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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办法】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20 09: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防洪和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切实做好潼南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工作,有效抵御洪水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办法】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水利办法】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完整文档)



防洪和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切实做好潼南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工作,有效抵御洪水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高效、及时”的原则,明确责任,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前期抓紧制定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明确排水出路与分区,科学布局排水管网,确定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道和泵站等排水设施的改造与建设,落实雨水下渗调蓄设施、雨洪行泄设施、河湖水系清淤与治理等建设任务,及时安排社会强烈、影响面广的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要加强与城市防洪规划的协调衔接,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使用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预案适用于潼南区城市区域内洪水、暴雨等引发的内涝灾害或重大险情防范和应急处理。

2、为加强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防洪和排水排涝指挥部,由潼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柳成文任指挥长,区办公室、区城乡建委、区新城管委会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委。

3、机构、职责

1)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涝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对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的指示;制定城区排水防涝制度和规定等;及时掌握汛情、灾情,指挥排水防涝抢险;负责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灾后处理,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在城区发生洪涝灾害时,及时组织对城区设施、交通、供电、供气、通讯、给排水重点工程设施进行抢修,迅速转移受伤群众,将损失和灾害降至最低程度。

2)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日常工作,开展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涝工作;组织拟订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收集、上报和发布雨、水、灾情信息;组织制定城区排洪沟渠的防御洪水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并实施排水防涝等灾害的防御预案;组织、指导排水防涝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等。

3)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制定详细的防洪和排水防涝抢险工作预案,成立各自专门的抢险队伍,具体负责本部门和单位所承担的排水防涝抢险工作责任,并按照预案,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自进入汛期起,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固定值班电话和值班车辆,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做到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快捷,一旦出现汛情,各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抢险突击队要按照各类应急预案要求,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1、信息监测与报告

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的汛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并对常规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

2、预防与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减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区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各部门按时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水段工程的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并合理配置,特别是在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5)预案准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低洼地区与危旧房居民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各类汛情灾害。

6)日常管理。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要重视排水防涝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区防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讯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预警

1)预警级别。城区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汛情预警(四级):预报未来六小时将可能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部分桥下积水深度达到30厘米。

黄色汛情预警(三级):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部分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橙色汛情预警(二级):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部分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100厘米以下。

红色汛情预警(一级):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部分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厘米以上。

2)预警启动。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水位等信息资料,分析暴雨及汛情演进情况,提出应急启动级别、发布、变更和解除的建议报告,经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批准后,按照应急级别立即响应,及时发布对应的预警信息。

3)预警发布。城区汛情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固定电话语音报警、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学校、大型人群聚集场所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将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自、城区公园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播放预警信号。

4)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同时,严密监视雨情、水情、险情,高度关注低洼地区、重点路段的汛情,及时对危险路段采取交通管制和对低洼、危险地区的群众实施转移、防护。区安监局要密切关注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做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

1、排水防涝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应急(四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三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二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一级)响应四个级别。

1)四级应急响应。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城区内部分低洼路段出现积水时,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2)关注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

2)三级应急响应。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城区发生一般洪涝灾害、城区内低洼地区积水严重影响交通、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泄洪速度缓慢或有满溢现象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指挥到位。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副指挥到达指挥岗位负责指挥工作。

2)会商研究。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进行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3)下达命令。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信息报告。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二级应急响应。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城区内沟道发生超警戒水位或部分满溢影响到城市安全、城区部分道路出现行洪导致交通瘫痪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指挥到位。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指挥到达指挥岗位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理。

2)研究部署。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指挥主持分析灾情,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市政府汇报。

3)下达命令。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按照本预案,下达城市排水防涝命令。

4)现场指挥。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5)信息报告。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报告。对已经出现的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随时向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报告动态。

4)一级应急响应。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大面积瘫痪、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件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指挥到位。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到达指挥岗位,统一领导指挥全区抢险救灾工作。

2)会商报告。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指挥主持分析灾情,做出决策部署,并向区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

3)下达命令。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按照本预案,下达城区排水防涝命令。

4)进驻现场。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5)启动应急联动机制,请求当地驻军帮助和支援。

6)信息报告。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报告。对已经出现的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随时向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报告动态。

2、应急升级。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四级应急响应升级到三级应急响应时,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指挥报告情况,由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三级响应升级到二级以上响应时,由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宣布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在发生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区政府组织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则作为前线指挥部,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响应结束。终止三级以下应急响应,由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决定并批准同意,同时向社会公布。二级以上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指挥发布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

五、险情处理要求和抗洪抢险应遵循原则

1、险情发生时的反应机制

1)立即向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报告灾情发生的时间、范围、发展趋势及造成的危害,并密切监视水情灾情的发展,视其变化情况随时上报。

2)尽快根据险情灾情制定和下达抢险、撤离方案及通知,发布调度命令;及时向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雨情、灾情和上级领导的最新指示精神。

3)开启一切通讯及联系手段,确保通讯联系畅通。

4)各部门和单位抢险突击队伍按照既定岗位职责和抢险预案要求,快速启动贮备抢险物资,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上报最新进展情况和接受最新调度指示。

2、防汛抢险应遵循的原则

1)险情发生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的预案和既定的岗位责任制,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抢险队伍马上抵达抢险现场,全力以赴保证人员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及重点器材物资。各单位要既能独立作战又要相互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2)为避免灾害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损失,必要时可采取果断措施,牺牲局部保存大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3)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各抢险单位必须坚决执行逐级上报制度,要将险情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进度进展等情况随时上报,如遇通信联系中断或故障时,要派专人直接报告。

3、其他善后保障工作

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转入组织恢复生产和善后保障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抢险救灾过程中成绩突出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和表扬,对未按要求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及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抢险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负责人对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抢险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防汛抢险工作责任。

加强城区防洪和排水防涝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全面做好防汛前的检查,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和应急措施,确保城区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深入开展城区防洪防涝应急管理知识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城区防洪防涝防灾救灾知识的普及教育

七、附则

1、本办法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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