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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调研报告:3篇

时间:2022-08-26 16:1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调研报告:3篇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调研报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未成年人检察是以未成年人为特殊保护对象的专门检察工作,通过履行“捕、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调研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调研报告:3篇

篇一: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调研报告:

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未成年人检察是以未成年人为特殊保护对象的专门检察工作,通过履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职责,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2019 年以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职,奋发进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办案质量不断提升,主要业务数据全部进入全国前列;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工作做法及成效得到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9 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集体和 13 名个人获全国表彰,28 个集体和 54 名个人获省级表彰。

 一 、立足司法办案,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重要的履职方式。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真落实特殊保护、双向保护、综合保护的理念和要求,为未成年人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一)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是依法惩戒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2019 年以来(如无特别说明,报告中相关数据截取时间均为:2019 年 1 月至2021 年 8 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 2633 人,起诉 3520 人。二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慎用逮捕强制措施,积极适用不起诉制度,有效减少涉罪未成年人标签化、交叉感染等问题,为其接受矫治、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共不批准逮捕 2223 人、不起诉 1559 人,不捕率、不诉率由 2019 年的 32%、21.3%上升为 60.9%、44.8%。三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通过案件评查、业务通报、绩效考核等手段,有力推动和促进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在检察环节 100%得到落实。针对侦查机关办案中存在的讯问时无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未通知提供法律援助、询问女性被害人或证人时无女性工作人员在场等程序性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245 份,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诉讼权利。

 ( ( 二) )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

 人。一是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快从严从重批捕、起诉。共批准逮捕强奸、猥亵、拐卖、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872 件3652 人,起诉 3355 件 5116 人。针对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问题,省检察院两次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各

 执法司法机关统一标准,形成打击合力。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性侵未成年人案件 26 件;对 22 件量刑畸轻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审判机关已审结 20 件,采纳抗诉意见并改判 15 件。二是综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结合具体案情,积极协调各方为被害人提供多元综合保护和救助。共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700 余万元,开展心理疏导、身体康复 344 人(次),协调帮助 58 人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如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为被害人提供了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司法救助、转学、长期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多项救助措施,帮助其走出困境,重回正常生活。

 ( ( 三) ) “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的部署,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司法保护。一是保障羁押和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 426 名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直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83 人;对在押未成年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 13 人;入所帮教谈话 318 人(次)。二是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对监护人监护责任缺失甚至侵害被监护人引发的刑事案件,同步分析研判,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等方式依法开展监护干预。在 16 件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通过检察建议或者支持起诉等方式,建议法院依法撤销

 监护人资格。对监护失当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391 人(次)。南昌铁路检察机关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做好司法处理工作,在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同时,保障涉案未成年人户口依法迁出、顺利入学。三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围绕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等公共问题,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5 件。如赣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统一开展“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专项监督行动,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全市无证幼儿园全部整改到位。

 二、坚持预防为先,帮助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

 牢固树立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预防”的理念,深入开展帮教矫治和法治宣传教育,切实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 ( 一) ) 实行个性化帮教,注重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一是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坚持每案开展社会调查,深入分析涉罪未成年人家庭背景、成长环境、社会关系等因素,找准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问题,为开展个性化帮教提供依据。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符合法律规定、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提供接受教育、改过自新的机会,促成其回归社会。共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1328 人,1291 人顺利回归社会,其中 141 人考上大学。有针对性地设置考察帮教条件,通过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观护、组织参加公益劳动、复学就业等方式,对 2547 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 12043

 次,帮助其脱离犯罪土壤。二是探索开展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教育矫治。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秩序或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特殊教育矫治,逐步解决难以管束、“一放了之”的问题。如宜黄县检察院在当地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对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区分违法行为严重程度,探索开展分级预防,有效防范违法犯罪;新余、鹰潭、上饶等地检察机关办案中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联合公安机关和专门社会组织,集中开展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将行为偏差的未成年人引入正轨。

 ( ( 二) ) 深化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一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要求。全省共有2055 名检察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 115人。通过授课、座谈、主题班会等方式开展法治宣讲 6144 次,有力提升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突出预防重点。梳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情况,针对盗窃、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多发犯罪,重点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如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围绕一起聚众斗殴案,在校园开展模拟法庭,让同学们切身了解犯罪的危害,自觉远离违法犯罪。三是丰富教育形式。通过组织法治夏令营、庭审观摩、制作儿童绘本、在线有奖答题等多种方式,开展更贴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开设200 余堂法治教育“空中课堂”,在各级检察机关微博、微信、抖音公众号上向广大学生、家长播放,观看人数累计超过 800

