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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子卜辞校释举例

时间:2023-06-28 19:3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殷墟子卜辞对研究商代社会、家族形态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也是研究甲骨分期断代及分组分类的重要材料,而子卜辞的整理是这一研究的基础。本文针对著录误释、漏释的卜辞作出分析,对传统子卜辞(午组、妇女组、子组、圆体类、劣体类及其他类子卜辞)进行整理,以就正方家。

关键词:

殷墟;甲骨文;传统子卜辞;校释

中图分类号:K87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7)04-0065-04

非王卜辞的研究发展至今,分期断代已有非常深入的探讨,学者根据贞人系联、字体风格、坑位等标准都对传统子卜辞有分组分类的讨论,学界最终使用的分类名称为妇女组、午组、子组、圆体类、劣体类及其他类子卜辞。蒋玉斌根据十项标准,参照考古学成果进行严谨的科学分类,对《合集》材料做出全面补充,依据字形对子卜辞进行细分,做出较完善的“子卜辞合集”摹本及“各类子卜辞材料总表”。本文在此基础上对子卜辞进行详细的释文整理,校勘著录误释、漏释的情况,参照《甲骨文合集释文》、《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甲骨文校释总集》、《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校订》等著录关于子卜辞的释读,对子卜辞存在问题的释文作出校正。

一、午组卜辞误释、漏释举例

1.《合集》21509:“…卜ㄓ…丁。”《摹释总集》读为“…卜有…允丁至…”。前者训“允”之字当为甲骨文“”,“丁”是殷商祭祀对象。《合集》22092、21509与此片同事而卜,作、、者,从字形看像犬类祭祀用牲。21509读为“…卜ㄓ…丁犬。”22092读为“丙午卜:叀犬于丁。”为宜。

2.《合集》22044:“辛亥卜:往一羊。”《校释总集》释帝,此当从《摹释总集》释束。“帝”一般作、、等形,上部有短横封顶,字形不混。“束”另见《合集》22101“庚申卜:御子自祖庚至于父戊抑?”也多误释为帝。而《合集》22049“戊午卜:至妻御父戊,良又纽。”“束”多漏释。当依王辉《殷人火祭说》释束,[1]用为祭祀名。

3.《合集》22047:“羊。”《校释总集》读为“羊不戈”,《摹释总集》与他辞混读为“有岁羊不”,然字形非“不”,当“父”字,卜辞读为“羊父戊”为宜。

4.《合集》22092“丁未卜:侑岁于牛。”字为“御”,著录释“入”或“”等有误。

5.午组卜辞有一些写法较特殊的字形,不为所识。如《合集》22069“辛巳卜:于匕丁羊。用。”《校释总集》读为“辛巳卜,用□于匕丁羊。”此字著录均未释,《甲骨文编》、《新甲骨文编》亦未收此字形。此字形又见于《合集》22091“乙酉卜贞:夕入,于亚。”实乃“今”字,此种写法接近后期金文字形。

6.《合集》22073“己丑卜:御于三十少牢,己丑余至羊。”《合集》22075“辛亥卜:ㄓ岁于牢。”此字《摹释总集》释帝,其它著录未释,当为“庚”,字形与辞例相类者如《屯南》2384“庚”作,《合集》12617作,此二形《甲骨文编》等均未收。

7.《合集》22083“…贞:朿用,亡[]尹。”著录均释“三”,实为“乞”,《合集》40579有“自新朿乞”,9446有“乞自新朿”,《英》780有“自朿乞”,朿指地名。

8.《合集》22468或释读“丁丑”,或释为“父丁”,应为“多父”,乃“多”字省体。

9.《合集》22098字《校释总集》释“汝”,“汝”甲骨文多作,与此有别。大都释“妻”,“妻”甲骨文多作、等形,与之有别,此用为人牲,卜辞又用为祭祀对象,如《合集》667“辛亥卜亘贞:御帚于ㄓ。”

二、妇女组卜辞误释、漏释举例

1.《合集》20049(与《乙》8722缀):“甲申卜:乎。”字多漏释,此与《合集》22264同事而卜,22264作,乃“灷”字缺笔。

2.《合集》20509(与《合集》22259、《乙》8954相缀):“己巳贞:帚,亡。”字多未释,实乃“允”字,又见于《合集》22261。

3.《合集》22226“□卯卜:豖。”著录均未释,实乃“至”,《合集》22335有“至”作,字形突出表现箭矢尾部之箭羽。

4.《合集》20703(与《合集》22133、22225、22144、《乙》8744缀):“用 母”,蔡哲茂《甲骨缀合集》释“卅”,实为“中”,《合集》21040有“中母”为证。

5.妇女组卜辞“御”多用“午”表示,写作,著录多误释为“十”。如22226 “己未卜:~帚匕庚。”“于亚朿~帚。”“~帚匕庚。”有学者读为“十妇”。[2]如《合集》22243[3]“午(御)中母”,《合集》22137“用午(御)牢”,均不释“十”。

