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考文秘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8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8篇

时间:2022-08-24 19:0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8篇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1-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8篇

篇一: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1 -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定期检查和评价党员的思想政治、履职尽责、发挥作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方面情况,及时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性意识、纯洁党员队伍,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1、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不同领域基层党员的有效管理措施,推进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党员发挥作用常态化,着力解决党员活动开展难、无职党员作用发挥难、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形成一套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党员管理制度。

 2、激发党员先锋意识。通过实施积分量化管理,增强党员责任感和荣誉感,促使党员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在党员“亮身份、做好事、比奉献、当先锋”、党员家庭户挂牌、党员联户帮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自觉发挥作用,积极营造党组织、

  - 2 -

 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常态化教育和管理,积极搭建党员学习活动平台,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确保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能力不断增强。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实际的基层党员评议、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措施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党员管理工作水平。

 三、内容及方式 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和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点,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两新组织党员等类别。

 (二)分值设置。党员年度积分共设置分值 100 分,由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突出事迹加分构成。

 1 1 、 日常行为积分,共设置 0 70 分。

 思想政治方面(20 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个人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

  - 3 -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等。

 履行职责方面(20 分):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计得失;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

 发挥作用方面(10 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开展方法,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等工作。

 遵纪守法方面(10 分):带头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以身

  - 4 -

 作则、率先垂范;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各类非法组织,协助党组织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道德品行方面(10 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观念强、工作作风实,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

 2 2 、 年度评议积分,共设置 置 0 20 分。

 按照《中共章丘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章组通〔2015〕11 号)文件要求,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 20 分;“合格”等次的,记 15 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 10 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3 3 、 突出事迹加分,共设置 0 10 分。

 一是在党建工作、乡村振兴、移风易俗、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拆违拆临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经党支部研究讨论认定、报党工委审定后确定加分项和分值;二是荣获区级以上荣誉的计 10 分,荣获街道荣誉的计 8 分。

 (三)积分登记。积分制考核管理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

 1 1 、 “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季度就日常行为经党小组

  - 5 -

 长签字确认后,向党支部汇报个人自评得分情况;组织考评,各党小组长每季度将《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汇总交党支部,党支部对每名党员进行季度考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对党员进行年度民主评议。

 2 2 、 “两审”:党员每季度的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积分都须经党支部审议后,再报党工委审定。

 3 3 、 “一公开”:党支部要将党员每季度的日常行为得分和年度积分情况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党员年度考核积分为日常考评得分的平均分与年底评议积分、突出事迹加分之和。

 (四)积分应用。把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结果作为党员参加评先推优活动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党员年度积分在 90 分(含 90分)以下的,不得推荐其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评先推优;得分在70 分(含 70 分)以下的,由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得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由各党支部按照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对其进行重点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党工委对得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按照基本合格党员交由所在党支部对其重点管理帮扶;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严格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予以除名。

  - 6 -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实行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要进一步完善积分考核细则,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各支部书记在抓好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参与积分制分类考核,发挥表率作用。

 2、严格把握程序。各总支、支部要认真了解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的工作步骤,熟悉积分内容,严格工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做好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相互衔接,做到程序严谨、方法得当、公开公正。要抓好积分程序和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党员日常管理、民主评议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做到有理有据、有章可循。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激发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量化考核,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积极性。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的转化工作,加大不合格党员的帮教力度,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不断总结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要结合党员分类等情况,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台账。

 3、强化督促检查。党工委把落实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

  - 7 -

 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让每位党员熟知党员积分制分类管理考核标准,确保党员对分类管理、积分考核的知晓率。党工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1、农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2、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3、两新组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4、党员日常行为季度公示表 5、农村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6、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7、两新组织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8、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汇总表

  - 8 -

 附件 1:

 农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对年老体弱党员的考核,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鼓励参加积分制管理,发挥作用。对于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公示,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根据民主评议和日常表现情况确定等次;党支部应指定党员定期联系走访,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向党支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

 工作单位有支部的和常年在外不能正常参加村居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则上要将组织关系迁入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外出半年以上却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出组织关系的党员,采用网络、微信和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参加组织学习,每次学习后,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要单独建立学习档案。对外出党员的考核,流动党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支持集体公益事业,通过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每月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及表现情况。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

