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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精选范文5篇)

时间:2022-04-15 15: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简单地说,经济就是人们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一切物质精神资料的总称。这一概念微观指一个家庭的财产管理,宏观指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在这一动态整体中,生产是基础,消费是终点。经济(英语:Economy;日语:経済;平假名:けいざい;俄语:эко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5篇

【篇一】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新疆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2-01-07 09:4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关于200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



第一号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区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区12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如期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登记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区总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



    全区登记的人口为1925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同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常住人口1516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409万人,增长26.98%。平均每年增加39.58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34%。



    二、人口的分布



地 区                人口数(万人)



总 计                  1846.26
乌鲁木齐市              208.20
克拉玛依市               26.96
吐鲁番地区               55.10
哈密地区                 49.21
昌吉回族自治州          150.35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42.37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105.64
阿克苏地区              214.11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43.97
喀什地区                340.63
和田地区                168.1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382.56
奎屯市                   28.54
伊犁地区                208.61
塔城地区                 89.24
阿勒泰地区               56.17
石河子市                 59.01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区共有家庭户482.6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776.42万人,占总人口的96.22%,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68人,比1990年的4.39人下降了0.71人。



    四、年龄构成



    全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04.16万人,占27.30%;15—64岁人口为1258.59万人,占68.17%;65岁及以上人口为83.50万人,占4.53%。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了5.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62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55.49万人,占总人口的51.75%,女性人口为890.77万人,占总人口的48.25%。性别比为107。



    六、民族构成



    全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749.77万人,占总人口的40.61%,各少数民族人口1096.49万人,占总人口的59.39%。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80.23万人,增长了31.6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0.34万人,增长了15.89%。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94.91万人,占5.14%,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223.19万人,占12.09%,接受初中教育的508.25万人,占27.53%,接受小学教育的700.66万人,占37.95%。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846人上升为5141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0386人上升为12089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20685人上升为2752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6456人上升为37950人。



    全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为102.64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由13.07%下降为5.56%,下降了7.51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24.41万人,占总人口的33.8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221.85万人,占总人口的66.18%。



注:
    1.全区登记的人口中含常住地未定的79万人。
    2.各项指标的计算均用各地、州、市常住人口合计数。



 

【篇二】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

我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29533万人。其中: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下同)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26583万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78万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44万人。
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228万人。
二、人口增长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113368万人相比,10年零4个月共增加了13215万人,增进11.66%。平均每年增加122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7%。三、家庭户人口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3483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1983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4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6人减少了0.52人。
四、总人口性别构成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为65355万人,占总人口的51.63%;女性为61228万人,占总人口的48.3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74。
五、年龄构成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占总人口的22.89%;15~64岁的人口为88793万人,占总人口的70.1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8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9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5940万人,占总人口的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643万人,占总人口的8.4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1692万人,增长了11.2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万人,增长了16.70%。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4571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14109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42989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45191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422人上升为361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039人上升为1114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3344人上升为3396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7057人下降为35701人。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8507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15.88%下降为6.72%,下降了9.16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5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9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86个百分点。
(《半月谈》2001年第7期)

【篇三】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广西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05-15 10:40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01年4月4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普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族人民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经过近3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登记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普查登记人口与总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广西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广西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人口为4489.37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


  全自治区2000年11月1日总人口为4744.20万人(包括外出人口,不包括外来人口)。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十年零四个月期间,全自治区总人口增加500.5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48.44万人,年平均增长1.08%,比“三普”到“四普”之间年平均增长率1.87%下降0.79个百分点。


  二、家庭户人口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家庭户为1141.21万户,占普查登记总户数的98.19%。家庭户人口为4349.51万人,占普查登记人口的96.88%,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81人,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4.64人减少了0.83人。


  三、年龄构成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177.88万人,占26.24%;15—64岁的人口为2991.67万人,占66.6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19.82万人,占7.12%。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1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0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人口中,男性为2378.47万人,占52.98%;女性为2110.90万人,占47.0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68,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性别比110.30相比增加了2.38。


