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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防地下室工程建筑电气设计

时间:2023-06-20 08:0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随着高层商业住宅楼的大规模新建,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的建筑必须设置人防工程,如今许多综合建筑设计院已具有人防设计资质,人防地下室特别是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电气设计逐渐成为建筑电气设计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门技能。

关键词: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电气设计

本文作者通过近期完成的一个工程案例--潇湘商贸城,结合当前国家人防工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图集,来阐述人防地下室中的电气设计要点,特别是供电、照明、配电、管线敷设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设计人员应注意的建议。

潇湘商贸城地上部分为商铺和住宅,地下一层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人防类别为常6级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总建筑面积为1766.64m2,掩蔽面积为1000.2m2(其中水泵房(平时用)、柴油发电机房(平时用)、平时排风机房和平时送风机房为非人防区),掩蔽人数为1000人,共设一个防护单元、四个抗爆单元,平时使用时为一个防火分区。

1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标准

针对人防地下室的特殊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主编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以下简称《防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和《人民防空医疗救护工程设计标准》(RFJ 005-2011)等规程规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示例》(07FD01)、《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安装》(07FD0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 电气专业》〉(05SFD10)和《防空地下室移动柴油电站》(07FJ05)等电气专业图集。

2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思路

2.1 负荷分级的确定

在供配电系统的设计中,负荷分级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划分,该工程人防等级为常6级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根据《防规》(GB 50038-2005)第7.2.4条,该人防工程战时普通通信设备、音响警报接收设备、应急通信设备、战时应急照明为一级负荷,战时风机、水泵、三种通风方式装置系统、洗消间用的电加热淋浴器和正常照明为二级负荷,其余的均为三级负荷。

设计人员在确定负荷等级时要特别注意平战结合用的电气设备负荷等级。部分兼顾平时使用的战时应急照明灯具、战时通风设备,如果在民用建筑设计规范中的供电负荷等级与人防工程中的供电等级不相同时,应以高的标准进行设计。当平时配电系统设计与人防配电系统设计单位不同时,应及时相互配合确定。

2 .2 电源与供电系统的设计

2.2.1 电源的确定

该工程人防总建筑面积为1766.64m2,未设置内部电站,根据《防规》(GB 50038-2005)第7.2.13条第4款,战时供电引自区域电源,不需要设置固定式人防发电站。本工程人防电源由防空地下室地面附近的拖车电站、汽车电站等供给,战时一级负荷设置密封蓄电池组,蓄电池组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隔绝防护时间,二等人员掩蔽所隔绝防护时间≥3h。

设计人员在设计设置密封蓄电池组备用电源时,要根据供电负荷容量、备用时间确认蓄电池组安时数,通信设备电源最小容量按《防规》(GB 50038-2005)表7.8.6确定,并要注意配合建筑专业预留足够的安装空间。为维护方便,建议采用较大容量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2.2.2 供电系统的设计

该人防工程为一个防护单元,在防化通信值班室设置两个人防总配电箱,进线电缆分别由平时电力系统电源和战时区域电源(拖车电站或汽车电站)引来;对通信、防灾报警、普通照明、动力等分别设置独立出线回路;应急照明平时电源由平时消防配电柜引来,战时电源由人防总配电箱引来;单相用电设备均匀分配在三相回路中,尽量使三相负荷平衡。

在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供电系统设计时要注意从平时使用的配变电系统引来的电源供电容量是否足够,并建议在平时使用的配变电系统中设置单独的人防母线段,当平时使用的配变电系统中有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时,可以利用此柴油发电机组作为第三电源,提高人防供电系统的可靠性。

2.3 配电系统和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的设计

2.3.1 配电系统的设计

本工程配电设备较少,配电系统从人防总配电箱开始均采用放射式配电。当配电设备较多时,建议采用树干式和放射式相结合的配电形式。当有多个防护单元时,各防护单元应分别设置配电箱,并安装在便于操作、检修的位置。

每个人防总配电箱均设置进线总开关,通信、防灾报警、普通照明、应急照明、动力分别设置分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均设置内、外电源转换开关;对战时潜污泵设置就地控制按钮和自动控制装置;防空地下室各种配电箱、控制箱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均采取挂墙明装。

