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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分析

时间:2022-12-17 09:1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分析 [objectObj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分析 ,供大家参考。

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分析

  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分析

  一、信贷业务发展基本情况

  二、逾期及不良贷款基本情况

  三、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分析

  四、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析

  信贷业务发展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末,全省信贷业务发展迅速,个人商务贷

  款净增53.75亿元,结存余额108.4亿元,净增额及结

  存额均列全国第二名,排在浙江之后;个人住房按揭

  贷款净增31.81亿元,排名全国第二,余额138.3亿元,列全国第三(位于浙江、四川之后);小企业贷款净

  增42.56亿元,排名全国第三,余额50.43亿元,列全

  国第三(位于河北、浙江之后)。

  我行个人商务贷款净增6.1914亿元,结存12.12亿元;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净增9.3323亿元,结存49.38亿元,结存额均居全省第一。

  逾期及不良贷款基本情况(商务)

  截止2012年1月末,全省个人商务贷款逾期153笔、3302.67万元,较2011年初增

  加126笔、2855.05万元;贷款逾期率0.30%,较2011年初上升0.22个百分点;不

  良贷款69笔、1602.12万元,较2011年初增加60笔、1443.22万元;不良率0.15%,较2011年初上升0.12个百分点。

  我行逾期及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其中在如下指标中在全省475.59万元、285.58万元。

  排名靠前:

  1.贷款不良率排在全省第3(0.24%,较2011年初上升0.24个百分点),排名前

  二位的分别是宿迁(0.36%,较2011年初上升0.36个百分点)、扬州(0.34%,较2011年初上升0.34个百分点);

  2.贷款逾期金额绝对值排在全省前2(475.59万元,较2011年初增加370.60万

  元),排名第一的是盐城(760.87万元,较2011年初增加681.36万元);

  3.贷款不良金额绝对值排在全省第1(285.58万元,较2011年初增加285.58万

  元)。

  逾期及不良贷款基本情况(住房)

  截止2012年1月末,我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逾期93笔、3002.41万

  元,较2011年初增加77笔、2444.28万元;贷款逾期率0.22%,较2011年初上升0.1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23笔、830.92万元,较

  2011年初增加18笔、618.97万元;不良率0.06%,较2011年初上

  升0.04个百分点。

  我行逾期及不良贷款余额分

  其中在如下指标中在全别为554.05万元、315.17万元

  省排名靠前:

  1.贷款逾期金额绝对值排在全省第2(554.05万元,较2011年初

  增加271.23万元),排名第一的是苏州(1197.38万元,较2011年初增加1020.58万元);

  2.贷款不良金额绝对值排在全省第1(315.17万元,较2011年初

  增加103.22万元)。

  逾期及不良贷款基本情况(小企业)

  截止2012年1月末,全省小企业贷款不良

  贷款2笔、809万元,不良率0.16%。其

  中我行有1笔,金额369万元。

  随着业务发展,我行信贷业务的逾期及

  不良率增幅较大,且呈持续上升势头,曝露出了我们在业务快速发展中、业务

  管理和风险控制不到位的问

  题,现将不

  良贷款典型案例分析如下。

  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

  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挪用给其他第三人使

  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产

  生纠纷,无法偿还我行贷款

  贷款基本情况

  借款人曹某于2009年11月向我行成功申请个人商务贷

  款授信29万元,最近一次支用日期为2010年7月16日,支用金额为29万元,期限6个月,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

  本付息,贷款用途为扩大经营进货。

  信贷员在办理该笔贷款业务时,对客户贷款用途没有

  进行认真分析验证,该客户本身经营不需要资金,所

  办贷款实为借与其表哥使用,待贷款到期因其表哥无

  力偿还导致逾期,目前逾期金额27万元,逾期天数391天。经检查发现,信贷员存在多处违规操作,教训深

  刻。

  贷款逾期和清收过程

  经多次电话联系曹某关机情况下,2011年1月21日

  (逾期第五天),催收人员至曹某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催收。在

  ××路287号巷内的小坯子里找到了曹某,曹某当时经营条件十分简陋,一个小坯子也就6个平方米大小,还是个

  违建,随时有被拆除的可能。曹某就在这里把塑料薄膜用电烙铁粘连成一个个小塑料袋出售。加工环境非常简陋,加工过程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任何人在家里都可以操作。据了解曹某在这里已经经营3年了,为客户加工一个塑料

  袋的利润只有2厘钱。一个月经营收入扣除去房租也就能挣个2000元左右。据曹某邻居反映,告诉我行催收人员她

  们母女两

  人相依为命、实在可怜,让他们还29万元就等于要她们命。

  据曹某所说,这笔贷款是他表哥-丁某以她的名义从我行贷的,实际操作和使用人均为丁某,曹某也拿出了丁某打

  的欠条做证明。当时丁某找到她,说在外面做生意急需资金,而自己已离婚,房产在老婆名下,不同意拿房子出

  来抵押贷款。所以找到曹某,希望用她的名义拿房产进行申请贷款,曹某开始不同意,但后来考虑到表哥-丁某平

  时对她不错,而且他表哥丁某为人老实,是个税务局的公务员,应该不会干出一些不妥的事情。她认为用自己的小作坊在银行也贷不了多少钱,所以就答应了她表哥的要求,在我行申请办理了29万元个人商务贷款。

