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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慈善文化的主要渊源

时间:2023-07-01 16:0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慈善文化的发展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不断完善的,西方慈善文化的主要渊源要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类似于中国的神农尝白草,当时的神话传说中也有很多诸如普罗米修斯偷取火种,自己受尽饿鹰啄食这样的具有普世价值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种向善的价值氛围,这与古希腊罗马时期兴盛的哲学思想密切相关。而这些思想与至今仍占据西方社会主体地位的基督教思想一脉相承,加之科技革命所带来的理性主义思想、社会学思想等,构成了西方慈善的理论体系。研究西方慈善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现代慈善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我国的慈善事业形成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慈善文化;哲学思想;宗教文化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3-0168-04

人类自古以来就有着扶危济困的思想,纵观整个人类历史,几乎每一种文明都包含着“向善”“乐施”这样的价值取向,遵从着“爱人”“互爱”这样的道德准则。无论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以儒家“仁爱”思想为主的慈善文化,亦或是以“博爱”为核心的西方慈善文化,均是对于“爱”这种人类生而具有的共同价值的延伸与拓展。尽管每一种文化的根基和形成背景都不尽相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但其最终目的都是劝人向善,宣扬普世的人文关怀。

慈善文化的发展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不断完善的,西方慈善文化的主要渊源要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类似于中国的神农尝白草,当时的神话传说中也有很多诸如普罗米修斯偷取火种,自己受尽饿鹰啄食这样的具有普世价值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种向善的价值氛围,这与古希腊罗马时期兴盛的哲学思想密切相关。而这些思想与至今仍占据西方社会主体地位的基督教思想一脉相承,加之科技革命所带来的理性主义思想、现代的社会学思想等,构成了西方慈善的理论体系。研究西方慈善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现代慈善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我国的慈善事业形成一定的借鉴。

一、古希罗马腊时期的经典哲学

古希腊时期的哲学思想源于公元前6至5世纪,最早出现于希腊本土,以及后来陆续在地中海沿岸一带扩展,尤其是小亚细亚的西部以及意大利的南部。这一时期的哲学学说史称古希腊罗马哲学,是西方哲学产生的初级阶段和萌芽期。古希腊经典哲学,或称早期希腊哲学集中在辩论与质询的任务。这些学说在很大程度上为现代科学和哲学起到了引领作用,也成为了基督教思想的理论传承,慈善文化和早期博爱思想也开始萌发。这一时期主要有3位代表人物,即苏格拉底(Socrates)和他的学生柏拉图(Plato)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加之斯多葛学派和罗马时期的西塞罗,构成了古希腊罗马时期慈善思想的主体。

(一)苏格拉底的哲学转向

在苏格拉底之前,希腊哲学的终极取向主要是世界的构成和宇宙的起源问题,即后世所称的“自然哲学”,而苏格拉底出于对国家和人民的关心,将哲学转向为研究“人”本身,有着最早期的人文、人本思想,将哲学开创到新的领域,后世称之为“伦理哲学”。苏格拉底所追求的,是要求认识“美的自身”“正义自身”,这是美和正义的普遍定义。他说:“德行就是知识或美德。”这里,苏格拉底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美德即知识”,其中心是探讨人生的目的和善德。他认为,从伦理哲学和道德本身来说,“无人故意为恶”,就是说人们之所以去为恶是因为不具备“善”的知识,而具有了道德知识的人必定会选择“善”的行为,人只有知道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才能趋善避恶,认为“没有人因为知道了善而不向善的”。苏格拉底认为,拯救社会的根本出路,乃在于改善灵魂和人的本性,引导人们认识和追求“善”,重建美德,以达到改善政治,复兴雅典的目的。苏格拉底十分看人的道德品质,通过在广场定期讲学来为人们普及善德。他引进新神,这位“神”是道德和智慧的源泉,就是“善”本身,他也因此获罪,被雅典法庭判处死刑。苏格拉底一生都在向着自己的最高哲学理想和追求——“真正的善”所迈进,他对于“善”、对于“德”的思考与坚持不仅为后世哲学领域注入了强心剂,也为慈善思想播下了种子,在后世不断地开花结果,延绵至今。苏格拉底也用自己的身躯托负起这个伟大的冲突,托负起自由人格的责任与使命,“美德即知识”这一著名的命题也开启了西方理性主义道德哲学的先河。

