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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技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研究

时间:2023-06-19 08:5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文章阐述了台湾地区校企合作模式,将台湾地区60年来技职学校与企业之间的24种合作模式归为六大类,即顶岗实习模式、研究开发模式、配合教学模式、员工培训模式、创新育成模式和合作经营模式;分析了台湾地区校企合作模式随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技职教育层次不同而发生变化的过程;剖析了台湾地区产学携手合作计划的运作机制,指出台湾地区校企合作具有明显的官、产、学合作特点,提出“校企合作要搞好,首先必须有政策法规的支撑和资金的支持,然后才是完善校企双方的合作机制,形成多元的校企合作模式,提高校企合作的效率”。

[关键词]台湾地区技职教育 校企合作模式 建教合作 产学合作

[作者简介]李瑜芳(1963- ),女,福建龙岩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台湾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福建福州350003)

[课题项目]本文系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海峡两岸高等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台湾技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DD09-005)

[中图分类号]G7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9)36-0018-04

从世界各国技职教育的发展观察,学校培育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的需求之间普遍存在落差,各国落差的程度各有不同,但在解决这项问题的策略上,世界各国都采用加强“产业和学校合作”的方式来解决。本文主要介绍我国台湾地区技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概念、模式、不同时期校企合作的状况和特点。

一、校企合作的定义

台湾地区在校企合作方面出现过“建教合作”和“产学合作”两个不同含义的名词。“建教合作”(cooperative education)的对象是以职业高中(台湾地区称为高职)层级学生为主,强调学生依据教育主管单位核定的学校和业界的合约,分别在学校和产业学习理论和操作性技能,学生毕业后通常能优先留在合作的企业中就业。“产学合作”是由英文“university and industry liaison system”翻译而来,产学合作的对象主要是以大学的教师为主,鼓励大学教师利用大学的设备,让学术的基础研究和企业的应用研究结合,以发挥大学的经济效力;透过这样的历程,大学教师获得产业实务的能力,学生则透过老师的教学或参与应用研究,培育出产业所需的能力。虽然传统上“产学合作”与“建教合作”是不同的概念,但随着各国技职教育层级普遍提升,“产学合作”与“建教合作”在技职教育的界线逐渐淡化,而有相互混用的情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近年所发表的文件,常以“企业和技职教育间的合作”(co-operation between enterprises and technical-vocational education)来涵盖“产学合作”和“建教合作”二者的含义。因此“产学合作”的定义已跳脱原来以大学教师为主要对象,泛指产业和技职学校间任何形态的合作。在大陆,“产教结合”“工学结合”“产学结合”概念与台湾地区的“建教合作”概念相当,大陆的“产学研结合”概念与台湾地区的“产学合作”概念相当,现在常常用“校企合作”来涵盖产学结合与产学研结合。

二、台湾地区校企合作模式概览

根据笔者2009年3月到台湾地区的考察,以及台湾版的《技术与职业教育概论》和台湾地区学者的论文,60年来台湾地区技职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有24种,分别是:轮调式、阶梯式、三明治式、学季式、实习式、合一式、代工式、走读式、契约式奖助金、专案研究、委托开发、职场参观、职场体验、服务学习、专题演讲、师资交流、设备共享、最后一哩、委托训练、甄训式、在职进修、学校创新育成模式、推广教育、合作代办技能鉴定与竞赛。笔者将台湾地区校企合作模式分为六大类,分别为顶岗实习模式、研究开发模式、配合教学模式、员工培训模式、创新育成模式和合作经营模式。

(一)顶岗实习模式

台湾地区早期的建教合作和现在职业高中阶段的建教合作大都属于顶岗实习模式,与企业合作的主体是学生,学生在企业实际岗位中工作并得到一定的津贴,有契约保障。根据在学校与企业训练的时间安排不同分为轮调式、阶梯式、三明治式、学季式和实习式,轮调式建教合作是学生在企业相关技术岗位与学校教室中轮番接受技能训练与理论教育,每一至三个月定期轮调;阶梯式是学生一、二年级在学校上课,三年级到工厂实习;三明治式是仿瑞士的旅馆学校,第一、三学期在学校、第二、四学期在企业,其中第四学期还前往国外(欧洲)参观旅行15~20天;学季式是将全年分成四个学季,学生上课二学季、企业实习二学季,学生轮流交替,全年企业有学生,低年级以工读为主,高年级以实习为主;实习式主要是学生利用每年的寒暑假实习,并在二年级和三年级再安排相应的时间实习。如果实习企业与学校的负责人是同一人,学生的安排更为灵活,工厂忙时工作,闲时学习,所谓合一式、代工式、走读式都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种是契约式奖助金式,企业为技职学校中相应专业的学生提供奖助学金,学生毕业后依约前往该企业服务。

