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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欠发达地区中资企业短期外债业务难获突破的调查与分析

时间:2023-07-02 10:4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西部欠发到地区中资企业短期外债业务发展低迷。为了详细掌握巴州辖区企业不进行境外短期外债融资原因,寻找发展本地中资企业短期外债业务的突破口,对当地企业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分析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西部;中资企业;短期外债;调查

中图分类号:F83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1

一、巴州外债融资情况

(一)巴州情况简介。巴州地处新疆东南部,总面积48.2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06万,所辖库尔勒市和焉耆、和静、和硕、博湖、尉犁、轮台、若羌、且末八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所属的17个农业团场和4个工程团。巴州是进入南疆的门户和开发南疆的“桥头堡”,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承北启南”的特殊地位。首府库尔勒市是新疆规划建设中的第二大中心城市,已基本形成了公路、铁路、航空、管道运输网络,有逐步成为南疆经济中心的条件。

(二)外债融资现状。2009年-2014年巴州举借直接短期外债4笔、金额600万美元,中长期直接外债4笔、金额600万美元,且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国外股东贷款。截至2014年底,巴州还未发生中资企业举借直接外债业务,中资企业利用短期外债余额指标多年来一直未实现“零”的突破。

二、对巴州短期外债业务情况的调查

为了详细掌握巴州辖区企业不进行境外短期外债融资原因,巴州中心支局采用实地调查和企业管理层领导约谈相结合方式,对辖区化工、果蔬、植物深加工、纺织、食品加工行业的7家龙头中资企业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1家企业由于流动资金充足,目前该公司没有境外直接借债意向;其余6家企业受国内融资成本较高、融资难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强烈的境外融资意向,但受一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情况并不理想。

三、影响企业短期外债融资的因素

(一)短期外债余额指标较少,降低了企业短期外债融资积极性。近年来,虽然短期外债余额指标分配逐步向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以新疆为例2012年、2013年、2014年新疆地区短期外债余额指标分别达到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和1.2亿美元,但指标总体规模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被调查企业一致认为,新疆地区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较少,企业能申请到短期外债余额指标难度较大,缺乏信心。由于短期外债余额指标较少,降低了中资企业境外融资的积极性,抑制了辖区中资企业短期外债融资需求。

(二)个别企业无外债来源,制约了中资企业短期外债业务的发展。通过调查情况来看,1家企业资金较为充足,没有境外融资意向外;1家企业因无境外关联企业,存在与境外融资对象对接难,增加了融资的难度;其他5家企业在境外有关联企业和一些优质客户,有境外融资渠道,具有强烈的境外融资意向。

(三)不了解相关短期外债管理政策,使企业存在畏难情绪。通过调查情况来看,90%的企业不了解短期外债管理方面的政策,不清楚办理短期外债的具体流程,认为境外借债较难,所以不主动申请短期外债指标,不敢尝试境外举债,使辖区企业使用短期外债余额指标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四)现行短期外债管理政策,抑制了企业融资需求。目前中资企业举借的短期外债的政策门槛比外商投资企业高,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实行“超国民待遇”,政策较为宽松,只要在“投注差”限额内,便可以自由举借中长期或短期外债,只需到外管局办理相关登记即可,同时借入外债还可以结汇使用,资金使用范围大。而中资企业举借短期外债必须满足较为苛刻的条件,同时外汇管理局还要对中资企业举借短期外债余额指标进行核定,举借的外债不得结汇使用,造成外债资金的使用范围较小。由于政策门槛高且举债后资金使用范围高度受限,不能同外商投资企业一样享受超国民待遇,抑制了中资企业真实融资需求。

(五)“中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不得结汇使用”的规定不能有效改善多数中资企业的流资金需求状况。受“中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不得结汇使用”政策的影响,没有进口业务的农业产品加工中资企业使用短期外债资金较难。所以辖区农业产品加工中资企业同时面临“流动资金不足”和“担心短期外债资金使用不出去而不敢举借短期外债”的双重压力。从调查结果看,辖区中资企业对“中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不得结汇使用”的政策不理解,80%的中资企业倾向到境外举借人民币外债,以规避外债资金不能结汇政策的影响。随着2010年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人民币跨境结算获得了跨越式发展,以香港为中心的人民币离岸市场的人民币存量越来越大。近年来,受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少、投资收益较少的影响,人民返程投资业务日渐兴起,这就为中资企业举借人民币外债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举借人民币外债,境内中资企业可以有效规避“外债不得结汇使用”政策的影响,扩大外债资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企业运用外债资金的灵活性。

四、相关建议

(一)西部欠发达地区外汇管理部门应深入中资企业,加强短期外债政策宣传,大力宣传短期外债缓解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和降低融资成本的好处,正确引导中资企业进行境外融资,解答企业举借外债面临的困惑,使中资企业熟悉短期外债办理流程。

(二)科学核定和分配指标,充分考虑欠发达地区短期外债需求实际,适当扩大西部欠发达地区短期外债指标。按照规模控制、风险可控、适当倾科的原则,应适度调增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给西部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三)缩小中外资企业的外债管理政策差异,使中外资企业享受平等政策待遇,适度放宽中资企业“外债不得结汇使用”的限制,使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在保证结汇资金不用于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投机的情况下,允许中资企业举借的短期外债可以结汇使用,增加中资企业短期外债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四)转变中资企业短期外债的管理方式,在加强对短期外债的监管的同时,应简化中资企业短期外债的登记和管理手续,提高短期外债业务经办效率,进一步降低中资企业对外举债成本。

(五)积极加强银企合作,国有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应加强与境外分支机构的协调和配合,加强企业境外融资产品创新,面对中资企业需求,为中资企业量身定做、规划、推介境外融资产品。

(六)有关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人民币外债业务的发展情况,加强对人民币外债资金流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促进人民币外债业务的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王 越(1984-),男,本科,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心支行,网络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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