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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4篇

时间:2022-09-16 08:3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4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内蒙油气投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1内蒙古油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办法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内蒙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4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4篇

篇一: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名称:

 内蒙油气投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1内蒙古油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内蒙古油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使用、 拨付等管理行为, 提高资金使用及拨付效率, 做到权责分明、 程序清晰, 特制订本办法。

  1.2  释义 本办法中所称资金是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现金等价物是指商业票据(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1.3  本办法的资产支付分为资本性支出、 资产性支出、 费用性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1)

 资本性支出是指以现金、 有价证券、 应收账款等作价进行资本金(股权)

 投资的支出;  (2)

 资产性支出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以现金购买房屋、 土地、大型机械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家具、 电子设备等构成固定资产管理的支出;  (3)

 费用性支出是指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支出, 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 津贴及奖金、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办公费、 会议费、 中介咨询服务费、 租赁费、 税费等按会计制度在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中核算日常经营性费用支出;  (4 )

 其他资金支付包括内部借款(特指关联方借款), 资金拆借、 委托贷款、 备用金、 公务借款、 其他非经营性支出等需要以现金支付的

 制度名称:

 内蒙油气投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2项目。

  1.4   支付方式 资金支出的主要方式为现金和银行存款。

  2  职责与权限 2.1  业务经办人:

 为具体经济业务的经办人员。

 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且经办人需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 业务经办人必须对所办理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对所填写的各类报销凭证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

  2.2  业务审核人:

 为各项业务的直接领导或分管领导。

 业务审核人负责审核所主管的全部报销业务, 包括预算内、 预算外、 专项费用等。业务审核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准确判断、 审核, 对已审核的报销业务的真实性、 开支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2.3  财务审核人:

 为各级财务负责人和负责票据审核的会计。

 财务审核人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 合规性、 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2.4   签批人:

 经授权签批财务支出的人员。

 签批人在掌握本单位的业务流程和日常业务的基础上, 对所签批费用支出的合法性、 合理性负责, 是费用报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  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3.1 业务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总监/ 副总→费用会计→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如存在授权审批, 应遵循授权审批流程。

  4   费用报销申请 4 .1财务部门定于每周二、 周四办理报销业务, 非规定时间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报销。

  

 制度名称:

 内蒙油气投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34 .2  办理差旅费、 业务招待费、 外出培训费、 专项业务费用等报销应当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的资金主管提出申请, 否则, 财务部门可以视备款情况给予报销。

  4.3  员工报销 500 0元及以上的费用, 必须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的资金主管申请, 以便财务部门备款。

 否则, 财务部门可以不予报销。

  5  费用报销时限及人员规定 5.1  业务经办人必须在工作任务结束后 2周内, 持合法票据办理费用报销。

  5.2  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执行报批流程, 严禁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报销, 严禁要求他人以他人名义为自己报销(共同经办人需注明)。

 一经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行为, 将进行通报批评。

  6  费用报销的票据规定 6.1  费用报销必须附真实、 合法、 有效的票据。

 需取得发票的, 不得以收据代替; 需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 不得以普通发票代替;需取得专项收据的, 不得以其他收据或发票代替。

 票据具体类别: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税务部门统一印制或批准各行业印制的行业专用发票, 印有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3)

 行政、 事业单位印制或被批准印制的行政、 事业性单位统一收费收据, 印有“财政局统一收费票据专用章”。

  (4 )

 铁路、 民航、 公交企业自制票据。

  (5)

 其他合规有效票据。

  6.2  发票内容与发票的专用性质要一致。

  6.3  发票需盖有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制度名称:

 内蒙油气投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46.4   发票填写必须完整、 准确。

 发票抬头为公司全称; 日期、 项目内容填写完整, 金额计算正确, 无涂改现象; 若项目较多, 不能在发票上逐一填写, 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6.5  各部门所订飞机票存在定期出票的, 负责订票的员工应做好登记工作, 记录订票时间、 折扣、 金额等事项, 报销时作为财务审核的依据。

  6.6  办公用品报销时需先填写费用报销单, 提供购货清单和入库出库单, 列明采购物品的名称、 单价、 数量等信息, 同时供货清单需加盖供货方印章, 发票及清单显示的供应商名字应一致。