(二)研究开发模式

研究开发模式包括学校与企业的委托开发式和专案研究式两种,合作的主体是教师。委托开发式是指企业或公司为某项产品的需要,到学校寻找合适的专家、学者,以委托或合作方式,从事相关的专题研究。专案研究式是指学校教师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可带领学生一道进行专题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物化产品、或工艺技能、或经营决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种校企紧密合作模式,既解决了企业的难题,直接为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同时极大提高了教师和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配合教学模式

该类校企合作模式运作的目的是为了教学,例如职场参观、职场体验、服务学习、专题演讲、师资交流、设备共享、最后一哩等。职场参观主要是一、二年级的学生了解职场;职场体验主要是三年级学生去企业体验性实习,时间安排各异,如每周1次;服务学习是指学生应用学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参加社区或机构的服务,并由服务经验养成助人态度和公民责任;专题演讲是聘请产业界有专长的专家为师生开讲座;师资交流是聘请产业界有专长的专家到学校为学生开设课程;设备共享是指师生为了教学借用企业的设备或软件。“最后一哩”泛指技职院校开设最后一年课程时,先和产业界协商,双方共同为学生设计课程和授课,让学生毕业后立即拥有进入职场的能力,从而打通学校到职场的“最后一哩”。“最后一哩”不同于传统的建教合作学程,它不主张通过将学生送到企业实习、工读来增加学生的工作经验,也不认为此课程可以由学校教师来教授,而是主张由企业界的企业家、专业经理人或技术专家讲授,或是将职场应学习的知识、态度、技能设计成电子学习课件,通过网络或制作成光盘交给学生自主学习,而教师只从旁指导。它是根据企业需要的人才规格来设计课程,要求学生在知识上具有产业或专业技术的基本知识;在态度上,容易接受改变和挑战;在技术上,至少会两种以上的操作性技能。课程修习完毕后,让学生通过统一的资格检定或技术鉴定取得资格或技术证书,作为进入职场的通行证件。

(四)员工培训模式

该类校企合作模式运作的目的是培训企业员工,如委托训练、甄训式、进修式都属于员工培训式。委托训练指企业委托学校对新进员工或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费用由工厂负责;甄训式是企业或事业机构从即将毕业的学生中考虑性向、兴趣及学科能力甄选适当的学生另行编班,由合作机构派人到学校或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专业学习和训练,学生毕业后到该单位工作,这段时间的费用由合作机构承担;进修式是指员工日间工作,夜间或休息日到学校上课的模式。目前科技大学内开办的建教班,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学校只要上理论课就可以了,不需考虑员工的实践操作训练。

(五)学校创新育成模式

学校创新育成模式是学校孵化企业的模式,学校建立创新育成中心,建立企业培育环境,让中小企业进驻并接受辅导,推动研究发展,提升其发展价值与营运成效,全方位提供由创意、技术、流程、商务、管理、质量与市场的整合服务。积极协助中小企业争取政府奖励补助,有效协助中小企业及新创企业提高经营成功的关键能力,并降低创业及研发初期的成本与风险,提高事业成功的机会,企业毕业后将给育成中心一定的回馈。学校在扮演创业者与想创业者最佳的帮手与推手角色的同时,学校教师也获得了企业育成的经验,并推广本校同仁(教授、学生)研究成果,以产学合作、研发或技术移转方式,促进研究成果之实用价值与技术之流通性。

(六)合作经营模式

合作经营模式指学校与企业合作经营某个项目,为社会人士服务,并会产生直接经济收入的合作模式,例如推广教育、合作代办技能鉴定与竞赛。推广教育指校企合作开发推广教育课程,为社会人士培训。合作代办技能鉴定与竞赛指校企合作共同代办技能鉴定考试,辅助社会人士、学生和员工获取证照;或者校企合作承办相关竞赛活动,获取一定报酬。