 一、日常行为考核(70 分):党支部每季度考核一次,取 4个季度平均分为日常行为得分。

 (一)思想政治方面(0 20 分)

  - 9 -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个人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 分)

 2、组织生活(15 分):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 2分;请假者,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党支部批评教育不改正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履行职责方面(0 20 分)

 1、岗位认领(5 分):结合村居和自身实际,认领适合自己的岗位,(如:环境卫生监督岗、文明行为(红白事等)劝导岗、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岗、绿化苗木维护岗、精准扶贫联系岗等)无故不认领者,不得分。

 2、履行岗位职责(10 分):按照自身认领的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党员群众提出意见的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工作完成情况(5 分):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完成分配的工作。计 5 分,未完成者不得分。

 (三)发挥作用方面(0 10 分)

 1、联系群众(3 分):发挥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政策和村居事务的宣传员,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帮助群众解决

  - 10 -

 问题。

 2、参加公益性活动(5 分):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积极参加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的每次扣 1 分。

 3、为群众服务(2 分):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遵纪守法方面(0 10 分)

 1、遵守法律法规(3 分)。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加强自律。出现违纪问题的不得分。

 2、缴纳党费(5 分)。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缴纳不及时不足额者,每次扣 1 分,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执行。

 3、矛盾调解(2 分)。协助党支部调解邻里纠纷,维护村级稳定,无越级访、缠访、闹访。有越级访、缠访、闹访等情形,此项不得分。

 (五)道德品行方面(0 10 分)

 1、社会公德方面(3 分)。认真遵守社会公德,时刻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群众提出意见并核实的,每次扣 1 分,违反相关规定的,依规处理。

 2、家风建设(3 分)。注重形成良好家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由于自身原因和邻里群众闹矛盾的,此项不得分。

  - 11 -

 3、移风易俗(4 分)。带头遵守红白理事会规定,积极宣传引导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出现负面影响的,不得分。

 二、年终评议(20 分):年终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大会,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 20 分;“合格”等次的,记 15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 10 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三、突出事迹加分(10 分):一是指在拆违拆临、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移风易俗、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经党支部研究讨论认定,报党工委审定后确定加分分值;二是荣获各级党委表彰的,区级及以上记 10 分,街道记 8 分。

  - 12 -

 附件 2: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一、日常行为考核(70 分),支部每季度考核一次,四个季度取平均分。

 (一)思想政治方面(0 20 分)

 1、政治坚定(5 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

篇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积分量化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党员业绩,夯实党组织基础,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政策依据,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努力打造全程管理新平台,以促进党员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目标任务 (一)增强党性意识。

 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来。

 (二)提高综合素质。

 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

 里手,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

 (三)牢记党的宗旨。

 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

 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促进社会和谐。

 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总体要求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业绩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的一项管理制度。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结合“支部活动日”“党员业绩展示”,着力于展示党员业绩,强化日常管理,组织和引导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工作措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实施范围、分值设置、积分评定、

 积分登记、结果运用五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在全体党员中实施,以党支部为单位。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为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两部分,积分总周期为一年,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按 7:3 的比例进行折算。周期结束,积分清零。

 1.日常积分。

 总分 100 分,分为基础分 30 分、任务分 70 分。另设置奖励分 5 分,不作比例折算,直接计入总积分。

 2.评议积分。

 总分 100 分,每季度和年底开展,由支部在“支部活动日”开展评议。

 (三)积分评定 积分评定采取“月申报、季评议、年总结”的形式开展积分评定。

 1.每月积分评定。

 每月党员填写基础评分表交所在支部,由支部在“支部活动日”进行打分,并在“党员积分榜”上进行公示。

 2.季度积分评定。

 每季度由支部开展一次评议,按照:(三个月平均积分 X 70%)+(评议积分 X 30%)=季度积分。评分在 90 分以上的评为“星级党员”并进行公示。

 3.年度积分评议。

 每年年底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总评,按照:(季度平均积分×70%)+(季度平均评议积分 X 30%)=年度积分。

 (四)积分登记。

 各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一建立“党员积分榜”进行集中展示;将党员积分计入“党员业绩档案”中,明确由组织委员负责进行登记管理。

