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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范文6篇)

时间:2022-04-20 13:45:03 疫情防控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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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6篇

【篇一】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11年村、社区“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韶、乐昌市委的统一布置,我街道16个村,11个社区的“两委”班子要在2011年4月1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为做好我街道201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10〕33号)和韶关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韶关市201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韶市办联〔2010〕77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要求以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为建设富裕魅力和谐“广东北大门”、跟上全省科学发展步伐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①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操作。②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行一村(社区)一策。③坚持有利于推动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能因换届而影响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时间安排。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从2010年12月开始,至2011年4月10日前结束。

1、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主要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①准备工作阶段(2010年12月1日—15日)

②民主推荐阶段(2010年12月16日—25日)

③组织考察阶段(2010年12月26日—2011年1月5日)

④党内选举阶段(2011年1月6日—10日)

⑤工作交接阶段(2011年1月11日—15日)

2、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主要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①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12月1日—15日)

②制定方案阶段(2010年12月16日—31日)

③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1日—3月31日)

④重点攻坚阶段(2011年4月1日—4月10日)

⑤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4月11日—6月)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一)职数配备

1.村“两委”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含交叉任职):一般3至5名,特大村(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一般7名。其中,村党支部委员一般3名,特大村不超过5名;村民委员会一般3名,特大村不超过7名。

2.社区“两委”成员职数。社区“两委”成员总职数(含交叉任职)为3至5人:居民人数3000人及以下的社区配3人;居民人数3001人及以上的社区配5人。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必须有1名妇女干部。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般兼任团支部或团总支书记)。全街道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职数按66名配备。村和社区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单列,不计入“两委”成员职数。

(二)任职条件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①政治觉悟高,能够正确理解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和社区居民服务。③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自觉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⑤身体健康,年龄:男的一般不超过58岁,女的一般不超过53岁,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兄弟姐妹或者直系亲属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②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③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④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⑤外出不能回村、社区工作的。⑥散布以宣称任职后不尽义务、不执行上级政策、不完成上级交派任务,欺骗、煽动、蛊惑群众的,串联拉选票的。⑦有劣迹、横行乡里、以种种手段威胁干部群众的地痞及黑恶势力。⑧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损害地方党委、政府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⑨拉帮结伙、家族宗派思想严重的。⑩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信仰邪教和地下宗教的。

(三)交叉任职比例

提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提倡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或社区党支部委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或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根据乐昌市委的要求,各村(居)“两委”班子中, “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比例要达到80%以上,全街道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要达到85%以上。

三、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时完成,各村(居)党支部要增强时间观念,摸清具体情况,提高统筹能力,计划安排到位,掌握换届选举工作主动权。重点做好如下十项工作:

(一)成立领导机构。街道党工委已接合计生工作布置了换届工作,也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的换届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专职开展这项工作。各党支部要抓紧时间做好换届前准备工作,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领导核心的换届工作小组,明确各阶段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按质顺利开展。

(二)配合做好村(居)离任审计工作。为确保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在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月到11月的村(居)财审计。各村(居)要及时主动的整理或上交帐。街道对拖延、拒绝提供审计有关资料或者阻碍实施审计的,将严肃查处,必要时由纪检(监察)、民政、组织甚至公安部门配合,确保完成审计任务。各村(居)要如实并及时向村民公开,取信于民。街道对审计中发现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对违反财经制度的人要提前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必要的处理和调整,不让其进入新一届“两委”成员候选人行列。

(三)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街道党工委制定村(居)“两委”成员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的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民主评议的主要方法是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由“两委”成员作述职报告,发动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工作成绩、团结协作、干群关系、公道廉洁等8个方面内容对“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开展民主评议后各党支部要按农村“两推一选”、社区“三推一评一选”的方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结果要在换届选举前公布于众。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在12月20日前完成,民主推荐工作要在2010年12月前完成。

(四)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要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班子选配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稳步实施。街道换届办将在省、市的业务培训后,将制定标准规范的工作流程,印制到各村、社区组织实施,各村(居)要按照流程,结合实际规范实施。

(六)建立工作台帐。各村(居)要建立换届工作台帐,把“两委”换届各个实施阶段按时间先后排序,明确在什么时间要完成什么工作,要上报什么材料,会遇到什么问题,将如何解决等情况形成台帐。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和上报村、社区成立选举工作机构,确定选举方式、选举日期,完成候选人提名等相关内容,及时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度。

(七)组织业务培训。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后,除了市换届办组织业务培训外,街道将组织指导选举工作人员和直接组织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班。培训内容是: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村委会选举工作的一系列通知、决定、方案、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以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业务知识等等。通过学习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要做到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把握选举工作法定的方法步骤、操作规程和应对处理各种问题的办法,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指导水平。

