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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成都实践

时间:2023-06-30 11:5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地方政府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行政审批放宽市场准入、行政执法强化市场严管、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

一、成都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第一,简政放权,实施“无门槛”准入,真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动力。

近年来,成都始终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统筹规划,全力推动。

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一是“一枚印章”统审批。目前,成都实现了区(市)县两级政务审批服务中心全覆盖。二是“一个窗口”接收件。将划转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办事大厅,设立综合性服务窗口,优化审批流程,打造“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三是“一套清单”确边界。分门别类建立“审批权力清单”“协理程序清单”和“人员责任清单”,全面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和权力范围,标准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提升了规范化标准化审批水平。四是“一支队伍”负专责。各区(市)县政府成立行政审批局,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原则,将部门审批骨干及编制划转行政审批局,建立精干高效的专业化审批队伍,大大提升了行政审批办件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五是“一把标尺”督全程。积极构建严格规范的行政审批监管体系,建立了行政审批“受理一审核一批准”三级审查核准,重大复杂项目审批实施“会商一审批一网上公示”,建立抽查复核、审批责任终身负责、审批行为视频监控等制度规范。近年来,成都市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从1166项减少到105项;清理、取消职业资格272项;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414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259项;承接下放事项5项、取消82项、下放审批和服务事项46项。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坚持“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法依规取消和调整非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截至目前,成都16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完成,其中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28项、行政职权96项,另有6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后对外公布。对各种行政审批需要的五花八门“证明”1415项进行清理,取消1403项,仅保留诸如“户口注销、门牌号变更”等无法取消的12项。至此,成都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经过3年的商事制度改革强力推进,截至目前,成都共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23万户,培育市场主体近155万户,同比增长24.2%,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副省级城市第二位。“小额经营社区备案”试点深入实施,在全成都110多个社区进行推广效果良好。

第二,放管结合,实施信用监管为主导、“双随机”为常态、分类监管为重点的科学监管。

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积分”体系建设与运用。“信用积分”管理是成都实施信用监管的全国首创。一是依托“成都公共信用网”归集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信用数据为基础,辅之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数据,生成企业信用分数。二是根据市场主体不同的信用分数,建立信用监管的基本规则和指标体系,综合评估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人员信用状况,根据信用积分高低实行分类重点监管。三是推进信用积分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双随机抽查、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和信用核查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构建事中事后综合性监管平台。按照国务院“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责任明确、任务清晰、程序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措施。由成都市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市、区(市)县、街道(乡镇)三级架构组成,实现“两个全覆盖”。

推进“双随机”抽查与“重点、分类监管”相结合,实施精准科学监管。一是建立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监管机制。二是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人群分类监管,确保精准监管履职到位,不留死角。

第三,社会共治,构建社会协同共管体系,努力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

一是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自律。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中建立市场主体活动档案,通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与信息沟通反馈机制,促使市场主体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提供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诚信自治水平。二是行政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治。建立行业自律体系,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授权信息共享渠道。按照《成都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在不同行业领域制定相应的行业信用标准。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共治的强大作用。其中,在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的主渠道监督作用方面,整合工商、質监、食药监、物价的投诉举报热线,统一受理、分类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专项执法行动,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四,依法行政、转变职能、规范服务,全面提升“便民、高效、快捷”的政府服务水平。

成都集中开展政府服务作风大整顿,重拳惩治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转变政府服务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二是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了政府服务事项“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和“就近能办、全域通办、异地可办”,变“企业办事少跑腿”为“网上信息多跑路”。截至目前,成都全市90%审批服务事项都可以实现网上办理。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的服务效率提升。聚焦“双创”和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领域,搭建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体制,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率。

二、深化成都“放管服”改革的思考

当前,成都正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我们要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第一,行政改革要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核心,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深化“放管服”改革,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简政放权,原则是放管结合,方式是优化服务,要重点把握3个环节。

放权环节,要重视提升事前简政放权“宽进”的含金量。“放”主要是简政放权,核心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全面解决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重点在于合理界定政府行政审批权力边界,做到“应放尽放”,持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一照一码”走天下,坚决取消有形和无形的各类市场准入限制性、歧视性“负面清单”,实现“无门槛”进入。

监管环节,要重视提升事中事后“严管”的精准性。“管”主要是放管结合,核心是在“放”的同时,推动监管工作重心由市场主体准入的事前审批管理向市场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信用监管,注重“双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监管与市场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相结合;构建共治共管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主体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服务环节,要重视提升政务服务“高效”的规范性。“服”主要是规范化服务,核心是在“放”和“管”改革深入推进的基础上,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的便利化和法治化水平,重点在于切实转变政府服务观念,聚焦“双创”和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领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效率改进和提升。

第二,行政审批要彻底清理阻碍经济发展的土政策和体制性障碍,大力解决“准进不准营”的问题。

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要彻底清理和取消政府以及政府部门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制定的各类产业发展指导性文件政策和规定,及时主动解决阻碍新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类不公平、不平等、不灵活的政策规定,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要做创新创业的推动者,而不是行政干预的指挥者;政府要主动转变在岸上做“拉拉队”,到跳下海去一起划桨助力的“加油队”。凡是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行业,有利于就业创业社会稳定的民生业态,有利于绿色环保的大小项目,都要实施无门槛市场准入,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第三,行政执法要建立双向“试错容错豁免”机制,重点解决新经济经营和管理者的创新风险问题。

政府要支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尤其是在新经济领域,要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逐步完善已形成规模、影响力较大的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制度体系。探索对跨界融合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部门协同监管,要更加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和能力,搭建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桥梁,不断促进规范发展。

同时,公检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尤其是在新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履职中,应当充分考虑新经济发展监管中的试错容错特点,研究探索建立双向“试错容错豁免”机制。一方面对新经济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引导为主,免于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对“试错容错”的管理干部也应当免于行政追责,营造宽松的新经济发展环境。

第四,行政服务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领、政策扶持”的工作原则,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中的难题。

政府行政服务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领、政策扶持的工作原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使企业真正成为具有竞争力的新经济市场主体。政府要坚持主动服务、效率优先,减少直接行政干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行政服务要不仅限于开辟“绿色通道”“延时服务”“网上政务”这些有形措施的深化,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政策支持、标准规范、资源开放等方面服务的科学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尤其是在支持企业产业发展、创新创业方面,给予更加有力的银行贷款、发展基金、土地征用、税收优惠、招投标项目等政策支持,营造创业创新的“高地”、招商引资的“洼地”,并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提高企业获得感和认同感,这才是服务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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