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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办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

时间:2023-06-01 14:35:04 教育整顿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作为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艺术教育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和人格完善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民办高等学校对公共艺术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差距,本文试图分析探讨民办院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状况。

关键词: 民办高校 公共艺术教育 发展

公共艺术教育是高等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内容,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各高校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切实加强高校艺术教育,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丰硕成果,促进了高校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但是各地区、各高校尤其是民办高校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不一,艺术教育的水平也有很大差异。本文将立足于客观、现实、创新的角度,结合民办高等学校的自身特点和开展艺术教育的实践经验,着重阐述民办高校开展艺术教育的方向,旨在有效地引导民办高校充分认识公共艺术教育,扎实组织实施艺术教育活动,不断促进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一、认真制定符合民办院校特色的公共艺术教育规划是艺术教育的发展的“软件”

教育部早在2001年就召开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并制定推出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江苏省在2003年研究制定了《江苏省艺术教育发展规划》,明确了江苏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目标、责任和措施,为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发展和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教育部于2006年3月8日制定《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将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民办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当代大学生的审美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健全人格。其目标与公办院校是一致的。但是民办院校的学生思维相对活跃,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比较强。因此,我们必须从民办教育的实际出发,切实开展好艺术教育,就需要制定适合民办院校的艺术发展规划,将公共艺术教育的规划纳入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从而制定公共艺术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活动方案,建立健全艺术教育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必须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指导、因地治宜、讲究实效,遵循普及与提高,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当增加对公共艺术教育的投入与配套保障是艺术教育的发展“硬件”

(一)经费投入。

开展艺术教育是需要投入的,没有一定物质、设施、经费等保障,若想求得良好的艺术教育效果则是困难的。对此,民办高校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以实际行动来支持、促进艺术教育。

1.落实场地器材

江苏省高校拥有大学生艺术活动中心300多个,并配备了音像资料、艺术图书阅览室、音像资料视听室和名族器乐、电声器乐、管弦器乐等设施。南京仙林大学城内的10所高校均建有艺术教学大楼,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承办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新建了现代化舞台剧场。省内大部分民办高校都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及艺术场馆,但在场地和器材方面的投入与公办高校还有很大差距。

各民办高校应根据艺术教育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专用教室、排练室,配备艺术教育器材,如乐器、服装、道具、设备等。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艺术教学器材配备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每学年由艺术教研室根据要求制定配置方案,逐步落实,让列入教学计划的限定性艺术选修课与学生第二课堂艺术活动共享场地和器材资源,避免盲目重复投入。

2.列出专项预算。

公共艺术教育要争取专项费用,列入民办高校的年度预算之中,按照计划项目来执行。民办高校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内引外联,寻求社会方面的支持,整合社会资源,邀请社会机构、企业等单位以冠名或者捐赠的方式支持公共艺术教育,在校园内设立艺术教育专项基金,为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万人以上规模较大的民办高校应建立艺术教育中心,配备专(兼)职艺术教育管理干部和专(兼)职教科研人员,负责全校艺术教育的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和课外艺术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及其他类教育或部门间协调等工作。规模较小的民办院校可以成立艺术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教学科研和指导课外艺术实践活动。因为有了学校艺术教研室,就会改变原先艺术教育零敲碎打的局面,能够统一研究、规划、落实整个学校的艺术教学计划,确保各项艺术教育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监控地执行。

艺术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以艺术教研室牵头开展艺术教育工作的同时,还需要有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总务后勤、招生毕业生分配处及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各单位应认真履行所承担艺术教育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其中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研室)、教务处主要负责第一堂课艺术教育;团委、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第二堂艺术教育。

2.选拔和合理配备公共艺术教育的师资。

教育部规定,艺术教育师资配备的参考比例以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为宜。民办院校可以从艺术类院校毕业生中挑选各类艺术师资。同时对所有的艺术类教师应当提供培训、观摩、进修、学习的机会,使其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艺术水平,逐步探索适合民办高校的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同时团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学生第二课堂的老师可以担任公共艺术教育的任课教师,也可以根据课程需要,聘任部分校外兼职教师。