  五、民族构成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68.27万人,占61.66%;其他民族人口为1721.10万人,占38.34%。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人口中,6岁及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分别为: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107.24万人,占6岁及以上人口2.59%;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428.92万人,占6岁及以上人口10.37%;接受初中教育的1451.80万人,占6岁及以上人口35.09%;接受小学教育的1893.45万人,占6岁及以上人口45.76%(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的由791人上升为238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的由6804人上升为9554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由19141人上升为32339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的由45041人下降为42176人。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170.24万人,占普查登记人口的3.79%,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10.61%相比下降6.82个百分点。


  七、人口自然变动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人口中,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年(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人口出生率为13.6‰,人口死亡率为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人口出生率下降7.1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下降0.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6.8个千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263.95万人,占普查登记人口的28.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225.42万人,占普查登记人口的71.85%。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城镇人口比重15.10%相比,居住在城镇人口的比重提高了13.05个百分点。

【篇四】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山西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2-01-07 09:19

(山西省统计局  2001年5月22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省的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在省人民政府和各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通过全省20多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和质量抽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按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口径,全省2000年11月1日0时总人口为3296.96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这次普查登记的人口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371.07万人,增长12.90 %。平均每年增加35.9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18%。

    二、人口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省各市(地)人口分布如下:

   太原市     334.40万人
   大同市     300.30万人
   阳泉市     127.31万人
   长治市     313.90万人
   晋城市     216.22万人
   朔州市     145.21万人
   晋中市     301.65万人
   运城市     480.95万人
   忻州市     293.83万人
   临汾市     395.03万人
   吕梁地区   338.16万人

    三、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867.6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96.82%,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2人,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3.88人减少了0.26人。

    四、总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登记的总人口中,男性为1680.48万人,占总人口的51.76%;女性为1566.48万人,占总人口的48.24%,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28。

    五、年龄构成

    全省登记的总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837.72万人,占总人口的25.80%;15—64岁的人口为2207.78万人,占总人口的68.00%;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01.46万人,占总人口的6.20%。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35个百分点,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8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省登记的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237.54万人,占总人口的99.7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9.42万人,占总人口的0.29%。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69.89万人,增长了12. 9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19万人,增长了14.46 %。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登记的总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111.14万人,占3.42%;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375.43万人,占11.56%;接受初中教育的1263.99万人,占38.93%;接受小学教育的1031.28万人,占31.76%。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383人上升为3423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8823人上升为11562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由29253人上升为3892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5731人下降为31761人。

    全省登记的总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135.60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15.81%下降为5.63%,下降了10.18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省登记的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133.51万人,占总人口的34.9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113.45万人,占总人口的65.09%。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18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数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以2000年11月1日0时(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上常住的人。
    3、全省总人口中,包括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外地来晋人员,不包括户籍人口中离晋半年以上的人。
    4、本公报中分市(地)人口数相加不等于全省总人口数,全省总人口数中包括了间接调查人数。
    5、家庭户人口中,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6、文盲率是指文盲人口占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的人口比例。
    7、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

【篇五】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江苏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05-1510:50
(江苏省统计局2001年4月12日发布)
国务院决定,在2000年11月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省的人口普查工作在全省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6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总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全省总人口为7438万人。
二、人口增长
全省人口,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6706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732万人,增长10.92%。平均每年增加7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1%。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省共有家庭户218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065万人,占总人口的94.98%,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3人,比1990年的3.66人下降了0.43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的人口中,男性为3766万人,占50.64%;女性为3672万人,占49.3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58。
五、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62万人,占19.65%;15-64岁人口为5325万人,占71.59%;65岁及以上人口为651万人,占8.76%。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1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省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413万人,占99.6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万人,占0.33%。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722万人,增长了10.8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0万人,增长了62.37%。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291万人,占3.92%;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970万人,占13.04%;接受初中教育的2705万人,占36.37%;接受小学教育的2446万人,占32.88%。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474人上升为391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670人上升为1303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6426人上升为3637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4791人下降为32881人。
全省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469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由17.23%下降为6.31%,下降了10.92个百分点。

八、城乡总人口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41.4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4352万人,占总人口58.5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25个百分点。注——
1、本公报中的数据为初步汇总数。
2、全省总人口中,包括了根据国家公布的漏登率计算的漏登人口。
3、接受小学及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4、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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