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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泪

时间:2023-06-07 09:2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回忆起来,我只见过父亲流过一次眼泪。那是在奥尔顿火车站,他站在还在行驶的火车后面。那天我是要赶往费城转车到波士顿回学校。我盼望着快点走,因为那时家庭与父母对我而言都有些虚幻而陌生了,我的学校,却因为有了学习课程以及与由此带来的对未来的无限憧憬,还有大二时交的女朋友,而在我心目中变得一学期更比一学期真实而亲近。父亲握住我的手跟我说“再见”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眼睛里闪烁着泪花,这让我感到深深地震撼——立刻停下了匆匆的脚步。

我觉得这都怪我们握了手:因为18年来,我们父子俩还从来没有机会使用这样的礼节,这种男子汉之间使用的表达方式,我学会跟人握手也仅仅只有几年的时间。他比我还要高,要知道我的个子并不矮,父亲的手被我握在手中,暖暖的,他脸上努力地想挤出一些笑容,此刻,我意识到他有着与我完全不同的思考角度。我就要去外地了,而他要送我离开。我认为自己已经长大,而他却觉得我越来越小。他一直深爱着我,而我却从来没有意识到过。对他来说,爱似乎是一种无须言表的东西,可是此刻,眼泪却把他的从前无法说出口的真爱表露无遗。

古老的奥尔顿火车站是个有特色的地方,一方面提供了交通中转的便利,另一方面也让人们享受着城市生活的小小偷欢。我就是在这里买下的第一盒香烟,守报摊的男人当时也没拒绝,尽管那时我才15岁,看起来很小。他只是递给我找的零钱和一盒折叠火柴,火柴盒上还印着“太阳啤酒”的广告,那是奥尔顿的本土品牌。奥尔顿是座中等规模的工业城市,自从它的纺织厂陆续南迁后,城市的规模在逐渐缩小。同时,由于城市中街道整洁有序,人们吃饭时菜肴丰盛,奥尔顿仍能让市民感觉到由来已久的舒适,并自以为生活得幸福安康。记忆中,我在车站里就点燃了一根烟,尽管当时我还不知道怎么抽烟,可是精神却为之一振;人行道似乎都在面前抬高了,整个世界也变得轻飘飘的。从那天起,我才在社交上追上那些早已抽烟的同伴们的步伐,变得跟他们一样富有魅力起来。就连我那呆在家里的妈妈,都跟这车站有着联系,不过她可不是要坐车的出行者,而是作为一位读者跟车站相关的:这里是城里惟一能买到《美国使者》和《大西洋月刊》的地方。沿着富兰克林大街往下走两个街区,就能达到庄严肃穆的卡耐基图书馆,与之相同,这车站也是个让你呆在里面有安全感的地方。车站是为能长久使用而建造的,铁路似乎永远都跟我们联系在一起——这是一座四方的花岗岩建筑,铺着大理石的地面,高高的天花板上镀金的藻井透过煤烟的覆盖依然闪烁着光芒,高靠背的候车长椅跟教堂里的长椅一样庄严肃穆。散热器不分白天黑夜地叮当作响,墙壁跟着发出低声的回响,似乎是要把人类没日没夜地强加给它们的噪音还回去。我和父亲不止一次地在冬夜里发现,这里报摊和咖啡店往往忙碌不息,候车室里也总是暖和舒适。一旦我家的那辆二手车发不动了,或者是陷入暴风雪中了,我们就经常都要坐火车去同一所中学,他是老师,而我是学生。我们会一路赶到火车站,一个肯定不会打烊的地方。

没有料想到的是,就在我们呆在月台上听到半英里外的信号铃声响起,提醒我们我要坐的那趟车已经来了的时候,就有十来条开往费城去的客运线路即将终止,这个车站最终就跟所有横过东部的其它火车站一样,都要奉命关闭并用栅木板阻断道路。火车站坐落在空旷的沥青路间隔开的空地之上,毫无生气,像是一座巨大的陵墓。它曾拥有过的所有生命的鲜活都化作了一片寂静,余下的大半个世纪的时光里,它都将随着城市的缓慢发展静静地等待,等待终有一日夷为平地。

