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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还是操纵?

时间:2023-05-21 12:2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盈余重述归因于公司的内部错误还是公司有目的的盈余操纵?针对国内外学者对重述原因的争议,本文研究了高报盈余的重述公司财务年报发生错报的动机,从应计和现金流两个方面验证重述公司被重述年度是否存在盈余操纵行为。研究发现,与非重述公司相比,高报盈余的重述公司在财务报告发生错误的年度操控性应计水平较高,而异常经营现金流较低,说明重述公司确实存在利用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活动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

关键词:盈余重述;异常应计;异常经营现金流;真实活动盈余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92(2011)03-0032-05

Error or Manipulation?

——Attribution of Earnings Restatement

CHEN Li-ying1, LI Wan-li1,2

(1.School of Management,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Xi’an 710049, China; 2.Accounting School, Shanghai Institute of Foreign Trade, Shanghai 201620, China)

Abstract:Are earnings restatements due to inner error or intentional earnings manipulation? This paper studies the motivation of overstated companies misstating financial reports, and examines wether restated companies manipulate annual earnings using accrual and cash flow. The results show that overstated companies have higher discretionary accrual and lower abnormal cash flow from operations compared with no-restatement companies in restated years, indicating that restatements’ companies have used accrual and real earnings management activities to manage earnings.

Key words:earnings restatement; discretionary accruals; abnormal cash flow from operaions; real activitiy earnings management

1 引言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司倾向于重述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以美国为例,1997~2006年10年间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数量增长了18倍,由1997年的90件增长为2006年的1577件[1]。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年报重述行为近年来达到了高峰,严重时占到了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21.14%[2]。重述的泛滥及其造成的重大影响引起了监管层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探寻重述的深层次原因,挖掘重述的本质,从根源上减少重述的发生成为理论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重述源于之前财务报告的误述, 因此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在于财务报告误述为什么发生,通过分析被重述公司误报财务报告的原因来研究重述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此,学者们看法不一,一种观点认为,重述源于被重述公司的内部错误,由会计体系问题、会计准则和会计业务的复杂性及大量判断的应用引起。另一种观点认为,误述是公司有意的、在准则弹性范围内合法的信息操纵。大多数学者赞同第二种观点,认为重述源于被重述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我国有着不同于西方的独特的制度环境,分析上市公司重述的本质,研究上市公司重述的深层次原因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对财务信息不敏感,探寻被重述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有利于投资者识别重述背后隐藏的实质问题,更好地决策。对监管机构来说,研究重述是错误还是公司的信息操纵有利于更好地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完善相关的披露制度。

基于此,本文以高报收益(指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高报会计收益,重述公告中调低之前年度的会计收益)的盈余重述(Earnings Restatement)公司为样本,研究了盈余重述发生的原因,探究重述是否归因于公司的盈余管理。本文的贡献在于,针对国外学者对盈余重述原因的争议,以我国独特制度环境为背景,研究了盈余重述的产生原因,得出了反映我国实际情况的结论,弥补了国内现有研究的不足;其次,以应计和现金流两方面结合来衡量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考虑到了公司利用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操控盈余的可能,丰富了该领域的现有研究;最后,本文的研究结论能够给投资者以启示,对监管部门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2 文献回顾

Michael将财务报表的错误陈述划分为2类:错误(Errors)和违规 (Irregularities),他认为,错误指偶然性的不准确,违规是人为故意的不正确[3]。二者的性质和后果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区分重述中的违规和错误[4]。早期研究财务报表错误表述的学者认为,财务报告误述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财务人员失误或簿记错误,GAAP原则的误用,判断错误,不充分的会计知识或会计信息的缺乏,应计错误、算术错误等。上述原因都可归为公司的内部错误。Plumlee等通过研究发现,大多数重述由基本的公司内部错误引起,小公司更是如此[5]。错误频发进而导致重述主要是因为会计准则及会计交易越来越复杂[6],一方面,新的会计制度及具体准则不断出台,会计应用指南不断增多,准则制定机构周期性地改变会计准则的解释,另一方面,公司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商业环境,会计交易不确定性增加,尤其是当公司涉及并购、投资、权益、资本资产等复杂业务时,这些因素客观上都增加了公司发生会计错误的可能性。另外,准则自身存在的某些漏洞以及财务人员执行准则时判断力的失误都可能造成财务报告发生差错[5]。