三、校企合作模式随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技职教育层次不同而发生变化

(一)劳力密集型进口替代工业时期

台湾地区技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建立,主要取决于各地区生产力的水平、当时的经济与科技发展需求以及技职教育的发展水平。台湾地区技职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从学徒制度衍生,并随着台湾地区经济的发展发生变化。1968年以前,台湾地区处于经济复苏和劳力密集型进口替代工业开始建立阶段,技职教育以职业高中(台湾地区称高职)为主,校企合作模式统称建教合作模式,主要是“奖学金式”“委托式”“实习式”。随着台湾地区出口扩张的加剧,操作型技能人才紧缺,智慧型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始增加,因此1968年专科职业教育兴起。1968~1972年期间轮调式、阶梯式、三明治式、学季式、实习式、合一式、代工式、走读式、契约式奖助金、甄训式等建教合作轰轰烈烈地开展,1972年颁布了《职业训练金条例》,从经费上促进企业参与建教合作,这一阶段建教合作达到了顶峰。

(二)经济不景气时期

1973全球普遍受美元贬值、粮食短缺及石油危机等影响,台湾地区经济面临停滞之困境,1973~1981年期间,台湾地区经济维持低度成长,建教合作开始出现困难。政府开始做评鉴、推行技能鉴定和立法三个方面的工作来保证校企合作的开展:一是技职教育开始重视评鉴工作,包括对参与“建教合作”工厂的评估,对学校教学成果的评鉴,评鉴工作保证原有的建教合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二是建立技能检定制度,台湾地区的技能检定制度始于1972年,根据“职业训练金条例”规定,台湾地区内政部门颁布了“技术工技能检定及发证办法”,该制度将培训与考核、使用和待遇挂上钩,这促使整个社会认同技能,校企合作模式增加了一种——合作代办技能鉴定与竞赛;三是重视立法,台湾地区相继颁布“职业学校法”“专科及职业学校加强推行建教合作训练实施要点”等政策法规,1975年台湾地区颁布“台湾省高级职业学校附设高级职业补习学校办理进修式建教合作实验班实施方案”,依此方案,工厂得与职业高中补校订定建教合作契约,由工厂保送在职员工到各职补校进修。在校企合作方面,学校为企业培训员工的委托训练、进修式等校企合作模式在增加,由于员工常常带一些企业的问题来请教学校教师,便开始了校企合作共同进行专题研究或技术改良的初期校企合作研究模式。

(三)经济飞速发展时期

1982年新台币升值,1986~1989年台湾地区计划成为“技术立国”的先进典型,当时的重点产业是电子、纺织和资讯三大产业。这一阶段职业高中和大专以上沿袭“单位行业”课程模式的学校,针对某一较狭窄的职业领域,提供以技能训练为主的教学内容,校企合作主要采用轮调式、阶梯式、实习式等建教合作模式。1985年台北工专引进西德西门子的教材教法,实施电子基础训练及专业训练。1986年修订教学计划采用“职业群集”模式,即加宽专业口径,增强适应能力。1996年,首度举行总统直选,加上资讯革命及经济自由化潮流交互影响,为了配合改革积极培养创新型人才,1997年8月五所台湾科技大学成立,教育界出现较大的改革:专科改制为技术学院、技术学院改制为科技大学、规划设立社区学院、弹性调整及扩充技职教育学制、畅通学生进修管道、建立终身学习社会,并且台湾地区的一些科技大学建立了创新育成中心。为适应产业结构变化、技术进步和学生发展的需要,台湾地区技职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有了很大变化。技职教育八成以上的学校由“单位行业”课程模式改变为“职业群集”模式,学校主要加强外语和资讯运用能力,在校企合作方面,顶岗实习类的模式在减少,配合教学模式、研究开发模式、创新育成模式在增加。

随着台湾地区经济的好转,学生升学的意愿大增,职业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的比重扩大,例如1998~2004学年度,职业高中升学人数由24.76%已升高至66.61%,就业人数由42.57%下降至21.36%。职业高中的教学目标,已转变为就业和升学兼顾,虽也强调建教合作,但大都以升学为主,职业高中校企合作的规模随着就业人数的下降而下降。职业高中建教合作曾经的辉煌没有了。

为了促进校企合作,自2002年起,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台湾科技大学、台北科技大学、云林科技大学、屏东科技大学、高雄应用科技大学及高雄第一科技大学6所高校设立区域产学合作中心,专门负责产学合作事宜。2006年针对高级职业学校、技专院校制定了《技职教育推动产学携手合作实施计划》,以此来促进职业高中和科技大学的校企合作。目前在科技大学很难见到曾经名声在外的顶岗实习模式,取代顶岗实习模式的产学合作模式主要是专案研究、委托开发、职场参观、职场体验、服务学习、专题演讲、师资交流、设备共享等校企合作模式。总之,技职教育是与区域经济联系紧密的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必然受经济影响较大,也必然随学校层次的不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产学携手合作计划运作机制剖析