不过我爸爸眼中闪烁的泪花告诉我,他一定是料到了那一刻,毁了我们彼此的关系的那一刻——我不再是从前的那个男孩了,如果说原来的我不是已经消失了的话,也是正在走向消失;从那一刻起,我们能为彼此做的也将会越来越少。我曾经从他那里获得生命,如今却要偷偷地从他身边溜走。火车来了,火车头,带着亮光闪闪的长连杆和硬钢的车轮,极不相称地由个头矮小而身躯柔软的人来操纵着行驶。我上了车。从窗户里看过去,父母的身影更加瘦小了。我们隔着脏兮兮的车窗玻璃羞怯地挥手道别。我翻开书——《约翰·弥尔顿语音学著作全集》——在火车还没有完全开出奥尔顿车站布满沙砾的边缘之前。

经过一整天的长途旅行后,我终于下车了,不是在波士顿南站,而在贝克湾站下的车。贝克湾在波士顿南站的前一站,靠近剑桥,我女朋友在那里接我。读了一整天的弥尔顿后,读了枯燥无趣且艰涩难记的五步格诗“重回天堂”后,看到其他大学生才上车,却有身穿灰色的外套,脚蹬帆布的网球运动鞋,束着马尾辫的女孩——不,是女人——来接我,并且在月台拥抱我,那样的感觉可真是风头十足啊!那一定是在放春假期间,因为德伯来接我的话,要在这里与她家所在地圣路易斯之间打个往返,平日的假期时间就太短了。其实,她等我回去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在新英格兰漫长的冬季里,她习惯于穿得很少,可我却穿着厚重的冬衣,大衣是父母买给我的,还配得有带扣的腰带与羊毛的衬里,让我不好意思的是,这是父母怕我在新英格兰感冒而去买的。

在我们坐车先后经过绿色线路和红色线路回哈佛街区的路上,她跟我说起那个星期发生过的一些事情。当地刚意外地遭受了一场暴风雪的袭击,由此带来的脏乱痕迹依然随处可见,她对分派到的任务感到愤怒,因为她一边在大学读书,一边在一家餐厅里做兼职服务员,分派的任务里给她新增加了管理地下室的数量,而其他的服务员却只要收好小费就可以了。我也把自己还记得起的呆在宾夕法尼亚州一周里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她,别的都已经在记忆中渐渐淡去,只有父亲的眼泪——如同闪烁的亮片一般深深地印在脑海中。在摇晃的火车上看了一天的书后,我自己的眼睛也在发痒,还有些灼热的感觉;我抬起眼,在火车沿着伸向新伦敦的铁轨前行时,欣赏着窗外晶莹的雨滴。

在我们结婚还没有孩子的头几年的里,每到夏天,德伯和我会和各自父母在一起过一个月。她的父亲是位有名的一神教派牧师,在华盛顿大学校区附近的一栋雄伟坚固的新哥特式灰色建筑中讲道。每年六月,他都会带着家人离开坐落在林登大道上宽敞的砖结构牧师住宅,搬到佛蒙特州一栋荒废了农舍去住,那是他在20世纪30年代花了不到500美元的价格买下来的房子。有几个六月里,德伯和我会在他父亲教区的工作繁忙还不能带着夫人和另外两个女儿度假之前先赶到那里住下来。那个地方荒凉寂静,只有基本的冷水水管,没有电,站在蜿蜒向前满是尘土的马路上,放眼望去,只看得到一栋坐落在半英里外属于另外一个一神教牧师的房子。由于我那位蓝眼睛新娘的缘故,这一切都只让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是来到一个更加令人开心,也更加宽敞的新鲜地方。独立的浴室是间长形的房子,抹着灰泥的墙面和木头地面都露在外头,常有一道清晰强烈小彩虹照在上面。彩虹从医药箱上方的镜子边缘折射出来,白天里随着太阳光的移动在墙上变换角度地闪烁着。当我们嫌在煤油炉上