大多数的关于财务报表重述的研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财务重述的原因归结为管理层有意识的盈余管理。研究发现,资本市场压力是是激发公司采纳激进会计政策的重要因素,如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外部资金,宣告持续的盈余增长,达到财务分析师的盈余预测目标等[7],重述一般发生在盈利下降或比同行业公司利润低的时期,表明管理层试图掩盖盈余下降,是管理层为了补偿契约或迫于资本市场的压力而操纵信息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此外,对高管层权益基础上的激励补偿计划提高了财务报表误述的可能性,当公司筹集新的债务资金或权益资金时,代理成本增加,财务报表误述可能性也会增大[8]。重述公司往往有较高的应计水平,因此,异常应计可以作为预测、检验公司是否会发生重述的重要指标[9]。Ettredge等检验了重述公司财务报告被错误表述前的资产负债表膨胀系数,发现其膨胀系数较高,从而证明重述归咎于公司之前年度有意的盈余管理行为[10]。

尽管学者们对引起财务重述的潜在原因观点不同,但都是基于本国不同的制度背景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与国外研究相比,国内鲜有系统研究我国会计重述原因的文献,在研究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盈余操纵行为时多通过衡量公司是否存在保盈、摘帽、配股等动机进行检验,样本区间较短。本文拓展了研究区间,采用应计和现金流两方面检验公司重述前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对公司重述行为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预测作用。

3 研究假设

本文主要研究重述是否归因于盈余操纵。选择高报盈余的重述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是因为盈余是公司财务报告最敏感最核心的部分,最受投资者关注,Graham[11]的一项调查发现,财务经理们格外关注公司是否能达到盈余目标,为了达到目标,他们愿意操纵盈余,即使这种操纵会减少公司价值。高报盈余的公司在盈余重述公司中更具代表性:本文统计的近700个重述公司中,高报盈余的公司有498个,约占总样本的70%。借鉴Plumlee[5]的研究方法,本文分析了公司发布的重述公告,发现只有82家公司承认或被监管机构发现存在操纵盈余行为,另外约84%的公司都将重述归结为公司业务复杂、对新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理解不深、公司内控不严等因素,这些因素都属于错误范畴。事实是否如公司所宣告的,本文将通过验证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给出答案。

公司盈利由现金流量和应计两部分组成,应计利润内生于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具有较大的操纵空间,因此管理人员常利用应计利润来管理盈余,即利用会计政策选择的弹性和空间来粉饰公司业绩,如通过减值准备或折旧来管理盈余。学者们常用操控性应计来衡量盈余管理水平。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面临一系列资本市场的压力,如保持较高的增长、维护自身声誉、达到配股条件,以及各种契约的约束,在公司业绩不佳或难以达到预期时往往会进行正向的盈余管理,以调高盈余。由于应计更主观,不影响现金流,成本较小,所以更易被操纵。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1 高报盈余的重述公司被重述年度(财务报告被误报年度)有更高的操控性应计。

近年来的研究发现,经营现金流比应计更具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绩效更敏感,能更好地衡量公司的异常行为,因此更适合检验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低水平的异常现金流意味着公司差的经营绩效,反映了非预期的绩效,往往会对公司管理层施加压力,迫使其操纵盈余。异常现金流与异常应计互为补充,反映了盈余操纵的两个方面,应计反映了操纵的机会,而现金流反映了操纵的动机,两种衡量方法互为补充能更准确地验证盈余管理。从盈余管理方式上来说,现金流同时反映了公司利用真实活动操控(Real Activitiy Earnings Management)盈余的水平,如公司可通过加大销售力度,提供销售折扣,提供更为宽松的信用条件、削减操控性费用、扩大生产等真实经济活动提高收入,从而提高盈余。因此,虽然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成本较高,但很难被审计师识别,更易受到经理层的偏爱。然而,临时性的提高当前盈余的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并不能带来与销售收入相匹配的经营现金流,甚至对未来现金流有负面效果,因此现金流水平往往较低。基于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H2 高报盈余的重述公司被重述年度有更低的异常经营现金流。

4 研究设计

4.1 样本与数据

本文将盈余重述理解为公司对以前期间财务报告盈余或与损益相关的科目金额进行修正并发布公告的行为[12]。选择了会计差错概念首次提出的1999年作为起点,研究了沪深两市1999~2009这11年间调低之前年报盈余并发布重述公告的公司(即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高报盈余),由于重述是对之前会计年报进行修正,最后得到的被重述区间为1998~2008年。重述公告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资讯行的上市公司文献库,通过检索涉及年度的所有上市公司临时公告中标题包含“补充”或“更正”字样的公告获得。考虑到金融行业的特殊性,研究中剔除了金融行业样本。共获得有效样本498个,同时获得非盈余重述公司(以下简称非重述公司)样本14094个。研究所用其他财务数据来源于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

4.2 变量度量与研究模型

(1)盈余管理的度量

本文用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与异常经营现金流作为盈余管理的替代变量。操控性应计的估计模型以考虑公司绩效的修正的Jones模型为基础[13],Jones等通过实证发现,考虑绩效的Jones模型是检测重述或造假行为的最有效模型[9]。绩效基础上的修正的Jones模型为