  我行在曹某家庭住所—××小区70号18幢302室,对她的家庭状况进行了了解,借款人目前离异独自一人抚养女儿

  住在这里。她是外地人,早年来此打工时认识了她的前夫,离婚后男方将这套房子给了曹某,但要她抚养女儿,男方不再提供抚养费。曹某是外地人,虽然婚后户口迁到本地,但没有稳定工作,就靠加工塑料袋为生,目前和

  女儿的生活非常艰辛。曹某告诉我们,自从我们银行找到她后,她天天找他表哥丁某,说他表哥丁某现在在海南,还没有回来。由于此事她年都没有过好,还为此住了几天医院。曹某天天在求她表哥回来处理此事。我们告诉她

  如果你表哥没有尽快还清欠款的话,我们准备起诉你,还会处理你的房子。曹某一听到房子不保非常着急,说如

  果我们要处理她房子,她也不活了,情绪很是激动。我行人员让其一边尽快想办法筹钱,一边极力寻找她表哥回

  来解决此事。

  我行在曹某表哥丁某(实际用款人)的单位了解到,丁某为税务局××税务所的公务员,年薪也有十万左右,此

  人前年开始在外做生意。根据丁某的领导和同事反映:他平时为人比较老实,特别容易相信别人的话,生意做的不好,在外面欠了较多债务,经常有人来单位找他追债,严重影响到了税务所的正常工作。他们也将这种情况向

  上面领导进行了汇报,最近丁某没有来单位上班,目前正在年假休息中。不过目前还没有人起诉他,他工资也没

  有被执行过。

  目前丁某担心此事在单位造成影响,正在想各1、信贷员调种办法进行筹款。

  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查失职,对明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因素没有引起高度关注

  经现场检查及租赁证明可以验证,曹某经营场所只有18平方米,经营场所十分狭小、条件十分简陋且属违章

  建筑,经营条件与实际授信金额存在明显不匹配,以此条件申请29万元授信额度,存在明显的判断错误。

  清

  2、对存货盘点不

  经营场所调查影像不能证明如下客户资产数量(存货)和金额,据调查报告里所述“客户在加工现场有聚氯

  乙烯塑料薄膜6卷,每卷50公斤,50元/公斤,现工用焊机设备5000元,手套,劳保服等3000元,合计23000元。”在客户面积很小的经营场所内,堆放上述存货很难。

  3、缺少对借款用途合理验证

  通过对经营场所调查影像检查分析,有一穿税务制服的人在现场与曹某交谈,可以证明办理该笔贷款业务时,实际用款人——曹某的表哥丁某在现场,当时办理此笔业务时,信贷员没有对现场内他人进行必要调查分析,没有在第一时间内辩别贷款可能由他人使用风险。

  客户贷款用途为扩大经营进货,客户从事为生产加工经营,进货后存放何处没有分析验证,贷款用途明显不

  合理。

  4、授信额度过高

  根据总行授信额度标准:“授信额度金额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本人、配偶及经营

  实体,下同)有效净资产值的50%、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年均有效净收入的2.5倍等。再根据调查报告中客户

  有效净资产为1.84万元,对客户授信额度过高。信贷员仅以客户征信内有在其它银行曾办理20万元贷款作为

  授信标准依据,明显业务违规。

  员不符合要求

  5、贷款调查人

  在检查相关贷款档案后,未发现有关当时参与调查的辅助信贷员信息——调查影像内未见其他信贷员、相关

  贷款档案未见其他信贷员签字。经了解,在2010年初,由于对于商务贷款辅助信贷员没有绩效,存在辅助信

  贷员不愿意在调查报告中签字的问题,这一问题虽已在后期予以整改,但前期存在的问题已无法查实。

  责任认定情况

  信贷员没有认真地开展贷前调查,未对

  借款人的生产能力及销售情况进行交叉

  验证,未对贷款用途开展调查,对

  贷款

  逾期负有直接责任。

  信贷营业部主任对信贷员上述违规行为

  未起到必要的复核把关作用,对不良贷

  款负有管理责任。

  相关风险提示

  通过上述案例表明,客户办理该笔贷款业务的纯粹是为套取贷款,而不是为生产经营而贷款。客户以扩大经营及进贷为贷款用途申

  请贷款,但该客户已有存货且经营场所十分狭小,我行相关岗位

  办理该笔业务是没有认真验证客户的贷款真实用途的。

  在假定客户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我行给予客户29万元

  的授信额度也是远远偏高的。

  而造成上述问题实质,则是前期我行办理抵押类贷款业务时,只

  考虑到有抵押物的贷款是没有风险,忽视对客户贷款意愿、贷款

  用途及第一还款来源进行必要地调查验证及综合分析,错误为客

  户授信而最终形成操作风险显现。

  案例2:

