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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调研】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应用性研究

时间:2023-07-17 16:1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应用性研究发人才强则滨海新区强,人才一流滨海新区才能发展一流。只有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把新区打造成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聚集高地,形成人才的排头兵效应,才能引领带动滨海新区实现高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调研】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应用性研究,供大家参考。

【人社调研】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应用性研究



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应用性研究



人才强则滨海新区强,人才一流滨海新区才能发展一流。只有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把新区打造成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聚集高地,形成人才的排头兵效应,才能引领带动滨海新区实现高水平发展。尤其当前随着开发开放的深化加速推进,滨海新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人才。但是目前滨海新区在高端人才数量、人才结构、人才创新水平、人才培养成长等方面与先进地区还有不小的差距,创新领军人才仍较为缺乏,吸引人才的政策体系和人才发展的平台载体建设还须加强,支撑人才创业和发展的环境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人才特区概念内涵

人才特区是近年来我国提出的新概念,是我国经济特区的概念及经验向人才要素领域的延伸,是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的实验区。

人才特区(special talent zone)是借鉴经济特区在经济发展领域的经验,围绕着区域发展的全面需要,着眼于现有人才的供需情况,制定人才发展特有战略和宏伟目标、实施特殊的人才发展机制和人才发展政策、特别优化的人才发展环境的特殊的人才集聚区。一般来说,人才特区应包括人才发展特有战略、人才发展规划目标、人才发展特殊机制、人才发展特殊政策、人才发展特别优良环境等内涵,贯穿了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随着人才争夺的国内区域多元化与国际化加剧,给滨海新区企业发展带来了人才短缺压力。从世界范围看,世界各国纷纷把人才作为争夺的重要资源,制定出台各种人才发展战略和措施。从国内看,各大城市间的人才争夺不断呈战略性升级态势,作为新成立的滨海新区,吸引人才的竞争力将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滨海新区是全国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并从天津滨海新区的实际出发,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和示范。通过人才管理改革建设人才特区是滨海新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滨海新区承担着“创新人才流动机制”、“探索新型人才管理模式”、“探索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人才评价方法”、“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半工半读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大高等院校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改革力度”等多项人才管理改革任务。完善人才市场、创新人才引进模式、改进人才培养机制等都被视为建设人才特区的重要改革事项被提出。

立足现有人才基础条件和竞争优势,大胆借鉴国内外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大力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尽快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把滨海新区基本建设成为高素质人才高度密集、科技创新创业高度活跃、高端产业高速发展、人才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的人才特区,为把新区建设成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成为全国范围内的人才高地,在全国人才发展战略中实现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滨海新区具备建设人才特区的基础条件

近年来,滨海新区着力建设人才高地,人才工作成效显著,人才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人才特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1、滨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重视,明确分工,初步形成了完善的政策体系

滨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新区人才工作的决策研究和组织协调机构,其成员由新区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新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功能区有关负责同志组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抓好力量整合、谋划大局、统筹协调、重点指导等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部署重大人才政策,推动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协调落实人才配套资金,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把人才工作任务列入工作计划,重点抓好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区委组织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天津市给予滨海新区特殊人才政策支持。为适应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大力引进滨海新区急需的人才,天津市人社局出台了《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对滨海新区以跨省市调入方式引进各类人才实行放宽条件限制、办理蓝印户口、成建制引进等特殊政策。

滨海新区建立了“1+N”区域人才政策体系。滨海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要求,注重人才政策的前瞻性,统筹制定重大人才政策,努力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人才政策体系。提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人才工作的意见》,是新区人才工作统筹协调的指导性文件,突出对新区人才工作提出了总体思考、战略布局、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分别制定N项政策,为《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是滨海新区统筹人才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才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用于资助滨海新区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等;《滨海新区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对引进海外人才从项目资助、创业扶持、相关待遇等方面提供支持;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暂行办法》围绕滨海新区产业发展需要,引进300名左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若干人才团队;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鹰人才计划”实施暂行办法》,重点培养支持滨海新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暂行办法》,着手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制定了《滨海新区创新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从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机制、载体平台、落实保障等方面深化人才服务;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试行)》,通过滨海新区区级领导和区内高级专家的联系发挥好专家人才的作用;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才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出台《关于开展急需技能工人“订单式”培训实施意见》、《关于保障紧缺型技能工人供给专项补贴暂行办法》,对滨海新区急需技能型人员引进和培养给予资金扶持;制定《滨海新区高层次人才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医疗保障体系。

