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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娱乐业禁止顾客自带酒水规定的法律分析

时间:2023-06-09 19: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无论去酒店吃饭还是KTV唱歌的时候,我们通常会碰到这种情况:在收银处都会贴有“禁止自带酒水”的告示,如果顾客自带酒水到商家消费的话则商家要收取开瓶费,这一现象似乎成为一种行业惯例而一直存在,那么这种惯例是否合理,此前在社会上一直存在争议,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时发生,已成消费投诉热点之一。

【关键词】自带酒水;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笔者认为,以上娱乐业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

一、禁止自带酒水的告示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①

基于以上法律的规定可知,消费者无论是在酒店还是KTV消费时,可以选择消费商家提供的酒水,也可以不选择商家提供的酒水,自带酒水的。商家是没有权利剥夺消费者对酒水的选择权,强迫消费者接受自己提供的酒水的。

此外,关于KTV还存在“最低消费”这一规定,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是可以允许的,因为商家具有自由经营权,但是事先需要明示最低消费的数额和项目,如此才是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试想下,如果酒店等娱乐企业提供的酒水物美价廉的话,消费者一般是不会选择自带酒水的,因为还要承受携带不便等麻烦事,之所以消费者怀揣酒水,主要是因为娱乐业的酒水都是暴利价格,而且种类单一且不乏很多都是假酒,消费者出于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和不被商家坑骗的心理而自带酒水是情理之中的事。

归根结底,引发争议的真正根源并非在于消费者是否有权自带酒水那么简单,实际上酒店和KTV的利润空间才是消费者与酒店或KTV之间矛盾的根本所在:据记者调查,目前一些娱乐企业酒水的出售价格往往是市场价格的一至四倍,甚至一些娱乐企业把酒水暴利视为自己的主要利润增长点。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我国KTV里的酒水价格要比市场上至少高出50%甚至一倍以上,而酒水利润则占经营利润总额的1/3到1/2,是KTV的主要利润来源。

二、禁止自带酒水的告示剥夺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在消费领域的具体表现,是消费者的核心法定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公平交易权的本质是交易双方的对等支付,消费者支付货币享受服务,商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这一交易行为需要达到一个平衡点才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那就是货有所值,而KTV等娱乐场所的酒水一般都要高于市场卖的酒水好几倍,这一现象很明显破坏了这个交易的平衡点,消费者当然不会任商家宰割,所以很多消费者选择自带酒水。

目前很多地区都制定了地方文件禁止商家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行为,一经发现对其处以罚款等惩罚,这一规定是具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任何更深层次的制止这一行为的发生呢?

笔者认为之所以消费者想要自带酒水去娱乐场所消费,归根结底的原因是由于商家的酒水价格高的离谱,那么解决这一问题的策略就是把商家的酒水价格降下来,让其和市场价格基本持平,这样的话,消费者也不会愿意大费周折的自带酒水了,商家的禁止告示也不需要存在了。

当然,娱乐商家之所以不让消费者自带酒水主要想在自己的经营场所搞内部垄断,从而在酒水上获取暴利的价格差,为了制止这一现象的发生,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举报热线”的形式对商家的垄断行为进行监督,顾客一旦发现商家有酒水价格过高的现象,可以打举报热线进行举报,由工商局等行政部门对商家进行警告,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举措,以此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禁带酒水的告示是无效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商家与顾客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民法中体现的意思自治原则,应当指的是双方都意思自治,而商家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行为,明显已经违背了顾客的消费初衷,因此双方的合同关系并没有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

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合同法》第40条亦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些法律条文都表明娱乐企业在消费者消费前所打出的禁带酒水的告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综上所述,为了防止上述行为的发生,笔者认为根本的举措就是要求各娱乐企业降低自家的酒水价格,使其与超市的酒水价格持平,同时坚决杜绝销售假酒的行为。这样消费者无需自带酒水,娱乐企业也可薄利多销,赚取合理的酒水买卖差价。同时娱乐企业也应主动地承担起社会责任,营造出“以人为本”的消费环境。

最重要的是,KTV经营者要把盈利的重点放在提高服务质量,突显KTV的特色上,毕竟KTV等商家的经营范围主要还是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唱歌娱乐的服务,酒水的销售应当是为了消费者的利益方便,而不应该成为娱乐场所的重要盈利手段,即使销售酒水,也要保证酒水的质量,更多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积极与消费者在酒水等方面进行沟通,更合理的制定酒水价格,使得消费者更加信任自己,才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注 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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