  6.7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 伙食费、 会议室租金、 交通费、文件印刷费、 医药费等。

 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文件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 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发票及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会议费由经办人填写报账单, 将所有附件整理粘贴, 按日常费用报销审批程序进行报销。

  6.8  报账人因特殊原因使用其它发票报销费用, 需填写特殊会计事项备案表, 并报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书面签批同意。

  7   票据丢失的处理要求 7 .1  属于车票类丢失的, 经办人必须提供其他同类发票充抵, 并填写丢失情况说明, 注明车票的起止地点、 时间、 航班次、 金额, 由同行人证明、 部门领导核实、 总经理签批后才能报销。

  7 .2  属于外来发票丢失的, 必须到原发票出具单位补开发票, 或由原发票出具单位在原发票复印件上加盖财务章证明, 经办人必须写丢失情况说明, 注明原始发票的号码、 金额由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后, 才能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7 .3  为严肃票据保管职责, 对票据丢失责任人处以票据面额 20% 但不

 制度名称:

 内蒙油气投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5超过 200元的罚款。

  8  费用的预算管理 8 .1  部门经理承担本部门的费用预算管理职责, 负责将审批后的费用预算额度登记在经费登记薄中, 作为部门费用报销的重要依据。

  8 .2  邀请集团高层或非本部门人员进行业务支持的, 由此发生的费用统一由邀请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并记入邀请部门或受益项目费用中。

  8 .3  预算外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 8.3. 1  部门月 度开支超当月 预算, 而累计金额不超部门年度预算总额。

  当部门月 度支出突破当月 预算额度的, 部门经理审核时需在报销单上标注“超月 度预算” 字样, 主管总监/ 副总签注“同意报销” 字样,按照审批流程办理。

  8 .3.2  部门费用累计超部门年度预算总额, 但公司总体不超年度预算总额。

  当部门费用如因特殊原因突破本部门年度预算总额的, 部门经理审核时需在报销单上标注“超年度预算” 字样, 主管总监/ 副总签注“同意报销” 字样, 按照审批流程办理。

  9  罚则 9 .1  审核人、 签批人对报销把关不严, 费用控制不到位,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由审核人、 签批人承担所发生的损失。

  9.2  财务经办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没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 玩忽职守, 将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单据予以报销的, 由其负责追回或直接承担所发生的损失。

  9 .3  违反报批手续, 虚报业务活动, 弄虚作假, 侵占公司资产, 将个人消费以公务消费名义报销并经查属实的, 除需全额退还 (追缴)

 外,

 制度名称:

 内蒙油气投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6并视情节轻重和金额大小, 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罚款、 降级降职、 开除处分。

  10  附则 10.1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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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规范项目资金运作,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 及《预算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集中管理、 统一使用、 以收定支、 加快周转、 开源节流、 提高效益。

 第三条

 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办法。

 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

 帐户, 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 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 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 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

 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 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 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监督。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 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 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 对项目资金回收、 合理使用负责。

 (二)

 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 统计员)

 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 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 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

 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 索赔、 变更及签证等工作, 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

 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 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2第六条

 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 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 索赔、 变更签证、 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 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 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 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

 银行帐户管理 第八条

 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 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 减少银行开户个数, 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

 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

 项目 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 远离公司所在地 300 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 应报公司批准, 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第十条

 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 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 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 出借。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

 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

 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 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条

 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 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 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四章

 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 慎重承接垫资工程。

 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 号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工程款回收的原则:

 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 加强与业主的联络, 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 采取合法手段, 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组, 负责工程款及

  3清欠日常工作, 明确目标、 方法, 并落实到人。

 第十六条

 在施工程项目, 如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 原则上应报公司经理批准停止施工, 并办理相关索赔签证手续。

 第十七条

 项目月度奖金(或管理人员岗薪)

 发放应与工程款回收情况挂钩。

 原则上, 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累计工程款回收率=累计实收工程款/按合同计算可收工程款×100%)

 高于 90%时, 项目月度奖金可如数发放; 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在 70%-90%之间时,按同等比例发放当月奖金, 回收率达到要求标准时, 再行补发; 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低于 70%时, 项目月度奖金暂停发放, 待达到要求标准时补发。