各功能区自行制定特色人才政策。下属各功能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引才政策,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的规定》、天津港保税区制定《吸引高级人才的规定》等。

完善整建制引才制度。针对能够带动产业升级、优化产业链条、填补科研空白等大企业好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引进快速通道,抓住迁入落户、增资扩建等时机,一次性引入各类专业人才。对以成建制形式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研发机构的职工,在70%以上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前提下,其余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职称、年龄等条件限制一并调入,家属准予办理随迁手续。两年来,先后为中国第一重工集团、渤海钻探、中直直升机、中科院工业生物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3万人。

2、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成效显著

坚持把重大人才工程作为引进人才的有效抓手和重要载体,加力加快实施科技人才领航工程、海外人才灯塔工程、企业人才旗舰工程、技能人才蓝海工程和服务人才港湾工程。加强重大人才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强化各工程牵头单位责任,滨海新区人才总量不断壮大。海外留学人才和外国专家已分别达到6500人和2200人,其中进入国家“千人计划”46人,天津市“千人计划”108人。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已达139家。在新区工作的“两院”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科技奖项主要完成人等高层次人才32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各类人才1.6万多人,企业特聘外国专家2100多人。

实施系列人才培养工程。在党政和国有企业人才培养方面,创设滨海大讲堂、干部实训讲堂,全面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和订单式培训,着力提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积极有效开展境外培训项目,在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建立了海外培训基地,每年举办近10期培训班,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赴外脱产学习。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实施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每年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低碳环保、金融创新、服务外包等领域各选拔100名优秀人才参加高端培训,着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依托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每年组织一批青年人才与重点课题、重大项目对接,促进学科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对新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所需技能人员培训给予资金扶持,对新区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给予30%-50%的资金补贴。

3、人才引进培养平台初具规模

针对各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采取上门请、猎头挖、专函邀等多种方法,“一人一策”式地吸引他们到滨海新区创业发展。特别是针对袁隆平、郝希山、姚建铨等享有较高声望的中外一流专家,采取“假日型”、“候鸟型”、“契约型”等方式,柔性引入他们的智力成果。

大力实施区校合作战略,创办了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泰达国际学院、天津科技大学滨海学院等一批国际化特色院校。以滨海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建设了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现代物流、新能源新材料等8家大型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仅滨海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就举办180个班次,培训各类技能人才2万多人。充分运用社会培训资源,鼓励各类专业培训机构落户滨海新区,目前已有技术类、管理类、语言类等100多家专业机构来滨海新区开展培训业务。

搭建多样化人才智力引进平台。定期组织企业赴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欧美发达国家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在美国硅谷等人才聚集地建立了10个海外人才信息站。充分利用国内高校资源,定期举办重点高校校园招聘会,与50多所高校签订了人才供需长期合作协议,建立了20多个高校英才俱乐部,在300多个企业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实施“百名博士进滨海”计划,每年优选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百名优秀博士生到滨海新区企事业单位挂职或担当“科技特派员”,吸引优秀人才扎根新区发展。建立技能人才供应链,已在江西上饶、山东德州、甘肃武威等人力资源丰富地区建立70多个供给基地,每年引进技能人才1.5万人。

打造实践锻炼平台。坚持在干中培养锻炼人才,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作为培养锻炼人才的重要载体,用人才推动项目,靠项目成就人才。目前,新区“十大战役”全面打响,900多个大项目遍地开花,汇聚了2000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家、2万名专业技术人才、6万名技能人才。按照工程项目每推进一步,人才就要跟进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实施人才接力计划,让人才在开发建设第一线历练成长,实现事业与人才协调发展。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千方百计吸引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平台落户新区,每年配套资金不断提升完善各平台的软硬件环境,不断提高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吸引力和承载力。目前,国家超级计算机天津中心、细胞产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中心等75家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落户新区,现拥有企业技术中心124家,外商投资研发中心65家,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139个,集聚了2.8万名科技研发人员,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市场化的研发集群。