烧水太麻烦而不想在大白天洗澡时,这棱镜折射出的彩虹却吸引着我们一个接一个地去洗澡。重重踏过的脚步和突然吹来的大风都会摇动屋子,彩虹也随着颤抖摇晃。在我看来,这个类似于空气般的精灵的现象是一神教派苦行观点的神奇产物,挑选简陋的农舍作为逃避优越舒适的城市生活的方式也是他们追寻简朴的高尚态度的象征。这样的观点,利用最新学到的知识我知道,一定跟理想主义相关,跟爱默生和梭罗相关,跟自力更生相关以及跟回归自然的天性相关。屋子侧面有间大房子,远离了煤油炉供暖的狭窄范围,里面有摆着一个买屋子的时候就有的大织布机架子,还有一部陈旧的百科全书和一套书脊都已经褪色了的《世界哲学名著集》,那套书年代久远却几乎没人翻动过。当我打破先例,取下来其中一卷时,它那皱纹布面的精美封面却给我的手指带来了一种不大舒服的麻刺感。那卷书里包括有爱默生的作品精选集。“每个自然事实都是某一精神事实的标志,”我读道,“任何事物都有它隐藏着的一面”,“所有的英雄最终都将成为令人讨厌的人”,还有“我们在不同的温度下沸腾”。

德伯在这间房子里,还有房间外葡萄藤掩映着的石头走廊中,给未着色的水彩画仔细涂抹色彩。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当我们觉得在煤油炉上加热浴盆中的水看起来太过麻烦的时候,我们会到山上的溪水中去洗澡,那是个小池子,从屋子走过去很近,池子的堤坝还是她父亲设计并亲手建造的。我想用自己的布朗尼·霍奇来为她拍张裸照,可是她拘谨地拒绝了。可是有一天,我还是偷偷地拍到了几张。当时我站在老桥上,正惊叹于她猛然扎进池子时发出的水声居然能盖过相机的快门声。

据我们后来的仔细推算,正是在佛蒙特州,在她的家人到来之前,我们怀下了第一个孩子。虽然那次怀孕是一次意外,可是我们并不后悔。在我的心目中,这次精微的事件把我的新娘与低落在浴室墙上的小彩虹,也就是我们宠爱着那个折光小精灵,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在她的父亲到来以后,我发现他根本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父亲。我的父亲,尽管他有着足够的生存技能,却始终在生活中扮演着被压迫的角色。每天,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别的地方,他都是在不断的困境与阻碍中磨砺的男人。车发动不了,学生不听话等等。他需要别人,需要他们的折磨来激励自己。和圣·路易斯相比较,惠氏牧师喜欢佛蒙特州的原因是这里没什么人。他可以几个星期不下山,就让我们在满是尘土的马路上开上两英里的车到最近的居民区去买东西。那里的杂货店、五金店和邮局都集中在一栋楼里,经营者也是同一个人,老板除了这些店子外,还拥有当地的一家锯木厂。我们会带回当地的一些琐闻以及前一天的新闻报纸,我的岳父会听我们兴奋地说起上层社会的是是非非,他歪着头斜着笑的样子总让我们猜想他肯定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他有很多事要做:修造石墙;进一步完善他的堤坝工程;还要每天睡个午觉,那时候家里的所有人都要跟着安静下来。

他是个美男子,头发细密紧致,虽然已经开始发白,但依然浓密不减,不过由于在缅因州度过的童年时期而患上的风湿热的缘故,他的内体却有些虚弱。乡村生活的平和与树林的寂静中,拎着煤油灯从一间房走到另一间房,当风吹过燃烧的灯芯时,看着火光左右摇摆,闪烁不停——这些就成了他的主要生活,而不再是城市中的匆忙了。在小山顶上度假的月份里,我们整天围绕着他转——他的妻子、三个女儿、女婿以及他的单身姨妹——他就像一颗脱离了地球引力的行星一样。

