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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葬的考古学意义

时间:2023-06-28 13:4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两年前,受《南方文物》编辑部之托筹划一个关于墓葬研究的专栏,但我在墓葬研究方面并无什么心得,无论能力还是资历都不足以担此重任,之所以勉强为之,完全是抱着抛砖引玉的想法,希望通过这个栏目,引发更多学者对墓葬研究理论和方法的兴趣。尽管栏目冠以“生死观的文明史”之名,但并非对这个主题作理论的探讨,而是希望将墓葬置于生死观的文明史之背景下,通过一系列具体的个案研究,从不同角度来讨论和挖掘墓葬的深刻内涵。

墓葬在人类文明史上是极为特殊的一种存在,它不但是人类物质生活的遗存,也是精神世界的反映,不但有关生,也关乎死。它在形式上只是安放死者尸体之所,但实质上体现了人类对于死亡的态度,以及与之相关的历史背景、文化艺术传统和宗教信仰。

马林诺夫斯基认为,由于人类对于死亡的态度大不相同。因此决定了尸体处理方式的差异:出于对死亡的反感与恐惧,而希望尸体速朽(如火葬、天葬),或出于对死者的眷恋,而希望尸体永存(如木乃伊)。

在中国的史前时期,先民们可能也经历过第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孟子·滕文公上》:“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但这种将尸体抛之荒野的方式,并无考古学的证据。

从现有的考古材料来看,至少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开始,已经开始注重对尸体的处置。山顶洞人将死者的尸体妥善安置在居所附近(山顶洞的上洞为居所,下洞为葬地),在尸体的周围有意识地摆放了石珠、穿孔兽牙等可能属于死者生前所用的装饰品。并将红色的赤铁矿粉末撒在尸体周围。到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东胡林人,对尸体的处置似乎更为慎重:不但发现了明确的墓穴,而且有意调整了尸体的摆放姿势(屈肢葬),死者身上随身佩戴着用螺壳、骨头作成的装饰品,也发现了红色的赤铁矿粉末。

山顶洞人和东胡林人对于尸体的特殊处理,很明显是一种有意而为的行为,可能是某种埋葬仪式的一部分,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死亡的态度和方式,埋葬成了一类特殊的文化现象。旧石器时代晚期以降,埋葬行为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不但逐渐形成了一套繁琐而隆重的仪式,而且极尽所能地为死者营造一个与生前居所无异的安居之所(墓葬建筑及相关图像),实以死者生前所用之物或代替品(随葬品)。这类独特的埋葬模式一直贯穿于整个的中国古代史,成为了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在历史长河中历经了因政权转移、民族融合、宗教信仰而致的盛衰、繁简变化,但总的埋葬行为与观念一直延续至今。可以说,墓葬是中国古代文化与文明史的历史见证,是古代社会的一个缩影。

《荀子·礼论》:“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终始一也。”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死亡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终结,而是生命在另一个世界的延续,丧礼是联系生死两个世界的方式,墓葬则是这种联系的具体实物体现。

对以实物遗存为研究对象的考古学而言,墓葬是丧礼的唯一物质遗存,也是最常见的一类考古材料,其内容包罗万象,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地域特征,因此,墓葬对考古学的意义是无可替代的。

在中国考古学发展的八十多年历程里,尽管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墓葬研究理论,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学术传统,那就是以类型学为基础,以分期和分区为内容的墓葬文化研究。通过对墓葬建筑和出土器物的分类与排序,来建立一个时期或一个地区的年代序列。蒋若是先生主持编写的《洛阳烧沟汉墓》是早期这类研究的一个典范。这是一部针对洛阳烧沟225座汉墓的考古报告,但它并非以墓葬为单位来报导材料,而是以类型学方法,分别对墓室的形制与结构,以及陶器、铜器、铁器、钱币等10大类120多个小类的随葬品进行详细的分类,根据形制和组合的变化,将这批汉墓分为六期,为中原地区的汉墓建立了一个基本的年代序列,并与历史学研究成果相互印证,考察了汉代的社会等级、厚葬等现象在墓葬上的体现,还通过生产工具的类型变化考察了汉代农业、冶炼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可见,这部报告带有明显的以墓葬证史或补史的倾向,墓葬材料被视为文献之外的另一类历史学研究素材,反映了老一辈考古学者明显的史学倾向。

墓葬研究上的史学倾向一直是中国考古学研究的主流,在古代墓葬的研究上发挥了至为重要的作用,解决了墓葬研究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时代和性质问题。迄今为止,在墓葬发现较多的时期(如汉、唐时期)和地区(如洛阳、西安地区),墓葬的年代序列已经基本建立,墓葬的历史属性也已大致清晰,有效地配合了历史学对于丧葬制度与习俗的研究。

但是,墓葬作为古代丧葬仪式的一部分,作为体现了古人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的遗存,其意义并不仅仅在于补史或证史。墓葬不只是一座座地下的建筑,它是在具体的丧葬行为中,依据一定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而举行葬礼的地方。墓葬的建筑形式、图像配置、随葬品的种类、数量和陈列方式都遵循了一定的社会规范,反映了墓葬的拥有者和建造者对待死亡的态度,蕴含了特定社会的礼仪制度和信仰习俗。因此。我们不能将目光仅仅集中在墓葬的外在形态上,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墓葬年代、性质和等级的判断,而应该更深层次地揭示墓葬体现的社会意义。

