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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课程中教学案例的选用

时间:2023-05-22 12:2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关键词 案例教学 民法 教学效果

作者简介:韩颖,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1.214

民法是法学本科教学中专业基础课程之一,也是法学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律资格考试中分值占比很高,是法学专业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门课程。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案例教学是教师的基本教学方法,案例的选用直接影响到学生学习的效果,教师在备课与授课环节对其尤为重视。如何高质高效地选用民法案例,是本文研究重点。

一、如何选择民法教学案例

好的教学案例应该起到以下作用:促使学生透彻地理解民法基础理论知识,对相关知识的要点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与体会,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结合,最终掌握一定的解决民事实际问题的能力。基于上述要求,笔者认为案例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典型性、代表性。典型性与代表性,使得学生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理解知识点的内容,并在将来的复习、实践中很容易地产生回想,增加了记忆的形象性,比单纯理论的阐释更生动与具体。例如在“善意取得”制度的讲授过程中,笔者选择沈阳市某房产因被承租人通过违法犯罪手段出卖给他人的民事案件做典型案例,起到了举一反三的作用。

第二,真实性。笔者倾向于选择真实案例做为授课的素材,虽然人为编写的案例有很强的针对性,但是真实案例更符合法学专业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要求,其体现出丰富的信息、多变的影响因素、深度广度是人为编写案例不能比拟的。当然在以法律资格考试为导向的教学环境下,不排除适当选取法律资格考试真题对学生进行训练。

第三,根据教学需要,具有一定的疑难复杂性。基础理论阶段选择的案例具备上述两个特点即可,但如果学生在掌握了一定基础之后,需要提升高度。此时可以根据教学需要,选择疑难复杂性较强的案例,其特点是法律关系复杂多样而不是单纯明确的,案例中存在难点问题具有一定的争议性,需要学生在讨论思考过程中予以澄清与判断。例如一个交通事故侵权案件中侵权责任主体较多,法律关系复杂,侵权责任难以判定的案件。

二、从哪里获取优秀案例

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案例的获取途径相较以前更为便利。当然现在收费型案例库并不少见,笔者对此不予讨论,本着上述选择案例的原则,笔者推荐几种免费而有效的获取途径。

第一种,指导性案例的获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起开始对外公布一系列的指导性案例,无庸置疑这些案例是教学案例的最佳选择。其获取途径非常简单,在中国法院官网或网页搜索都可获得,尤其现在各种平台的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也是获取捷径。

第二种,典型性案例的获取。在中国法院官网中审判实务专栏里提供典型民事案件的报道,并保持持续更新的状态,源源不断地为教师与学生提供相应资料,是获取此类案件的最佳途径之一。除了中国法院网,还有各地方法院网站也可以提供相应的资料。

第三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取判决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民事案件资源丰富且分类详细,通过关键词的搜索可以获得海量案件的判决或裁定书。但是这种获取方式的问题在于,该网只是公示一定范围内的判决书,内容与形式有局限性,而且不具备典型性,也就是说教师需要完成大量筛选工作。

第四种,其他途径。教师应该随时关注民事热点动态,通过网络信息各种平台,抓取最新最热的事件或案件报道,例如微博中与法律相关的各种新闻时效性很强,是教师教学素材的得力来源。

三、如何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案例

案例的挑选只是第一步,如何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案例也不容忽视。通常有几种使用时间点:

第一种,课堂上使用。根据时间与阶段有不同的种类:1.在一堂课之初就提供给学生,做為案例引导,但不需要马上进行分析,而是先进行授课,在理论讲授完毕再呼应案例。其优势在于为学生提供思考的时间,带着问题听课。2.在讲授完相关问题后提供案例,这是最为常见的情形。3.在学期期中或期末,通过习题课集中对前面的内容进行案例分析,它具有复习总览的作用,另外一个优势是学生需要自行找出案例体现的知识点,而不是第2种情况下有意识的对应相关知识点进行分析。

第二种,是课下讨论或作业形式出现。由于学时有限,有些案例可以在下课前提供给学生,作为思考题自行讨论。这类案例应该是疑难复杂性方面比较突出的,有些案例可能并无定论,以供学生在掌握了基础知识与能力之后提升自己,属于拔高类案例。

除了在合理的时间点使用案例教学,还要考虑案例教学的手段。最传统的手段是以文字的方式出现,当然文字出现的形式也有多种,如平铺直叙的方式,还有罗列原告起诉状、被告答辩状以及证据的方式。此外,可以通过视频的方式进行,如庭审现场、经济与法的典型民事案件。注意这种方式不是让教师单纯放完视频即可,需要教师在每个重点节点出现时,适当暂停播放,提出问题或提示要点,在视频结局之前,也需要学生先做讨论最后再观看审判结果。

四、如何进行案例引导与总结

案例教学不是单纯地将案例提供给学生,由学生进行分析即可,教师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引导、过程管控、归纳总结至关重要。

第一,问题引导。一个案例呈现在学生面前时,尤其是初学民法的学生会茫然无措,摸不到头绪,有些学生甚至不清楚问题所在。如果是教学初期,教师最好针对案例提出数个具体问题,而不是就“本案应当如何解决”直接设问,数个问题之间应当存在逻辑递进联系。随着学习的深入,在民法教学中后期,可引导学生思考,由学生自行提炼出案情要点与焦点问题,从而进一步讨论处理结果。

第二,过程管控,这一部分是案例教学的核心部分。学生针对具体问题展开讨论并阐释观点,教师的过程控制是一个需要长期磨练与实践的过程。这一过程不是简单的学生陈述和老师的旁听,而是教师进行必要而有效的管控过程:如果案件结论方面有正反观点时,教师要善于抓住冲突点,让两方甚至多方观点的学生进行深入辩论,教师最好将几方观点、证据等内容以图文的形式再现在黑板上,以控制节奏、加深印象,推动讨论向纵深发展。

第三,归纳总结,这一部分是整个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案例讨论最好的结果是教师通过前两个程序引导学生得出正确结论,当然民事案件纷繁复杂,学生能够达到统一而正确认识的可能性不大。在归纳总结时,教师应注意从案例的事实认定、法理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有条不紊地进行,应针对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与错误观点,进行专门的讲解与辨析。

另外有两个特别说明之处。一是归纳总结可以适当留白,即留下与本案有关,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也可以是民刑交叉、行政法民法交叉的问题,甚至是医学、社会伦理等跨学科的问题,例如南京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案”。这类问题往往深度上广度上不同于基础问题,教师应在此处予以简要提示,给优秀的学生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机会。二是并不是每个民事案件结论都必须是确定的,基于案件本身的特点或者案件来源的局限性,例如在客观事实认定、证据力是否充分、案件当事人主观情形、案件发生时的社会背景与政策等诸多影响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要考虑到这些不确定因素对案件结果的影响并予以说明。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在法学本科《民法》课程中的作用与地位不言而喻,是每个民法教师必须掌握并且熟练运用的方法,在案例的选择、使用方面需要教师本着“精益求精、循循善诱”的初心,做到“精选案例、适当使用、科学管控”,会使案例教学起到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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