他与我们的交流大部分都是游戏,他总在有办法在游戏中获胜——在每天下午的家庭槌球戏中他会赢;在每天晚上,在混合了煤油炉和桌上灯罩的味道下,一家人打桥牌时他也会赢。这是一盏特别的灯,上面罩着灯罩,可以把火光变得更加集中更加明亮一些,那是个用岑树枝编成的圆锥形网罩,非常精细,要是一不小心从桌上的玻璃板上掉下来的话就会被摔烂。惠氏牧师小心地卖弄着他亲手做的每一样东西,而我却因为年轻人的无名愤慨而讨厌他如此。我讨厌他在抽烟斗时填烟丝、点火和抽烟时都会出现的过分装饰的姿态;我讨厌他每天都雷打不动的午睡;讨厌他纯净的蓝眼睛(德伯就是遗传了他的这一点);还讨厌他那没有烦恼的一神教。不知为何,在我们宾夕法尼亚州附近,蓝眼睛非常罕见,以至于我们觉得那有些怪异——因为从威尔士和南德移民到斯凯奇尔山谷中的人眼珠一般都是褐色的,最多也只是淡褐色。在一神教的信徒看来,对多神的信仰以及传说都是那样的混杂不清并且自命不凡地暧昧与含糊着,就像我在路德教会中所体会到的基督教信仰一样,这些毋庸质疑地都是对信仰的一种毫无特色的淡化或者削弱——所有虚幻的、多姿多彩且令人欢欣鼓舞的神的化身与东方三博士;耶诞颂歌和圣诞老人;亚当与夏娃;赤身裸体与教人区别善恶的智慧树;毒蛇与罪恶;花园中的背叛与十字架上的救赎;还有“是什么让你要抛弃我?”的问话与比拉多洗手以及耶稣在死后三天的复活;上房中最后的晚餐与充满怀疑的托马斯以及时常出现在耶路撒冷周边林荫中的天使;对门徒的指示;还有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听着信徒们七嘴八舌地谈论时从骡子背上掉了下来传说(此为奥尔顿地区迟钝的礼拜者划定界限的一种尝试)。我们公共学校开课的第一件事都是读《圣经》和《主祷文》;我们那里所有的老师、银行家、企业家、邮递员都公开声称自己是传统的基督教信徒,我想我一直都认为基督教原本就应该如此,对一神教派的发展而言也有益。我熟读过凯奇盖德、巴斯和尤纳缪奴的著作,从而了解信仰发展的飞跃,可是惠氏牧师却不打算发展这样的飞跃;他要睡午觉,还要修建石头围墙。我在他的卧室里发现了一部提立奇的平装书,大约是《生存的勇气》吧,不过我可从来没见他看过这本书,也没见到他看过那本《世界哲学名著集》。我惟一一次感觉到他是位圣洁的神职人员的时候就是听到在他满怀柔情地跟三个女儿中的一个悉心交谈时,“您”和“你”等教友派信徒常使用的词汇不时地从他的口中滑出来,这些用法是他早在少年时代就习惯了的。

他在去世前变得粗俗卑谦,失去了所有的体面。老年痴呆症起初还没有到严重损坏大脑的程度,不过良性的头脑不清或者是走神总是有的。在他妻子死于癌症后为她举行的追悼会上,追悼仪式开始前,他带着尽管迷惑却友善的笑容,转过身子对着我说:“好了,詹姆士,我弄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我猜想我很快就会想明白的。”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年仅45岁的妻子正在被人悼念着。

随着她的离世,他的病情迅速地恶化了。最后我们把他送进了疗养院,在那里,他开始对着门口的桌子大哭,像是要把裤子里的什么东西跳出来一样地上下蹦蹿,我知道他是要小便了,不过我却没能果断地赶紧把他带到厕所并飞速地帮他把生殖器掏出来,于是他尿湿了裤子和地板。在和德伯离婚前的那些年里,我是他的大女婿。作为这个大家庭中的第一个女婿,尽管直到现在我都还为这个角色感到骄傲,但我却做得并不称职。从我们在

佛蒙特度过的最初几个夏天起,我的岳父就莫名其妙地信任我——首先是相信我和他女儿的幸福,其次是相信我可以帮他把石头抬到围墙上,而我在那里很有可能会夹到他的手指或者是砸到他的脚趾头。