 (五)结果运用 积分结果运用概括为“选优评星、建档设库、鞭策后进”。

 1.评先选优。

 对年度积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 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 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2.星级党员评定。

 每季度评定以后,对积分在 90 分以上的,授予季度“星级”党员称号,四个季度连续获得“星级党员”称号、并在年底总评议获得 90 分以上的,获得“五星级”党员称号。星级授予人数不限。

 3.建立“党员业绩档案”。

 结合“业绩展示”将党员获得积分详细情况记录到“党员业绩档案”中,使党员业绩“有迹可查”作为评先选优重要依据。

 4.建立“优秀党员库”。

 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优秀党员库”和党员个人积分档案,

 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选优活动,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5.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年度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一切参加评先选优资格,并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组织处理。

 (六)操作流程 主要操作流程分为 10 个步骤,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

 1.制定积分细则。

 各党支部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积分评定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加分扣分办法内容。该细则应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党员申请。

 党员每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开展基础分自评,报所在支部由组织委员登记。

 3.“支部活动日”初评。

 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评定党员每月基础得分,并在“党员积分榜”上公示。

 4.季度评定“星级党员”。

 每季度,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三月积分初步意见,评定“星级党员”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5.年底评议。

 每年年底,由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对党员年终积分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

 6.建立“党员业绩档案”。

 支部要给每位党员建立“党员业绩档案”将党员积分情况记录其中。

 7.评定等次。

 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等次。

 8.建立“优秀党员库”。

 根据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建立“优秀党员库”。

 9.积分核查。

 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党委的积分核查。

 10.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组织处理。

 五、工作要求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书记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

 党务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建立起“党员业绩档案”和“党员积分榜”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集中展示,要迅速开展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

 集团党委要不定期对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好的典型在全集团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集团通报批评。

 (四)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结合。

 以“支部活动日”为统揽,加强对党员的积分评议,强化对做合格党员的倒逼机制,同时,助推党员学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同时要建立全面的“党员业绩档案”,要以“党员业绩榜”和“星级党员”称号来体现积分成效,促进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和营造“争比进位”良好氛围。

篇三: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建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及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订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基层党员“活动难组织、队伍难管理、作用难发挥”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模范意识、争先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二、 考核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 积分标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政治学习积分”、“履职尽责积分”、“奉献担当积分”、“网格引领积分”四部分构成。每年度初始积分为50 分,每月根据党员积分规则对应增加或扣减积分,按月公布党员积分分值。

 政治学习积分:推动全体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重点根据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智慧党支部规定动作完成情况、主动学习分享等方面赋予积分。

 履职尽责积分:强化党员履职尽责的使命感、责任感,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党员工作业绩、工作响应

 速度,完成交办任务等方面赋予积分。

 奉献担当积分:突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员的自我激励、自我发展、自强成才, 对于受到上级表彰、参加岗区队活动、主动分享工作经验、带头参加社会公益等方面赋予积分。

 网格引领积分: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党业融合延伸到各班组,形成全覆盖的党建管理机制,党员在网格中业绩优秀,向网格输送工作经验,向网格上传下达重点工作的赋予积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具体积分规则见附件。

 四、 积分运用 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篇四: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细则项目内容 计 分 标 准分值扣 分得分日常行为积分政治合格(20分)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5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的扣 5 分。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5无故不参加上级党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或会议,扣 2 分/次。3、增强“四个自信”,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5公开发表有损党的形象的不当言论的扣 2分/次。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扣 1 分/次;因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被查实的,扣 2 分/次。执行纪律合格(20分)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 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扣 1 分/次。2、按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组织生活。5无故缺席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组织生活,扣 1 分/次。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5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5品德合格(20分)1、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存在腐化堕落、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等生活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2 分/次。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群众口碑好。5 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扣 2 分/次;3、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孝敬父母、爱护子女。5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扣 5分。4、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4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的,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发挥作用合格(20分)1、爱岗敬业,熟悉业务,团结同志,相互配合,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扣 2 分/次;工作拖拉、效率低、推诿扯皮的扣 2 分/次;工作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扣 2 分/次。2、积极开展“三联二访一帮”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5不按相关要求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的,扣 2分;不按要求走访群众,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扣 1 分/次。3、支持参与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帮助教育引导群众,调解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5不支持不参与党建、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环境整治等工作的扣 2 分/次;4、践行党员承诺,服务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敢于担当,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积极奉献。5不参与党支部号召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的,扣 1 分/次。年 月