 万。南昌、景德镇、萍乡、吉安等地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未成年人近距离、全方位接受教育。

 ( ( 三) ) 加强自护教育,提升未成年人防范侵害能力。一是加强重点人群自护教育。结合江西农村留守儿童多、留守儿童遭受侵害问题突出的实际,省检察院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开展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向乡村学校延伸工作。目前,已有1380 名检察人员担任 1490 所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并连续三年在全省开展“守护明天—法治乡村行”活动。赣州市检察院还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在全国首创“一校一村一老师”项目,逐步实现全市每所公办学校(幼儿园)、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专门的儿童保护讲师。二是将防欺凌、防性侵等自护教育作为法治宣讲的重点。2020 年疫情期间,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分别以预防性侵害和校园欺凌为主题录制普法视频,列入全省中小学生网络必修课,收看人数达 400 余万,帮助未成年人提升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三是提高自护教育专业水平。省检察院借助“女童保护”公益组织专业力量,组建一支由 140 名女性检察人员组成的“江西检花”宣讲团队,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面向低龄未成年人专门开展防性侵教育。

 三、发挥监督职能,促进未 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定位,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重要抓手,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由“案内”延伸至“案外”,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 ( 一) ) 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2018 年 10 月,最

 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教师性侵学生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抓手,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定期通报、联合检查等多项机制,出台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整治、强化安全教育等具体措施,并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联合教育部门走访检查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2114 所,推动整改学生安全教育不到位、校园安全机制不健全、学生宿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148 个,为学校法治老师和校园安全骨干授课 36 次,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2020 年,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被团省委评为贯彻《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 年)》优秀项目。

 ( ( 二) ) 推动落实特殊保护制度。一是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积极争取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重视和支持,联合省公安厅等 8 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职责和具体措施,并在全国首创将执行情况纳入平安江西建设考评。二是推进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工作要求,对在职或拟入职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信息查询,避免有性侵、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截至今年 8 月,赣州、上饶、宜春等地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公安部门共对 23 万余名教职

 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予以辞退及不予录用 43 人。三是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建设。省检察院联合 7 家省直单位出台全面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建立“一站式”询问取证办案场所和机制,尽可能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的“二次伤害”。目前,全省共建立专门场所 67 个、配套机制 105 个,依托专门场所或机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351 件,一次性询问被害人 216 人。

 ( ( 三) ) 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办案积极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对策。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涉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315 件,推动解决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如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辍学现象,省检察院向省教育厅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整改,实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未成年人清零,劝返 4506 名义务教育适龄未成年人返校复学。深入调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诱因,增强社会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省检察院在挂牌督办上栗县未成年人刘某某等涉恶案件时,了解到当地因仅有一所普通高中,每年有大量的初中毕业生无法正常升学、部分未成年人流散于社会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问题后,及时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调研座谈,积极推动解决高中学位不足问题,使该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逐年下降。

 四、推进“三化”建设,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础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要求,不断筑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础,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 ( 一) )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省检察院在 2019 年机构改革时成立第九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市、县检察院及时跟进,建立了“独立机构+专门办案组+专门人员”的专业化办案体系。目前,全省有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 14 个,员额检察官 252 名,检察辅助人员 564 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升队伍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改进司法作风,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省逐步打造出抚州市“刘莹姐姐工作室”、萍乡市“晨曦工作室”、南昌市“朝阳工作室”等有较大影响和较好口碑的专业品牌团队。

 ( ( 二) ) 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进办案机制规范化。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监督、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等指导性文件,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规范化水平。二是推进办案流程规范化。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全省检察机关使用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系统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办案工作,实现一个口径录入、一个模块办理、一个系统统计,推动办案...