(二)柏拉图与理想国

苏格拉底这颗星辰陨落在地平线后,他的学生柏拉图开始冉冉升起,创造出人类思想史新的篇章,他的思想价值是无法估量的。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善即美德”这一思想也一脉相承,对于“善”的理解和追求同样是柏拉图理论的一大核心,他曾说:“人心可分为二,一部较善,一部较恶。善多而能制止恶,斯即足以云自主,而为所誉美;设受不良之教育,或经恶人之熏染,致恶这一部较大,而善这一部日益侵削,斯为己之奴隶,而众皆唾弃其人矣。”苏格拉底追求“真正的善”,致力于探讨怎样重建美德,使人人向善,但是对善和美德究竟是什么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柏拉图则试图给出定义,认为其关键应是从“美德”与“知识”的关系入手,理解苏格拉底思想的复杂性。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美德作出知识论上的规定,回答了“善”“美德”与“知识”之间关系的问题。按照柏拉图的观点,美德在其底层还可以辨别出诸种形式的差别,即我们所说的各种具体的美德,而在最高阶段,美德就可抽象成善本身了,或谓之曰“至善”。显然,在柏拉图《理想国》中,“善”的含义与苏格拉底的理解有所不同,如果说苏格拉底试图只赋予其严格的道德含义,柏拉图则让“善”的概念成为一种具有最高形式和本质的“理型”,代表了某种神圣性的美与和谐的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由苏格拉底提出的“美德”学说在柏拉图这里才真正具有了知识论与认识论的价值。

柏拉图的哲学思想核心是“理念论”,从中他臆想出一种类似金字塔结构的理念世界,即“理想国”。在这个金字塔底层是为数众多的各种事务理念,稍高一层的是数学与科学,再高一级的是道德和艺术理念,而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则是“善”的理念。柏拉图认为,“善”是万物的本源,是真理的源泉,一切的理念都可以在这里取得其实在性,它也可以使人们洞察理念世界中的一切。柏拉图用太阳来比喻“善”,他认为自然界中永恒不变的事物与人类道德及社会永恒不变的事物是一体的两面,太阳是人们双眼看到万物的源泉,善则是“心灵的眼睛”认识的源泉,正如太阳使可感事物显示出来,善亦使可知对象向心灵显示。

柏拉图在苏格拉底的思想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善”,构建了理念世界和本体论上的善的理念、认识论上的善的理念和辩证法上的善的理念,以及探讨了“善”与“美德”及“知识”之间的关系。总而言之,柏拉图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位对“善”的理念进行了系统阐释,他不仅构建了真善美并重的哲学统一体,同时探求了善的本质,为人类回归精神家园的理想境界,找到了一条通往至善之路。

(三)亚里士多德与二元的善

苏格拉底将善与美德、知识一并思考,提出“美德即知识”;柏拉图构建了善至上的“理想国”。不同于他的师父,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即知识”的观点仅仅看到了人们对“知识”的不断探求,所以只停留在获取知识的层面,而继获取知识后该如何实行,苏格拉底尚没有做出进一步解释。所以亚里士多德强调作为伦理学意义上的“善”,其根本任务不再单单是为了求知,而是寻求“知”与“行”两者的相互共通和协调。亚里士多德说,仅仅知道何为善是远远不够的,真正重要的当是通过行动去实行“善”。这里,亚里士多德确立了“知”与“行”的二元论理论体系,与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划清了界限。而对于柏拉图的“理想国”概念,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其过于抽象,其中有关“善”的描述和定义不利于大众理解,更不要说去施行和获得了。柏拉图理论中的“善”基于对智者派及相对主义的反驳,柏拉图在苏格拉底的基础上对“善”进行了定义及解释工作,追问的是先验的本质问题,即“是什么”。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关注的重点应不仅是本质问题,除了“是什么”还当去探索“如何做”,即更加强调人的概念,看重人的价值。这就解决了柏拉图那些似乎“不近人情”的理论和观点。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善”关涉的是具体的、个人的、此在性问题,具有浓烈的人文主义思想内涵。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将“善”划分为科学理论的“善”和科学实践的“善”,其中,科学理论的“善”为“至善”,是对知识的探究,这也是第一哲学研究的对象;科学实践的“善”则是指涉行动,亚里士多德十分看重“实践的善”,在他看来,单单去研究纯理论的“善”以及形式善的善缺少实际价值和现实意义,对于政治研究和伦理学科都收效甚微,理论和实践是等重的。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描述了整个宇宙的内在秩序,即宇宙万物都是遵循着4种原因而存在:质料因——事物构成的物质性元素;形式因——事物的实现形状;创造因——事物形成的动力;目的因——事物形成后所要达到的效用。宇宙万物都有形式因作为目的和动力,由此可见,具体实体也有由下到上的等级,实体越往上,质料或潜能就越来越少,形式越来越纯粹。依据这种等级秩序体系,亚里士多德将“善”划分为“一般的善”和“最高的善”。“一般的善”依附于最高的善而存在,是“因他物之故”而被欲求之物;“最高的善”则是指“因自身之故”而被欲求的东西,是善的最终目的和取向。但是无论是“一般的善”亦或者“最高的善”都无法离开活动而存在,即二者如果需要达成,都需要人去实现。这里,关乎于实现的问题正是亚里士多德和苏格拉底、柏拉图理论的界限,而这种概念的提出,在对“最高的善”做出明确定位的同时,也指引人们如何去实现和获取“最高的善”,强调了一种积极主动的活动状态。