6.《合集》22294“乙卯卜:午(御)用。”此字有学者训“囟”或“西”。相类似的又如《合集》22294“乙卯卜:午(御)用。”《合集》1441“己未卜贞:尞,大甲…”《花东》113“四十牛匕庚,[]其于兽,若。”《花东》208:“五六日至”。字当释“鹵”,本义为盐卤,卜辞常假借作“廼”讲,如此卜辞文义均可疏通。如《花东》395“癸酉卜:既乎,子其往于田,鹵亡事。用。”“鹵亡事”讀“廼亡事”。《花东》401“丙卜:丁乎多臣复,鹵非心、于不若,隹吉,乎行。”《花东》409“丁卜:子令,鹵心。”均读作廼。

7.妇女组卜辞有,著录多释“禽”或“”,如《合补》6829:“~又羊又彘匕庚。”《合集》22258:“癸丑卜:祼~中母,弜ㄓ友。”《合集》22293:“甲子卜:尞~羊。”从辞例来看释“鬯”为宜,“禽”多作等形,“鬯”一般作等形,花园庄东地甲骨“鬯”字作(《花东》228)、(《花东》409、(《花东》276)等形,与妇女组“鬯”字写法近似。

8.《合集》22374 [4]:“又匕庚祔。不。”“弜侑匕[庚]祔。用。”《校释总集》读为“不 ,匕庚又人。”“弜又人匕庚。用。”并非“人”,实乃“刀”,读召。

三、子组卜辞误释、漏释举例

1.《合》21661《校释总集》读“于,夕又吢”有误。当读为“癸巳卜:于月有吢。”吢表祸咎义。“月”为月名,如《合集》21694“己卯卜我贞:月有事。”

2.《合》21541:“甲子卜:我叀御祖,若。”此字著录多未释,此与《花东》37“肈”同字形,“癸巳卜:子废,叀白璧丁,用。”肈在卜辞中字形一般作,《说文》:“肈,擊也。”丁山谓字形为以戈破户形,户为国门之象征,[5]2312卜辞用为启动。后添加手形作,或从殳从户之。

3.《合》21677“丁卯卜贞:我奭丁自庚。”《校释总集》释“我奭匕丁自父庚”,字释作匕、父二字,此字形又见于《合》17937“日乇”,《合》20946“弗四月其雨”,《英》2119“庚午卜祝贞:其史亡侑,九月。”姚萱释“及”,谓21667“及丁自庚”是从庚到丁,17937“及日乇”意为到举行日祭的时候举行乇祭,20946则与卜辞“及某月雨”相类。[6]119

4.《合》21613为“受禾”,《校释总集》误释为“爰帚”。

5.《合》21597与《乙》1313缀合,[7]“今甲”《校释总集》误释为“今七”。

6.《合》21619“乙巳[衍]…丁…”《校释总集》误释为“乙未”。

7.《合》21535“甲戌”后无“卜”,《校释总集》衍“卜”字。

8.《合》21662“戊辰卜衍贞:我…”《校释总集》漏“我”字。

9.《合》21830“卯卜:令隹翌庚若。”为“己”字,《摹释总集》、《校释总集》误为“丁卯”。

四、圆体类、劣体类卜辞误释、漏释举例

(一)圆体类卜辞误释、漏释情况

1.《合集》20869《摹释总集》仅录“辛”,白于蓝《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校订》补为“辛亥。”“辛亥叜。”《校释总集》同。释“叜”之字拓片作,依字形当为“()”,卜辞常见的祭祀用牲法。

2.《合集》20876《摹释总集》仅录“癸丑 ”,《校释总集》释读为“癸丑卜,乘十二,小甾三牢,…”,拓片模糊但字迹仍可辨,亦为“()”,乃“”,读作“癸丑卜, 三牢,…”为宜。

3.《合集》21869释读较混乱,《摹释总集》读为“丙午甾惟甲…”“丙午甾惟今夕…”《校释总集》读为“丙午,甾,叀五月。”“丙午,甾,叀七月。”拓片中实为“用”字,非“甾”。为“生”字,非“七”,与下辞对贞。读为:“丙午用。叀今月。”“丙午用。叀生月。”

4.《合》21876:“丙午:。”《摹释总集》释豕,《校释总集》释兕。“兕”甲骨文作等形,《说文》谓:“兕如野牛而青色象形”,《海内南经》谓:“兕其状为牛,苍黑一角。”《尔雅》:“兕似牛。”此鼻长当为“象”,类似的写法又如《合集》32954“(象)”。

5.蒋玉斌将《合集》21879与《合集》22228、《合集》22229相缀,“伐廿、卅、牢卅、三多。”字為“鬯”字缺刻,释“其”误。《合集》22231为证,与此片同事而卜,“甲寅卜贞:三卜用三羊,伐廿、鬯卅、牢卅、三多于匕庚。”

6.《合集》21885“戊申:隹匕庚匄。”《校释总集》释土,实“午(御)”字,相似字形有《屯南》2690“戊午卜父庚…”作,《屯南》4557“庚午”作,另外屯西类子卜辞“御”字所从皆作此形,如《屯南·附》御作、等。