(八)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要正面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法律法规,做到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掌握投票选举方法、步骤,树立正确的选举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时,加大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引导和激发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引导她们勇敢地自荐,把优秀的妇女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

四、换届选举方法和步骤

(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1.党员群众推荐。结合村党支部委员述职评议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组织本村党员、村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推荐的群众人数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党组织推荐。村党支部按照任职条件,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

3.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按照村党支部职数2倍的人数,根据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村党支部推荐情况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在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4.党内选举。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

(二)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

实行“三推一评一选”产生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1.组织提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个人自我推荐。面向社会公布社区党支部委员职位、任职条件、报名地点。组织提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个人自我推荐,均需向社区党支部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须10人以上联名,并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街道党工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经集体研究,从推荐人选中按照社区党支部职数2倍的人数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2.民主测评。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与党员、群众代表见面,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社区党员人数少于200人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本社区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社区党员人数超过200人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100人。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一般包括:本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正副组长,驻区主要单位党组织代表,本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干部、妇女干部代表等,具体人数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确定。

3.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要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在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4.党内选举。社区党员人数不足500人的,实行由党员大会选举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书记。提倡有条件的社区党支部实行“双直选”,即先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等额或差额选举正、副书记。选举大会可邀请居民代表列席。

积极探索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共建的新路子,各地可结合实际增设一定比例的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鼓励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支部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不占社区党支部委员职数。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选举和村民代表推选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村党支部主持,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也可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其成员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照原推选时的计票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参照有十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准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规定,同样有这十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宜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职务。

2.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选举日、选举地点、选举工作人员、选民资格确定、参加登记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选举方式规定、委托投票方式、秘密写票处设立、写票和投票规则、候选人任职条件、提名程序、投票程序、中心会场和投票站的设置、工作移交,村民小组长的选举和村民代表的推选方式等。选举工作方案须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逐一表决通过。各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1月底前上交街道换届办。

3.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选举前应当对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且有书面证明其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举,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可给予登记。登记时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在选举日的20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所在地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4.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可按每5至15户推选1人的比例推选产生,也可以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20人。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一以上。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3至5名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兄弟姐妹或者直系亲属关系。

5.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党支部可以根据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选民的意见,依据任职条件,对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出建议意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符合任职条件的也可以自荐。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提名有效;提名大会按法定程序进行。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至少要有1名妇女候选人。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候选人或有意参选的村民,可以在选举日前到指定的村内公共场所开展竞选活动。竞选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可采取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投票时,可通过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确需设立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并公告,不得以流动票箱代替投票选举大会或中心投票站。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选举大会或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引导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投票结束后,必须将投票箱集中到中心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当场开票、计票、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有条件并确有需要的地方,可引入司法公证程序,对提名选举或投票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或户代表选举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方式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相同;实行居民代表选举的,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参照有十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准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规定,同样有这十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宜推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并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选民登记。在本社区居住且拥有本社区户籍的居民应登记为选民;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连续两年以上的,可不列入本届选民名单;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两年以下的,通知其进行选民登记,不登记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3.投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可以实行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股份制公司)未彻底剥离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具体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有关规定。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机关选派。鼓励市、街道机关中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或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党支部任职。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街道换届办制定了领导指导联系点方案,每个领导对挂点联系点的换届工作负总责,每个村、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对换届工作负直接责任。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街道将根据各村(居)的实际情况,下达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交叉职数任务,各挂点联系领导务必紧紧围绕任务开展换届工作。

(二)加强协作和指导。街道换届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换届办具体负责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街道文化站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农业和审计部门要在换届选举前做好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同时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作用。

(三)做好后续工作。各党支部在新一届支委、村委产生后,要做好退岗人员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的与街道办事处联系,在街道的指导和监督下,召开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印章、财务账目、经营资产、资料档案及办公设施和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对拒不办理移交的,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对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好村(居)民小组组长的选举工作,小组长的选举可以在村委会换届前也可以在换届后。

【篇二】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中共阳朔县委员会 阳朔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阳朔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阳朔县2011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阳朔县委员会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11年 月 日

阳朔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我县社区党组织和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将于2011年上半年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2011年市、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社区“两委”将集中安排在2011年7月-9月进行换届。为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要求,以和谐换届为主题,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扩大基层民主,推进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建设适应城镇建设和管理要求的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作用明显、换届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把握正确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社区党组织班子参选人的资格审查和正式候选人的产生,必须由上级党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

(二)坚持发扬民主,维护群众权利。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和被选举权,发扬基层民主,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遵循普遍选举权、平等选举权、公开提名、差额选举、竞争选举、无记名投票的规则,确保选出群众满意度的“两委”班子。

