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考文秘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街道方案】榕城区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街道方案】榕城区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7-20 11:1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区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省政府将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列为社会公益性岗位,并纳入今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根据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方案】榕城区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街道方案】榕城区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区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

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省政府将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列为社会公益性岗位,并纳入今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根据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粤残联〔201627号)、《广东省残联关于印发〈做好2016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1641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168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切实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和管理工作

(一)选聘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区所有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均实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

2.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具有榕城区常住户口,从本街道内产生。

(二)选聘范围和方式

1.全区10个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以参照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公开选聘,每街道各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

2.全区各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由各街道推荐人员,区残联组织开展笔试、面试、考察。

3.如街道确实没有符合选聘条件的残疾人,可由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报考。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担任专职委员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区各街道残联专职委员总数的20%

(三)选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本街道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三、四级视力和听力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目前在聘在岗的街道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考,经区残联考核评估,确实胜任专职委员岗位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女性54周岁以下、男性59周岁以下。

(四)选聘程序

1.公告。应在区政府及残联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考公告,街道及村(社区)要在办公场所张贴招考公告,公布招考条件等内容。

2.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可到户口所在的街道报名,由各街道残联按照残疾人专职委员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区残联审核。

3.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察,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残联牵头另行制定。

4.公示。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须在区政府及残联网站以及街道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所在街道和区残联认定后,符合就业困难对象的,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持证上岗。

如果今后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有关规定选聘增补,由街道根据选聘条件按程序推荐人选,报区残联审批。

(五)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主要职责

残疾人专职委员在街道残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残联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是:

1.密切联系本辖区各类残疾人,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分布、类别、状况及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定期走访残疾人家庭,协助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养老”及提供“面对面、个性化”服务,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档案和电脑网络化管理工作。

3.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带领残疾人参与经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协助做好残疾人的思想工作。

4.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体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管理本级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履行康复员或康复工作联络员职责。

5.利用残疾人各类节日,积极沟通、协调和动员社会力量,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6.积极完成上级残联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和培训

1.区残联对新任的专职委员一律进行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工作作风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区残联发给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2.区残联与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和本人申请,原则上可续订聘用合同。

3.区残联要结合年度目标考核,指导街道残联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对年度工作胜任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出色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年度工作不称职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由街道残联对其进行戒勉谈话,留用观察三个月,期满后称职的予以续聘,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并按照程序更换新的人选。

4.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街道残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办公场所,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加强保障,落实待遇,确保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顺利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残联理事长姚庆生任组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洪潜新、区财政局副局长林奕彬、区残联副理事长钟奕华任副组长,成员从区残联中抽调。领导小组在残联设立办公室,由钟奕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待遇保障

以省、市相关文件为依据,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工资待遇以参照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形式执行,即高中(含中专、中技)学历1800/月,大专学历2000/月,本科学历2200/月,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推荐访问:街道 选聘 残疾人 【街道方案】榕城区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首考文秘网 2015-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首考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首考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冀ICP备15026071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