(四)斯多葛学派

斯多葛学派又称斯多亚学派,于公元前约300年由芝诺(zeno)在雅典创立,因当时多在一些广场和画廊进行讲学,也被称为画廊学派,斯多葛学派的英文名stoic也源自希腊文stoa,是门廊和画廊的意思。

斯多葛学派以自然法思想和众生平等观最为著名,自然法思想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有着重大意义。斯多葛学派认为,宇宙是一元的,是一个万物统一整体,在这个整体中存在着一种牵制一切的普遍秩序,即“自然法”。自然法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宇宙中的每一个个体、每一部分都受其支配,是万物行动的最高法则和基础。芝诺(zeno)曾经提出:“自然法无疑是最为神圣且不可侵犯的,它拥有最高力量去命令人们进行正确行动以及禁止错误的行为。”所以,自然法不单单是一种支配自然万物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则,同时也起到了支配人类社会的作用。因此,自然法便从自然领域导入了社会政治领域,正是基于自然法的这种观点,打破了长久以来的“人人生而不平等”的政治氛围和城邦观念。

当时的社会正值奴隶制度盛行,而斯多葛学派的平等观无疑为社会带来了一道自由的曙光,打破了先前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思想为主线的传统基于平等观,使平等不再依赖于等级差别而存在,而是具有普世意味的。

斯多葛学派平等观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即公民权利、奴隶地位以及两性关系。斯多葛学派的思想家重新定义了“公民”的概念,将其从先前的小城邦公民延伸至世界公民、宇宙公民,他们从人性中的理性平等进一步推导出了公民的平等。基于自然法的相关理论,生活在同一个宇宙中的每一个公民在地位上都应当是互相平等的。同理,在先前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妇女甚至奴隶都适用于这一法则,晚期的斯多葛学者更是引出了“每一个人都是神的孩子”的相关说法,这也与日后基督教的相关思想密切相关甚至一脉相承。

此外,斯多葛学派还有关于人的精神自由相关思想,关注如何使人们过上一种有着德行的生活和内化一种善的状态。古罗马时期有一位著名的斯多葛派学者艾皮克泰特(Epictetus),由于艾皮克泰特出生于奴隶家庭,在他早年受过很多的苦,因此对于人性和道德的理解尤其深刻,对于精神自由的追求和愿望尤其迫切。艾皮克泰特在他的著作《善的本质》中对道德、善和神性做出阐释,他认为,道德的利远远大于非道德的利,善的好远远大于非善的好,义大于利,灵魂的地位是远远凌驾于肉体的,所以人理应舍生为义,更应该做到以义为利,这就是人异于动物禽兽的地方,这也就是神所赋予他的子孙即人类的神性,也就是人们的理性意义所在。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充分展示这种神性,并将自由归于道德,自爱归于普爱,利己归于利他,提出了一种至善的生活方式。

斯多葛学派的平等观和精神自由思想都是依托于自然法基础而存在的,每一个宇宙公民享有着宇宙所赋予的理性,也遵守着这种理性。这一概念是具有泛神论的,正好也迎合了中世纪贵族和教会的神学思想。此外,正因为这种平等思想得以普世,受到了当时大部分民众的拥护,也为正值崛起的基督教所用。

二、基督教慈善思想

基督教思想家在斯多葛学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了自然法的概念,自然法被具象化为至高无上的神——上帝。基督教主张的平等思想相较斯多葛学派更为深刻,也更为绝对,他们认为每个人都是由上帝所创造的,所以每一个人都有上帝创世的目的性和理性在内,生命的价值是相等的,即使每个人出生以来都有着诸如性别、智力、体力的差异,但在灵魂和精神上都是一样的。基督教的慈善思想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博爱与奉献

博爱,即广泛的爱一切生命。据《马太福音》中记载,耶稣曾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的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由此可看出博爱精神在基督教中的地位之重,我们几乎可以将基督教的教义归纳为“博爱”二字。在《哥林多前书》中写道:“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基督徒们时刻告诫着自己要有爱,要有一颗恩慈之心,正如耶稣一样,有一颗舍己为人的心。