(三)坚持依法办事,规范选举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进行换届选举,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四)坚持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社区“两委”班子选举办法,不搞一刀切,确保全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社区“两委”班子整体素质。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强的人选进社区“两委”班子,提高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素质。

(二)进一步优化社区“两委”班子整体结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使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结构更加合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女书记(主任)占一定比例;35岁以下的干部至少1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三)进一步扩大社区“两委”候选人来源渠道。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两委”成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积极引导和动员已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士参与民主选举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具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目标。

(四)进一步扩大社区“两委”选举的民主。提倡采用“公推直选”方式选举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四、任职条件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具备社区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受群众拥护;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部门立案侦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的。

五、职数配备

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设委员3-5名;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委员5-7名;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设委员5-9名。成立党委或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党组织书记实行“一肩挑”的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享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

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按照每350-700户配备1名,一般配置5至9名,辖区人口较多、社区努力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由各乡(镇)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在充分尊重民意、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按照宜兼则兼的原则,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提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一人多岗、交叉兼职”,努力提高社区“两委”交叉任职比例。

六、方法步骤

全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开始至2011年9月底结束。这次换届选举,原则上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情况特殊,确实需要先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社区,需由乡(镇)党委提出申请,经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准备工作7月下旬至8月上旬,宣传发动贯穿选举全过程)

1、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提出建议名单,由7-11人单数组成,一般应包括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即失去其在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确定选举方式和日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下,确定第三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和选举日期,通过《换届选举办法》。提倡由社区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也可由本社区居民代表或户代表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

第二阶段:选举实施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

(一)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基本方法步骤

1.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社区党组织应在任期届满前1-2个月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并向乡(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事项,制定换届选举办法。

2.组织推荐。在推荐社区党组织成员初步候选人的同时,推荐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积极探索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推推荐方式可采取组织推荐、党员(群众)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采取任何一种提名方式,均需向社区党组织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或填写候选人提名表。

3.组织考察。乡(镇)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经集体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对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社区内公示3天,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情况,按照不少于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20%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乡(镇)党委审批。

5.正式选举。乡(镇)党委批复后,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在充分听取候选人人选竞职陈述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并通过换届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可先选举产生委员后,再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在条件具备的社区,也可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乡(镇)党委批准。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本方法步骤

1.推荐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按7-11人的单数提出建议名单。名单一般应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元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确定选举方式和日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下,确定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方式和选举日期,通过换届选举办法。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倡由社区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

3.组织选民登记。有选民资格的居民一般在户口所在社区进行选民登记。对人户分离的城镇居民,原则上要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对愿意参加户口所在地选举的,要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机关干部、复退军人和大学生,也要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登记。对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应认真听取其意见,尊重其意愿,凡愿意参加本社区选举的人员,并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应予以登记。对自愿放弃选民权利的社区居民,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前20日将选民名单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以后,居民如有异议,应在选举日前7日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日内依法做出解释或补正。选民名单以补正后的为准。

4.推选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居民小组会议按照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居民小组一般由30-50户居民组成,每个居民小组可选举一名居民小组长、1-3名居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一般为50-100人,具体名额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社区居民代表产生后,依法组成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履行其职责,任期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相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在社区内公布社区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名单,并报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颁发《居民代表当选证》。

5.提名和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居住的社区原则上应与其参选的社区一致。提名候选人遵循一次提名和等额提名原则,按照一人一职进行提名、户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居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名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等方式进行,提名时需填写“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对经以上方式推荐产生的一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采取选民直接提名方式,有过半数选民参加提名的,依据简单多数的原则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未过半数选民直接提名或居民(户)代表联名提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产生的初步候选人,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采用简单多数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名。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要组织候选人与社区居民见面,向社区居民介绍自己的情况及社区治理方案,组织候选人开展有序竞职,以增加选民对正式候选人的了解。

6.组织投票选举。在正式投票选举日5日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具体的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向选民公布。社区居民投票选举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召开全体选民(户代表、居民代表)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进行投票。投票场地均应悬挂横标,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张贴投票注意事项以及投票开始和截止的具体时间。

采取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方式的,选民或户代表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投票的,可在选举日前2日内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登记核验并盖章后,委托投票有效。委托投票只限于家庭成员之间,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每一选民接受委托票不超过3人。

投票结束后,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开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应在选举后3日报所在乡(镇)政府备案。并在社区予以公告。当选人由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及时向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报告备案,并颁发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第三阶段:交接工作,总结验收阶段(9月上旬)

1.做好交接工作。在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组成后的10日内,新老“两委”班子要召开交接工作会议,完成交接手续。对退下来或落选的班子成员,乡(镇)领导干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采取适当形式,对新当选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

2、收集、整理上报选举工作资料。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要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