  借款人盲目扩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

  还我行贷款

  贷款基本情况

  借款人付某,男,福建周宁人,离异,经营钢

  材生意多年,是我行早期小贷客户,2009年1月-2011年3月间5次贷款,信用记录和还款记录

  一直良好。借款人于2011年3月初向我行申请

  个人商务贷款136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还款

  方式为阶段性等额本息,用于采购原材料。提

  供抵押的房产为个人自住住宅,地址某市××

  小区,位于中心火车站附近的繁华路段,属于

  市内高档精装小区。

  贷款逾期和清收过程

  借款人每月归还当月利息前信贷员会电话提醒一下,借款人均表示没有问题,前几期利息回收均正常,9月初

  信贷员通过多个钢材市场内商户的调查侧面听说借款人原先经营的螺纹钢、板材生意一直不太景气,开始涉足

  不锈钢生意,由于此前缺少相关行业经验及客户积累,轻信交易对手,造成了大量资金损失;信贷员立即开

  始通过各种途径着手准备催收9月当期的贷款本息,2011年9月12日当月还息日的前二天,信贷员提醒借款人

  归还本期本息,这次借款人表示能否晚几天还款,信贷员立即上门,此时得知借款人在交通银行有300万元

  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在2011年8月上旬未能成功续贷,导致客户资金链迅速恶化。2011年9月14日贷款开始逾

  期。

  9月15日通过房管系统进行抵押物现状查询发现借款人8月2日将抵押给我行的房产向个人进行了二次抵押,权利价值60万元,期限12个月。信贷员及支行长随即到借款人公司询问这一情况,得知借款人在8月份交通

  银行30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到期还款过程中,二次抵押给钢材市场内同乡陈某临时借入50万资金,约定3个

  月后连本带利归还60万。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再次与借款人商谈,如何出售抵押房产还清贷款之事,最后借款

  人愿意出售抵押房产来还清贷款,也提供了第二抵押人的联系电话,希望由第二抵押人出面买下。

  9月16日,经多次的协商第二抵押人也同意出面买下房产以保障自身利益。此时又发现该房产信息显示有1项

  有效限制,通过房管部

  门确定该房产在9月初已被异地法院查封,而此时借款人还一无所知。风险合规部商量

  准备先行诉讼保全。

  9月23日开始,通过电话与借款人已联系不上,与借款人失去了联系,但其公司还正常营业,询问公司员工

  还是正常发放工资的。之后信贷员及风险合规部多次前往借款人的亲戚、所在的公司和借款人在当地购置的各处房产所在地进行催收,张贴逾期催收函,催收无果。目前,借款人在当地所购置的房产均已被限制。

  2011年12月份已对该贷款进行了责任认定并移交资产保全部门着手诉讼保全事宜。

  逾期原因分析

  1、该客户为我行的钢贸客户,钢贸客户基本为小型的家族式的企业,负债普遍偏

  高,盈利模式单一,现货模式下所需的资金量大,2011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尤其

  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信贷收紧政策、国际钢材价格波动等对钢贸行业影响巨大,钢贸行业整体不景气,钢贸利润极薄甚至亏损,盈利能力的降低使第一还款来源

  减少。

  2、客户盲目多元化扩张导致自身资金链紧张。该客户涉足不锈钢生意,缺少相关

  行业经验及客户积累,轻信交易对手,造成了大量资金损失。同时借款人对银行

  的依赖性过大,而自身防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银行融资渠道受阻、贷款不能

  成功续贷即造成资金链断裂。

  3、银企信息不对称,我行信息渠道来源相对狭窄及滞后,也增大了信贷管理的难

  度。该笔客户在贷款申请阶段,并未发现有涉足其他陌生领

  域的投资行为,贷后

  几个月也未能从客户本人处了解到相关信息,当信贷员从其他客户处了解到信息

  时为时已晚。

  4、抵押房产被限制带来的处置难度。该案例中,抵押至我行的房产在当地房管部

  门有着二次抵押,后又涉及法院查封,大大加长了我行贷款可能偿还的期限。

  相关业务风险提示

  1、钢贸行业信贷风险

  2011年以来,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钢价持续下跌,对钢铁的需求也在减弱,整个钢铁行业的利润也在大幅减少。根据中钢协的统计,2011年,500万吨以上

  钢铁企业利润率下降到了2.4%,较2010年的2.91%下降较多。12月份77家钢铁

  企业亏损面由9月份的9家增至26家,亏损面扩大为33.77%,亏损额为43.56亿元。

  随着钢价的倒挂,下游钢铁的需求减弱,整个钢铁行业的利润率大幅缩水。钢贸

  行业整体走弱。而同时银行的信贷成本因为银根紧缩却在提高。对此,相当多的钢贸企业都在做多元化经营,将银行贷款挪用投向其他产业或高利贷等领域。同

  时钢贸业互保联保贷款普遍,风险积聚。

  2、关注房产二次抵押

  本案例中借款人付某以抵押给我行的房产剩余价值在房管部门做了二次抵押。二

  次抵押给我行资产保全工作进展带来了较大困难。各行都需要加强和当地房管部

  门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当地房管部门的最新政策动向。对房管部门支持二次

  抵押的,各行应在额度年检工作中增加我行抵押物在房管部门抵押状态

  查询验证

  工作。

  n案例3:

  借款人组织非法集资,崩盘后人逃逸,导致我行贷款逾期且处置困难

  贷款基本情况

  借款人胡某于2011年7月12日从我行成功申请

  个人商务贷款175万元,期限1年,还款方式为

  阶段性等额本息(6+6),贷款用途为备货。

  该笔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为房产,其中住宅1套,座落地址为某商业广场B701室,商铺4套,分别座落为某商业步行街F251、210、228、229号。2011年9月28日信贷员得知借款

  人逃逸,后确认借款人组织非法集资,因资金

  链断裂逃逸。

  贷款清收过程

  贷款发放后8-9月客户按时足额还款,信贷员于2011年7月30日进行首次贷后检查,经营正常,未发现异常。9月28日信贷员进行客户回访,电话未能联系上借款人胡

  某,立即与他人打听,方得知胡某涉及高利贷,已经外逃。

  10月14日,县支行准备好起诉材料,去法院申请立案,被告知超过100万元以上

  的案件需要院长审批,要求第二天再来申请立案。

  10月17日,县支行再次到法院申请10月18立案,被告知院长外出,第二天再来申请立案。

  日,县支行第三次来到法院时,被告知法院已经接到县政府的通知,暂停

  受理涉及胡某的民事案件,已经受理的暂停执行,主要因为胡某涉嫌在当地组织

  较大范围的非法集资,影响较大,已经涉及刑事案件,法律上要求先刑事后民事。

  2012年1月31日,县支行再次咨询法院胡某案件的受理

  情况,告知没有接到县政

  府的通知可以受理涉及胡某的民事案件,已经受理的均处于冻结状态,待刑事案

  件结束后在进行;向公安局经侦大队了解,目前胡某还没有抓到,非法集资的刑

  事案件还不能结案,正在侦查中。

  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贷前调查没有多方验证。借款人胡某在当

  地组织较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我行贷前调查没

  有了解到。

  2、该笔贷款支用175万元时,用途为备货,但

  根据信贷员的调查报告当时客户库存存货有价

  值500万元,而对客户调查报告反映其每月平

  均销售额为36.9万元(近三个月经营平均数)。

  以此类推,客户现有存货就可以使用至少10个

  月。贷款用途合理性没有认真审核。放款后对

  借款人备货的真实性也未进行核实。

  相关风险提示

  1、正确对待客户,不能因客户资产规模较大、或是有过业务往

  来的老客户、或是当地政府大力支持的明星企业,就放松了对借

  款人实际经营情况的了解和软信息的收集。该笔贷款借款人胡某

  在××县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是××县浙江商会会长,也是县政

  协委员。借款人经营场所产权为自有,且处于县城中心,1-2层出

  租给苏宁电器经营,3-4层自已经营。信贷员一定程度上过于注重

  胡某的社会地位和资产实力,对此类人员有可能涉及不良嗜好或

  非法行为了解较少,导致因借款人非法行为出现了问题。

  2、不能过分依赖抵押物。借款人在申请该笔贷款时,提供我行

  抵押的一套住房

  和四套商辅均为借款人所有,且位处××县繁华

  地段。贷款行认为抵押物较好,变现能力较强,从而忽视了对其

  他资产负债信息的掌握,忽视了贷款支用环节的管理。事实证明,抵押物再足值,抵押权利再清晰,在刑事案件和深陷非法集资漩

  涡的众多普通老百姓前都要让步。

  案例4:

  利用假他项权证骗取我行贷款(外省)

  贷款基本情况

  借款人向某原是某粮油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4月22日,向某以其位于县城评估价值为72.04万元的房产为

  抵押,向当地县支行成功申请到一笔28万元的个人商

  务贷款。2009年6月初,向某小额贷款保证人刘某向县

  支行有关人员透露向某利用假他项权证骗取农发行贷

  款约200万元,县支行信贷部经理与该笔贷款的管户信

  贷员随即前往房产局查验,证实向某用于在我行取得

  28万元个人商务贷款的他项权证同样为伪造。此时借

  款人无法联系到,后经多方了解得知向某因涉嫌非法

  融资已离开当地,不知去向。此时,向某在县支行有

  未结清商户保证贷款5万余元,个人商务贷款28万元。

  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风险意识淡薄

  此笔贷款反映出县支行各经办岗位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意识淡薄问题。一是盲目

  偏好资产规模大、有过业务往来的老客户。借款人向某经营的粮油公司是当地政

  府大力支持的明星企业,其本人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并于2008年10月27日

  已在县支行取得了一笔10万元的商户保证贷款。

  直至2009年5月,该笔贷款每月

  还款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县支行上至行领导,下至信贷员,无不青睐此“优质”客户,从而放松了对借款人实际经营情况的了解和软信息的收集。二是过分依赖

