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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方案】海城市新增城乡住户调查网点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18 19:4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新增城乡住户调查网点实施方案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经济运行质量,稳定和改善经济发展,有效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各项措施,满足市委、市政府加速建设富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方案】海城市新增城乡住户调查网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统计方案】海城市新增城乡住户调查网点实施方案



新增城乡住户调查网点实施方案


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经济运行质量,稳定和改善经济发展,有效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各项措施,满足市委、市政府加速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海城考核的需要,根据市政府八届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海城市稳增长主要经济指标考评实施方案》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增加城乡住户调查网点的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对城乡住户进行调查的目的

为全面掌握海城市城乡不同经济结构、不同生产类型、不同收入水平的实际情况,落实中央,省委“稳增长”政策,积极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让农民自己有一本“致富明白账”,满足市委市政府对各开发园区、镇()调结构、促改革,突出民生幸福,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等进行科学有效监测的需要。

二、城乡住户调查的现状及增点扩户的原则、经费、办法、数量及审批

1.海城市城乡住户调查的现状

海城市目前城乡住户调查网点10个,城乡记账户100户,全部为国家级调查点,其调查数据只能满足国家和省政府考核工作的需要。

2.增点扩户的原则

根据市政府八届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海城市稳增长主要经济指标考评实施方案》要求,参照海城市不同经济结构、不同生产类型、不同收入水平,充分考虑国家级调查网点的分布,保证在全市各开发园区、镇()城乡住户调查网点的全覆盖。用此调查数据准确反映分开发园区、镇()居民收支水平和增长速度,满足市委、市政府坚持农业富民,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海城经济实力新突破,打造全国文明城市,监测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加强对园区、城镇管理的需要。

3.城乡住户调查网点扩户的经费来源

城乡住户调查新增网点的经费,由市、开发园区、镇级财政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调查表数据采集的劳务费及城乡住户调查抽中记账户及辅助调查员的补贴由各镇(区)承担,标准参照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海城市现行标准执行。

4.城乡住户调查网点扩户的方法

根据城乡住户调查的需要,对全市调查总体和调查样本容量进行确定。

1)调查总体的确定。原则上由全市各开发园区、镇(区)所辖农村行政村(社区)一级单位构成。

2)调查样本容量的确定。在各开发园区、镇(区)抽选城乡调查网点时,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同时要兼顾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抽样调查样本村的数量由市统计局根据各园区、镇(区)人口数量、户数规模、土地经营面积、经济发展状况,对抽样调查村的数量给出一个上限;抽样调查户的数量规定为每个抽样调查村10户。抽样村数量按所在地区户数规模千分之二掌握,户数规模高于二万户的地区按最多抽取2个村控制。

3)抽样方法。城乡住户调查的抽样方法采用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所抽样本量按满足以下代表性需要的标准确定:在95%的置信度下,分园区、镇(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以及主要收入项和消费项的抽样误差控制在3%以内(个别人口较少的地区在5%以内)。由此生成的各园区、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抽样误差控制在1%以内。主要收入项和消费项的抽样误差控制在3%以内。市统计局使用《鞍山市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及开发区统计处理地代码》统一全市抽样框,以市为总体,在对各园区、镇(区)调查网点代表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本村(社区),确定调查户。抽中调查小区五年内保持不变,抽中户每年轮换10%。调查户的变动需经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批准,并报海城市统计局备案。

5.城乡住户调查户的数量分布

此次增点43个村,扩户430户。具体如下:

6.城乡调查网点的审批

为统一规范抽样调查网点,保证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和调查网点的代表性,市统计局将会同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对各开发园区、镇(区)上报的抽样调查结果进行逐一审批。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海

城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级干部胡楠担任。副组长由市统计局长李兴中、市农经局长温洪波、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长聂磊担任,各镇(区)、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聂磊兼任,副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魏桂珍、市县域普查中心主任杜双、市农经局党委组织委员王峰、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纪检监察员、住户调查科长江艳秋担任,各园区、镇(区)统计办主任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住户调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办公室负责城乡住户调查日常管理工作。市政府指定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城乡住户调查网点扩户的总协调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负责城乡住户调查方法与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聘用并按合同管理调查员4人,印制市政府此项工作需要的调查表式及起草相关文件,培训、指导、检查各园区、镇(区)的调查工作,审核、验收、汇总调查资料,并根据市政府要求科学评估分析调查结果,定期根据市政府授权会同市统计局公布各开发园区、镇(区)城乡住户调查资料信息。市农经局负责协调开展住户调查相关工作。