 项目内容 计 分 标 准分值加 分奖励积分(10分)1、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或群众满意。31、个人工作、学习(含文体活动)受到表彰的,省级加 3 分,市级加 2 分,县级加1 分,单位加 0.5 分。同一表彰内容按最高分计算,不累加。2、在各级党报党刊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3公开发表党建新闻、信息和文章的,国家级加 3 分/篇,省级报刊加 2 分/篇,市级报刊加 1 分/篇,县级报刊加 0.5 分/篇3、其他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4其他方面包括招商引资、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抗洪救灾等,酌情加 1-3分/次。年度评议积分(20分)评议为优秀:20 分合格:15 分基本合格:10 分不合格:5 分20注:1、扣分项目累计扣分不超过所属计分标准项目的分值,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所属计分标准项目的分值。2、以下党员该年度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侵占集体资产或者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3、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70-89 分为合格,60-69 分(含 60 分)为基本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篇五: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办法 3 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 100 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 6 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 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 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 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 3 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扣分大于 5

 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 5 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 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 5 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 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 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 3 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 100 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 98 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 96 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 94 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1 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 92 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2 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 90 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 1 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3 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 200 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 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 20 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 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 次记积分负 3 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 次记积分负 6 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 3 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 10 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 60 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 15 分,讲规矩、有纪律30 分,讲道德、有品行 15 分;履职积分 40 分,即讲奉献、有作为 40 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 20 分,

 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 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 12 月 20 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 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 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 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 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 1 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 2 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3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

 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 80 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 分)

 (1)红星云 APP 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 500 积分积 1 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 1 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 0.5 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 2 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 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 5 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 5 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 5 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 5 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 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 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 10 分,优秀的记 20 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 5 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 3 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

 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 1 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 2 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 10 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 0 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 5 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 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 79 分-70 分(含 70 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 69 分-60 分(含 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 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 70 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篇六: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街道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在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含预备党员)中开展。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由基层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经社区党委组织核准,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请各社区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实化、细化具体积分项目:

 1 1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 “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2 2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

 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3 3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4 4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还要重点考核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情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还要

 重点考核依法生产经营、主动革新技术情况,社会组织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积极建言献策情况。

 三、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上一周期积分自动清零。

 1 1 、分值设定。党员积分由共性积分、个性积分及加分、一票否决四大块组成,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其中共性积分由党员“四个合格”具体指标组成,分值 80 分;个性积分由党支部根据有职党员工作岗位或无职党员认领岗位设置具体指标,分值 20 分;加分由党支部根据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立功表现予以计分,最高加分一次不超过 10 分,且确保党员当月积分不超过 100 分;党员出现《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北组〔2016〕3 号)文件规定的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时,党支部对该党员进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且本月积分为 0 分。

 被直接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北组〔2016〕3 号文件进行处置,对受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继续进行积分管理,但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2 2 、积分流程。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统一设定共性积分标准;每月初,党支部根据本

 单位中心工作任务,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对每个党员设定个性积分标准,老党员和流动党员可适当简化。

 一月一申记。每月 25 日前,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支委会召开会议,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研究审定,并在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当天反馈给党员确认。

 一季一公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5 日前,支委会将党员月度积分之和折算成本季度平均分,并将折算后的平均分及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五天,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一年一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按年度平均分确定党员积分等次。其中党员积分年度平均分在 90 分以上的,定为优秀等次,人数占比不超过 10%;75 分至 89 分的定为合格等次;60 分至 74 分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不足 60 分的定为不合格等次。年终评定结果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 3 、积分管理。实行党员积分纪实登记管理,由党支部按党员“一人一册”印制《党员积分管理纪实登记表》,并由支部组织委员兼任记分员。党员积分采取倒扣分方式进行,坚持每月更新、每季汇总、每年定等。