7.《合集》21951,此版与《乙》609、《乙》613相缀,[8]辞“辛亥:叀。”《摹释总集》、《校释总集》释为“示隹”,实乃“鸢”字异构。如合集5739“乎多射(鸢)”《合集》37437“…兹[厄]…六十鹿…一…雉一…”《合集》21983“丙……”“鸢”是个形声字,从隹戈声,字形多作或。

8.《合集》21982“…以告。”《校释总集》释,实为“”,从隹从攵。“”一般作等形,于省吾释摧,古推字,卜辞用为摧毁性灾害,《广雅释诂》:“摧,推也。”《广韵》:“,士咸切,鸟物也。”“鸟物”解作鸟摧毁生物,和灾害之义相因,这是古文字偶于后世字书的一例。[9]如《乙》575“帝其降”,《乙》2653“其ㄓ降大”。

(二)劣体类卜辞误释、漏释情况

1.《合》21484《摹释总集》、《校释总集》释读为“乙亥缶。刀缶。”实“叶”,非“缶”。为“卜”,非“刀”, 此片当读为“乙亥卜:叶…叶。”此与午组卜辞部分“卜”字写法类似,如《合》19954作、《合》21523作、《合》22063作、《合》22067作等。

2.《合》21849与《乙》1518缀合,此版卜辞字形有正写、倒写,且一辞之内字体亦有正、倒。《校释总集》将“至、叀、牢”等字正看,释读为“□寅…盡…翌…御…”。为“寅”字倒写,释“至”误。乃“叀”,辞3为“叀”字倒写,释“翌”误。为“牢”字,释“盡”误,类似写法又见于《合》24366(牢作)。

3.《合》21872“亥贞:我多臣不见。”“己”《摹释总集》、《校释总集》误释为“丁”。

4.《合》21883“己其…母。”《摹释总集》、《校释总集》未释,实“未”字。

5.《合》21887《校释总集》释为“□戌”,当从《摹释总集》释读为“戊戌”,“戊”字,类似写法又见于《合》21891。此片“丁”《摹释总集》读“丁凡戊”,《校释总集》读为“丁亥”,当读为“丁酉卜”。

6.《合》21936:“癸丑:。”《摹释总集》释读为“癸丑伯率。”《校释总集》读为“癸丑:率。”卜辞用为地名,释“伯”或“”不当。依字形当为“雨”字,读为“癸丑:器雨。”为宜。

7.《合》21975:“癸卯……”《摹释总集》、《校释总集》释为“帚史”,实即卜辞字异构,又作、等形,是一种田猎方法。刘钊谓字从豕从史,金文作、形,豕字已失原状,卜辞用作动词,为一种擒获手段。[10]124

五、其它子卜辞误释、漏释举例

1.刀卜辞

《合》20389“戊史刀…”《摹释总集》、《合集释文》等误释为“戊辰”,蒋玉斌释“史”,认为是“史”字缺刻,又如《合》21086“又史”之、21514“甲又史,刀…”之。[8]

《合》22330“…子…又…”《摹释总集》释“企”、《校释总集》释“咎”,当“此”字。

2.侯南类卜辞

侯24“其去。”字从宀从,董作宾释“”不确。

侯26“母(毋)弜。”“弜”侯南释文释“从”有误。

侯33“其用,弗每,王侃。”原释文为“其用,弗每王,泳。”董作宾认为“泳”为帝乙、帝辛两代史官,用在辞末是泳的签名,并谓“在这样简略的卜辞下,注着史官名字,五期以前是没有见过的。”[11]718此“泳”字当从裘锡圭释“侃”,愉快之义,断句为“王侃”。“每”读悔,训诲。卜辞又有《合》29240“王叀南田省,延往于,弗每(悔)。”

侯34“…□入,乎又司母,克二人。”原释文为“乎又司”,董作宾谓“又司即有司,在卜辞中为仅见之职官。”[11]752查原片,“司”后漏“母”字,“司母”当是一词。

注 释:

[1] 详见午组卜辞《合》22044按语部分所引王辉《殷人火祭说》。

[2] 李学勤:《帝乙时代的非王卜辞》,《考古学报》,1958年第1期。

[3] 此版與多版缀合,另缀22244(乙8755)++22259左+22269+乙8767+16963(乙8745)+16982(乙8740)+18483(乙8700),参见蒋玉斌《殷墟第十五次发掘YH251、332两坑所得甲骨缀合补遗》。

[4] 与片另缀《合补》6915+22221+乙8774+19895+乙补7394,见蒋玉斌博士论文缀合第13组。

[5] 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引丁山《氏族及制度》,中华书局,1996年。

[6] 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线装书局,2006年。

[7] 见《YH一二七坑背甲新缀一例》(宋雅萍缀)。

[8] 蒋玉斌:《殷墟子卜辞的整理与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

[9]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中华书局,2009年。

[10] 刘钊:《卜辞所见殷代的军事活动》,载《古文字研究》(十六辑),中华书局,1989年。

[11] 董作宾:《董作宾先生全集》(第二册),艺文印书馆,1977年。

责任编辑:王作新

文字校对:蒋文艳

作者简介:

杨军会(1982-),女,湖北宜昌人,博士,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古汉语、文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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