 如确因承诺垫资等原因, 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 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奖金可适当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原则上项目兑现前必须收齐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否则不予兑现。

 如确因承诺垫资及业主因素(如业主安排的付款时间较长)

 等原因, 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 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予部分兑现, 但总体上应从严掌握。

 第五章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资金使用原则:

 计划管理、 以收定支、 控制使用。

 第二十条

 项目应于月底前填报下月《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报公司财务部门, 由公司审核汇总后编制公司总的资金收支计划, 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

 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收支计划》 将款项划拨项目, 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十一条

 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 项目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远离分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除外)。定额备用金标准:

 大型及特大型项目 30000 元, 中小型项目 10000 元。定额备用金由项目成本员于项目开工前向分公司借取, 主要用于项目零星、 急用的日常支出, 项目成本员应汇总整理有关票据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科报销。

 项目完工后, 项目成本员应及时交回所借备用金。

  4第二十二条

 项目应加强物资采购计划管理, 限量采购, 避免存货积压、 浪费。

 第二十三条

 项目应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结算台帐, 核实计算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及质量安全等情况, 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分包工程付款审批程序。

 第六章

 项目资金检查与分析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特别是对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应加强检查、 监督, 发现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应严肃处理, 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应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

 项目应于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时进行分析, 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 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所有新建、 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自 2002 年 11 月 12 日起开始施行。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局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

 《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5

  月 份资金收支计划 项目名称:

  单位:

 万元 一:

 计划收入

  万元 其中:

 工程款收入

 万元;

 其他收入

 万元 。

 二、 计划支出

 万元, 具体见下表:

 序号 内容 支付单位 应付金额 计划支付 分司核定 备注 职工工资

  职工奖金

  民建队工资

  1

 工资性 支

 出 小计

  1、 ××单位

  2、 ××单位

 ------

  2 材料、 机械 支出

 小计

  1、 ××单位

  2、 ××单位

  ------

  3 分包支出 小计

  1、 ××单位

  2、 ××单位

  ------

  4

 配件及修理 费等支出 小计

  5 水电费支出

 1、 办公费

  2、 招待费

  ------

  6 零星 支出 小计

  三、 本月资金节超

 万元。

 (分)

 公司经理 (审批):

 财务部门(审核):

 项目经理(审核):

  成 本 员(制表):

篇四: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建设资金充分保障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的作用,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责任,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确保工程款正确支付,控制工程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的所有开发工程项目进度款、结算款(含设备结算款)的支付。

 第三条 付款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施工方案设计书、工程进度款审定书、工程竣工结算书、项目配套成果文件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等有效资料。

 第二章

 管理责任 第四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须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本着对工程质量负责、为最终用户负责的原则,履行建设资金使用的相关主体责任。

 第五条 施工单位须严格履行合同责任,确保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上报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和行政性罚款。

 第六条

 监理单位须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协议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度进度款申请资料、工程竣

  2交结算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核,尤其对工程形象进度和进度款审核要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对未达到质量要求或未按规定技术工艺流程施工的工程量予以扣除并下发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 建设单位须对经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各类结算资料由工地代表再次复核,经工程部总监审定,提交预算部。预算部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计量规则,再次复核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程量,并出具最终审定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进入款项支付环节。

 第三章

 支付流程 第八条 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申报的前提条件 (1)所申报形象进度与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相符; (2)所申报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必经监理验收合格; (3)监理或政府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并及时回复; (4)各阶段工程资料完整、有效; (5)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如承包人违反合同有关约定或建设方管理细则条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工程进度审批流程(附件 1)

 (1)每月 28 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报《工程计量报审表》(附件 3),同时附进度款结算各项资料(电子版同时上报建设单位

  3预算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一份。审批后的原件由建设单位财务部留档,工程部和预算部留复印件。要求施工单位在每份计算表首页对本月完成的形象进度进行详细描述,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对当月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已完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对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并签署审查意见。

 (3)建设单位审批流程 ①工程部工地代表对当月完成的详细的施工部位及形象进度进行详细审查,在《工程计量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由工程部总监审核签字后提交预算部。