打造创业发展平台。强化孵育载体建设,积极探索“孵化器+转化平台+产业化基地”载体建设模式,建成生产力促进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科技项目孵化器等各类孵育载体60多家,孵化总面积230万平方米。强化人才基地建设,目前滨海新区有开发区、滨海高新区、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三家单位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天津未来科技城”也在滨海高新区加快建设,增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强化创业技术支持,建立了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为代表的包括集成电路设计、生物技术研发、创意产业、软件产业、食品加工技术等数十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效降低了人才创业的技术成本。

4、具备了建设人才特区支撑环境

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加快形成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在投入总量上,区级财政每年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一般预算收入的2%,各功能区财政用于人才工作运行的投入不低于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1%。在资金配置上,建立区级财政、功能区财政、用人单位三级匹配机制,根据具体人才项目确定比例数额。滨海新区设立了4000万元的人才发展基金和1亿元的重大人才工程专项资金,下属各功能区也分别设立人才专项资金,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

对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0万元资助,创新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招揽聘用海外人才,对引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给予资助。鼓励新区企业设立博士后科技工作站和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科技创新研发工作,对企业建站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进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资助。对急需紧缺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人才申报承担科研项目,对牵头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研发中如需使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给予50%的经费资助。对领衔承担国家重大科技立项的,提供100-500㎡的研发办公场所,并免收三年租金。创新人才评优政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破格越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探索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制定《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暂行办法》,高新技术人才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制定《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设立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对获奖者最高给予50 万元奖励,2011年共表彰奖励各方面人才500余人,投入资金750万元。

大力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加快构建诚信体系,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努力降低人才创业成本。开辟人才工作绿色通道,实行政策咨询、人才引进、户籍办理等一站式服务。放宽引进高层次人才家属随迁条件,每年为1000名对新区开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解决落户问题。建立高层次人才疗养休假制度,保障人才身心健康。建立滨海新区海外留学人员联谊会、总裁俱乐部、科技人才沙龙等协会组织,不断拓宽人才发展的文化空间,丰富人才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发人才服务公共产品,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和人才派遣服务等高层次人事代理服务业发展。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对区内购买住房的创新型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规划建设专家公寓、白领公寓、蓝领公寓、政府公屋等各类人才公寓3.8万套,能满足25万人才居住。“十二五”期间,新区将再新建3万套公寓,每年在保障性住房中安排30%左右用作人才公寓。

四、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滨海新区高层次人才总量上虽有明显增长,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差距,全区高层次人才比例仍然偏低,特别是一些战略新兴产业、重点支柱产业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所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产业发展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仍然比较缺乏。按照国家给予滨海新区的“一个门户、两个基地、两个中心、一个新城区”的功能定位,滨海新区未来会持续产生相当大的对开放型、科技型、技能型、服务型的人才需求,如何满足这些人才需求,是摆在面前的紧迫任务和重要课题。

滨海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城市魅力不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依靠一线城市的活力和魅力吸引人才,杭州、青岛、大连、厦门、苏州等城市依靠优美的城市环境吸引人才,滨海新区在此方面还有缺乏特色和亮点。人才激励手段不够灵活,相比浦东、无锡、南京等人才工作先进地区,滨海新区对人才的各种资金支持总量虽较大,但政策灵活性、多样性、针对性不足,特别是人才激励的软政策仍然缺乏。此外,在人才发展观念、人才工作机制等方面滨海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创新性不强,开放度不高,人才吸引力、竞争力优势不够明显,与其所处地位和发展定位还存在较大差距。部分高层次人才对人才政策、服务比较敏感,对工作、生活、文化环境有所偏好,人才流失现象依然存在,在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受历史原因和行政改革时间短等因素影响,天津市、新区、各辖区上下衔接、统一高效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尚未最终确立,人才工作决策统筹、分工协作、沟通协调、监督落实的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人才工作机构设置局部完善与整体缺失的现象仍然比较明显,新区各人才工作部门之间、新区和各功能区之间人才工作协同性差,缺乏有力的联系互动和协同配合政策措施,部分功能区人才工作机构不够健全、人才工作力量薄弱,少数新建功能区人才工作机构甚至缺失。