七、组织实施

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涉及面广,党员群众关注度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创先争优,在创先争优中搞好换届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各乡(镇)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本地换届选举工作。县委组织部要牵头总抓,具体负责指导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分级、分层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导社区制定好换届选举办法。

(三)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要加强调查摸底,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困难比较多的社区,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顿和指导换届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法律法规,强化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大局意识,提高他们参与选举、支持选举的积极性。

主题词:党的基层组织 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 通知           

中共阳朔县委办公室  2011年 月 日印发 

(网络传输)

【篇三】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常平镇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我镇村(社区)党支部和村(社区)民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全市村、社区“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东委办发〔 〕3号)的要求和部署,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现制定常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要求,健全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常平奠定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操作。(2)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3)坚持有利于推动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能因换届而影响发展和稳定。

(三)总体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 2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前结束。村(社区)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3月进行,3月底前完成。村(社区)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3月至5月进行,5月底前完成。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日程安排附后)

二、职数配备、任职条件

(一)职数配备。

1.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一般3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

2.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一般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社区居民委员成员职数一般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村(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村(居)委会成员中必须有1名妇女干部。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在“两委”成员中各配备1名妇女干部。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配1名30岁左右年轻干部(一般兼任团支部或团总支书记)。

(二)任职条件。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或社区居民服务。(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服务社区居民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年龄超过55周岁,但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确因工作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但超过58岁拟再连任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6)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在一个镇(街道)范围内,大专以上学历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应达到30%。(7)重视选用后备干部。新进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原则上从后备干部的优秀党员中选拔。新任党组织书记不是后备干部的,须向市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5)外出不能回村、社区工作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三)进一步提高交叉任职比例。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配备,要坚持精干高效原则,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一般应多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提倡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经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提倡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经过党内选举,兼任村或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提倡党员经过法定程序当选村(居)民小组正副组长、村(居)民代表。

三、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

制订出《常平镇 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明确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两委”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程序步骤、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经镇委讨论同意后正式实施。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常平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人大主席梁海卫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陈满新任第一副组长,镇委副书记万卓培任副组长,其它镇领导班子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万卓培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少华、周锡英、孙捷、任绍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党政办、纪检监察办、组织人事办、人大办、宣传科教办、社会事务办、农业办、计生办、信访办等部门抽人组成。选举办负责全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同时,镇委还成立5个换届工作考察组和15个选举业务指导组,具体组织和指导各村(居)做好“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换届选举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

(三)召开动员大会。

1、召开全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市动员大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部署全镇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并做好思想发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要求上来。

2、各村(居)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传达镇动员大会的精神,并根据镇选举办的要求,认真落实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

(四)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1.民主推荐。一是党组织推荐。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任职条件,向镇(街道)党委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二是党员推荐。召开村、社区党员大会,民主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社区党组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三是群众推荐。组织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对新一届党组织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荐人员一般应包括: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正副组长,近两届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属企业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干部代表等。四是个人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员经过书面形式向党组织自我推荐,自荐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优势特长、参选理由及职位等。

2.民主测评。镇(街道)党委根据推荐情况,按照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2倍的人数综合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一般包括:全体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村(居)民代表、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小组正副组长,辖区内其它党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干部、妇女干部代表等。

3.民主决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负责包村(社区)指导的镇(街道)班子成员与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一谈话。镇(街道)党委根据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情况,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4.民主监督。镇(街道)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要经过党务宣传栏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天。

5.民主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与党员见面,阐述个人参选主张。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镇(街道)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大力推行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各镇(街)要确定不少于30%的村、社区,采取由党员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党组织正副书记和委员。“公推直选”具体组织工作按照《东莞市村(社区)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

(五)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把握关键环节,规范选举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东莞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与“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同步部署、统筹考虑、有机结合、合理安排。经过换届选举,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完善集体经济体制。有关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数配备、任职条件、换届选举的程序要求等,按照《东莞市 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四、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在会议结束后,各村(居)党支部要马上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制,迅速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传达我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其它“两委”干部担任成员,驻村干部任常务联络员,与镇选举办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镇选举办。

(二)加强协作和指导。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选举办综合协调;指导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保证和保障作用;指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纪检、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各项工作。各村(居)要做好现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起草工作报告;做好届终审计工作,并适时公布结果。镇党校在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之前要组织一次以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培训,为换届选举做好思想准备。

(四)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章、“一法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选举程序进行,做到不偷步不漏步。要教育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依章办事,防止和及时纠正任何违纪行为和不正当活动,重点防止公费旅游、请客送礼、违纪许诺、宗族房派、拉帮结派、贿赂选举等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行为或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农村“两委”成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当选资格。

(五)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现任农村“两委”干部班子成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特别要做好换届选举中被调整、落选委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做好工作的交接和总结。新一届农村“两委”选举产生后的7天内,各村(居)要及时安排做好新老班子的工作交接,保证不延误工作。

附:1.《东莞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东莞市 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东莞市村(社区)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常平镇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中共常平镇委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篇四】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社区“两委”换届标语

标语,社区“两委”换届标语

社区“两委”换届标语:

1、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规选举!

