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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原乳的秘密

时间:2023-07-02 08:1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zoޛ)j馟im4{ۍiiOim5m5٨ky报告》,2011年1-11月份内蒙古、河北等10个奶牛主产省区生鲜乳平均价格为3.2元/公斤,同比上涨11.7%,这也意味着,按照王丁棉的上述标准,企业选择复原乳更划算。

与此同时,奶粉进口“量、价齐升”。

海关数据显示,2011年1~10月,奶粉进口39.7吨,同比增14.5%,进口均价3662美元/吨,同比涨9.5%。

2011年1月~11月,全国规模以上乳品企业乳制品产量达2148.8万吨,同比增长10.2%。其中液体乳1838.3万吨,同比增长10.7%。

进口乳制品物美价廉导致国内乳制品加工业对进口原料的依赖日益加深。国内外乳制品价格倒挂刺激进口增加。据测算,目前进口乳制品一吨售价只有2.7万元左右,而国内生产一吨乳制品需约3万元成本,也就是说,国内公司每生产一吨乳制品就要亏损约3000元。

国内奶源的收购价格节节攀升,液态乳的生产量却不断增长,而进口奶粉的数量也居高不下,专家认为,这也佐证了大量“无标识”复原乳产品存在的可能性。

2011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部分液体乳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8号),公告就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和调制乳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进行阐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称,2011年7月6日起,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调制乳按17%税率征收。

公告还称,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可依照《农业产品征收范围注释》中的鲜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9-2010)生产的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应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

业内人士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将调制乳的增值税率由以前的13%提高至17%,同时维持超高温奶和巴氏杀菌乳13%的增值税率,目的就是提高纯牛奶,而非调制乳的消费量。

不同的税率,成为两类不同乳制品之间的又一成本差距。

检测方法虚设

市场上销售的酸奶中,没有“复原乳”标识的,就一定能够保证是纯生牛乳制成?如何检测?

上海市质监局回复笔者说,上海3家酸奶生产企业的部分酸奶产品在生产加工中使用复原乳,均在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的酸奶产品上标注了复原乳。但问及检测方法,上海市质监局并未回应。

随后,笔者采访的多位乳品专家告之,目前,质监部门不会对此项进行检测。其原因就是,没有统一、有效的检测办法。

事实上,早在24号文下发后,国家农业部专门制定公布了一个作为配套性复原乳检测办法及其标准《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NY/T939-2005)),其原理是通过乳品中的糠氨酸含量鉴定是否含有复原乳。

其中指出,当巴氏杀菌乳每100g蛋白质中糠氨酸含量大于12mg时,则鉴定含有复原乳。同理,对UHT灭菌乳也有相应的标准。

但实践证明,该方法“不好使”。

早在2006年11月上海巴氏奶研讨会上,王丁棉就提出,糠氨酸的检测用途也并非仅仅专门用来判断是否使用了还原奶。而它更为直接、更大的作用是用在对牛奶受热程度的检测和判断。即使在100%未使用还原奶的情况下,但只要出现有过长、过高或多次的热处理,巴氏牛奶或UHT奶(灭菌奶)的糠氨酸也必超无疑。

李涛称,这一技术漏洞已经成为业内的共识。因此,关于复原乳的检测也就不了了之。

时隔8年,新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仍没有出台。但方法并非没有。

业内专家也通过实验积极探寻。像李涛等人研究的“色差法”检验复原乳,尽管得到一些业内权威的发表和认证,但“不是权威部门,我们只能申请企业标准、地方标准,但是政府不批,也没有国家职能部门的鉴定。”李涛说。

另外,王丁棉还指出,24号文只是要求使用了还原奶的生产企业,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而已。也就是说,政府的这一监管方向是选择在产品加工的下游方向。然而,这种备案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许多的空当,它还有赖于生产企业的诚信与自觉性及政府的监管力度。

假如有某一家乳品企业购进了许多奶粉,且都在使用还原。但这家企业所生产的品种有多种多样,其中包括有乳酸饮料、炼乳等产品,而这些产品并未列在国办24号《通知》所指定的需要标注还原奶标识的范围内。但事实上,这家企业在酸牛奶、UHT奶甚至是巴氏奶中也使用了还原奶,而政府对此又没有更好的办法或技术将其检查出来,这些还原奶产品最后照样还是上了货架卖给了消费者,王丁棉此前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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