实际上,我爱他。他跟我自己的父亲一样纯真善良,很少对自己周围的人提什么要求。他午睡期间需要的一点点安宁在现在看来也并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尽管当时我对此感到愤懑不已。他的神学,或者说并没有什么学问,正因为他的缘故后来却成了我欣赏与喜爱的颇多观点之一。在他的体系中,迷信的薄雾基本上都被清除掉了。他的教区,位于通往西部地区的要道上,里面有大学的存在主义者和他们熟悉的哲学体系,都打击他老式地用优美的嗓音试验性地讲述先验论者的训诫。尽管一神论者也属于有神论者的分支,德伯想要调解我们之间的分歧时会在床上这样告诉我,可在我的记忆中,我并没有粗俗到老是跟他吵架的程度,不过他也不可能不知道我是哈佛新东正教教徒,有埃利奥特倾向的恐慌。

在佛蒙特州,我要干的家务活就是面对着供给我们冷水的那口井,在屋后斜坡上的一个桶子里烧掉每天的废纸。站在山坡上,目光可以越过长达20英里的长满树木的山谷,望见绿色山脉的下一个山脊。带着惠氏牧师的祝福,我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欣赏远方的美景,感受凉水中的游泳,体味新英格兰的寂静。他显然是个好人,略带着缅因州的幽默气质。人们总是容易在回忆中热爱他人,却难以习惯珍爱眼前人。

宾夕法尼亚州的家给德伯和我有另外一种压力。我们的出发就是一个糟糕的开始。我第一次带她回家见父母时就下错了车。从费城开出的那趟火车是慢车,有个停靠站是个坐落在小山上的工业小镇,离奥尔顿有七英里远。战后,在妈妈的极力鼓动下,我们家搬进了一座乡村农舍,这个小站也在斯凯奇尔河畔并且比奥尔顿站离我家的农舍还要近几英里。我们夹杂在一小群乘客中下了火车,树木通道上的月台很快就变得空空的了。没有人来接我们。我的父母,全然不顾我已经做好的安排——我一直想帮他们节省路程——去了奥尔顿。

我现在一直奇怪,那个年代电话还未普及,我们究竟是靠什么联系的呢?不过在那个年代就连小火车站都有专人管理。也许是站长把我们的情况通过发报告诉了奥尔顿火车站并让我父母做出回应;也或许是通过某种落后地区使用的电信技术,他们猜到了我们没有抵达的事实,然后立刻赶到我们下车的地方。我是个年轻的乡下小伙,而德伯,在圣路易斯和剑桥的生活环境都很安逸,来到我的家乡后,就仿佛迷路了一样不知所措。我那简单粗糙的方式老是保护不好她,而她也不停地做错事。尽管我们还没有结婚,她就把我的一些脏袜子和内裤塞到了她的脏衣服一起,并且把它们包起来,整理后放进了她的手提箱。当我的母亲,停留在客房里帮忙收拾的时候,发现了这一变化,于是她把埋在心里的一部分怒气显露了出来,一连串毫不客气的情绪写在脸上,眉头紧锁,在额头上出现了一个气得发红的V字,火气不断蔓延,充斥在整个砂岩屋的每一个角落、楼上楼下。我是在厄林金镇上的老屋里度过童年时代的,从奥尔顿过去只要坐电车就可以到了,那是一栋宽大的砖房,还有个长长的后院,所以我们有足够的地方可以逃避母亲的,如果用我父亲的话来形容的话就是,“情绪释放”。不过在我们的新屋里,半夜里在床上翻身的声音我们都能彼此听清楚,甚至连屋外昆虫吟唱与草木生长的声音都听得见,就更别提母亲心头的怒火了。我是在她愤愤不平的情绪中长大的,这样的情绪往往会引起我还不能看出或者听到的大人之间无形的矛盾。她可以把情绪压抑很多天,而等我从学校或朋友家里回来后才会发现她的脾气不可思议地更大了。她的脾气是我成长经历的一部分,如同宾夕法尼亚州闷热与酷暑一样,能让住在一排排窒息的房子里的老人闷死,也能令街上的铁轨膨胀而导致电车出轨。

