项设置取前八名,则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至第八名为三等奖。如奖项设置取前六名,则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至第六名为三等奖。
(6)优胜奖、鼓励奖不奖励。
4.奖励细则
(1)学科A类竞赛辅导奖
类别 | 团体 | 个体 | ||||
等第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5000 | 3000 | 2000 | 3000 | 2000 | 1000 |
市级 | 3000 | 2000 | 1000 | 2000 | 1000 | 500 |
区级、集团 | 600 | 300 | 200 | 300 | 200 | 100 |
(2)学科B类竞赛:
类别 | 团体 | 个体 | ||||
等第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000 | 500 | 300 | 500 | 300 | 200 |
市级 | 800 | 400 | 200 | 300 | 200 | 150 |
区级、集团 | 500 | 200 | 100 | 200 | 100 | 50 |
特别说明:
1、如果有比赛不在上述范围之内,但确实为学校带来较大的荣誉,由校务会讨论决定是否予以奖励。
2、对于教师在调入本校之前的老单位时参加比赛获奖,不予奖励;教师参加比赛获奖当年调离本校,不予奖励。
3、教师参加比赛获奖,证书或公示上未注明本校名称的,奖金按50%发放。
4、当选“白鹭奖”的教师,奖金为原获奖基础上补足至白鹭奖的奖金额度。
5、本奖励按学年度结算,结算时间在每年六月份。请各位老师保管好奖状,及时申报。
本方案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后从2021年1月1日起试行,且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室。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