  抵押物。贷款行认为抵押率不到40%,能确保贷款不损失,从而忽视了对其他资

  产负债信息的掌握。事实证明,该抵押物不但权属不清,当初的评估价值也高于

  当地市场价格,抵押物并不足值。

  作

  2、管理松懈,违规操

  该县支行未按规定指定合作岗(专人)负责领取他项权证,而是安排管户信贷员

  领取。管户信贷员声称在陪同客户前往房产局办理手续过程中因接电话而没有进

  办证大厅,借款人向某独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约半个小时后,向某将他项权证

  取出交给信贷员。取得他项权证后,信贷员及贷款行其他人员均未对客户提交的他项权证进行查验,这些都给客户提供了用假他项权证骗取贷款的可乘之机。

  责任认定情况

  有直接责任。

  1、主调信贷员没有起到尽职调查义务,负2、信贷部经理对信贷员提交的申请资料及调查报告没

  有严格履行复核职责,并且指定信贷员担任合作岗,负有管理责任。

  3、审批人员对信贷员提交的申请资料及调查报告未正

  确履行审批职责,未能发现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风险,负有管理责任。

  贷款负有管理责任。

  4、审批主管对该笔5、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对违规

  关于合行为和后果负有领

  导责任。

  相关业务风险提示

  作岗的设置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商务贷款业务管

  理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房地产抵押个

  人商务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个人商务贷款业

  务经办行应设置合作岗,负责对审批通过的贷

  款落实贷款发放条件,办理担保物的抵押登记

  手续等。合作岗可由其他岗位合理兼职,但信

  贷员不得兼任。该县支行未设置相应的岗位,而是由信贷员负责担保条件落实,不利于控制

  信贷员的道德风险。

  案例5:

  支行领导以业务发展为由,强制准入不

  合制度要求的借款主体和抵押物(外省)

  贷款基本情况

  两位借款人史某、张某分别是某果蔬保鲜有限责任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其中史某是我行小额

  贷款客户,在当地县支行先后贷过两次小额保证贷款,两笔贷款还款正常。2009年5月15日和2009年11月26日,史某和张某分别以史某名下的两处气调果库作为

  抵押向县支行申请到2笔各100万元的个人商务贷款,还款方式均为等额本息。2010年5月15日,两位借款

  人因资金链断裂、政府补贴款未到位而出现逾期,逾

  期贷款余额分别为84.35万元和93.02万元,贷款清收过程

  2010年4月份,借款人出现逾期,县支行组织管户信贷员进行催

  收,同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0年5月19日,县法院做出民事裁定,对以上两笔贷款借款人

  名下抵押物依法进行查封,明确了在查封期间抵押物可以继续使

  用,但不得变卖、抵押、毁损和

  租赁。

  2010年7月28日,县支行向县法院提出对抵押物强制执行申请。

  但借款人企业属县政府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抵押物处置须征得

  地方政府的同意,因此在执行时存在较大难度。

  目前,县支行进一步与县法院密切接触,县法院也正在与县相关

  部门衔接,争取尽快妥善处置抵押物,确保将贷款损失降到最低

  程度。

  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发展轻管理,风险意识淡薄

  一是盲目偏好资产规模大、有过业务往来的老客户。2008年10月,史某在该支行先后贷过两次小额保证贷款,两笔贷款还款正常;2009年,两位借款人的企业“xx果蔬保鲜有限责任公司”又被评为市龙头企业,两位借

  款人成为支行眼中标准的“优质”客户,信贷人员放松了对借款人购销渠道、结算周期等重要生产经营信息

  的了解和收集。事实证明,由于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调查不足,借款人后来资金链断裂,还款能力严重下

  降。而且由于借款人所经营企业是当地政府重点扶持企业,在我行依法对借款人抵押物申请执行时,遇到了

  当地政府的强大阻力。

  二是严重违反我行个人商务贷款关于抵押物的准入规定。县支行受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气调保鲜果库作

  为抵押,违反了我行个人商务贷款抵押物仅限于个人住房、商用房的规定。

  节未能保持独立性

  2、调查、审查和审批环2009年4月,该支行推出个人商务贷款后,史某提前结清小额贷款,申请办理个人商务贷款,抵

  押物为该企

  业的果库。接到申请后,信贷员曾因抵押物不符合规定拒绝了申请。由于该支行信贷业务发展十分落后,支

  行长考虑到实际经营压力,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带领信贷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于5月初对该经营实体进行了实

  地调查,并提交市分行信贷部审批。市分行信贷部审查人员予以拒绝,该支行长多次向市分行信贷部汇报,市分行信贷部最终在合规与发展的天平上失去平衡,审批同意该支行放款100万元。

  2009年10月初,张某向该支行申请一笔个人商务贷款,抵押物为该企业的另一果库。支行信贷员接到申请进

  行调查后予以拒绝,后经支行副行长督促,信贷员于11月中旬再次进行了调查并上报市分行信贷部。市分行

  信贷部以业务发展和史某个人商务贷款还款正常以及该企业即将获得政府补贴为由,审批同意县支行向张某

  放款100万元。

  责任认定情况

  1、信贷员在支行长要求下违规发放贷款,风险把控能

  力不够,对不良贷款负有直接责任。

  2、县支行行长重经营轻风险,授意和干涉信贷人员违

  规发放贷款,干扰信贷人员正常决策,对两笔不良贷款

  负有主要责任。

  3、在信贷员提出抵押物不符制度要求时,副支行长要

  求信贷员参照史某贷款进行抵押和放款操作,对张某不

  良贷款负有管理责任。

  4、信贷部总经理作为审批人员,对两笔违规发放的贷

  款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相关业务风险提示

  关于禁止领导违规干预信贷决

  策

  要注意保证信贷人员尤其是调查、审查

  审批人员独立履职,在业务处理中不应

  受到其他部门、人员的干扰。在业务受

  理过程中,禁止领导干部出现授意、强

  迫下属员工实施违规行为,或者对审查

  审批加以干涉的行为。

  n案例6:

  利用虚假二手房买卖交易骗取我行贷款

  贷款基本情况

  借款人王某于2010年8月由××市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推荐向我

  行申请一笔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贷款金额为24万元,贷款期

  限20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年利率为4.455%,每月

  还款1512.53元。贷款发放至售房人李某提供的账户。

  借款人王某贷款后,还款曾出现过逾期,但均为短期逾期,并且

  在信贷员电话提醒后能及时还款。

  2011年7月7日,当地法院执行局依据民事裁定书来我行冻结了王

  某的还款账户,同时保全了该房产,申请保全人为蔡某。我行人

  员当即与王某联系,但王某手机关机联系不上。该笔贷款自此进

  入逾期和资产保全当中。

  贷款清收过程

  贷款逾期后,王某和迟某(其母亲)现均已下落不明。通过王某的外婆

  了解到,迟某对外有较多负债,且多属民间高利贷,用途不明。追债的人(主要为蔡某)已数次逼迫迟某,迫使王某写下借条,代其母亲还债。

  王某所购买的房子,里面有他人居住。据了解,居住人是仲某一家,房

  屋属于回迁房,仲某已居住二十年,从未搬过家。仲某声称,在2007年

  周某(迟某的朋友)找他帮

  忙,说用他的房子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承

  诺打个借条(以贷款金额为标的),并给一定的好处费(金额不详)。

  仲某为利益诱惑,以为房子还是自己的,又能得一笔好处费,就同意了。

  周某伙同中介机构让仲某在一份委托代理公证书上签字,其中仲某妻子

  签字为他人代签。手续办完后,仲某的房子过户至李某名下,李某以此

  房子向交通银行贷款15.2万元(贷款已结清),2010年8月李某又将此房

  卖给王某(对此两次贷款,仲某声称并不知晓)。

  由于王某所打借条主要为欠蔡某钱,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成功申请了

  对王某抵押在我行的房产和在我行开设的存款账户的资产保全。

  目前该笔不良贷款清收处于停滞中。

  业务1、经调查发现,王某(购房人)和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某(售房人)的本次二手房买卖为假按揭,首付款凭证

  系伪造。房屋所有过户手续由陈某(房产中介业务员)一手操办,陈某并收取了当事人除中

  介费以外的一笔好处费。我行经办人员未对抵押房产未做实际调查,造成虚假交易未能及时

  发现。

  2、该笔贷款无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王某声称因准备结婚,购买此房作为婚前财产,不愿意

  将其男友作为共同借款人,同时其父母已离婚,收入有限,也不愿意列为保证人。

  3、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有关过户手续和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均由同一个房产中介人

  员来完成。但该笔贷款中,房屋过户手续由陈某办理,向我行推

  荐申请贷款由另一房产中介

  业务员肖某办理。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4、借款人王某就读于南京财经学院成教部,2011年才毕业。显然,2010年申请贷款时,王

  某尚未毕业和开始工作。经核实,王某申请贷款的收入证明系伪造,收入证明上所留联系电

  话为住宅电话,电话机主姓陈,怀疑就是房产中介业务员陈某。借款人不符合我行相应客户

  准入要求。

  5、贷款发放后,次月还款就出现逾期,信贷员打电话催收时得知,贷款由周某偿还,几天后

  当期还款已存。信贷员当时感觉有点不对劲,反复询问王某和迟某,得知贷款资金被周某挪

  用,但迟某保证以后会按时归还贷款,信贷员就没有深究和第一时间把此重大异常情况上报,导致错失资产保全和处置时机。

  责任认定情况

  ××市分行出具责任认定决议2011年第53号作出决议,认为贷前

  调查不实,未按规定核实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未对抵押房产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按贷款本息余额

  的10%进行经济赔偿,对信贷员李某予以经济赔偿23570元。

  信贷员收到上述责任认定材料后,提出责任认定复议,认为责任

  人员认定不全面,要求重新进行认定。

  ××分行责任认定复议决议2011年第07号关于王某不良贷款的责

  任认定的复议,认为信贷员未对抵押房产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导致

  未能及时发现抵押物存在异常,仍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审查、审

  批人员对信贷员未对抵质

  押物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意见,没有做到

  尽职审查、审批需承担相关责任。仍执行53号作出责任认定决议

  按贷款本息余额的10%进行经济赔偿。对信贷员处以经济赔偿

  9428元,审查、审批、信贷主管各经济赔偿4714元。

  典型意义

  通过此案例,可以发现借款人王某、主要关系人周某和蔡某熟知银行贷款流程和有关法律法

  规,在贷款前制作虚假资料骗取我行贷款。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失踪,抵押房产还牵涉到第