轻声地,我为此尽力地向德伯道歉,而母亲的愠怒,在晚餐时就已经冰封住了我们所有人的舌头,此刻还依然在源源不断地从她的卧室传达到楼下的客厅中。她扣上房锁的咔哒声如同雷鸣一般在我们的头顶回响。“你什么都没有错,”尽管我心里觉得厌烦我的母亲是错误的,是最根本的错误,可我还是这样向德伯保证。我怪德伯不该把我的内衣裤和她的混在一起;她应该料想到这样的结果,这样的意味。“她就是这样的。”

德伯的回答是:“好吧,那她应该清醒过来,克服一下。”她说得很大,我担心楼上都能听到。满怀惊讶,我才意识到她并不能像我一样很好地适应母亲的情绪波动。

就在我们坐着的沙发边,我的父亲,坐在摇椅悲哀地批改着数学试卷,说道:“米尔德里德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怪她的妇人见识作怪了。”

在他们男性至上的那一代人来说,妇人见识可以解释和证明一切,而对我们这代人来说就行不通了。我为这些压力感到万般苦恼。在同一次造访中,也或许是后来的某次中,德伯星期天一早就给屋子后沿边上的紫罗兰花地锄草。花是我母亲种下的,后来就再也没有打理过了。德伯觉得自己做了件好事,所以当我跟她解释说我们这里的人星期天都不干活而应该要去教堂时,她惬意地赤脚站在松软的土地上,好像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那样子就像电影《斯特隆波里岛》中的英格丽·褒曼。“真笨啊,”德伯说:“我爸爸夏天里的每个星期天都在修建围墙或者别的什么。”

“他是另外一个教派的信徒。”

“吉姆,我不敢相信,我真的不相信。”

“她,她,她——她在里面,正在摔盘子呢。”

“好啊,让她摔啊。那是她的盘子。”

“我们一定要做准备去教堂。”

“我没带礼拜服来。”

“就穿上你下火车时穿的鞋子和衣服吧。”

“鬼才穿呢!我会看起来滑稽可笑的。我宁愿呆在这里锄草。你的祖父母会呆在家,是吧?”

“奶奶会,爷爷已经去了。他每天都会在沙发上读《圣经》,你难道没有发现?”

“我不知道美国还剩下这样的地方。”

“好了——”我的回答将毫无说服力,她的那双纯正的蓝眼睛已经看透了这点,于是她打断了我:“我现在可是明白了你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胡说八道,居然对我爸爸那样无礼。”

我顿生反感,但心头却为之一颤,意识到那可能就是她对我母亲进行的防卫。那件事的结果是,德伯陪我那患了帕金森症后而失去语言和行动能力的奶奶留在家里。我对惠氏牧师的无礼在我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他的第一个外孙,的洗礼仪式上得到了报复。他在外孙女的路德教会的祖父母家中,彻底地商谈一神教家族的仪式时,开了个关于“圣水”的小玩笑——水是从我们自家泉眼中取来的,这泉眼在屋子的底下,而不像我们在佛蒙特的水是从屋子的上面取来的。那一整天,我母亲都为此生气,还总是说凯瑟琳,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是“没受洗礼的孩子”。当我们的另外三个孩子都陆续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德伯和我已经搬到了马萨诸塞州,我们是在那里相遇并相爱的,作为一种合情合理的折衷,我们都加入了

公理教会。

我们被圣水环绕着;所有的水,万物之母,都是圣洁的。从波士顿飞往纽约时,我习惯于坐在飞机的右侧,不过有一天我坐在了左边,结果,在那天上午,阳光照射在康涅狄格的水面上——不仅有河流与海峡,还有池塘与小潭,水波潋滟,飞快地把银光反射向天空,投进了我的眼帘。刹那间,父亲的眼泪闪现在眼前,我又看到了它们。在他去世后,德伯和我离了婚。为什么呢?很难解释。“我们在不同的温度下沸腾”,爱默生如是说,可是一个女人却和我的沸点相同。有趣的是,我为德伯照的裸体快照,她要求成为她的应得物品。在我看来这些应该是我的——它们是我拍摄的。不过她说她的身体就是她的。我们离婚后,母亲跟我说,我父亲,“从第一次你把她带回家起,他就担心你们两个。他觉得她对你不够温柔。”“他夸大了女人的温柔”,我说,也不知道是不是该相信她。死者的话是很容易被错误引用的。

