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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集合3篇

时间:2022-04-21 16:2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服务(service,serve)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fú wù。意思是指履行职务,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也指任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3篇

【篇1】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

主任

岗位编码

GL-KQZH000008

岗位类别

管理岗

岗位等级

主管

所属部门或单位

矿区服务事业部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机关综合办

岗位说明书编制时间

2019-12-10

隶属上级

矿区服务事业部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隶属下级

二、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综合办公室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

2.负责中心企管经营、安全环保、生产运行等项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中心的规章制度、岗位规范和考核细则等项工作。

4.负责中心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生产维修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影响程度

1.贯彻执行国家、**公司及矿区服务事业部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组织制定、修订中心的规章制度、岗位规范、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协助并指导落实执行。

2.组织、协调、管理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 负责中心对外合同的签订办理,以及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4.定期组织中心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汇总整理,并制订相应纠正措施。

5.监督、检查基层单位消防应急演练方案的制定、施行和达到效果,加强全员应急反应能力,消防隐患,堵塞漏洞。

6.监督、检查中心安全消防器材等基础设施、设备的使用和运转情况,按要求做好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7.负责中心生产零星维修抢修项目中生产计划的上报,相关资料审核、汇总,按要求报送结算资料。指导、监督生产零星维修抢修项目的落实。

8.定期按集抄表核定事业部园区用水、用电量,做好公用设施每季用量分解,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向中心财务人员提交办理水、电外付费用的相关资料。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部分

全部

全部

全部

部分

部分

全部

全部

全部

四、安全环保职责

1.负责组织基层单位定期开展安全消防演练。

2.负责组织基层单位对中心各岗位、各部门、各重点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中心的风险识别资料。

3.负责向上级业务部门申报事业部园区消防设施检测费用,并按实际签认提交付费明细。

4.负责办理事业部机关园区新建房屋的消防建审、竣工验收的报审、备案工作。

五、岗位权限

1.行使机关管理职能,有权向中心基层单位下达工作任务,并指导、监督和检查,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行使机关监督职能,有权向有偿服务单位和施工单位下达工作任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业绩指标

1.本办工作计划的完成率。

2.工业生产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死亡率和重伤率。

3.交通事故死亡率,火灾事故率。

七、任职条件要求

学历及专业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专业毕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业资格

具有助理经济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背景

掌握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等理论知识

工作经验或工作经历

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的主要业务流程。中共党员。

综合素质及其他要求

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掌握事业部各项管理制度;熟悉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经营、安全、生产等业务流程和知识;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水平及较强执行能力

HSE资质能力要求

身体健康;知悉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公司、事业部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能够贯彻落实。

八、工作环境

工作场所

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机关

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工作制

备注

编制人:崔弘 审核人:苗旺 审核时间:2019-12-15

【篇2】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文件

海人党字 [2011]第19号

关于转发《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关于高科技企业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方案》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关于高科技企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部署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委员会

2011年9月2日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文件

海园工〔2011〕27号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关于

高科技企业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京海发〔2011〕25号)精神,按照区委统一要求,经海淀园工委第7次全体会议研究,现就在高科技企业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如下方案。

一、实行党务公开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2001年至今历经十年的时间,全国党务公开工作从自发探索到积极推进阶段,2010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北京市委2011年6月也出台了《北京市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对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高科技企业党组织在核心区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体现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务公开融入海淀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实现团结一心、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稳妥,依纪依法。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三)分类指导,规范科学。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公开程序应规范、严谨,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积极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对党务公开事项决策、运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公开,防止形式主义。

三、实施范围、内容、程序、方式、时限、步骤

(一)公开范围:区委要求,到2011年底全区党的基层组织都要实行党务公开,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和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础性、常规性、长期性的工作制度和任务。按照区委统一安排,2011年底前,园区高科技企业党委、总支、支部普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为了进一步促进党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委将选取新奥特公司党委等10家党组织作为示范点,引领园区企业党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

(二)公开内容:党务是各级党组织的内部事务,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作了统一规定,具体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及班子成员情况,重要活动安排和参与生产经营、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相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或广大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涉密的党内其他事项。(见附件2)。

(三)公开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此部署方案,结合本党组织工作实际,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作为长期开展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2、细化目录,各党组织结合本企业实际,根据区委统一制定的公开目录,结合本企业特点细化本部门的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方式、范围、时限、责任人等进行明示。每一期公开前,提出具体的公开事项、范围和形式等,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详见附件3),由分管领导审批。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本级党组织决定后,报海淀园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

3、建立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也称党内情况和社情民意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和尊重党员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4、实施公开。党务公开要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海淀园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单位负责。

5、收集反馈。企业党组织可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或其他形式,收集、筛选、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党组织要以适当的方式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负责任的答复,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6、归档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党务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公开方式和载体

1、适宜在党内公开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党员活动室以及局域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及时公布党内信息。

2、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在公开载体方面,要结合本企业特点,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或完善相关载体,突出本企业特点。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监督电话、广播、有线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指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工作,需在长时间内对党员群众公开,如党组织的设置和主要职责等,应每年公开一次。