 ②预算部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及造价,确定审定金额,并填列预付款或甲供料等本期应扣暂扣款项,要求计算准确,无遗漏。上报预算部总监审核签字确认。进度审定表作为返回施工单位《工程计量报审表》的附件。

 ③预算部发起进度会签,附进度款审定表等相关资料,由工程部、财务部、董事长办公室等部门参与会签,经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生效。预算部根据审批结果在《工程计量报审表》签署进度审定结果,并签字盖章。

 3、工程进度款付款程序 (1)建设单位预算部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审批通过的《工程计量报审表》与建设单位财务部确认应开具的发票金额,成本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定。施工单位应在五日内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交建设单位

  4预算部。

 (2)建设单位预算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发起填列《工程款支付审批单》(附件 8)。预算部负责填列已完工程量、已扣款和暂扣款;财务部负责发票和已完工程量的再次复核,填报已付款金额,并对本次应付款提出审核意见,上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3)建设单位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工程计量报审表》、《进度款结算会签单》和《工程款支付审批单》,通知施工单位财务人员办理付款手续。

 (4)施工合同约定有工程预付款的,规定付款前由施工单位出具银行保函的,财务部需严格对照合同审核预付款金额及银行保函的有效时间。由施工单位按《工程预付款申请表》(附件 5)。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预算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通知施工单位办理付款手续。预付款应按工程形象进度由预算部分期分批扣款。

  (5)施工单位因收款信息变更或经办财务人员变更,需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财务部,以确保付款畅通,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第九条 工程结算款 1、工程结算申报的前提条件 (1)合同范围内工程已全部完成,工完场清,达到验收条件。

 (2)工程已经通过监理、建设单位和政府质检部门竣工验收。验收资料已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工程部备案。

 (3)工程技术资料已全部整理完毕,移交建设单位。

  52、工程结算审批流程(附件 2)

 (1)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报《工程结算申请表》(附件 6)同时附各项结算资料(电子版同时上报建设单位预算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备各一份,建设单位留两份。审批后的原件由建设单位财务部、预算部留存,工程部留复印件。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对照施工合同严格审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及各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并签署审定意见。

 (3)建设单位审批流程 ①工程部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再次复核,尤其对涉及设计变更及各类经济签证的各类影像资料或图纸、施工方案等手续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由工程部经理复核签字后提交预算部。

  ②预算部造价工程师严格对照施工合同,结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经济签证单、工作联系单、各类影像资料,对涉及工程造价的各类结算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进行审核,确定竣工工程量核定结算金额。同时对各类应扣(如甲供料)和暂扣款项(如质保金)进行汇总计算,注明预付款或甲供料等应扣暂扣款项。要求计算准确,无遗漏。上报预算部总监审核签字确认。结算审定表可作为《工程计量报审表》的附件。

 ③预算部发起结算会签,附结算审定表等相关资料,由工程部、财务部、董事长办公室等部门参与会签,经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

  6核准后生效。预算部根据审批结果在《工程结算申请表》签署结算审定结果,并通知施工单位确认,由合同约定的责任人员签名盖章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3、工程结算款付款程序 (1)建设单位预算部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审批通过的《工程结算申请表》与建设单位财务部确认应开具的发票金额,并对各类应扣代扣暂扣事项进行确认,成本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定。施工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交建设单位预算部。

 (2)建设单位预算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工程结算申请表》发起填列《工程款支付审批单》。预算部负责填列已完工程量、已扣款和暂扣款;财务部负责发票和已完工程量的再次复核,填报已付款金额,并对本次应付款提出审核意见,上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工程竣工结算后,每次支付剩余结算款只需填列《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3)建设单位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工程结算申请表》、《工程结算会签单》和《工程款支付审批单》,通知施工单位财务人员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条 除土建、安装施工单位之外的其他参建单位,如报建、报批、设计、勘察、检测、监理、鉴定、评估单位等,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竣工后由预算部办理相关结算书,比照上述流程进行办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 O 一六年八月八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7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制度中若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条款,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

 1、《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2、《工程结算款支付流程》 3、《工程计量报审表》 4、《工程进度会签单》 5、《工程预付款申请表》 6、《工程结算申请表》 7、《工程结算会签单》 8、《工程款支付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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