目前,台湾地区正在鼓励一种产学携手合作计划,它是促进技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校校企”新模式,下面以方曙商工(职业高中)、明新科技大学、台湾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三方产学携手合作的模式为例对产学携手合作计划运作机制进行剖析。

(一)政府政策与资金支持

2006年台湾地区针对职业高中学校、技专院校制定了《技职教育推动产学携手合作实施计划》,结合职高、技专校院与产业界资源,发展职高加二专、职高加二专加二技、职高加四技或五专加二技之纵向弹性衔接学制。由合作厂商提供工作机会、津贴补助,或设施分享,兼顾学生升学与就业意愿,亦可满足业界缺工需求。招生对象以学习适性发展明确之学生为主,并以家庭经济弱势或清寒学生优先。该文件除目标、原则外,有产学携手合作概念图,有具体措施和合作机制,详细说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还有业务分工表,说明督导考核内容、预期效益、配套措施等,整个计划是可操作的。2007年度职高及技专校院办理第一年每校每班每学年补助新台币50万元,以补助学校与业界之互动费用;后续年度将视经费需求、执行情况、产业需求等逐年调整补助金额,2008年度起采取奖助与补助并行;本计划推动所需经费是:2007学年度为5600万,2008学年度预计8500万,2009学年度预计8500万。

(二)分工明确

职高、技专校院与合作厂商成立“产学携手合作委员会”,明确三方的责任:合作厂商主要责任为产业专业技能培训;职高为基础能力养成;技专校院为管理知能与研发能力的培养。三方共同规划三方合作衔接课程,定期召开会议,密切协商充分配合、研议课程规划、学生遴选、升学衔接、资源共享、权利义务、相互支持、工作轮调、学生辅导及企业人才培育等议题。职高与技专校院应负责召集委员会。学生就学职高时,由职高召集会议;学生升读技专校院时,由技专校院负责召集。学校除负责学校的教学之外要到工厂访视及辅导学生。合作厂商的具体工作事项是:与学校、学生签订产学携手合约书与契约书;参与产学携手课程规划,提供学生职场所需能力;规划与执行职场实习的工作分派与轮调计划;共同参与职高与技专校院之招生与学生遴选作业;提供实务方面的师资进行教学;提供设备供学生实习及职高与技专校院教师教学与研究;协助教师执行产学合作研究;进行学生在职场学习期间的学习、技能及生活辅导;提供学生津贴补助与奖助学金;优先提供学生就业机会。

(三)校企合作模式

如图所示,上课时间弹性配合合作厂商的工作需求,除日间开课外,还在夜间、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开课。高职阶段校企合作采用轮调式、实习式、阶梯式等建教合作模式教学;在科技大学阶段采用三明治式等弹性教学设计,实施与合作厂商相关的产学合作、专题制作、实务教学及课程规划等;企业依劳基法提供学生薪资津贴、福利与保险等,该方案在职高阶段学生没有分红,做一些简单的操作工作,增加企业工作经验,为升学做准备。在科技大学阶段学生成为正式的员工并进行在职升大专或升本科的提高学历的学习,主要提高管理能力和研发能力。同时教师必须接受合作厂商委托,进行实务研发工作。

(四)产学携手合作计划的成效

“产学携手合作计划”的办理主要透过学制弹性,协调厂商提供高级职业学校或科技大学学生就学期间工作机会或津贴补助,或设施分享,促进校企合作。对学校而言,建立技职学校务实致用的教育特色;对方曙商工而言,增加生源,且成为区域特色指针学校;对明新科大而言,接收具有实践经验的稳定生源,扮演大手携小手的功能,作为小区职业高中的后盾,同时与业界合作发展系科本位课程规划,因应小区发展与需求的特色,培养学生毕业即就业的能力,发挥技职教育办学的优势;对厂商而言,除技术交流外,有效弥补产业缺工,亦可稳定产业人力,减少劳工流动,进而培养高素质之劳动力;对家庭而言,协助经济弱势家庭子女,取得半工半读机会,提供子女教育机会,保障家庭收入;对学生而言,提高学生就读技职学校意愿,完成正在推动的12年教育,达到就近入学且兼顾就学与就业的需求,学习内容结合理论与实务。对社会而言,促进社会阶层流动,有效降低青少年失业率,增进社会安定。

