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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案】田东县林业局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23 13:2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争当全区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林业,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全县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田东县林业局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田东县林业局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


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争当全区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林业,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全县林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环境,为全力建设生态家园打下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活动。为确保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以宣传思想为引领,以维护稳定为基石,以林业法治为保障,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营造民主和谐、安定有序、公平正义、团结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生态,全力建设团结家园,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为决战贫困决胜小康和全县林业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主要目标

根据总体要求,到2020年团结家园建设成效显著,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宣传文明全面提升。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牵引,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的重大决策部署,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深入人心。围绕造林绿化、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科技兴林、重点生态工程、林业产业发展、基础保障等专题进行宣传,保持林业宣传的氛围。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林业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林业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和遏制各种不安定、不安全隐患,实现林区安全稳定;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林区”,促使全县林区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目标。

(三)法治林业成效显著。《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基本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减少林业违法案件的发生;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更多优秀人才充实到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中;不断完善执法机构,规范依法行政,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确保执法合法有效;加强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等执法监督,确保阳光执法。

三、主要措施

坚持从社会大团结高度出发,紧扣全力建设团结家园主题,全力强化宣传思想、社会稳定、林业法治等重点工作,营造民主和谐、安定有序、公平正义、团结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生态,全力建设团结家园,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

(一)强化宣传思想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汇聚团结奋进的强大正能量。(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县直林业各单位)

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工作,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考核、问责等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围绕“两个巩固”任务,突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主题,深化学习宣传教育,使核心价值观形成全县林业队伍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工作,重点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研究宣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国史党史县史和形势政策教育,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林业故事,传递林业好声音,树好林业形象。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注重抓好网络等新兴媒体舆论管理工作。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依法治林,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林业建设发生的巨大变化,让宣传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基层一线的新做法新经验、广大务林人的新气象新风貌。深入开展生态文化主题活动,弘扬生态文化,进一步提升公民生态理念。注重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等一系列生态观。

3.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以案释法,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全县林业普法联络员制度,推动全县林业部门普法资源共享,实现普法联动。

(二)强化森林生态保护。坚持把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森林防火,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林区稳定。

1.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林地审批,扎实做好使用林地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创新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流动检查站的巡查监管作用。认真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林政股、木检站、办证大厅)

2.持续加强和创新林业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村社、农户,把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建设,逐步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预警防范,严格火源管控,完善扑火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力保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加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点建设。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松毛虫、八角叶甲、油茶毒蛾等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各类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单位:防火办、森防站、安全办)

3.规范做好林业执法监督工作,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

推进森林公安改革,理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限,积极探索减少管理层次,实行扁平批指挥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执法场所办案区改造。按照上级政府要求,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工作,重点抓好国有林场与周边群众的林地林权纠纷、林场职工信访诉求的调处调解,争完成当前山林权属纠纷重点积案的调查取证、案件性质案情研判工作,通过集中化解,实现稳控率达100%;(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林改办、林场办)

(三)大力推进法治林业。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是加快深化林业改革的重要保障。林业法治建设将全面提升林业改革发展水平,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股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绘制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图,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和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制度。(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县直林业各单位)

2.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健全完善林业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常态化的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林政股)

3.深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理顺执法机制。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县级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在综合执法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发〔201676号)为基础,开展放权事项“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县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完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范指南,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大力推进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做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定期评估机制。(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林政股、森防站、种苗站、政务大厅、局办)

4.完善山林纠纷调处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依法明确山林纠纷调处责任主体和调处范围,建立健全调查取证、现场勘察、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强化解决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遴选办法,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专家和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林改办)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76月至2019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620日前)。通过召开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营造氛围,全县林业系统各级各部门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为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打下坚实基础。

(二)涵养提升阶段(20176月至201812月)。林业局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讲好林业故事,传递林业好声音,树好林业形象。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优化林区环境,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法治林业,奋力助推脱贫攻坚。

(三)完善巩固阶段(20191月至3月)。及时总结活动及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措施,全面巩固和持续扩大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社会生态根本性、长期性优质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林业局成立了“两年一争当”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社会生态工作组,由陆万富同志兼任组长,赵骏伟、韦东胜同志兼任副组长,负责争当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局各股、站、办、县直林业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深入宣传争当排头兵工作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凝聚力量,动员全县林业系统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争当社会生态排头兵工作。注重培树和宣传争当社会生态排头兵工作先进典型,打造提升品牌,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营造争先创先的浓厚工作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评价。各单位要结合日常业务开展,严格监督,拧紧责任落实,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对争当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排头兵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要强化规矩意识,认真落实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制度,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做到全面主动、应报尽报。要定期向“两年一争当”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跟踪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跟踪问效,以适当方式对各股站办、县直林业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明查暗访,着重检查重点任务、重点事项推进情况,对推进工作滞后的单位,对问题突出、消极对待、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严肃问责、进行通报,凡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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