  三人,使我行正常的催收手段受阻。蔡某还以王某欠条对其在我行抵押房产提起财产保全。

  相关人员利用各种手段阻碍我行催收和进行司法处置。

  三个方面的典型意义:

  该案例具有1、高度重视防范骗贷风险。今后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家持续从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个人住

  房按揭贷款中的假按揭等骗贷行为可能将较大幅度增加,并将成为我行个人消费贷款逾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各行应高度重视该风险,注意总结经验,细化流程,防范骗贷风险。各行应

  严格审核贷款资料,不仅要注重资料的完整性,对资料的合规性的审核应更加细致,有条件

  的地方,尽量通过第三方核实贷款材料,同时逐步建立有效的防控贷款资料造假机制。

  2、通过面谈防范虚假交易,必要时对关联方进行电话访谈。各行信贷人员应提高面谈环节发

  现问题的敏感性,充分了解借款人的购房意愿,判断交易真实性,防范虚假交易。如有必要,可要求借款人提供买卖房产详细

  信息(户型、面积、位置、布局、周边环境、交易价格、过

  户时间等,并记录留档),以及售房人联系方式;通过致电售房人,技巧性询问关于买卖房

  产详细信息,从其言语表达及所述房产信息情况(与借款人所述是否一致)判断售房人身份

  的真实性。

  3、对借款人职业信息、收入证明应进行充分核实。各行信贷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通过

  电话调查或现场调查,向提供单位核实职业信息与收入水平。电话调查前,应先核实预留固

  定电话真实性与可靠性,对预留电话号码经核实不一致的,经进行现场调查。

  n案例7:

  二手房按揭贷款集中违约案例(外省)

  贷款基本情况

  某分行从2010年4月28日开始,出现4名客户二手房按揭贷款集中违约的情况,4名客户每人各办理两笔贷款,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其中7笔贷款逾期均已超过130天,逾期本金共计553.58万元。

  贷款具体情况为:发放日

  期2010年1-3月;贷款金额:78-81万元;贷款期限:30年(6笔)、20年(1笔);

  贷款成数:80%左右;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下浮30%;借款人:张远(2笔,1笔结清,1笔逾期)、张志

  (2笔)、张民(2笔)、佘飞(2笔)。

  4名借款人均为投资炒房客,由于房地产政策调整,当地房产市场量价齐跌,造成借款人资金紧张,导致贷款

  逾期。借款人出现逾期后,电话亦停止使用。贷后管理人员再次查询借款人个人征信时发现,借款人(张远、张志、张民)

  在他行各有两笔新增房屋按揭贷款(客户同时在我行和他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因此当时借款

  人征信记录未显示相关贷款信息)。贷后管理人员通过向其他评估公司重新询价,发现房屋实际价值与原评

  估公司评估价值存在较大差距。

  据调查,借款人张远、张志、张民、佘飞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

  1、张志、张民、佘飞购买的6套房屋,均位于名为“塞维纳”的楼盘内。“塞维纳”楼盘为酒店式装修的小

  户型住宅,地处偏僻,通常是业主旅游度假使用,很少用于长期居住。但楼盘周边环境良好,单户面积小,便于投资客炒作赚取差价,因此房产交易活跃,价格波动性较高。

  2、张远、张民所购3套房屋均由李兰作为售房人;张远、张民、佘飞贷款所购6套房屋均由魏婷作为售房代

  理人,张志所购2套房屋均由林山作为售房代理人;林山同时委托魏婷将“塞维纳”楼盘内另2套房屋出售给

  李仁。李仁于2010年2月12日在我行同时申请办理两笔按揭贷款,金额分别为80万、77万元。当前,李仁两

  笔贷款余额与房屋市价比均超过95%,但发放之后仅发生逾期1次,当前未发生逾期。

  3、张远、张民与李仁均为某省同一县的人。根据客户提供的收入证明,张远、张志与佘飞三人均供职于“某

  市嘉裕盛商贸有限公司”,张民供职于“某市天怡华音电子有限公司”。但经分行与律师取证调查,张民、佘飞并未在开具收入证明的公司工作。

  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未认真

  核实借款人收入情况,随意接受中小企业提供的虚高收入证明。

  贷款检查情况表明,调查人员对于客户是否在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就职未进行电话核

  实,对于客户在同一个月度内先后提供了两份差距明显的收入证明,未做严格的核实

  (无规律的、大额的现金流入均记为收入,不符合工资性收入证明的基本特征)即予

  以采信。审查人员也未发现经办支行调查意见不客观的情况。

  的信贷政策。

  2、未执行总行差别化

  贷款调查与审批人员,未按照总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与调整城市零售信贷业务相关政

  策的通知》(邮银发〔2009〕967号)文件规定,在短期内向明显不属于优质单位职

  工的购房人发放抵押率为8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30%的两笔住房贷款。有意

  回避严格的信贷政策,为投机购房人群提供了可乘之机。

  价值,轻易接受外部评估报告

  3、未谨慎认定抵押物7笔贷款抵押物均委托同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贷款档案,该估价机构未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开展评估工作,涉嫌有意抬高房产评估价值,变相协助客户降低首