尽管是我想要离婚的,但我的反抗总是来源于德伯的防卫。在我们高中同学的聚会上,当我的同学们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们对我的第二个妻子喜欢得多的时候,我感到万分惊讶。确实,西尔维亚能和他们打成一片,而德伯害羞,不会那样做。可是当时德伯却假装出他们只是我过去的一部分的样子,这一部分我已抛在脑后只不过是每五年左右就需要再重聚一次;然而西尔维亚在我晚年的时候理解我,她知道我的心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宾夕法尼亚州,正是在这里收藏着我珍视的本性,尽管我很少去审视自己。最近的一次聚会,也就是我们的第55次聚会,也许会让德伯感到沮丧——所有70岁出头的人,其中的大部分现在还住在离自己出生地只有很短车程的乡村里,有的甚至还住在自己小时候住的同一栋屋子里。有人是坐轮椅来的,还有人因为年老体弱开不动车,所以由他们已过中年的孩子开车送过来。排在聚会活动安排表后面的“已故同学名单”又加长了;班上的美女不是变成了老肥婆就是成了干瘪的丑老太;当年的体育明星和非运动者都一样地用上了起博器和塑胶膝盖,在我们大多数的父辈们体贴地过世后,终于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安享晚年了。

可是我们自己却并不认为自己已经瘸了或者老了。我们仿佛回到了幼儿时代——都长着圆圆的红脸蛋、饱满的耳廓,还有长长的眼睫毛。我们仿佛听到了小学假期里欢快的尖叫声,耳畔还回响着阵阵迷人的萨克斯风和低沉的小号声,那是在布满蓝色灯光的体育馆里举行的舞会时由我们自己成立的乐队演奏的小夜曲。我们眼中的彼此都跟这座小镇一样保持着永远的质朴,小镇在经历了经济萧条时期与一场世界大战后,尽管见识过食物的配给与玩具坦克以及空袭演习,但幸运的是没有遭遇过轰炸,所以多年来一直保持原样。旧的恩怨被重新提起,然后被抛在脑后;从前的风流韵事突然闪现,接着归于平静化作常情。

我们的班长,亲爱的安·马龙,她的一头浓密的栗色鬈发现在都已经白得跟在洗衣店里漂白过了一样,拿起了麦克风让我们一个接一个地回答有关从前的提问——老师的外号、已经消失了的小餐馆和冰激棱店的名字、我们在初中和高中时期获得的奖项、三级拳击赛中的获胜者——答案从四面八方大声地喊了出来。没有一个问题能难倒我们:虽然都是些没有用处的知识,但却都是我们长久珍藏的宝贵财富,我们为此开心地鼓起掌来,先是同学们一起,接着,我们的老伴们,包括西尔维亚,也跟着加入了进来,掌声热烈而充满和善。

他们还不仅仅是我的同学,还是我父亲的学生,于是关于他的回忆也被提了起来。安·马龙的提问中,他成了几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威利先生!”库克·本是因为成绩不及格而留级到我们班的一个学生,所以他比我们都要大一岁,现在他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晚餐过后,他反复地走到我跟前热情地问我:“你的父亲,吉博,他还在吗?”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已经忘记了事实,却还能记得用“还在”来委婉地代替“死了”这个词。

“不在了,库克,”我每次都说:“1972年他死于第二次心脏病发作。奇怪的是,看到74岁的老人库克拄着一根尖端已经分叉的拐杖时,我并没有觉得可笑。

他点点头,迷茫地停顿一会后,他神情黯淡地说:“听到这个,我很难过。”

尽管我父亲如果在世的话,都已经超过百岁了,并且他在疗养院中花费了一大笔钱,但我还是说:“告诉你这个消息,我也很难过。”

“你的母亲呢,吉姆?”库克继续问。

“她比他多活了17年,”我简略地告诉他,好像我有些怨恨似的:“她是个快乐的寡妇。”