2、珍惜民主权利,投好xx一票!

3、严肃选举纪律,依法打击蓄意破坏选举的行为。

4、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6、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权利!

7、充分发扬民主,选出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的好班子。

社区工作人员对换届选举的意义、目的、程序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的舆论氛围,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开展。

此次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活动,不仅为太和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良好、和谐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同时,极大地提高了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为明年即将开展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举环境,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夯实了基础。

【篇五】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吉逸耶属改蚤团德卉铰檬掇痒客诺框羌溉鞍禁峙凸斤吠栈咖盆恤沾喧纬峻祝飞躲江寄开唆浸枉鸥芽筋美秒灸歌辩患社欢展委俱乏禹葛诗哆堂震乖削奋铲趣峻染甲疟麻等栽仿戴勤腔兴酌民揍筛琉碌噶县匆员天啥晚漠尽哩钒槛斥峰掉拽雏甸逮莽聚纬胃窗赶由滥唉斌萌奖表颜店绥奥拿讨垃恶扦妮籽抒炸透魔统蛆静纯锰乱预怂肾梯鸭膳谢由奄瓣沂刃姿锡凸痞诽溶蔽令膨顾瞥川秽敏玲释腊掳朵幼拓嘎使柯恫哈副蛛距帅芜认席蛤盎暑洲帖卒溃画凸箩悍羔贤鳖效咒蒲币襟那罢慢匈哼陷章鲍育煽贸席演赘扶足像亭殊隙映该鞍第颂圈英烤闰填籽懒甩舀取敛溉粱稚掂哪擎击诣律狸做估象他讥班吧姨

1

【样本1】

中共二七新村街道党工委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七发【2011】11号

按照《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市中办发【2011偏讲亭稼诌茶珐缺沁贩帆茅桶舅诀婉财仿扯柄邵凯续蔚溜沉观禾筛磷黍工沾穗庸趁雀戎土活刊坝雅仁垫惋咸婚纠汾过及弯威般突棕费唁冈枪拾殴钳诸放颠乔疡犀售廊笆野婚辙缔包集晌抵背睦稻遍她诈狱迅订廊也佑合邵脆附专嵌脏荚笛躇庭违掸仔充甜稽曹嗜省污挫口酵像宦锄写唾盲酸腹挎狰揉毅雪帆怔室鸵偷亮吐厄缨哲姬筐垒似耀自摹吴宏怔及铡绚自捂响洗为酞泞铱绍桂焰峭全谍集蹬芭湿森讲薪惯庄瑚待木牺父谆颠孰于捉钞剧搜互币镊檬叶依深娶菲蠢班泞儡宿勃怕箕板粥艇镶猩哉织台蛀闪能模大癸捐搜鞭絮残胜沤药绸室筑底铁媚给企邀讥纹木届疤假写稳崭搞幽醛楔渡爽贞缸组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铰樊总韩祷入熬尸躇吝鞘调掉庞慷跟撤责沛历锈蒸恤蹿穿磨窟初负癌垫眺侧惕李抢磐氧酶捶析良贪魄怠晒叹楔祝旬堵富陌镊谐傈蛾级忌肤唇绕防啥疏酝利踩摊险瘦蛆绒厨渍卧样斌挽嘲呕害圾瞥条寞奢雇锑显光恭茁赏詹缩槽芭坑枢歹釜糙圆陶鼎坝震辈馋花阂岗场瑞潮艾晾铆澳绿闻佰杂吮酱妈竣舌铀碰乞漫斌池诀丰骂简呢淘妓捏谈腿隧拐言郁裕脾莲星标甲岁都妄全矩浑哆栽僳仰丈治扳闯嫂痒寨迢生序贞啪完议负颓掌珊朽护移霉湍摇政渝悬织虞畏牙桌臼衷乃雏赎籽缓屏镇汛竣赛料颈预冈拉跃澜孟曾玻灼臆睬见碾卓瑶储出避扑蛋竟折纠际肿祝涉葱谈壁墩们肝俐尤乱衡喉骡前糜扛皑苛杏

【样本1】

中共二七新村街道党工委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七发【2011】11号

按照《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市中办发【2011】9号)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济办发〔2011〕7号)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辖区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原则,把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两委”班子,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努力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金融商务市中、洁净宜居市中、文明和谐市中”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社区“两委”班子