各开发园区、镇(区)要高度重视这次增点扩户调查工作。各园区、镇(区)要指定一名领导组织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并负总责,各统计办主任具体负责,调查社区(村)的工作由主任(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负责。调查户的组织、协调由村指派专人(即辅助调查员)负责。各园区、镇(区)负责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领导同志及统计办主任名单务于920日前上报到市统计局。

2.明确工作职责

1)各调查社区、村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的辅助调查员负责该社区(村)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上报到市统计局。其工作职责是:

一是熟悉国家城乡住户调查方案,掌握住户记账方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热心住户调查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工作责任心和相应的工作业务能力。

二是认真做好辖区内记账的思想工作,负责向记账户传达上级调查队对记账和有关调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三是每月一次深入记账户,负责检查、督促、指导辖区内记账户的记账工作,及时纠正记账差错,确保记账和调查工作的质量,及时向调查队反映记账户的要求和记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每统计季末(当季25日)收集各记账户本季的账本,并将下季账本发放到户。对所收账本要妥善保管,切勿遗失,于当季27日上报所在园区、镇(区)统计办。

五是严格遵守《统计法》和上级统计局、调查队的规定。对调查户的记账内容和其他调查资料,切做好保密工作。未经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记账户账册和报表资料。

2)园区、镇(区)统计办工作职责

各开发园区、镇(区)统计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承担对本级政府和调查队负责的双重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一是熟悉国家城乡住户调查方案,明确记账方法和要求,掌握各类报表的调查方法、指标解释、计算口径、分类编码、录入方法以及城乡住户调查计算机数据处理程序。

二是负责对本辖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切实保证本辖区内住户调查基层基础工作的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规范。

三是按时(每年3月、6月、9月、121日前)将住户收支账册进行编码。然后,按照海城调查队指定录入时间表到市政府办公楼进行计算机录入(时间表附后)。

四是负责整理、保管好本辖区住户账本及相关调查表,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3)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的工作职责

海城调查队抽出专人负责做好市政府委托的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指导并管理受市政府委托聘用的合同人员,建立与市统计局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其工作职责是:

一是熟悉掌握国家住户调查方案,掌握住户记账要求及各类调查表的调查范围、指标解释、计算口径、分类编码方法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程序。

二是协助各园区、镇(区)、村聘请辅助调查员。辅助调查员一般由村委会、社区成员担任,或者选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的同志担任。

三是认真做好各开发园区、镇(区)、村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住户调查工作的指示和调查任务,及时反映记账户、辅助调查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住户调查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每季一次会同市统计局对本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切实保证住户调查数据质量及向市政府反映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

五是建立住户调查资料档案。市级各类资料的保存期限一般为:调查户的账册和一次性调查表保存期限5年;住户调查季报、市汇总资料永久保存,每隔二年上报至市档案局。季报和年报的电子资料永久保存,且应保存2套以上。

六是对本市城乡住户调查资料进行审核、科学评估。即收集、汇总同期市直有关部门的相关数据,同住户调查资料进行对比验证,会同市统计局看其趋势是否相符,如有差距,要拿出文字说明材料,并写出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

七是严格遵守市政府规定的住户调查数据上报时间和方式,并依据市政府的规定调整各开发园区和镇(区)编码、录入的时间。

3.明确调查时限

调查时间从201511日起。2014年有关住户收入资料及2015年前九个月的资料通过一次性回忆取得。全市各开发园区、镇(区)住户调查工作从2015101日开始正式记账。

4.明确管理责任

全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由市统计局组织、协调;各开发园区、镇(区)的统计办人员,辅助调查员行政上仍归属地领导。调查网点、户的业务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统一负责。各开发园区、镇(区)统计办人员调整需征求市统计局意见,各社区、村辅调员调整需事先征求海城调查队意见。调查及账户各种调查资料,需经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审核后使用。对于记账户个人和保密资料,按《统计法》规定执行严格保密制度

四、本方案由海城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海城调查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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