五、校企合作具有明显的官、产、学合作特点

校企合作要搞好首先必须有政策与法规的支撑和资金的支持,然后才是完善校企双方的合作机制、形成多元的校企合作模式、提高校企合作的效率。台湾地区的校企合作属于“官、产、学合作”的类型,台湾地区的“官”不仅在指挥,而且是在领跑,“官”的成分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政府机构健全

早在1955年,台湾地区教育部门就成立了“中央建教合作委员会”负责规划与推动建教合作,1969年在台湾地区行政部门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人力发展小组下专门成立了“建教合作推动小组”。除了“技术与职业教育司”和“教育部中部办公室”之外,现在与校企合作有关的部门有三类部门,经济部门中小企业处的“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经济部门工业局的“经济部产业专业人才发展推动办公室”,“科技部门”的“技术移转中心”和教育部门的“产学合作中心”。台湾地区为结合岛内技术与研发人力之资源,有效整合教育部门、“科技部门”与经济部门等相关部门产学合作资源,以协助各部门扩大产学合作相关计划之资源投入,2007年7月经济部门下设“整合型产学合作推动办公室”。此办公室成立主要宗旨为整合相关部门产学合作资源,扮演强化跨部门资源联结,以有效推动大专院校进行研发、技转、孵化组织整合,成功激发产学合作能量的智库角色,协助规划现行各部门产、学、研合作机制与作法,将培育、研发、产业发展不同面向加以整合,以促成资源运用效益最大化。

(二)政策和资金为校企合作保驾护航

台湾地区1954年就颁布了第一个“建教合作实施方案”,1955年订颁的“建教合作实施办法”,使“建教合作”推行有法可依。为了解决经费问题,台湾地区于1972年颁布了“职业训练金条例”。在工职教育经费投入上,台湾地区执行第一期(1979~1981年)工职教育改进计划总经费为18亿2900余万元台币;执行第二期(1982~1985年)工职教育改进计划总经费为31亿3700余万元台币;执行第三期(1986~1989年)工职教育改进计划总经费为21亿7000余万元台币。1989年台湾地区在职业高中推行“专案研究”和“教师暑期赴公、民营企业研习”两大类校企合作方式,由台湾地区教育部门补助部分经费鼓励教师研究,前一类补助从1989年实施到1999年暂停;第二类补助从1989年实施到2000年皆有办理,研习费用由原先的政府补助到现在的食宿自理,参加教师可申请公假及来往出差费用。至于技职体系专科以上学校,第一类研究经费主要由合作厂商负责,部分教师也向国科会申请补助;而第二类补助参照职业高中办理。区域产学合作中心以项目方式设立在6所科技大学内,前五年,中心经费由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补助。

(三)督导与评鉴监控校企合作的开展

台湾地区教育部门每年都委托内政部职训局聘请专家、学者等组成访视小组,进行实地评估,打分评级,以确定工厂是否有能力办理“建教合作”。学校的评鉴工作内容亦包括对“建教合作”的评鉴,学校在每次建教计划完成以后,必须对整个计划作总体评鉴,内容包括对学生的追踪、雇主的调查及成本效益的分析。在“建教合作”法规中还规定:主管教育行政机关.除平时督导实施外,应于每一学年或二学年度之间,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估小组,考核学校与工厂实施“建教合作”情况,对成绩优良者给予表扬奖励。同时,台湾地区评鉴协会也接受委托,组织国内学术界、企业界从事相关人士对学校进行评估,并将评鉴资讯在网络上公开,这种借由外界公信力的专业评鉴团队来辅导并鼓励学校自我改善,并借助媒体的力量来促进学校在面向社会办学。

近年来,由于台湾地区许多企业向岛外移转,劳力密集型企业减少,可供学生实习的岗位相对偏少,目前校企合作的难度在增加,再加上台湾地区扩招之后,生源素质偏低,毕业时不一定能达到企业的要求。另外,全岛18岁以上的男性都必须服兵役,许多学生大学毕业后先服兵役一年再工作,有些知识和技能会有遗忘现象,到企业工作时很难做到零适应期。虽然台湾社会对技职教育也有一些批评之声,但总的来说,台湾地区校企合作方面还是较有特色的,具有明显的官、产、学合作特点,是有一定成效的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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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金贵.台湾高等教育[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

[5]台湾教育部门.技职教育推动产学携手合作实施计划[EB/OL].https://www.tve.edu.tw/public/HotNews/20089241915117055.doc,200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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