目前,新区支持人才发展环境日臻完善,但仍有很多改进空间,如外籍人才子女进入公立学校就学问题(给予外籍人士国民待遇问题)、归国人才社会保险续接问题、部分高技能人才落户问题等,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细节。全区统一的人才市场尚未组建,部分新建功能区人才市场缺失,线上及线下的人才服务平台亟待建立。此外,在人才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等方面仍不健全,需要做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五、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路径研究

1、强化对人才工作重视和领导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工作是个厚积薄发的过程,关乎滨海新区发展的后劲和未来。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进行人才工作综合配套改革。建议滨海新区制定人才特区的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体系,并把指标体系落实分解为工作考核指标。把人才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各城区、各功能区的重要指标,研究出台人才工作指标体系,坚持每年进行考核评估,用科学的评价体系带动新区人才工作的提升。建议新区政府建立人才意见建议直通车制度,遴选国际人才担任政府部门咨询顾问。鼓励各方人才及时向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举行入区创新创业人才恳谈会等活动,新区主要领导出席并听取入区人才的意见建议,既充分发挥人才的智慧和作用,又体现政府对人才的关心和重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推崇创新的氛围。

2、探索建立人才特区部市共建机制,积极向国家争取先行先试政策

探索建立人才特区的部市共建机制。借鉴北京中关村经验,由天津市委市政府牵头,与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保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建立紧密的会商机制,建立人才特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合作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形成中央和地方建设人才特区的合力。

要按照“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向国家争取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与发达国家类似的科研创业环境及人才发展环境。明确滨海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领域,为特定领域的专业人才专门设计出覆盖居留、出入境、落户、税收、知识产权、生活等方面的一系列先行先试优惠政策(对于特别优秀的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甚至可以采取精确制导的一人一策),并积极向国家申请报批。

3、积极走出去进行全球招才引智

积极走出去进行全球“招才引智+招商引资”, 广泛吸纳各类留学人才和海外人才,特别是获得诺贝尔奖或在学术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学者来滨海新区。

建议滨海新区继续加大力度建立留学人才和海外人才的海外联络站,面向留学人才和海外人才开展宣传、联络与服务工作。建立留学人才和海外人才联系网络,形成留学人才和海外华裔专家数据库。

建议选聘多家全球领先的猎头公司为滨海新区在全球范围选择人才,让最专业的人作关键的事。设立政府专责工作小组,专门负责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进行海外宣传和招聘联络工作,吸引海外科技人才来新区创业发展。

完善留学人才和海外人才的投入管理机制,设立留学人才和海外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

逐步放开对留学人才和海外人才进入体制内的限制,着力提高人才机制的国际化程度,在需要进行国际竞争的领域,包括国企高管职位等,大胆聘用优秀的国际化人才。

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薪酬激励制度,对于发展所急需的人才要实行全球定价,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采取股权激励、技术入股、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等方式增强吸引力。

4、构建最优的人才创业创新环境

滨海新区要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创新创业人才奖励体系。对创业人才放宽界定标准,实施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大力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创办科技型创新企业,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的项目免征各项行政性收费,并加大资助力度。

鼓励企业、科研院所、个人进行自主创新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对申请专利费用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扶持。改革科研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努力把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收益向一线研究人员倾斜,让研究人员“拿大头”,单位“拿小头”,激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的创新热情。

健全人才创业服务体系,设立“一门式”创业服务窗口。继续加强孵化机构建设,建议滨海新区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经验,成立非营利性的公共创业服务公司,提供政策咨询、商务服务、审批服务、资金申请、信息沟通等“一揽子”创业公共服务。

5、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

领军人才引进工程。人才引进投入低、见效快,可快速填补高端产业和前沿技术领域的空白。滨海新区应大力实施“延揽首都人才计划”,借助北京的丰富的人才资源,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依托重大科研、工程和国际合作项目,引进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紧缺人才,促进高层次人才集群式发展。