 四、工作要求

 1 1 、强化结果运用。请各社区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2 2 、强化工作指导。请各社区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各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化党员个性化积分项目,确保积分内容切合实际、务实管用。

 3 3 、强化督查问责。请各社区党组织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区委组织部将采取定期抽查、随机调阅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

 附件:

 1、《社区党员积分管理参考标准》

 2、《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管理参考标准》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积分管理参考标准》

 4、《党员积分季度汇总公示表》

 5、《党员积分年度汇总公示表》

  附件 1

  社区党员积分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分值

 共性积分

 (80 分)

 政治合格方面

 (20 分)

 1、坚持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5 分

 2、理想信念坚定,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敢于制止身边不正之风。

 5 分

 3、宗旨观念牢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

 5 分

 4、自觉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 分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20 分)

 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

 5 分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

 5 分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

 5 分

 4、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 分

 品德合格方面

 (20 分)

 1、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 分

 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

 5 分

 3、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5 分

 4、自觉抵制“黄赌毒”,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5 分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20 分)

 1、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

 5 分

 2、参与民主管理,做好居民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5 分

 3、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等中心工作。

 5 分

 4、自觉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5 分

 个性积分

 (20 分)

 由党支部根据文明创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及爱卫护卫等方面自行设置。

 20 分

 加分

 (10 分)

 由党支部根据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立功表现自行设置。

 不超过10 分 一票否决

 有北组〔2016〕3 号)文件规定的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当月0分

  附件 2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分值

 共性积分

 (80 分)

 政治合格方面

 (20 分)

 1、坚持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5 分

 2、理想信念坚定,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敢于制止身边不正之风。

 5 分

 3、宗旨观念牢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

 5 分

 4、自觉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 分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20 分)

 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

 5 分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5 分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

 5 分

 4、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 分

 品德合格方面

 (20 分)

 1、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 分

 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团结同事、勤俭持家。

 5 分

 3、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5 分

 4、自觉佩戴党徽,自觉抵制“黄赌毒”,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5 分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20 分)

 1、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

 5 分

 2、参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带头联系帮扶贫困户,自觉参与“三清一化”。

 5 分

 3、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负责的工作不拖后腿。

 5 分

 4、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不推诿,在公益事业中积极奉献。

 5 分

 个性积分

 (20 分)

 由党支部根据党员工作岗位及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等方面自行设置。

 20 分

 加分

 (10 分)

 由党支部根据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立功表现自行设置。

 不超过10 分 一票否决

 有北组〔2016〕3 号)文件规定的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当月0分

  附件 3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积分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分值

 共性积分

 (80 分)

 政治合格方面

 (20 分)

 1、坚持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5 分

 2、理想信念坚定,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敢于制止身边不正之风。

 5 分

 3、宗旨观念牢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

 5 分

 4、自觉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 分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20 分)

 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

 5 分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企业管理制度,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

 5 分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

 5 分

 4、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主动亮明身份、接受双重管理。

 5 分

 品德合格方面

 1、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 分

 (20 分)

 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团结同事、勤俭持家。

 5 分

 3、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5 分

 4、自觉抵制“黄赌毒”,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5 分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20 分)

 1、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

 5 分

 2、自觉依法生产经营,主动革新技术,推动经济发展。

 5 分

 3、积极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力所能及帮扶困难员工。

 5 分

 4、自觉参与企业所在地村、社区建设,带头参与公益事业,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5 分

 个性积分

 (20 分)

 由党支部根据推进企业发展、创新技术、科研攻关方面自行设置。

 20 分

 加分

 (10 分)

 由党支部根据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立功表现自行设置。

 不超过10 分 一票否决

 有北组〔2016〕3 号)文件规定的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当月0分

  附件 4

 党员积分季度汇总公...