  付款金额,套取银行贷款。虽事件发生后分行已立即停止与该评估机构的合作,但目

  前尚未对其采取其他措施。

  典型意义

  以投资为目的购房,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借款人可能倾向于选择不归还贷

  款,将房地产价值下降风险转嫁给银行。此次某分行二手房集中违约事件,暴露出我行在业

  务发展

  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重量不重质、对客户资质筛选不到位的问题。各行应警惕投资性

  质购房贷款风险,注重客户资质的筛选;同时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中小房地产企业经

  营压力加大,各行也应警惕房地产企业组织批量虚假住房按揭贷款申请以套取资金的风险,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规避该类风险:

  1、对价格虚高、涉嫌炒作的楼盘,应从严准入,对于交易过于活跃,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值

  的楼盘,应高度谨慎。贷款资金应谨慎支持购买此类房产的客户。如客户资质优良,调查人

  员应对房产作实地调查和保守估价,并通过降低贷款成数、控制贷款额度等方法降低贷款风

  险。

  2、严格执行一手房按揭贷款项目准入制度,只能和获得上级行准入授权的开发商及指定楼盘

  开展一手房按揭贷款业务。

  3、加强申请贷款客户和抵押房产分析,对同一公司较大数量员工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某一楼

  盘在较短时间内发生较多笔数房屋买卖交易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同一售房人短时间内出售

  多套住房等异常情况要予以重视,加强分析和实地走访调查,防范内部操作风险和客户欺诈

  风险。

  4、加强估价机构合作管理,严格房地产评估公司准入,对于涉嫌评估价格虚高的评估公司应

  及时给予警告,情况严重的应作退出处理。

  n案例8:

  相关岗位人员未履职尽责造成逾期的贷

  款

  贷款基本情况

  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有两人,分别为侯

  某与魏某,两人各占50%的股份,法人代表为魏某,实

  际控制人为侯某。

  营销信息来自管户信贷经理胡某,为银行同业××股份制银行客

  户经理转介绍。据了解因××银行额度紧张,要求贷款客户配比

  一定的存款,客户不满意,故转介绍至我行。

  2011年4月中旬我行受理了该笔信息,5月13日审贷会审批通过,授信额度369万,额度期限两年,首笔支用369万,支用期限一年,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抵押物为企业实际控制人侯

  某名下的房产两套。同时由企业实际控制人侯某、法人代表魏某

  夫妇提供自然人保证担保。

  2011年6月3日放款369万元,受托支付账户为“××商贸有限公

  司”账户。

  贷款清收过程

  2011年8月17日管户信贷经理致电客户提醒客户还款时发现实际控制人侯某电话停机;8月18日,小企业中心贷后检查岗致电客户,客户仍然停机。

  随后,管户信贷经理即联系公司法人代表魏某,了解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侯某已于2011年8月7日后不知去向。据魏某口述,其有两百万借给侯某,且自己20万额度的信用卡也被侯某套空。

  魏某声称其已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了报案。

  2011年8月21日,市分行资产保全中心及管户信贷经理一行五人来到该公司办公地点(与抵

  押物为同一地址)进行进一步调查,在该公司办公室内发现POS机、大量信用卡、刷卡单据、伪造的房产证复印件、离婚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在办公地点门

  口发现约有六名债权人在此等

  候,通过与其中一名债权人交谈得知,侯某在外的总欠款达2600万元左右,债权人有30多人,主要为其同学、亲戚、朋友、同事等。

  初步分析,侯某表面开办某公司从事贸易,实际上是从事民间借贷,把从各方面获得的资金

  以高利贷的形式发放出去,以此牟取暴利。

  由于侯某失踪,传票无法送达,法院进行了公告。法院于2011年12月13日开庭,庭审后宣判

  我行胜诉。庭审结果因无法送达侯某,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期两个月。如公告期

  内无异议,我行将于公告结束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抵押物。

  因侯某涉及多笔民间借贷,多名债权人也向法院报案,目前法院已立案通缉侯某,但尚未找

  到。

  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贷前调查严重失职

  (1)未落实双人调查、双人签件。

  小企业贷款制度中,要求授信环节需要管户信贷经理和辅助信贷经理进行双人调查。但在本案例中,辅助信

  贷客户经理仅去借款企业了解一次企业基本情况,之后未再去企业,所有与借款人联系、收集材料等工作,均由管户信贷经理一人办理。

  调查信息严重失真。

  (2)

  调查人员未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经事后调查确认,贷款企业提供的资料,包括银行对

  账单、银行纳税扣款凭证、购销货合同等几乎都是伪造的。同时贷款企业主营业务为贸易类,但调查人员对

  贷款企业的上下游未进行贸易核查,未对企业存货进行

  现场核查,而以借款人口头说明和解释作为调查依据。

  部分异常情况未予以充分关注

  2、据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企业法定代表人魏某有16张信用卡、实际控制人候某有11张信用卡,且在2010.10-11月,候某有8笔信用卡审批记录。两人信用报告等级均为瑕疵类。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征信等级瑕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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