“她是位威严的女士”他慢慢地说道,一边说还一边像是赞同自己的说法一样点着头。令我感动的是,他还记得问起我的母亲,并且他所说的居然确确实实就是我母亲留给外人的印象。她外表威严,并且在她年轻的时候还很漂亮,或者用她自己的话(在她长期守寡的日子里,她越来越直白,有一次曾对我说过的)来说就是:“也不是非常漂亮”。

我父亲是在德伯和我都远在意大利的时候去世的。和另一对处于不幸中的夫妇一起,我们去意大利看看是不是能建好婚姻“工程”。我们住在佛罗伦萨的一家小酒店,从酒店中可以瞥见亚诺河。从费索乐的微型罗马运动场和微型博物馆游览归来后,我们四个人一致决定到楼上的咖啡吧去喝个下午茶,而不要关在酒店的房间里。咖啡吧里空空的,只有几个德国人坐在角落喝啤酒,还有几个意大利人端着浓咖啡站在吧台边。如果在那时候听到电话铃声响起的话,我一定会觉得与我无关。可是服务生从吧台后面走出来,来到我面前,说:“威利阁下?您的电话。”谁会知道我在这里呢?

是我的母亲,她的声音听起来细小而急促:“吉米?玩得开心吗?不好意思我要打扰你。”

“我很惊讶你居然能找到我。”

“是接线员帮的忙”,她解释说。

“发生什么事了,妈妈?”

“你的爸爸住院了。他第二次心脏病发作了。”

“情况怎么样叮”

“哦,他坐着我开的车去的奥尔顿。”

“那么,情况还不算太糟。”

她没有作答,我还以为是该死的大西洋彼岸的电缆断了信号。终于她说:“我没有把握。”在电话交谈时我才发现母亲的宾夕法尼亚话的口音特别重,平常我可从来没有注意到过。我们面对面的时候,她的声音听起来就跟我自己的一样清晰。“他早上醒来就觉得胸口有压迫感,平常他都会不在意的,可是今天不行’了。现在已经是中午了。”

“那你就是想要我回来?”我指责她。我知道父亲是不想麻烦我的。我们已经在乌夫兹预定了房间。她叹了口气;海底的电缆线又断开了信号。“吉米,我想你回来更好些。你和德伯,当然,除非她宁愿呆在那里欣赏艺术。夏克医生听到的可不大好,而且你知道,平常很难有什么会让他留下深刻印象。”

她说的是心脏手术之前的医疗检查;医生除了用听诊器听听心音、开点药以外就没什么要做的了。门房查了下一趟开往罗马的火车,另一对夫妇把我们送到佛罗伦萨火车站——就在离梅第奇礼拜堂不远的地方,我们一直想到那里去看看的,却始终没能一起去过。到了罗马后,出租车司机找到了一家还在营业的航空公司售票处。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位年轻的航空职员的彬彬有礼和耐心细致:他操着标准的教科书英语,把我们下一星期开往波士顿的机票改成了第二天开往费城的。那里的飞机线路很多。我们选了一趟晚上的飞机赶往伦敦,然后不得不在那里过一夜。希思罗机场里远离伦敦市区的一侧,是很多雄伟的新酒店集中的世界,那些酒店都是为转机的乘客而修建的。我们大约是在午夜时分入住酒店的。我打电话给母亲——那是宾夕法尼亚的晚餐时间——得知父亲已经去世了。对我母亲而言,这已经是几个小时前的新闻了,她唠叨地回顾了她坐在奥尔顿医院里收到一次比一次更可怕的报告的那个下午。她说:“夏克医生说他苦苦挣扎到最后。真可怕。”

我挂了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德伯。在床上,她伸出手臂抱住我,说:“哭吧。”尽管我知道我可以哭,也应该哭,可是我相信我没有落泪。父亲的泪已经把我泪都流干了。

(原载《纽约客》2006年2月27日)

作者简介;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当代著名小说家。1932年出生于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与约翰·奥哈拉(John O"Hara),约翰·契佛(John Cheever)一起并称为西方纯文学界的“三约翰”。曾出版过30部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作品集。代表作有《兔子四部曲》,以多产闻名。除小说外,尚有大量的诗歌和文艺评论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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