其中DA表示操控性应计,ACFO表示异常经营现金流。MIS为虚拟变量,如果公司t年度财务报告盈余被错误表述且在之后年度被重述(对于财务报告存在错误但未被发现或未被重述的样本不予考虑),则取1,反之取0。

为了增强模型的解释力,研究中引入了以下控制变量:公司负债水平,以滞后一期的资产负债率(LEVit-1)表示;公司规模(lnAit-1,以期初总资产的对数表示);盈利水平,本文以资产回报率(ROA)来衡量;成长状况(GROW,以营业收入三年的平均增长率度量)。

5 实证结果

5.1 描述性统计与均值T检验

描述性统计及T检验结果表明,与非重述公司相比,重述公司规模更小,营业收入较低,收入增长缓慢,且公司盈利水平较差。重述公司总的应计利润较高,均值为-84444702.2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低,均值为112316568.5元,说明公司会计政策较为激进。资产调节后的经营现金流和应计方面,两类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从异常应计和异常现金流变量来看,二者存在明显差异,重述公司异常应计水平较高(均值为0.0181),异常现金流较低(均值为-0.0257),均值差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t值分别为1.949和-1.914,这与我们的假设一致,说明管理层不仅干涉了财务报告过程,影响了应计水平,而且可能对经营决策施加了影响。

5.2 估计模型的参数

参考Roychowdhury[14]的方法,我们研究了(1)、(4)式中的模型参数,以检验估计操控性应计与异常经营现金流的模型是否合适。从回归结果来看,应计的估计模型以及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估计模型系数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模型中各个参数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且两个模型的解释力都在90%以上(调整的R平方分别为0.905和0.942)。说明我们用来估计操控性应计与异常经营现金流的模型都是有效的。

5.3 相关性检验

变量间相关性检验结果表明,异常应计与异常现金流表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485,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表明会计弹性与真实活动盈余管理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自变量MIS与操控性应计DA显著正相关,而与异常现金流ACFO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016、-0.016,这与我们的假设是相符的。自变量与控制变量间相关系数较小,都小于0.3,但大多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说明解释变量间存在多重共线性。进一步的检验发现,方差膨胀因子在1.01附近;容忍度在0.99附近,说明回归方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5.4 多元回归分析

针对模型6和模型7,我们进行了多元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见表1。模型6的因变量为操控性应计DA,可以看出,误述变量MIS与操控性应计显著正相关,回归系数为0.038,模型在1%的水平上显著(t=4.105),表明与非重述公司相比,高报盈余的重述公司在财务报告发生错误的年份异常应计较高,公司财务政策较为激进,管理层在会计弹性范围内采取了能提高当期盈余的会计政策,假设1得到验证。模型7的因变量为异常经营现金流ACFO,自变量MIS回归系数为-0.031,t值为-2.206,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高估盈余的重述公司被重述年度有更低的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公司可能通过操控销售达到短期内提高盈利的目的,假设2得到验证。

控制变量中,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公司成长性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规模大的公司通常异常应计水平较高,而处于高成长期的公司异常经营现金流较高。

5.5 稳健性检验

本文所选的高估盈余重述样本中,有82家在重述公告中已承认之前年报存在盈余操纵行为(被证监会、审计署等监管机构查出会计违规)。为了消除这些极端样本对结论的影响,提高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将这82家公司从重述样本中去掉,重新进行了实证。回归结果表明,模型6中MIS的回归系数为0.036,在1%的水平上显著(t=3.618),模型7中误述变量MIS系数为-0.033,在5%的水平上显著(t=-2.175)。说明高估盈余的重述公司被重述年度操控性应计较高,异常经营现金流水平较低。回归结果仍与假设一致。

6 结论

针对国内外学者对财务重述原因的争议,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了高报盈余的重述公司财务年报发生错报的动机,从应计和现金流两个方面验证重述公司被重述年度是否存在操纵盈余行为。研究发现,与被重述公司相比,高报盈余的重述公司在财务报告发生错误的年度异常应计水平较高,而异常经营现金流较低。说明重述公司确实存在利用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活动调高盈余的行为,从而验证了国外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即重述归因于公司有目的的盈余管理行为。

本文对现有的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作出了补充,即仅分析上市公司的应计是不全面的,应将应计与现金流结合起来考虑,研究上市公司应计操纵与真实活动操纵。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仅研究了高报盈余的重述公司,未考虑低报盈余重述公司的特征,事实上许多公司存在调低收益平滑盈余的现象,这些公司是否存在盈余操纵行为也成为了本文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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