篇七: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镇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农村党员党性修养,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更有效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助推 XX 镇乡村振兴,根据《中共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镇所有农村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包括农村(居委会)在职党员,即担任村(居)“两委”干部或村民小组长等职务的党员;农村(居委会)无职党员。

 第三条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积分制”管理;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锤炼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全镇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坚持围绕全镇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注重党员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管理党员作用。

 第二章 党员“积分制”管理基本任务 第四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第五条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六条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推动党员在工作、生活、家庭 8小时内外带好头。

 第七条 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让农村党员自觉参与到村(居)“两委”工作中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第三章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方式

 第八条 党员“积分制”管理,是结合我镇中心工作,对党员自身要求进行细化、量化,重点对党员在学习提高、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五个方面带头作示范、担当作表率的情况进行量化积分考核。

 具体积分项目为:

 (一)带头学习提高:坚持学习强国每月平均每天学习15 分以上计 10 分,25 分以上计 15 分;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每次可获 5 分;农家书屋借阅书籍一次可以获 2 分,每月累计不超过 5 次;党员主动上党课(微党课)或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的,每次可获 10 分; (二)带头争创佳绩:子女在中考考取高中(省重点高中)的每人次获 10 分,高考时考取二本的可获取 10 分,考取一本的可获取 15 分,研究生以上的可获 20 分(以收到入取通知书月份计算);家庭卫生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被评为村“清洁户”的每次获 5 分,被评为村“最清洁户”的每次获 10 分;子女获得“云亭教育基金奖”、校“三好学生”、“学习标兵”的可获 5 分;主动带头拆改废弃猪牛栏、空心房、危旧土坯房等的每次获 10 分; (三)带头服务群众:主动参加村级活动的,参加一次得 5 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20 分;在重大险情及大型活动中,主动参与值班值守、争当志愿者每次得 10 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20 分;主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贫困户满意度

 高认可度好的可获 10 分,积极联系服务群众,帮助群众办好 1 件实事可获 5 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20 分; (四)带头遵纪守法:积极引导子女或本人参军入伍的可获 20 分(以收到入伍通知书月份计算);积极配合镇村干部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次可获 10 分;带头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每次可获 10 分;带头遵守乡规民约,加入村级理事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可获 5 分。

 (五)带头弘扬正气:评为中央、省、市、县、镇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孝老爱亲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每人次分别获 40 分、30 分、20 分、10 分、5 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可获 10 分;党员带头(或党员要求家庭成员)参加村集体交办活动的,每次获5 分,每月不超过 20 分。

 具体减分项目为:

 (一)不赡养老人的每月扣 10 分,老人住破旧老房党员住新房的每月扣 20 分。

 (二)党员或其子女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收取高价彩礼的,每次扣 10 分。

 (三)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越级上访等违法活动的,每次扣 20 分。

 (四)党员(或其家庭成员)不积极参加(配合)村“两委”工作的每次扣 20 分,家庭卫生不达标、乱倒垃圾的每次扣 10 分,空心房(危旧土坯房)不主动拆除或维修的每月扣 20 分。

 (五)党员本人或没有及时制止家庭成员野外用火(焚烧秸秆)的每次扣 20 分。

 (六)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每次扣 10 分,没有特殊理由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的每次扣 10 分,外出超过 3 个月,且不跟党组织主动联系汇报的扣 10 分。

 (七)党员外出超过 6 个月(不含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接转的扣 10 分,同时党支部在年底民主评议党员时可直接将其评为不合格党员。

 第四章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 第九条 党员“积分制”管理采取月度积分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积分为党员全年每月平均积分。党员月积分在下月主题党日前完成,并在每月主题党日大会上对每名党员上一月积分进行宣布公示,党员年度考核积分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并将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积分结果要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十条 积分评价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年度考核积分不低于 80

 分(含),按排名顺序确定,人数一般不超过各党支部党员总数的 20%,70(含)—80 分为合格等次,60(含)—70 分为警示等次,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发生一票否决项目情形的,直接评定为警示党员或不合格党员等次。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给与“一票否决”:

 (一)参与非正常访; (二)带头或暗中唆使、怂恿有关人员阻扰项目推进、漫天要价; (三)在处理突发事件、抗灾抢险等关键时刻,故意推诿和消极应对;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规,受到处理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 (六)变通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政策搞变通,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七)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五章 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进行宣传表彰并优先推荐为各级党组织“七一”等表彰对象,属后备干部的优先推荐或使用;各级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时,优先安排考核等次优秀的党员。同时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其家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国家一些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对评为警示等次(或当月积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先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约谈;约谈整改不力的,由镇纪检根据情节严重,依纪依规进行提醒谈话、诫勉、降职、免职等处理;涉嫌违法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连续两年为警示等次的,评定为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组织程序处理。