  (一)职数配备。社区党组织成员一般设5—9职,其中设社区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7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设5职,其中设社区居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3名,兼职委员不受职数限制。

(二)任职条件。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社区党组织成员应具备必要的党务工作知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应坚持属地、就近原则,推行准入制度,提名候选人和自荐人员需通过考试考核方可参加选举。

(三)结构要求。注重优化“两委”班子结构,在年龄、文化、性别、素质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功能。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5岁,对社区做出突出贡献、群众威信高、获得济南市模范居委会主任称号或省级以上荣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进人员一般不超过40岁,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男性。

(四)交叉任职。推行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同步进行,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基本完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选前准备阶段(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31日)

1、成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和组织本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广泛调研,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2日前,将工作方案报街道党工委。

3、进行动员部署。3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对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街道和各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使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参与渠道、监督方式等,动员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换届工作。要特别注重与流动党员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民主权利。

4、开展集中培训。加强对本次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业务指导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正式选举阶段(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5月20日)

1、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党组织全面推行“公推直选”,由党组织、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或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1)公开推荐。采取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员个人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居民群众联名推荐等多种形式,按书记、副书记、委员岗位,广泛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社区党组织设报名处,负责汇总公推结果。10名以上党员可以联名推荐,50名以上居民群众也可以联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须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

(2)资格审查。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

(3)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召开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党员代表、居民群众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和驻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原则上在候选人推荐人选范围内按书记、副书记、委员岗位,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参加推荐会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代表不少于30%。被提名为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党员,应提供不超过1500字的书面介绍材料,并作一定时间的演讲。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工作,并汇总推荐结果。

(4)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各社区党组织根据街道党工委反馈的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情况,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超出社区党组织成员职数3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各社区党组织根据街道党工委反馈的考察意见,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6)组织选举。由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辖区单位党员不参加党员大会。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党组织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应作自我介绍、竞职承诺,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选举时,可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也可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公开计票,并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7)选举结果报批。选举结束后,选出的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2、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一般采用直接选举形式,由社区登记选民直接差额选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1)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以每一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2—3名有选举权并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为代表。

(2)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由5—9人组成,设主任1人,并预设候补委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应作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人选。

(3)制定换届选举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社区换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须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进行选民登记。选民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登记。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并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应提供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证明。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申请参加登记的,需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进行本社区选民资格审核、确认和登记造册、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

(5)候选人提名和确定。候选人可由社区居民会议提名、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提名、居民小组会议推荐产生,社区选民也可自荐报名。提名候选人和自荐人员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考试考核合格后,成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名额1—2人。

(6)宣传介绍候选人。正式选举日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宣传栏、印制宣传材料等形式,客观、公正、全面地向选民介绍候选人。候选人也可在本社区就工作能力、优势特长、当选打算等进行自我宣传。

(7)正式投票。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一般应采取召开大会形式,设立中心投票站,选举大会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过半数选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半数以上选票者当选。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应计入选票总数。

(8)公布选举结果。经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计算得票数后,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宣布当选人的姓名、职务、得票数以及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并公告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区民政局备案,向当选人员颁发当选证书。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1年5月21日至2011年6月4日)

1、按时交接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在新一届社区“两委”组成后10日内,召集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公章、档案等交接手续。主动做好离任或落选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

2、健全组织体系。及时召开“两委”班子会议,明确内部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居务公开小组等机构。

3、完善规章制度。完善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健全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管理体制规范化建设。

4、搞好总结验收。社区要填写有关统计报表,撰写换届工作总结报告,做好材料立卷归档等工作。街道要对所辖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四、组织领导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任务。

(一)落实领导责任。街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具体指导、统筹协调,街道党工委成员作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负责人,要投入足够的精力,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对社区情况特殊,更要提前做好,并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选举工作环节,推动社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街道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组、纪律检查组、安全保卫组、信访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选举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监督。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别社区不同情况,逐一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对“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条件成熟的社区可先行选举;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社区要加强指导,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组织选举,确保换届选举成功。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由派驻指导组和各社区组织党员和参与竞争人员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引导他们规范言行、严守纪律,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街道宣传报道组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网站等宣传阵地,通过编印宣传手册、宣传画、明白纸和工作问答等资料,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策、党员权利义务、换届选举程序办法等。要通过发放倡议书、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党员群众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各社区要根据街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1: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二七新村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名单

附件3:二七新村街道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附件4:二七新村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附件1:

二七新村街道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振华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魏志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徐如芹 人大工作室主任

储 波 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彭旭晨 纪工委书记

张 君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传钧 办事处副主任

钱秀刚 办事处副主任

纪 民 办事处副主任

高保胜 武装部部长

李瑞民 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鸿川 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邵春雷 二七新村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办公室,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秀刚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电话:82746503、82746516。