2、阶段公开。指阶段性工作或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党组织的重要会议等,应每季度公开一次。

3、即时公开。指动态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党员发挥作用情况等,应根据情况每月公开一次或随时公开。

(六)工作步骤

1、8月:海淀园工委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整体方案,选取10家党组织作为党务公开示范点重点推进。

2、9—10月:各党组织细化公开目录,研究本部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制度,将党务内容实施公开并逐步完善。

3、11月底前:各党组织将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包括经验性内容和存在问题及建议,作为党组织全年工作总结的一部分;10个示范点要将党务公开工作做专项总结,报海淀园纪工委。

4、12月:海淀园工委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五主体量化考核评优。

5、2012年以后的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织日常工作,不再单独布置。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和考核。

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不宜单独建立制度的也要在方案中加以明确,并逐步完善。

(一)例行公开制度,保障党务公开的经常性。要以制度规范的形式,把党务公开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规定下来,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或需变更、撤销、终止的内容,由海淀园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海淀园工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党务公开的合法性。党员可依照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没有列入党务公开目录和列入但公开程度不够的事项。对于不涉密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要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记录在案,以供查询,并报海淀园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三)信息反馈制度,保障党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根据党务公开目录上明确的公开事项责任分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收集、谁反馈”的原则,收集整理、反馈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认真讨论研究,协调各方,妥善处理,可根据研究处理结果,采用再次公开的方式反馈信息。

五、加强对党务公开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区委要求,海淀园工委负责牵头推进海淀园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成立海淀园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园区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督查、考核海淀园机关和企业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工委。切实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纪检党办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务公开工作格局。

各企业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联系各自实际,紧密结合创先争优等活动,精心组织好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实施好党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保障党务公开的科学性。海淀园工委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并把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的重要条件加以运用。各党组织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保障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性。海淀园工委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和满意度调查,并纳入年终对党组织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即五主体量化考核评优,考核标准将结合海淀区考核标准(见附件4)和园区企业党建工作实际,海淀园工委将设立党务公开考核奖励专项经费,对2011年评为优秀的党组织给予奖励。

区委将设立海淀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奖励专项经费,对评为优秀档次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扬和奖励;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基层党组织,不能被评为先进党组织;对因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党组织要加强与海淀园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将工作中的意见、建议、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总结、提升成功经验,逐步建立起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渠道和方式。

附:1.海淀园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2.海淀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试行)

3.海淀区党务公开工作事项审批表

4.海淀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

5.海淀园高科技企业党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名单

6.需上报材料明细

联 系 人:赵 莹

联系电话:88499039

邮箱:zy112595308@qq.com

咨询电话:88497980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

2011年8月20日

附件1:

海淀园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刘永水 工委书记

副组长:毕淑琴 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刘向鑫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处长

陈永康 工委组宣部部长

张 兵 工委办公室负责人

申宏艳 管委会机关党委副书记

园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海淀园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向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园区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并指导园区党务公开工作;听取园区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提出工作意见;督查、考核党务公开工作,推进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向工委汇报园区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园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工委,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联系指导、检查考核园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海淀园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向园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园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办公室工作的研究落实,结合工作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办公室主任:刘向鑫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处长

成 员:赵文赫 纪工委监察处干部

曹 舟 工委组宣部干部

吴丽芸 工委办公室干部

曹 燕 管委会机关党委纪检委员

附件2:


海淀区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

编号:

备注:编号由各党组织统一进行编号填写。

附件4:


附件5:

海淀园高科技企业党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

(10个)

1、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3、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4、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5、中关村软件园孵化器联合党支部

6、鼎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

7、科立信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党支部

8、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

9、亚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

10、多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

附件6:

党务公开工作需上报材料明细

1.根据区党务公开目录(附件2),结合本党组织的实际,细化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形式、范围、时限、责任人。加盖党组织公章的目录留存本部门入档,电子版上报。(9月)

2.制定本党组织便于具体操作、具有指导性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分工、审批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要包含在其中。(9月)

3.各党组织要及时将开展工作情况的信息及意见、建议反馈到纪工委。(即时)

4.年终各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结,示范点单位还要做专项总结报纪工委。(11月底)

各党组织要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海淀园纪工委(邮箱zy112595308@qq.com),年终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主题词:高科技企业 党组织 党务公开 方案

发送:各企业党组织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 2011年8月30日印发

(网上普发)

【篇3】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4年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30人相关推荐: 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区机关事务管理处所属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30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岗位面向毕业生的,限于年龄不超过30周岁(以截止到报名当日计算),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所修全部课程须无未通过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能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

(七)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截止到报名当日计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14年1月27日9:00—14:00

2、地点:海淀区知春东里14号楼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会议室。乘车路线:地铁10号线知春里站D口出向西走第一个红绿灯往南约200米路东。

3、报名时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需2份)

(1)《报名表》一式2份;

(2) 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上);

(3)个人简历2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生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14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不用开具统招证明)。

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社会人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1、《2014年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2014年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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