篇二: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调研报告:

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专题调研的报告

 根据市人大办《关于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方案》(X 人办发〔XX〕X 号)精神,近期, XX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常委会副主任 XX 担任组长,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到 XX 市人民检察院、XX 市实验初中、XX 市第五小学进行实地调研和查阅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全面掌握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XX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组织、人力、财力等面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顺利开展。XX 年划拨市级预青经费 X 万元,X 个乡镇每个乡镇2 万元。

 (二)组织机构健全。XX 年 7 月成立了 XX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X1 月,市未保委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调整实际,完成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调整 (三)工作制度完善。XX 年我市印发《XX 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 年)》,是 XX 市各市(市、区)第一个出台该《规划》的市份。同年 11 月份印发了《XX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XX 市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分工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联动的良好态势。

 1、共青妇出台工作机制,全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是推出“五点半课堂”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在全市“广西青空间”、青少年之家、各村(社区)办公场所等开展志愿帮带活动,为孩子们提供课后辅导、陪伴关爱等服务, 一年来共计开展300 多场次志愿帮带活动;二是组织实施广西首个“社区儿童保护项目”,探索建立、完善和运行多部门联动的社区儿童保护工作机制;三是指导全市各中、小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学校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课、政治课、校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渠道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保障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

 2、为未成年人菅造健康文明的成长环境。一是加大对网吧、娱乐歌舞厅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送书下乡”、“齐阅读,共分享”、“暑期工艺书画培训班”、“小小朗读者”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 30 场,以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了图书馆、文化馆的教育职能作用;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儿童玩具、文化用品、食品的商户进行重点检查,审查其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消费安全。

 3、强化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走上法制化道路。一是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共排查校园安全隐患 X 处,整改X 处。开展法制教育课 X 次,指导学生开展安全演练 11 次。截止 XX 年 12 月底,共破获了 X 起校园周边的伤害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通过严厉打击,及时消除了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和增强了学校师生安全感;二是设立“心理辅导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辅导,一共为 X 名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和矫治。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X 次,发放宣传资料 X多份,受教育学生,群众达到 X 多人;三是指导校园法治教育基地的模拟法庭开展模拟开庭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大学园区各大学院校,结合青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及近年来频繁出现在校园中的校园贷、网络刷单、谣言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

 宣讲活动 X 场,以案说法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配备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成员,聘请专门人民陪审员,加强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工作;四是充分运用法治专栏、法治图片展、法治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为广大师生树立学法、用法、守法意识。XX 年以来,共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全市 X 所中小学校上法治课 X 场次,印制发放《法律进校园》手册 X 多册,受教育师生近 X 多人次; 4、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关爱,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建立了困境儿童信息库,并认真落实各种保障措施。XX年共为 X 名闲散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 X 万元;为 X 名重度残疾儿童发放护理补贴 10 万多元,还为 8 名患病儿童办理了大病救助,有力保障了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 二是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开展“送教上门”和发展残疾儿童运动员等工作,全力保护未成残疾人身心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周边的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如实验初中的大门太老旧,校外的路网还没做成。另外学校周边贩卖“三无”产品的商户还是比较多,对未成年人的心身健康较成影响。

 二是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比较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XX 年,XX 市查获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 X 人,其中:13 岁

 以下的 X 人,14 至 15 岁的 X 人,16 至 17 岁的 X 人,年龄最小的仅 X 岁。XX 年,XX 市抓获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 X人次,占抓获犯罪嫌疑人员总数的 X%。

 三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无人管教。XX 市抓获处理的一些未成年人,均是家庭父母离异、父母过世、家庭困难又无人管教的孩子,由于过早辍学进入社会,染上了盗抢、吸毒等恶习,整天靠盗抢为生,有家不归,有的甚至无家可归。

 四是未成年人反复多次作案。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多次、反复和低龄化的发展趋势,因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只能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和训诫,交由家长领回管教。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惩治手段和帮教措施,这些有问题的未成年人整日在社会上游荡,伺机作案,形成了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

 五 是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监管难度比较大。由于歌舞娱乐场所不像网吧,进行实名登记,所以对未成年人监管难度比较大。

 六是缺乏职权性的综合领导协调机构,多头管理体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涉及家庭、学校、社会,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就有公、检、法、司、教育、文化、工商等,但缺少一个综合领导协

 调机构。我市虽然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织机构,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治理、保护进行研究、领导、咨询,但缺乏职权性权威,挑不起综合领导的大梁。

 三、建议意见 ( 一) 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力度。加快完善一些学校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大对学校周边的“三无”产品的打击力度;对周边的托管机构,定期进行消防等安全的检查,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 二)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保护。各社区和各村屯要经常性的对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与学校密切配合,对家庭生活条件确实困难的学生,建议学校减免其全部的学杂、书费,尽量避免一些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因交不起学杂费而辍学。

