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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方案】安新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7-23 15:5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安新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地方特色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县政府决定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安新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安新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安新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地方特色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坚持整治与帮扶相结合的思路,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针对当前我县地方特色食品的安全状况,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我县地方特色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全县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整治重点

针对我县地方特色食品小、散、乱,质量问题多发的状况,组织开展对咸鸭蛋、松花蛋、熏鱼、荷叶茶、糕点、肉制品、豆腐等食品的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规范执行不严格、生产环节条件差、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非法添加、超范围添加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内容、方法及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1日至410日)

1.分类摸清企业底数。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各村食品协管员的作用,通过“进村、入企、入户”,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食品加工的数量、证照、卫生状况、生产条件、诚信等情况,登记造册,彻底摸清食品生产加工者底数。调查摸底过程中,发放明白纸,逐村、逐户、逐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及集中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检查验收标准,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检查验收细则。

(二)宣传培训阶段(411日至420日)

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宣传培训会,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监督自查自纠。同时,帮扶成立各类食品行业协会,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的目的。

(三)集中整治阶段(421日至520日)

按照统一部署,由各乡镇、市场监管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采取集中整治、联合行动、日常监管等方式,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集中力量关闭、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黑窝点和加工户,及时查封、销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公开处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

1.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和小作坊登记工作。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受理、审查、审批流程,规范现场核查,保证许可质量。对照《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及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小作坊禁止性目录,对所有未取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加工经营户进行全面梳理、甄别、整治、规范、提升,达到条件的发放小作坊登记证,按照“一坊一档”要求建立信息档案;要督促小作坊进行条件改造,尽快达到市场准入条件,转化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予以许可。对达不到条件而又不愿继续改造的,监督其退出食品生产环节,予以坚决取缔。

2.规范获证企业生产行为。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大检查,强化获证企业证后监管,重点检查辖区内获证企业是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销售和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全过程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生产必备要求,督促、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法定要求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一是整治超范围生产行为。要对企业资质的有效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是否与实际生产产品一致,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行为。

二是整治擅自改变许可条件、卫生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要对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2013》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解决擅自降低许可条件、卫生环境脏乱差、生产过程不控制、无记录等问题。要对企业生产过程和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进行清查治理,重点解决不按标准、工艺要求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不控制、无记录和执行标准有效性等问题。

三是整治企业原辅料把关不严,引发质量安全隐患的行为。对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清查治理,重点解决原辅料的可追溯性和由原辅料的污染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及隐患。

四是整治检验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未执行现行标准行为。要对企业检验能力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检验场所、仪器设备、检验人员是否满足生产需要。要对检验标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所执行标准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要对检验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是否按标准要求内容进行批批检验。要对委托检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受托方的资质是否完善。

五是整治标签标示内容不规范行为。对食品生产企业所有产品的标签标示进行检查,规范标示内容,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进行标注;是否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或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3.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地方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产品种类和产品特性,组织实施食品小作坊的登记工作。

二是落实好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各项制度措施。要严格落实小作坊条件审查制度,严格基本质量安全条件审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可生产;要严格落实小作坊监管措施,监督其严格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仓储库房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

三是建立完善食品加工小作坊台账制度和检验记录。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建立健全并实施原辅料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供销台账制度和产品检验记录。

工作中,要整治与帮扶并重,努力实现四个“一批”: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坚决关闭一批卫生环境脏乱差、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积极帮扶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小作坊登记证;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4.大力查处食品生产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卫生条件差,无基本生产设备设施,质量难以控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添加使用非食用添加剂、食用原料和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制劣售劣、无标签标识、不落实自律制度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违法犯罪,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和共性问题,保持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具备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有力震慑不法分子。

5.净化旅游食品市场。以白洋淀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对销售环节、餐饮环节的经营者、土特产店、旅游景点、饭店等进行清查,监督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自律制度,做到不进、不售五无食品、来源不明的食品,查处虚假标注“白洋淀特产”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521日至531日)

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同时,逐步将工作重点从执法监管转移到引导帮扶上来,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条件、添置生产设备、培训技术人员、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增强诚信意识,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食品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举措,也是防止发生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手段。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治理责任,把握工作进度,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措施严格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安新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孙立坤任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万军、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连革、公安局副局长窦志恒、各乡镇长为副组长,农业局、水产畜牧局、教育局、卫计局、电视台相关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王连革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打建结合,加强监管

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在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原料加工食品、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基础上,注重打建结合,边打边建,积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扶持其做大做强;对小作坊开展食品生产者治理提升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找准突出问题,选择试点引路,充分发挥创建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对不能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产品质量生产环境不能持续保持稳定、久拖不绝、屡打屡犯的食品生产者,决不姑息迁就,依法采取果断措施,给予严肃查处和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引导作用,积极报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树立诚信守法典型,公开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公布被查处取缔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名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举报监督机制,鼓励消费者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倡导同行业企业间进行相互监督,及时受理举报申诉,迅速查处举报案件。

(四)明确责任,密切协作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责任,将监管重心下移,把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执法岗位,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要明确监管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加强协作与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户户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五)认真总结,不断提高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及时查处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不断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使我县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全县食品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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