高端人才培养工程。高端人才需要重点培养。首先,建立高端人才后备人选选拔机制,对高端重点人才进行严格的筛选。其次,建立依托大项目、依托重点实验室培养高端人才的培养机制。在项目经费上采取稳定支持、优先委托和滚动支持等措施,在项目立项环节尽可能支持年轻优秀人才;在某一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进行长期跟踪、积累和深入研究,培养出高端人才。

人才载体孵育工程。发挥大学、企业、研究院所、科研基地功能,着力打造集创业载体、人才引进、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品牌推广等系列服务为一体的人才载体孵育工程。构建自主创新的“多支撑”格局,培育大量具有创新创业功能的人才载体。

高端成果转化扶持工程。对具有适用性和成熟度的高端成果,应加大转化扶持力度,给予配套的环境、资金和服务等必要条件支持。同时,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和军工集团等的沟通和联系,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产业发展扶持工程。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同时加强产业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好用实规模庞大的产业资金,通过新兴产业的加快发展,聚集人才资源,壮大产业技术联盟和人才集群,促进企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程。进一步拓展参与国际前沿技术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双边或多边的政府合作或者民间渠道,积极与国外的研究机构、大学或企业合作,主动组织或参与适应我国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的前沿技术研究,从而获取一批核心、关键的基础性技术和专利,为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培育提供储备,以此壮大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的人才集聚。

科技团队建设工程。以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为依托,从我国产业发展战略角度出发,选拔优秀研究团队,给予资金、服务等多方面的重点支持和培育,为战略性产业发展储备强大的研究力量,以此丰富和集聚优秀人才。

人才服务工程。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的人才服务体系。开启生活绿色通道,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不需为户籍奔波,国内的高层次人才,可跨越户籍限制,直接落户;不需为看病麻烦,特区的高层次人才专享医疗待遇,可持特发医疗证,到指定医疗机构方便就医;需要住房的可定向租赁,建设人才定向公共租赁房。建设滨海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供高效的政府服务,并依托高水平的人才、投融资、知识产权、法律、税务等中介和服务机构,充分满足高端人才的创新创业需求,以及居住、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生活需求。

6、大力进行人才政策改革创新

政策整合。滨海新区要整合新区内各部门、各功能区政策,把招商、产业、科技政策与人才政策进行整合,形成明晰、高效、配套的人才政策体系。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出台精确制导的优惠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收入分配等相关人才发展的综合配套改革步伐。

激励资助政策。对引进的“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要提供具有比较优势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补助,每月发给特殊津贴。鼓励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奖励股权期权、成果有偿转让、利润分成等多元化分配方式,鼓励引进人才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可列入成本核算。

居留与出入境政策。积极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未婚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办理 《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对尚未获得 《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配偶、未婚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需要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可为其办理有一定时效期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多次往返签证。

落户政策。对有中国国籍、愿意落户的高端人才,不受其户籍所在地的限制,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对海外高端人才,如果其愿意放弃外国国籍、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其优先办理入籍手续。

兼职政策。吸引人才方式灵活多样,工作形式可固定或兼职担任,工作的时间可长或短。高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可以到企业兼职,开展科研项目转化的研究攻关,享受股权激励政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高校兼职,从事专业教学或开展科研课题研究。

风险投资政策。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为高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渠道,使风险投资和地区的发展形成一种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以此吸引高端人才进行创新创业。

知识产权政策。首先,重点支持那些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专利技术实施。其次,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通过执法来推动全民重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激励科技人员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权成果。以此激励高端人才进行创新创业,壮大高端人才队伍。

7.建立新区人力资源发展和就业促进中心和新区人力资源网站

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适时组建新区人力资源发展和就业促进中心(加挂 “滨海新区国际人才市场”牌子)。建立滨海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依靠市场配置各类人力资源,通过打造新区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按市场化方式推进人力资源对接工作,为人才工作及劳动用工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新区人力资源服务网站,打造网上人才市场,运用网络这一高科技手段,实现政府、企业、高校、职校、境内外培训机构、境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间的实时互动,进行有效对接。该网站将由新区人力资源发展和就业促进中心负责日常运营和维护,确保高层次人才供需对接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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