 ( 三)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政法各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继续广泛实施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扩大覆盖面,使广大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 四)。

 强化学校家庭间沟通交流。家庭是青少年与社会的最早接触点,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相互反馈未成年人

 在学校、家庭的生活、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控制在初始阶段。

 ( 五) 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教育、宣传、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效率和水平。

 ( 六) 强化网络和文化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公安、宣传、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督等部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化日常的监管检查,坚决杜绝不良文化娱乐活动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社会、学校、家长要正确引导教育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世界,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和自我塑造,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帮助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远离不良行为。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有问题的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其归属感和认同感,逐步养成文明习惯,远离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辍学、逃学或违法犯罪情况要及时掌握,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教措施,助其重返正常成长轨道。对屡教不改、冥顽不化的未成年人,建议在法

 律层面上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手段,让未成年人为违法犯罪付出相应的代价。

篇三: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调研报告:

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推动法治益阳城市建设,益阳市妇联以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为宗旨,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儿童权益为根本,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着力创新家庭教育工作品牌,建立完善关爱留守儿童服务体系,推动实施《益阳市儿童发展规划》,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儿童、支持儿童的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我市妇联系统推动未成年人工作调研情况如下:

 一、妇联系统推动未成年人工作现状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推力。一是建立覆盖城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监测体系。2011 年出台了《益阳市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xx》,“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在儿童健康、儿童教育、儿童法律保护等四个领域,提出了全方位覆盖未成年健康成长具体工作目标和策略措施,并以项目运作、示范带动、结对帮扶、督查指导等方式,每年用量化指标开展动态的监测评估,推动和保障我市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一致。二是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体系。明确了“十二五” 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以及完善工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加强监测评估等保障措施,在关注弱势儿童、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和家教指导方面制定了明确的目标要求。2013年,市妇联召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会议,调整了第三届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会。为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社区、全国基层示范家长学校授牌,表彰了“十大优秀家长学校”、“十大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十大优秀家长”。三是完善留守儿童工作关爱服务体系。市政府成立了“益阳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领导小组”,市妇联以全市妇联系统工作网络为依托,以村组为单位在全市开展了留守儿童信息库建设。同时,举办丰富的关爱活动营造氛围。开展了“幸福快车--农村留守儿童亲子同乐夏令营”活动,组织留守儿童到父母打工地看望父母,享受亲子团聚的幸福、“情系留守流动儿童,共建移动爱心书屋”活动;为安化县贫困留守儿童争取到“恒爱行动”,并为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中小学校和福利院等争取到儿基会捐赠的价值 4 万元的蜜儿餐 30 箱近 500公斤,让留守儿童群体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二)强化平台建设,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保障力。一是广泛建立服务妇女儿童的平台。市妇联全面推广建设镇、村级“妇女儿童之家”,作为关爱妇女儿童的基层阵地和活动场所。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工作和服务水平。推进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五进”活动,积极举办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全面参与“中国梦”教育活动,市妇联认真组织开展了“放飞中国梦,亲子欢乐行”为系列主题活动。二是多途径建立家教传播平台。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办了各类家长学校,通过“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科学家教进万家”、“父母大讲堂”等载体,开展家教知识讲座、父母沙龙、亲子实践活动等,对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及第二监护人进行培训,架起了学校和家长沟通的桥梁。为全面掌握全市家长学校工作情况,市县两级妇联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家长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全市现有家长学校 906 所,其中乡(镇)、村家长学校 467 所,街道、社区家长学校 53 所,家庭教育组织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共创建国家级示范家长学校 9 所、省级 15 所。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 95%以上)。三是建立关爱未成年人困难群体的救助平台。为安化县争取为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县,项目惠及该县 23 个乡

 (镇)560 个村(社区)10722 名 6-24 月龄儿童。(截止目前,该县服用营养包儿童数为 17818 人次,在目标儿童服用率为 98%,调研结果显示,项目开展以来,科学喂养知识在该县得到普及,家长育儿知识水平普遍提高,儿童贫血症状有所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受到该县婴幼儿家长的认可和好评)。与湖南中医附一医院联合开展“心希望”活动,为我市 170 余名 0-14 岁的疑似先心病儿童开展免费普查,筛查出 43 名贫困患儿到该院进行了全免治疗。在资阳区举行“三访三化”“爱心献春蕾”现场捐赠仪式,将社会慷慨捐资的 10 万元发放给社区的100名贫困女学生和26户困难群众手里。今年还慰问了志溪河社区、市畜禽良种场、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的特困妇女和残疾儿童 40 余人,发放慰问金 3 万多元。

