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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政策理论与实践中的思考

时间:2023-05-30 14: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大学生贫困问题是关系高校安全稳定、影响高校发展和改革的重要问题之一。文章根据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基层经验,分析了国家助学金政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即无偿资助易使学生产生依赖心理,贫困生认定程序缺少科学的评选标准等,从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践中应对这些问题,变得日趋迫切。

[关键词] 国家助学金政策 贫困生教育 大学生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连年扩招,高等教育形成了大众化的发展趋势,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与此同时,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和城镇下岗职工家庭的贫困大学生人数也日渐增多,逐步形成了“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然而,由于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家庭之间的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仍有部分高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不能顺利完成学业。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理论现状

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从2007年开始在普通高校建立健全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中央财政支出由2006年的18亿元增加到95亿元,2008年增至200亿元。这是建国以来国家安排助学资金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

随着新的高校助学政策公布,我国高校现已初步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措施并举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实践过程的分析

自2007年国家实施困难学生资助新政策以来,国家助学金已经评选3次,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的助学金制度作为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部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无偿资助容易使贫困生产生依赖心理

高校在奖学金评选方面有严格的学习要求,并且名额有一定的比例;而助学金则直接资助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他们只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在校生活相对困难,基本上都可获得少则每年1000元多则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基于奖、助学金获得方式不同,导致部分贫困生通过获得经济困难证明“坐享”助学金,从而丧失了努力争取奖学金的动力。虽然高校贫困生在生活中的艰难处境令人关注,但我们不能不看到整个社会以及在贫困生面对这一问题上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观念上的偏差,致使部分困难学生出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等、靠、要”思想,使他们不愿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2.缺少行之有效的助学金评选标准

国家助学金评选主体是学院进行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中过于主观,仍停留在定性认定指标上,缺少客观认定标准。为了方便操作、减少认定成本,高校在困难学生家庭认定时,往往依赖于地方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而由于地方政府对贫困生的认定程序不规范等原因,导致贫困证明的可信度降低。同时,各地区划定贫困的标准不一致,使得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不具有横向可比性。为此,高校无法掌握学生真正的家庭经济情况,缺少科学的助学金评选方法。

三、对我国高校助学金评选政策的几点思考

国家助学金是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不仅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也是财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和任务。下面主要就如何运用这些资金解决贫困生问题、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体系进行初步的探讨。

1.降低国家助学金评选金额,加大奖学金奖励力度

作为惠及高校贫困生的高校三项奖、助学金制度,并没有免除贫困生的全部学费。其原因是奖助学金根本是要发挥励志作用,能够主动地在艰苦的环境里磨砺学生的意志,不做家庭和社会的包袱,培养自强不息的精神。现实中,在校就读的大学生中很多家庭尤其是父母务农又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学生,大部分家庭经济条件相差无几,而极度贫困、生活无着落的学生是少数的。这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一般学习也很用功,成绩大部分是优秀的。为此,我认为应降低国家助学金评选比例及幅度,而用来提高奖学金评选比例,加大对品学兼优、勤奋上进学生的奖励力度。

2.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发挥资助与就业双救助

随着我国高校扩招及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就业难已成为困扰大学生、家长、高校及社会的一大难题。以往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一直把贫困生放在整体中考虑,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针对贫困生的就业问题,在日常的就业工作中,学校应将贫困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 给予特殊帮助。比如,将部分国家助学金的资金改用设立创业基金,帮助贫困学生成才立业;针对贫困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帮助他们掌握创业的基本方法和技巧,提高其自身工作能力与素质,充分发挥资助与就业双救助。

3.扩大勤工助学岗位,挖掘校外实习资源

学校需加大校外合作,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帮助学生寻找需要临时用工的单位,帮助学生联系科技研究的转化推广,帮助联系家教及其他临时工作,使每个确需资助的学生都能有一份助学岗位。这样既能拓宽学校勤工助学岗位,也能让学生有机会接触了解社会,让贫困生学会自助、自立、自强,并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4.加强贫困生教育,逐步完善资助体系

目前,政府、社会上的爱心企业以及高校都拿出相当部分资金用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然而,通过实践表明,单凭物质资助或只侧重物质资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贫困问题,只有物质资助与精神扶持并重,才能切实有效地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因此,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不单单只在物质上,还应在精神上给予更多的关怀,要建立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相结合的资助形式,通过开展挫折教育、励志成才教育、自立自强教育和创业教育,鼓励学生坦然面对贫困、正视贫困,激励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

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随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深入和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促使高校贫困生人数增加的各种因素将不断变化并长期存在,这充分反映出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的迫切性和长期性。逐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建立健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具有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保证教育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杨琳.赵琼.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成人教育,2008,(7).

[2]褚惠萍.高校贫困生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职业与教育,2005,(2).

[3]周琼,李海山.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现状及反思[J].高教研究,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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