2.3.2 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的设计

该人防工程设有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三种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设置在防化通信值班室,底边距地1.2m安装。灯光信号和音响采用集中控制;在战时进风机房、防化通信值班室、人员出入口(包括连通口)最里一道密闭门内侧设置显示三种通风方式的灯箱和音响装置,红色灯光表示隔绝式,黄色灯光表示滤毒式,绿色灯光表示清洁式;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侧设置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底边距地1.4m暗装,通风方式信号指示灯箱底边距门上方0.1m安装,音响信号设置在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在防化通信值班室、人防进风机房设置电话分机;请注意人防电话系统的主机容量应明确,建议采用程控交换机,并预留与城市人防指挥中心的通讯接口。

2.4 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的设计

进、出防空地下室的动力回路选用电缆,口部照明选用护套线这一点容易忽视,主要是考虑其穿管时防护密闭措施比较容易,密闭效果好;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和密闭隔墙的各种强电、弱电电缆管和预埋备用管均选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电缆桥架遇到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改为穿管敷设,均进行防护密闭和密闭处理;密闭穿墙管密闭肋做法见07FD02-23,电缆桥架穿越防空地下室维护结构做法见07FD02-21。

由室外地下进、出防空地下室的强电、弱电线路,分别在紧靠外墙外侧设置强电和弱电防爆波电缆井,防爆波电缆井做法见07FD02-28,29;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预埋4~6根管径为50~80mm的备用管;根据《防规》(GB 50038-2005)第7.4.8条,在防爆波电缆井处预埋4~6根管径为50~80mm的备用管,这一点设计容易忽视;移动电站预留备用穿墙管做法见07FD02-30。

一般人防工程内湿度比较大,电气设备、电缆电线选型时应选用防潮、防霉型,电气线路选用铜芯线,蓄电池采用封闭型产品。

2.5 照明系统的设计

根据《防规》(GB 50038-2005)第7.5.1条和第7.5.14条,该工程人防照明灯具选用三基色T8直管荧光灯,链吊2.5米,在临战时两端用尼龙绳丝线与灯具缠绕固定;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第8.3.1条,洗消间采用防潮型吸顶灯具,在临战时用尼龙丝线网罩包紧,灯具防掉落做法见07FD02-26。

战时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直至地面的通道照明电源,由防护单元内公共区域照明灯具共用一个照明回路,根据《防规》(GB 50038-2005)第7.5.16条,该照明回路在防护密闭门内侧设置熔断器盒,明装距顶板0.3米,做法见07FD02-31和07FD02-32。

应急疏散照明灯具采用自带碱性镉镍蓄电池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满足消防应急照明时间;该人防工程隔绝防护时间为3h,战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该人防工程隔绝防护时间,应急疏散照明配电箱预留战时EPS安装位置及接线,EPS容量根据负荷容量及备用时间确定,满足战时应急照明时间,故应急疏散照明灯具战时和平时可以合用。沿墙面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间距≤15m,距地面高度≤1m;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的疏散标志灯下边缘距室内地面≤2.5m,且设置在风管等设备管道的下部。

照明和插座线路均采用单相三线制,电源插座回路均设置剩余电流保护器。

2.6 接地系统的设计

该人防地下室战时采用TN-C-S接地保护系统,与平时接地系统合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信系统等共用接地体,接地电阻<1欧;接地装置利用工程结构钢筋和桩基内钢筋做自然接地体,当接地电阻值不能满足要求时,在室外增设人工接地体装置。

该防空地下室在配电房设置总等电位端子--MEB端子箱,底边距地0.3m,并将下列导电部分做等电位连接:

(1)保护接地干线与MEB连接;保护线与接地体连接,保护线截面积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表7.4.5-2,采用25×4 mm2热镀锌扁钢作为保护线的干线;

(2)进出室内的公用金属管道(如通风管、给排水管、进线电缆金属管等)、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等),采用25×4 mm2热镀锌扁钢埋地、墙暗敷设与MEB连接;

(3)室内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电缆金属外护层,采用截面积为16mm2BV-450V导线穿PVC管埋地、墙暗敷设与MEB连接。

3 结语

设计是工程的灵魂,建筑电气设计人员除了需全面掌握人防工程电气设计外,还应了解人防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等专业的相关知识,并不断优化建筑电气设计方案;合理完善的人防地下室工程设计,既能够充分发挥平时和战时的功能,又能降低工程造价,这需要我们各专业设计人员相互协作,设计出合理、优质的人防工程为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 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

[2]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

[3] 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

[4]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S].

[5]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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