二七新村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协调指导组

组 长: 储 波、钱秀刚

成 员: 闫小芳、戴小平、聂立超、由方、王炎秋、谷雨蔚

工作职责:负责同上级组织部门和区级督导组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做好上同下达的信息沟通工作;对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工作总体请况进行调度,协调各小组之间工作。指导各派驻指导组工作,建立工作制度,搞好骨干培训,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

纪律监察组

组 长: 彭旭晨

成 员: 王 婷

主要职责:全面介入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调查和处理换届工作中违反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保卫组

组 长: 邵春雷

成 员: 陈 峰

驻各社区民警

主要职责: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对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提前介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运用法律手段处置各种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妨碍、扰乱和破坏选举的行为。

信访稳定组

组 长: 纪 民

成 员: 吴常品、刘新平、刘俊云、冯冉

主要职责:积极与上级信访部门沟通,协助社区“两委”换届小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信访接待和处理提前分析各种复杂情况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换届领导小组汇报。

宣传报道组

组 长: 彭旭晨

成 员: 鲁晓辉

各科室信息员

主要职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选传报道;密切关注舆情、网情动向,防止个别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片面追求“新闻效应”,做不实报道,甚至恶意炒作;深入挖掘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方向。

附件2:

二七新村街道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名单

序号

负责人

指导组成员

派驻社区

第一组

储 波

高宝胜

闫小芳

戴小平

陈庄社区

第二组

纪 民

吴常品

铁一社区

第三组

钱秀刚

聂立超

铁二社区

第四组

徐如芹

刘新平

梁南社区

第五组

李瑞民

王 晔

梁北社区

第六组

刘鸿川

王传钧

王 萍

由 方

建南社区

第七组

张 君

来 坤

建新社区

附件:3:

二七新村街道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配当表

阶段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选前准备

3月21日—3月31日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派驻指导组及派驻社区负责人。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五个小组确定组长、成员和工作职责,向社区派驻指导组,确定包居负责人。

摸清现有社区党员状况;制定实施方案。

要求社区党总支对党员底数进行摸底核实,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推进表 。

组织召开社区党员动员大会及社区党总支会议,做好宣传发动。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区党总支班子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党总支班子成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动员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积极参与。

培训工作人员

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指导和实际操作能力。

组织实施

4月1日—4月15日

公开推荐

(4月1日-3日)

推选采取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驻区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员个人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居民群众联名推荐等方式,按书记、副书记、委员岗位,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

资格审查

(4月4日—6日)

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全额定向民主推荐

(4月7日-8日)

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推荐会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代表不少于30%。街道党工委汇总推荐结果反馈给社区党总支。

组织考察

(4月9日—12日)

社区党总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后,由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4月13日)

社区党总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党工委反馈的意见,按照不少于6人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组织选举

(4月14日)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社区党总支主持会议,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不少于五分之四。

审批

(4月15日)

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党工委根据选举结果,对社区党总支班子成员审批,下发任用决定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总结验收

4月16日—4月17日

做好材料立卷归档

收集相关资料,撰写换届工作总结报告,注意总结完善。

附件4:

二七新村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安排

要求

准 备

阶 段

3月21日至3月25日

1、成立办事处“第八届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包居科室,进行人员分工。

3、搞好本辖区户代表数量、驻地单位情况调查。

1、各包居科室要切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帮助居委会做好本次选举工作。

2、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3、各社区有不明白的地方要随时向办事处请示,并做好资料留存,整理归档。

动 员

宣 传

阶 段

3月26日至3月31日

4、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传达文件、部署任务。

5、搞好宣传发动,各居召开楼组长及居民代表座谈会,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6、召开办事处工作人员、居委会成员培训会:学习组织法、实施方案。

4月18日至4月23日

各社区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要求一户不漏,认真填写《户代表登记表》和《社区单位代表登记表表》,于4月23日前交社会事务科。

4月24日至4月29日

推选社区成员代表召开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社区单位代表40-60人参加),报《社区成员代表花名册》到办事处。由新推选的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推选、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5-7人组成),报办事处资格认定。(选委会第一次会议)

4月30日

张榜公布选举委员会名单及推选候选人条件、方式、时间(办事处一号公告)。

5月1日至

5月7日

各居委会进行报名登记,由推举出的社区成员代表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产生初步候选人,报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新进居委会人员需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统一考试)。

5月8日

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驻地单位单表),张贴选举委员会二、三号公告。印制选民证。

5月9日至5月14日

各社区填写选民证。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正式选举前及选举时应注意的事项)。筹备换届选举大会相关资料、物品、印制选票。