 (三)丰富活动内容,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合力。一是以“妇女之家”为阵地,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为了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根据湘妇字„2013‟13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市妇联、市邮政局决定共同建设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2014 年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二是以家庭教育为主题,提升家庭教育意识和水平。与市文广新局、天心阅读网联合举办“阅读让孩子健康成长”教育讲座;聘请国家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何义为五里堆、南岳宫等社区居民带来“做理性的父母”等精彩家庭教育专题讲座;积极配合省妇联开展百场现代家庭教育公益巡讲“五进”活动,邀请“全国家庭教育巡讲团”的高级讲师栾雨竺老师,为益阳市市直和部分区县(市)的学生家长带来多场家庭教育讲座,反响很好。三是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重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大力倡导良好的网络文明和健康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家庭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市妇联积极配

 合上级妇联在全市开展网络监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亲子教育实践活动、家庭护卫网络文化活动等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家庭护卫行动,在家庭中筑起网络文明的防线。四是以新颖生动的活动,丰富未成年人课余生活。每年市妇联都与大剧院举办六一大型文艺汇演,今年举办了益阳市首届儿童文化艺术节,并引进了大型人偶剧《新白雪公主》引起积极反响。5 月 11 日母亲节,我会还将举办全市孝德文化展演暨孝德家庭建设启动活动,在全市少年儿童中宏扬孝德传统文化。同时,开展了未成年人 “红色之旅--网上夏令营”等儿童喜闻乐见、愿意参与的读书和网络游戏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生活。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社会家庭教育意识还有待提升。在农村,作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缺失的情况普遍存在。因父母离异,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家庭教育主体不全;父母不履行管教职责,只有生没有教养观念,家庭教育的主体不尽职;父母外出务工,由祖辈代管或者寄托交由亲戚或学校老师代管,造成家庭教育主体移位。而对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监护人又缺乏必要的强制措施。这既有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原因,又有家庭教育意识不强的主观原因。

 (二)校外活动场所缺失,活动难以开展。市妇联原依托大剧院的场地,设有一个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但受经费、场所、人员等制约,未能大规模地开展活动,未形成气候。而且因为今年丽都影院的新修,致使这一场地也丧失。此外,各部门各单位兴建的校外辅导站、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等机构也比较少,难以满足我市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

 (三)社会关爱工作队伍建设尚不完善。我市社会工作者队伍正在逐步发展壮大,但是没有统一的社会管理和认定,人员松散,还没有形成管理完善、制度健全、社会认可度高的社会工作队伍。社会工作经费来源没有保障,完全靠义务和热情无法实现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持续发展和壮大。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快家庭教育立法步伐。建议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家长与社会应尽的责任。完善家长及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体系,强化家长的法定监护责任,明确父母的监护主体责任,细化儿童不能脱离父母监护的具体规定,特别是规定年幼的儿童不能脱离父母的监管和照顾;若双亲都外出打工,应该将子女带走,履行法定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确因经济等实际困难无法带在身边而由亲属或其他监护人的留守儿童,要求外出务工人员定期联系监护人和留守子女,了解和关心留守子女学习生活情况。对拒不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的责任人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健全社会工作制度,完善社会工作者服务队伍建设。明确对社会专职社工的认定和管理,推广专业社工、志愿者、义工的关爱队伍建设,保证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经费。对参加社会工作的义工、社工和志愿者给予在招录公务员、工作(学业)考核、社会表彰等方面予以加分或激励,确保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长效性。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及时成立未成年保护委员会,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作用。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提升广大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提升,真正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进一步加强家庭、社会保护。强化家庭教育。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引导父母切实履行好未成年人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切实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怀、关爱,通过各种形式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亲情关怀的缺失。注重社会保护。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黑网吧”和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非法经营行为。继续加大社区、校园及校园周边社会治安、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严格督促各商业网点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烟酒警示标志,努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学习环境。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公益性未成年人科教活动场所建设投入,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科教活动场所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文化服务。加大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公益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工作,切实增强展览陈列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促进青少年幸福健康成长;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各种纪念日,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广场、社区、家庭、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陶冶未成年人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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