为了达到揭示墓葬社会意义的目的,我们就不能将墓葬的各个元素割裂来看,因为“墓葬绝不仅仅是一个建筑的躯壳,而是建筑、壁画、雕塑、器物、装饰甚至铭文等多种艺术和视觉形式的综合体”。应该将墓葬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更注重墓葬各个元素之间、墓葬与墓葬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联系。将墓葬置于人类文明史的高度,根据墓葬遗存揭示丧葬行为的象征性,建立墓葬与古代社会的关联,揭示墓葬所蕴含的礼仪制度、信仰习俗,以及与之联系的家族、孝悌、宇宙、等级等各种观念。墓葬研究的终极目标是复原包括古人精神世界在内的社会生活,而不仅仅只是历史研究的补充。

本期收录的四篇论文,研究视角和方法各不相同,既有传统的带有史学倾向的名物考证和分区分期研究,也有受到美术史思想影响,对墓葬体现的精神世界的考察。这组文章在墓葬的研究方法上。都是有意义的尝试。

在这组论文中,韩建业的《春秋战国时期长城沿线游牧民族的地下世界》是对北方游牧民族墓葬的个案研究。文章从墓葬的结构与随葬品的分布位置出发,分析了墓葬的内部结构与随葬品分布之间的关系,推测墓葬不同层次的内部空间的象征意义,试图以此揭示北方游牧民族思想中的“地下世界”。认为北方长城沿线游牧民族的“地下世界”是通过墓葬纵深空间的远近来体现的,内层象征居处,外层象征草原。这是基于巫鸿先生的墓葬研究方法论,在早期墓葬研究上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不再将墓葬和随葬品视为孤立的建筑和物品,而是注重墓葬与随葬品的联系,将墓葬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不仅仅关注墓葬的时代、等级和性质,也注意到墓葬在丧葬思想方面的意义。尽管存在较多推测的成分,但也许这正是今后墓葬研究应该努力的方向。

刘未的《高句丽石室墓的起源与发展阶段》从高句丽石室墓与其周邻地区汉末魏晋时期墓

葬的比较入手,分析了这种墓葬形制的渊源所在,并通过分区与分期阐明其发展阶段及特点,认为高句丽石室墓是高句丽控制区域内以该民族为主体的人们在继承其积石筑墓传统的基础上,将来自乐浪、辽南、山东、辽东四个地区汉末魏晋汉民族封土砖室墓和石室墓的诸多文化因素加以综合改造而产生的。这是一篇较为典型的墓葬分区分期研究论文,主要通过墓葬的形制分类、比较来归纳墓葬的时代特征与区域特征。这样的基础研究对于建立一个地区、一段时期的墓葬年代序列,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辛勇曼的《韩国古代墓葬制度和考古调查概说》对韩国的墓葬制度和考古发掘调查方法作了概括性的介绍。与中国相比,韩国的历史文献相当缺乏,因此墓葬在研究古代丧葬礼仪和社会观念的变化上,就显得更加重要。韩国基本的墓葬形制与中国尤其是东北地区差别不大(如积石墓),但在具体的表现形式、随葬品的种类和组合上极有特点,有些墓葬甚至有与中国发生直接关系的现象,如汉设乐浪四郡以后砖室墓的传人,百济时期墓葬与南朝梁墓的关系(如武宁王陵)等,都反映了古代中韩文化上的紧密联系。韩国目前的考古工作也与中国一样,大致是以配合基建的抢救性发掘为主,虽然时间紧迫,但他们在实际的考古操作中,工作非常细致,如对封土的解剖、取土方式和建造方式的复原等。中国与韩国,作为东亚文化圈中既有区别又有紧密联系的两个文化,在古代墓葬制度的研究上理应有更多的合作和交流。

王结华《宁绍平原六朝墓砖铭文分类解读》是一篇对墓砖铭文的考证文章。在广泛搜集六朝铭文墓砖的基础上。对铭文中不同类型的纪年文字进行了辨识,对铭文中的人名、地名和官职进行了考证。墓砖铭文在整个墓葬资料系统中,虽然微小,但对于判断墓葬的年代非常重要,尤其在墓葬的年代序列不太清晰的地区,墓砖上的纪年几乎就成为了主要的参照。本文对宁绍平原六朝墓砖铭文的系统整理和分析,除了可以厘清一些历史地理和地方政治制度方面的内容外,还可以借此了解铭文墓砖在墓葬中的使用情况及与此相关的墓葬制度。

在墓葬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建立之前,我们不应该拘泥于某种特定的方法,而应该以更开放的心态、更广阔的视野来进行墓葬研究,通过多学科之间的交流,进行大量的墓葬个案研究,积累和相互借鉴不同的研究方法。本期收录的几篇论文,正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墓葬进行的考察,希望以此引起大家对墓葬研究理论和方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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