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考文秘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论完善中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论完善中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时间:2023-05-24 10:3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旅游业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具有重要作用。游资源作为旅游事业发展的关键,其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我国的关于保护旅游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还相对薄弱。本文分析了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及我国现行的生态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旅游资源;法律资源;可持续发展

随着国际旅游市场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世界的第一大产业,对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被誉为“朝阳产业”。但随着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的开发,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旅游资源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就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及我国现行生态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和讨论,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具体对策。

1.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1旅游资源法律保护是旅游资源不断开发的迫切要求

随着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旅游经济的迅猛发展,这使得旅游资源不断地开发和利用成为必然。旅游资源的开发目的是为了对其进行利用,但如果开发利用不当又容易遭到污染和破坏。而一经破坏则难以恢复或根本不能恢复。旅游业是资源依附性很强的产业,比任何其他行业都更依赖自然、人文环境的质量。确保旅游资源不被破坏,使其永续利用,是发展旅游业的基本前提和生命线。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和制度,为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必然要求。

1.2旅游资源法律保护是旅游资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要求

追求经济效益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目标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目标,因此,开发时要在不超过社会和环境承载量的前提下,注重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依据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及市场需求,分期分批,有重点有层次的开发,保护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协调。

1.3旅游资源法律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课题。而“和谐社会”中的“和谐”不仅人与社会的和谐,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对旅游资源实施法律保护就是要通过对资源实际状况的分析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用法律的手段约束人们利用旅游资源的活动,惩治违背自然规律、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保护我国的旅游资源,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符合时代的要求。

2.我国现行的生态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系统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

2.1.1法律缺位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关于生态旅游的专门法律、法规还不全面,生态旅游活动中的不少行为依然无法可依。在旅游资源方面,虽然《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条文中涉及生态旅游的规定,但仍然存在过于注重资源利用、轻视资源保护的问题,以及针对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缺乏针对性。

2.1.2立法层次不高,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

立法注重的是法律规范自身的严谨性、结构的逻辑性、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唯这一方面。我国的旅游资源立法做得还远远不够。目前全国性旅游法律文件大都是行政法规和规章,但其中国务院制定的旅游行政法规并不多,大量的是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行政规章,且我国旅游法律中很多是以暂行的形式存在,变动可能性极较大。

2.1.3缺乏有效的法律运转保障机制

生态旅游立法相对空白的情况下,相关的配套法律在现有的运行机制下不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运转。对相关法律的具体落实和操作却缺乏程序性的落实机制。

2.2管理机构重叠,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对生态旅游的开发管理大多是以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为主要形式进行的。在一个生态旅游区的范围内,往往存在着多个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如国土、林业、文物、水利等不同部门,这些不同的部门往往有着不同的管理权限和管理重点。这就使得一些生态旅游区内部管理职权分散,各自为政,无法实现系统管理。

3.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具体对策

3.1明确生态旅游法律地位

生态旅游是一种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强调权利义务一致的旅游。具体来说,是强调在为游客提供欣赏、学习和环境教育的旅游享受的同时,对旅游地经济、社会和文化负责,保护旅游赖以开展的生态、社会及经济环境的旅游理念。它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是未来旅游业发展的方向。我国应当学习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建立生态旅游认证制度,生态评价评估制度和生态旅游环境审计标志制度对生态旅游法律地位作出界定,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保障。

3.2规范旅游开发行为

旅游资源环境开发与保护存在密切联系,从源头上决定着保护的力度与效果,从法律角度可以考虑建立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担保制度、旅游资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旅游资源预警及监测制度和旅游资源轮休制度等,以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

3.3构建我国的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

3.3.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立法指导思想

不论是旅游事业的发展还是环保事业的发展都要求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同时应该确立生态旅游的总体目标为尽量减少旅游业对环境的消极影响,并通过人类积极主动的活动来维护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维护资源利用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3.2构建生态旅游法律体系

应尽快制订我国的《旅游基本法》,突出对生态旅游业的规范,并对政府、旅游企业、旅游者在生态旅游中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规定。其次,注重旅游法与资源、环境法的有机衔接。此外,修订各地的旅游管理条例,对各地具有特色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增设程序性的实施保障内容。

3.3.3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于生态旅游涉及众多社会因素和环境因素,所以除了制订规范旅游方面的法律外,完善其他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也是必要的。第一,建议修订《物权法》,明确生态旅游区资源所有权的归属和使用权的具体取得程序。明确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在《城市规划法》中增加生态旅游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的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再次,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增加对生态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定。

3.4加强公众参与生态旅游政策的制定,加强生态旅游教育

首先,立法确认公民参与权。通过立法保障公众参与的实现,如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等,以此作为实现公民参与的有效途径。其次,确认公众参与的途径和形式。再次,健全公众参与的机制。最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认知情权是公众的基本权利。加强对公众保护生态旅游资源的教育,形成一种全民参与生态旅游政策的制定和保护生态旅游资源的局面。

4.结束语

旅游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资源,具有脆弱性和难再生性。要克服、改善旅游与环境、环境与旅游的矛盾,应克服当前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中存在的无统一规划、无统一审批的局面,就应完善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以严格依法办事,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投资和建设,从而实现人类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曾铭.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J].发展研究,2008,(12):53-54.

[2]梁虞,吴小平.浅谈我国生态旅游法律制度[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2,(2):53-54.

[3]郝彬彬.贵州省民族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的法律对策研究[D].贵州大学,2010.

推荐访问:旅游资源 中国 环境保护 法律制度 完善

版权所有:首考文秘网 2015-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首考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首考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冀ICP备15026071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