 第十四条 预备党员被定为警示(含)以下等次的,不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延长其预备期。正式党员被定为警示(含)以下等次的,不得纳入表彰评优对象或向上级申报表彰评优的人选。

 第十五条 党员家属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时与党员年度评分等次直接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八: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医院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创建“三甲”医院和“河西区域医疗中心”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前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党员先锋引领活动要求,结合“建强支部、严管党员”大讨论活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实绩量化考核基础上,以支部组织管理为主,党委监督指导为辅,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强化党支部管理党员意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制定《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医院发展、促进医患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医院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支部、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 2 - 1.积分设置。党支部、党员积分按年度 100 分计算,分基础分 40 分、任务分 50 分和奖励分 10 分。当年党支部、党员基础分为上年党支部、党员个人考核分的 40%,以此类推。

 2.积分构成。

 (1)党支部 基础分(40 分):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 2),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支部考核得分 40%。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 40%。以此类推。

 任务分(50 分):由党办按照党支部当月完成院党委安排部署任务情况进行量化,量化标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 50%。

 奖励分(10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中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卫生系统及医院各类竞赛、活动,依获奖级别分别按 5 分、4 分、3 分、2 分予以加分,获奖级别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加分时分别递减 0.5 分。按照党支部申请、党办审核申报、党委审定备案的程序进行。党支部须提供证明资料。

 (2)党员 基础分(40 分):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附件 3),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员考核得分 40%。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 40%,以此类推。

 任务分(50 分):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由党支部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党员义务、职责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相应调整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结合党办反馈结果计算出每月任务分。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 50%。

 奖励分(10 分):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卫生系统及医院各类竞赛、活动,依获奖级别分别按 5 分、4分、3 分、2 分予以加分,获奖级别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加分

 时分别递减 0.5。分。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审核申报、党委审定备案的程序进行。党员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

 党支部(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第四季度积分×百分比+民主测评×百分比(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支部年终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

 4.党支部、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 95 分以上的党支部、党员可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60-95 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 分以下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见《党员民主评议办法》另行发文)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连续两个季度平均积分排名第一位,确定为流动“红旗党支部”;党员连续两个季度平均积分排名前三位,确定为该党支部党员示范岗。年度内连续获得两次流动“红旗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年终直接确定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离退休党员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附件 6),并经党支部、党委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

 6.党员组织关系迁转。党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迁转组织关系,需填写《党员积分制管理迁转登记表》(附件 7),经过党支部审核,院党委审批后,随人事档案迁转。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委监督指导,支部量化管理,科学设置项目,细化评分办法,制定考评细则。

 2.严格积分登记。党办严格按照院党委制定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 1,另行发文),每季度进行党

  - 4 - 支部积分制管理。各党支部严格按照院党委制定的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附件 2),指派专人负责,根据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登记填写,按季汇总,经党员核实确认后,在每季度最后一天(遇周六、周日,顺序提前 1 天)将汇总结果报院党委审核备案。党支部每季度考核由党办具体量化反馈至支部核实确认后,与党员季度积分结果同期汇总报院党委审核,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党支部进行公开,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院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办法(试行)》(附件 3,另行发文),每年终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党员每年第四季度积分结果不另行通报,结合年终党支部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定格工作,按比例核算为该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结果,予以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操作流程分为 8 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年初党办结合党建重点任务和医院中心工作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进行相应项目调整。党支部结合党员岗位工作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党员任务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要与党员所在科室绩效考核指标相结合。党支部每季度对考核结果靠后、日常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支委班子集体约谈;经约谈在第二季度仍然考核靠后、表现不佳的党员经支委会讨论后,报院党委审定并全院通报;经通报在第三个季度依然考核靠后、表现不佳的党员经支委会讨论后,报院党委审定,纳入党员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由科室进行二次绩效扣罚,并要求科室配合党支部对该党员进行严格监督教育管理。

 2.确定党员积分记录员。党支部积分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原则上建议由各党小组长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积分台账填写、积分核算上报等工作。