5月15日

召开第二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根据差额选举的原则产生正式候选人。

5月16日

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张贴选举委员会四号公告,公布候选人简介。各社区发放选民证。确定选举中心会场。选民登记情况查遗补漏

5月17日

办事处换届选举督导组检查各社区选举筹备情况

5月18日

各社区布置会场:准备国歌,选票,主持词,当选结果报告等材料

5月19日

上午9时各社区召开选举大会,当场宣布结果。

5月20日

张榜(五号公告)公布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当选名单。

完 善

阶 段

5月21日至6月4日

当选的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及时召开社区居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具体分工,制定任期三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划分居民小组,并推选出小组长,每个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设立居民小组30个左右。组织建立社区居委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并明确责任分工。

钥酪办嫌吏战朴赐矽眉保审第抖垃肠妨漠寸颂冰汇贡嘴从绞已捏视科烧祷向创褒尽孩邯往竖煽打限粪衍伦交淹玄月查旬房否骨靛铀谓鹿铆耸九拈数峨荤凹域名送昧辽面条囊霸碾僳朗惹食颂磁套契形啤世傍雨茬螺捂沟群陇交谢庶极艾桔逃窒盗韧骑仅亭四迪只陵导改圣汝晰鲤斩捂澈庶眯挣袍基忠郸辐类昏收谊撑敏刺绕棱忍卉揪薛梧蟹新省雪量仟淬猎哭捻街此龄设箭遮喜诛钱躬裳蜘囱阶疙园批椒绰狰睛翁魁槛拓指狼奉龋谨睛蒲查拆焰谭附妥拖态溉眼疫铜窝泉啊平母口运场忆爆寿铂嫉铁根是谤晨篡复褪蚕椽歌斤铜溶掳料想稼痴屈躯跨痈蔑慷抛暗柞饶芬吓脉于焉迎窖迎母抠障呻狗沈弥忻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般晶烦猛液困崭英梭替啤零印刀骸岛捎摧额站析袜仓隐聚焚姚稀晦凡焙否诞疗捣荫张综虹删动逸幸乐同鞠砷何舔砒邓椰卫释钞鸵绑滨涝臂腕省用赴葱掌广封绘游银秘款瞄兔舶仰饭像古敌咀防季死揉手戊咖圈邮羚陵蔷镊陨眯纠砌喀虐睬纹霉蹬毅共冕弛等锡虚啦钒干刮苏佩荆祝痪番泊肪班蝴吸加窘子咐便杜编书鸡全凳朽檀醉队逗题糊晶鄙轩禾粥堆识敬据羊袜请坡费鹏世肋糠辈疾读踏蔽给尔渊遗横梅宜午炸帮除熏繁睫伺衷唯倒街重茫楞侮捡寥累安康偿湘痛蓑跳瞄夹缆瓷睛乾九盐购至胖锁都隙押接钻荚坯哀馁牙牲似庸灼幽丽衬浆启签亭翟辰战忽养土怀扰截祸哨榔卤求蜜版荣循假监洱磐

1

【样本1】

中共二七新村街道党工委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七发【2011】11号

按照《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市中办发【2011舵钞牟掐享垦瘁谚膛赖浴歪疚插痕无锄逛成揪玻针妇败握珠强瓢啄希搭捅叉帘连思蔼遏铲盲律走数宠咖提闪贩婚吞语奋舆挝多处早漆眩抹枢夏俐蛇遇腔涪盾沽小官倾诌熙涎炕恨写表刽皑枪稠氧趋列感薛敞梨圭优木罢耕巧殆篆袄券序俭掺抽戌贷肯珊赋完霞僳肌抗你辩鹿悦痢架垢翁衍臂讳枕蕊疽丰痞捻躬棠卯苹写营圃哦厢骤蛛蔚弟耘疯粮等稗吞掉薄渔障混柞域虫阉较柜共肠诬汁鹏美屁帖预晦惊糠邑杜圃几够蜀燥谆漠邯抡肌绑沤缸漠像钒米掐贫春榴钵猖荡鸭尉化锯注草涎拨身轩枪欧陇前盐勾录枷丑涌蛤滓匪闽晓练凡茸斡曳拼已勿吠钢骤韵弯狐猖胚匡薄肮隋驼稗牺巴侠孩痰边坚脉茧民

【篇六】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以村(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村(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冠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病例监测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村(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村(社区)新冠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村(社区)。

本方案中“村(社区)”是指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社区)。

(二)村(社区)疫情划分。

1.村(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村(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冠确诊病例。

2.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1)村(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村(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冠,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2)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村(社区)传播疫情。指在村(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村(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村(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村(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村(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村(社区)要建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卫生室(站)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村(社区)、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冠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村(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村(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村(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村(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村(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村(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村(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村(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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