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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社会保障事业成就和经验

时间:2023-01-26 18: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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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社会保障事业成就和经验

覆盖城乡居民  全面保障民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成就和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社会保障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基本制度逐步建立并日渐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历程

(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阶段(1978-1993年)。在养老保险方面,我市自1986年,首先对企业合同制工人实行社会保险费统筹,并逐步扩大范围,到1992年将城镇户口临时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1993年12月,《**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办法》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模式初步建立。在农村,1991年,我市启动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医疗保险方面,主要是针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改革探索。这一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展开的,逐步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性质上的转变为以后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阶段(1994-2002年)。在养老保险方面,自1996年1月起,我市运行全新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部署,我市对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及计发办法进行统一,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一、全省统筹奠定了基础。在医疗保险方面,1996-1999年,我市作为全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城市,对本地医保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提出了“两个账户”的“板块式”管理模式。2000年10月,市政府发布《**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01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先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启动实施。在农村,我市自2001年开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探索和试点。在其他保险方面,我市于1995年出台了《**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潍政发〔1995〕99号),自1996年1月1日启动了工伤保险经办工作。2001年,市政府发布了《潍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潍政发〔2001〕40号),正式建立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这一阶段,我市逐步形成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保制度改革日益深化。

(三)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阶段(2002-2013年)。在养老保险方面,2003年,我市将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纳入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同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开展起来。自2006年1月起,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新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进入了科学高效的新阶段。在农村,2008年,我市就在高新区南张营村进行了新农保试点。2009年底,**市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县。之后我市积极在国家新农保制度框架内自主开展试点。2011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将非从业城镇居民按相同办法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在全市建立起了统筹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2010年,我市启动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先城区后全市分两步实施,到2011年4月1日全市全面实现了市级统筹。200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试点新农合工作。2007年,全市16个县市区全部纳入省级试点,全市新农合进入全面推开阶段。2008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2012年实现市级统筹。在其他保险方面,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先后将灵活就业人员、事业单位、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等纳入参保范围。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相继实行市级统筹。这一阶段的改革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阶段(2014年至今)。在养老保险方面,市政府于2015年11月印发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改革。在医疗保险方面,2014年,我市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工作。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正式运行。同时,我市还启动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15年,我市以实现全民参保为目标,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底,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户籍人员登记信息入库率达到99.95%。这一阶段社保制度改革主要是在已形成的社保体系框架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并着力扩大覆盖面。

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就

(一)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成。以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企业职工社保费社会统筹为起点,我市先后启动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经过30 多年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我市建立起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完善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共同构成了我市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保理念上,社会保障制度由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转变为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并按照其本质属性和客观规律进行设计和规划。在制度主体上,实现了从“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变,解决了企业负担畸轻畸重问题。在制度模式上,建立了“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实现了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模式的转变,增强了社会保障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在筹资机制上,从政府单一责任转变为政府、企业、个人三方责任共担,增强了制度的支撑能力。

(二)社会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社保覆盖面逐步从国有企业向多种所有制组织、从正式职工向非正规就业人员、从城镇居民向农村居民扩展。截至2017年底,**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666.86万人,覆盖率达到8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27.12万人,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31.87万和87.97万人。

二是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从2002年的18.74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15.83亿元,年均增长20.72%;总支出从2002年的17.81亿元增加到2017年底的302.69亿元,年均增长20.78%;累计结余从2002年的12.69亿元增加到2017年底的293.24亿元,年均增长23.29%。(详见图表1)

三是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不断提高,特别是自2005年以来,实现13年连续增长,从月人均679元提高到2247.83元(详见图表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2011年的每人每月55月提高到100元。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大病保险等工作稳步开展,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6%、66%以上。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也有大幅度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做到按时足额发放,较好地保障了群众权益。被征地农民、老工伤人员、“五七工”等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解决。

(三)社保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一是全市统一的社保经办管理体制高效运行。我市于2005年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养老、城镇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一票征缴”,并于2007年在全省第一家将劳动保险处、医疗保险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处等分散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统一整合,组建了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实现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了大社保工作格局。各县市区相继整合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综合性社保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建立了社会保障所,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全部进入政府服务大厅办理;城乡社区建立了社会保障工作站,设立办事窗口,延伸到村居,形成了覆盖全市、上下贯通、城乡一体、规范统一、快速便捷的四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络,并制定了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规范了经办服务,使经办服务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经办管理服务模式实现创新转型。为了提高经办效率,更好地满足群众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我市把加快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社保经办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先后启动了“电子社保”、“三化”建设工程,实现了经办模式的全面转型升级和服务效能的大幅提升。目前,“**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基本建成,全市17000余家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自助办理增减变动、基数申报等社保业务,网上办理率达到93%以上。“**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手机服务平台功能日益完善,微信缴费、待遇资格认证等功能受到群众的欢迎。自助服务终端从市、县社保服务大厅,逐步延伸到镇街、村居,让参保群众足不出村就能办理社保业务。2017年,我市全面实施综合柜员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模式,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经办流程和窗口设置,实现任何窗口、任何工作人员对各项社保业务的“通收通办”,让群众在一个窗口即可办完社保业务。

三、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启示与经验

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社会保障作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要求适时推动制度改革和制度拓展,保证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在筹资标准上,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并由政府承担部分制度改革成本,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保护企业的竞争力,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远发展。在待遇标准上,充分把握福利增长的规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调整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在总体改革稳步推进的同时,我市还紧紧抓住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增加的有利时机,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向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延伸,提高各项待遇标准,让广大城乡群众共同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为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基本需求。我市始终坚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首位,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着力解决城乡分割、发展不平衡等问题。2011年,我市全面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并将非从业城镇居民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建立起了统筹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了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城乡居民在养老和医疗保险,按统一的标准参保缴费,享受到统一的财政补贴和社保待遇,彻底打破了城乡户籍藩篱。实践证明,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城乡居民的疾病恐惧与养老后顾之忧等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市还在对弱势群体普遍进行社会救助的基础上,对其中的低保、重残和“三无”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资助,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保障了他们的基本养老、医疗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在探索中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国家现有的社会保障框架体系之下,坚持不等不靠,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为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许多探索和创新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0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五险“一票征缴”。2007年,我市在全省第一家实现社保经办机构整合。2013年,我市被人社部确定为首批“全国电子社保示范城市”。2014年,我市入选“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国家级试点城市,成为全国首批50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曾多次在全省、全国会议上介绍,在2017年全省实地考核评估中,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获“**省全民参保登记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伤预防等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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