 3.党支部、党员申请。党支部、党员每季度第一周填写上一季度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申请表》(附件 4、5),汇报本季度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支部由联系点领导签字确认,党员由党支部书记、科主任签字确认(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分别交送党办、支部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党办、支部记录员每季度收集登记党支部、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登记表》(附件 4-1,5-1)。

 5.积分结果初评。党办反馈各党支部每季度积分情况,征求意见。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季度积分初步意见。

 6.积分结果评定。每季度第一个组织生活日(周四),党办向党支部通报上季度积分情况;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季度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核实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通报登记。经党支部、党员对上季度积分结果进行核实无异议后上报院党委审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党支部、各科室,接受全院干部职工群众监督。党支部、党员积分情况登记在《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台账》纳入下一季度考核(附加 4-2,5-2),党支部按要求建好党员积分台帐,接受院党委积分核查。

  - 6 - 8.年底评议。每年底,由院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积分结果按照年终考核和民主评议要求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得分为党支部、党员年度考核得分,以此分别进行党员定格评优,党支部、党小组评先。记录员登记在《党员积分制管理年度综合积分登记表》(附件 4-3,5-3)。

 五、党支部、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获得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民主评议定格为优秀的党员,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院党委监督指导,党支部指派党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党支部、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量化积分,实现党支部、党员管理日常化、实绩化、动态化,使院党委管理权限下沉到党支部,真正调动起党支部主动管理、活跃氛围、服务党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每位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明确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化具体为导向,化导向为每个党员的实际行动、一言一行,为建强支部、严管党员打下坚实基础。

 2.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了切实做好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要成立工作机构,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任副组长,各党小组长为记录

 员。依据院党委积分制管理细则按季度做好量化积分工作,从源头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

 3.紧扣指标,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医院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比学赶超。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置,强化监督教育管理。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党员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为我院党的建设打牢基础。

 附件:

 1.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另行发文)

 ; 2.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 3. 《党员民主评议办法》(另行发文); 4. 党支部积分制管理申请表; 4-1 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考核登记表; 4-2 党支部积分制季度积分管理台账; 4-3 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年度综合积分登记表; 5.党员积分制管理申请表; 5-1 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考核登记表; 5-2 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管理台账; 5-3 党员积分制管理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 6.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党员审批表; 7.党员积分制管理迁转登记表。

  8 附件 2: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总 100 分)

 备注:

 1.党员大会参会情况、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情况由党办提供。2.模范作用发挥、参加医院各类活动等数据由党支部、党小组自行统计。3.组织生活、党费缴纳、党内主题活动参加等数据由各支部自行统计。4 党员各类获奖加分项需自行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证明。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值考核办法 考核人 值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值考核办法 考核人 值 政治学习政治学习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重要思想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武威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党要官党、从严治党方针。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按时院党委和党支部安排的学习任务。

 0 依据党支部对每位党员各项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登记和党办实绩数据统计。每缺一份扣 3分,抄袭、雷同材料扣 2 分,完成质量不高扣 1 分。在院报、网站等内部宣传平台上发表 1篇党建相关文章加 2 分。

 支部 考核 组织纪律组织纪律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其他活动,自觉按期交纳党费,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关心党的工作,向党组织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党内监督。

 0 统计每位党员会议出勤率,包括支部组织生活会、凡要求党员参加的大会、参加党内外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党费缴纳等,依据各部门数据汇总,党办实绩数据统计。无故缺席扣 3 分,每迟到 10 分钟扣 1 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按缺席对待(组织生活会由支部核实)。

 支部 考核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事实,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作斗争。认真执行《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0 依据医院纪委、监察科、医务科各项数据统计。廉洁行医、违纪违规、发生医患纠风等情况。党员违规被投诉一次扣 3 分,引发医患纠纷扣 4 分。党员被批评通报 1 次扣 2分,可累计扣分。党员收到表扬意见 1 次加 0.5 分;表扬信 1 次加 1 分;锦旗 1 面加 1分,拒收红包一次加 1 分。依据医务科当年医务人员...

推荐访问: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党员 积分

版权所有:首考文秘网 2015-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首考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首考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冀ICP备15026071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