基督教认为,上帝不仅创造了天地万物,创造了人类,也甘愿为了人类受苦受难,这就是一种大爱。而督教徒爱的基础也来源于神的恩赐,神性是所有基督教美德与善的源泉。所以,上帝赋予了人们“爱”,人们理应去回报“爱”,这也是基督徒常说的:“我们爱,因为神先爱着我们。”但是,人们并不能见到上帝,所以只能间接的回报上帝,所以人们互爱、人们博爱。

邻人之爱是上帝之爱的必不可少的部分,是上帝之爱实现自己的必然途径,也是人爱上帝的有效方式。基督徒们将“爱人如己”看作是本教的一项基本诫命,所以,每一个人都会努力的去不分亲疏、不分等级差别的爱众人。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孩子,每一个人都应该亲如兄弟、情同姐妹,不应当有怨恨存在。

基督教义中还特别强调了对弱势群体的爱,耶稣是爱着众生的,所以他不会在乎一个人是否有疾病、是否是罪人,也不会在乎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和职业,甚至是敌人也应该去善待。第一代基督教的领导者圣保罗(St Paulus)也告诫基督徒“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坦都成为一了”。显然,基督教的博爱超越了民族、肤色、阶层、性别、文化和国家的界限,带有浓厚的普世主义色彩。

在中世纪的罗马,基督徒们在慈善事业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他们对需要帮助的人们时常伸出援手,对那些老弱病残者、穷苦者和社会底层的人们报以热烈的关心和爱心。他们不仅出资捐助于慈善事业,救济穷困人士、赎买奴隶,还常常四处宣讲,号召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伸出援手,这也成为了基督教会的传统。在当时的那个年代作为几乎唯一的慈善力量平衡着社会关系,也用他们的博爱和奉献精神推动着西方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罪感与救赎

基督教有一项基本精神,叫做“罪感”,每一个基督徒都相信人是带着原罪来到世界上的,因为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不遵守神的规定,偷食伊甸园禁果,所以后世子孙生来就带有原罪,人生就是受苦受难的赎罪过程。也正是因为这种原罪,基督徒们一心想要摆脱灵魂深处的罪孽,使自己得到神的原谅,灵魂得到救赎。

正是基于这种“原罪”说为基础,基督教文化意识中开始慢慢产生一种氛围,即“性恶论”的罪感精神,人们相信人性是本为恶的,这与中国儒家传统常提到的“性善论”截然相反。在基督徒看来,每一个人都是有罪的,而每一个罪孽深重的人在“审判日”到来时都会受到永劫之苦。这里的“罪”不仅包括对神的不信任和诋毁,还包括一切作奸犯科之事。耶稣曾用自己的鲜血与生命替人们赎罪,所以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有义务去洗刷人间的罪恶,传递福音,替人赎罪也替自己赎罪,这样,在死后灵魂才能升入天堂。而慈善活动正是赎罪的一项途径,基督教以博爱为名,以赎罪为义,以慈善为本,在上帝的指引下去为人处世。所以,越来越多的信仰者们开始行动起来,帮助他人,帮助社会。这样一种慈善行为也可以看作是基督徒们对于上帝的忠诚信仰所衍射的高尚品质,人要在灵性上净洁自己,才配得上做上帝耶稣的子民,这就是基督教的慈善观。

(三)柔和与谦卑

据《马太福音》中记载:“我(耶稣)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安息。”这里的意思是,耶稣的心是柔和和谦卑的,基督徒们也应当学习他这样,用一颗柔和的心去背负十字架(苦难)。耶稣的心是柔和谦卑的,换句话说,他能容忍别人,经得起碰,经得起撞,经得起羞辱,经得起钉十字架,而且在十字架上能饶恕仇敌,甚至为仇敌祷告。中国的道家思想常说的“善莫如水”“上善若水”,也是这个道理。

谦卑是一种态度,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和信念。基督徒认为,要时刻怀有一颗谦卑之心、柔和之心去为人为事。慈善行为也是一样,要放低自己的姿态去爱别人,做善事当是不求回报的、不求自我满足的,这样善行才能弥久,才能持之以恒。善也是不分大小的,每一个人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另外,谦卑之心还惊醒着人们不弄虚作假,不欺骗和诡诈,因为伪善是可恶的,如果一个人在行善中骄傲自满,善就失去了其本义和价值,这样的善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善。在中世纪的罗马和其他地方,基督徒们在行善之路上不分级别不分地位,不论是教皇还是普通的教徒,每一个人都怀着一颗谦卑之心去做着善事,他们可以帮助穷人沐浴更衣,帮助奴隶生火做饭,这无疑是一种大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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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7〕洛克.政府论(下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责任编辑 姜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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