民办高校应重视、关心艺术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不能有歧视、忽视和倾向,应当尽力为从事艺术教育的师资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并且在职称职务评定、工资、住房、奖励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待遇一致。

3.完善公共艺术教育效果的评价机制

民办院校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公共艺术教育的合理评价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很少有与公共艺术教育相关的要求,因此健全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评估体系非常重要。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评价,既要评价学生的学习,又要评价教师的教学及学校的教学决策。将学生的学习和提高与教师的教学和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行评价,淡化终结性评价,强化过程性评价,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艺术教育评价体系。

三、积极探索开展符合民办院校学生特点的艺术教育活动是艺术教育的“载体”

(一)构建公共艺术教育的大课堂

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要求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的教学计划之中,规定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任意性选修课程包括作品赏析类,如《交响音乐赏析》、《民间艺术赏析》等;艺术史论类,如《中国音乐简史》、《外国美术简史》等;艺术批评类,如《当代影视评论》、《现代艺术评论》等;艺术实践类,如《合唱艺术》、《DV制作》等。

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本身就是由多种艺术学科交叉、多种艺术门类相互渗透的综合性课程。可尝试性地将各类关联课程整合为凸显特色的课程群,建立新的教学系列模块,针对不同课程、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建立既相互独立又有机相联的教学模块。

在课程的横向布局上,覆盖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摄影、建筑艺术等方面;在纵向结构上,应兼顾理论传授、精品教授和艺术实践等多个层次,以配合普及素质教育。开课形式可以考虑开设四种类型的课程教学模块:欣赏普及型课程模块,基础训练型课程模块、技能提高型课程模块,排练课程模块。

通过满足不同需求、不同层次的学生开设的课程模块教学,使学生艺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而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和鉴赏美的能力。

(二)营造人文艺术校园的大环境

1.办好每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艺术节。

作为校园艺术教育的“盛典”,校园艺术节是校园重要文化艺术活动。民办高校必须重视艺术节的组织工作,努力把艺术节办成一个大舞台。艺术节不应是艺术专业人才的艺术展示活动,而应当是人人参与的活动,人人都是观众、演员和工作人员。即使没有艺术才能的人也可以通过艺术节的活动开始步入艺术的殿堂。每年的文化艺术节活动都可以确保经典活动延续,创新活动推出,给大学生创造更多接近艺术、体验艺术、享受艺术的机会。

2.把艺术教育与专业学习融合。

在校园艺术实践中,努力将专业知识学习和艺术教育有机地融合起来,不断拓展高雅艺术活动载体,深化高雅艺术活动内容,扩大学生的“参与度”和“受众面”。通过艺术的“真、善、美”来培育专业的“精、实、新”,促进艺术教育由外到内,由虚到实,推动专业人才的培养。

3.走出去、请进来,增进艺术交流。

民办高校不能轻视艺术交流。一方面,学生到校外艺术实践基地参观实习,如到音乐厅、美术馆、艺术馆等,增强对不同类艺术实践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邀请著名艺术团体来校演出,邀请著名艺术家、艺术名人开设专题讲座,提升学生对艺术品内涵的理性把握。

(三)打造艺术教育特色大品牌

1.继续推进高雅艺术活动进校园,提高广大学生综合素质。

通过这些活动,大学生们对高雅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提高了欣赏水平和艺术素养,有利于培养高尚情操,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有利于促进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大学生的素质。

2.打造精品大学生艺术社团。

江苏省教育厅在2009年通过院校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选出了一批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其中多个社团在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民办院校艺术教育虽然起步较晚,但也有3个高校的社团跻身于“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

民办学校要把握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的机遇,根据自身的条件与需求,因地制宜、灵活有效、务实创新地开展公共艺术教育,真正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提高民办院校的办学质量与水平。

参考文献:

[1]贺春华.谈普通高校艺术类课程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2003,(9).

[2]徐红.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规范化建设刍议[J].高教探索,2008,(02).

[3]康尔.论公共艺术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J].江苏高教,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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