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考文秘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住建方案】兴宁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住建方案】兴宁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7-20 12:4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南宁市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城区的2016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兴宁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兴宁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南宁市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城区的2016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我城区住房保障责任,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认真抓好保障房公平分配、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使广大住房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我城区2016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为:

(一)基本建成任务

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68套。

(二)分配入住任务

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62套。

(三)租赁补贴任务

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60户。

(四)配套道路建设任务

按南宁市2016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工作要求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降桥路一期(金川路—兴园路)(原路名:物流大道一期工程(金川路—兴园路))、玉蟾路(秀厢大道—天狮岭路)的建设。

(五)加快个人住房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

1.建立并规范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保障家庭档案。应用广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录入项目信息数据,应用南宁市住房保障综合平台实现保障性住房登记、审核、分配、运营、退出等业务的网上受理和集中办理。

2.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数据统计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完整填写报送统计数据信息,及时公开住房保障信息。

(六)负责本城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

督促本城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南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开展住房保障受理、初审、复审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南宁市兴宁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审定项目建设计划和各项工作方案,协调和督促各镇、各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解决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督查。

 长:兴宁区副区长

副组长:兴宁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员: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兴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兴宁区教育局局长

兴宁区民政局局长

兴宁区财政局局长

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兴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

兴宁区旧区改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三塘镇镇长

五塘镇镇长

昆仑镇镇长

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民生街道办事处主任

兴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局长

市规划管理局兴宁分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南宁市兴宁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住房保障日常工作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兴宁区政府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

四、工作进度要求

按照南宁市下达我城区2016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要求,主要的工作节点时间安排如下:

9月底前,基本建成目标完成100%12月底前,分配入住目标、租赁补贴目标、配套道路建设目标完成100%

每月底前,将资格审核数据信息、项目信息、建设进度信息等按要求录入完善相应的信息应用系统。

五、任务分解及实施主体

城区各部门在城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根据承担的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时间节点、分工、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项目用地及资金。

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协调工作。

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经适房的复核工作,协调推进住房保障建设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分配、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等目标任务,并定期上报住房保障统计信息。

兴宁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建设并统计辖区内各学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所有工作。其中基本建成68套,分配入住32套,包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管理、收集工程建设资料并归档、建立台账、上报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等相关材料;制定教师周转房使用和入住分配管理方案;保障项目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通过自治区、南宁市考核验收;做好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兴宁区卫计局负责协调、建设并统计卫生院建设周转房所有工作。其中分配入住30套,包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管理、收集工程建设所有资料并归档、建立台账、上报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等相关材料;制定卫生院周转房使用和入住分配管理方案;保障项目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通过自治区、南宁市考核验收;负责审核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计划生育情况是否符合计生政策;做好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兴宁区民政局负责限价普通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初审及低保家庭确认审批,以及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兴宁区发展改革科技局负责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配合住建部门和项目业主做好工程管理,将其列入年度城建计划。

兴宁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费用的资金筹措、费用开支、审核、拔付等工作,负责收集与保障房相关的财政文件,提供保障房项目资金往来文件。

兴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动员、统计辖区内各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出租房屋) 套数、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

兴宁区绩效办负责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办事程序、服务水平等进行效能监察、廉政监察。

兴宁区审计局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建设、程序、工程管理等审计监督,以及受理项目结算审计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加快教师周转房和卫生院周转房的建设;负责协调、动员、统计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套数、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负责限价普通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初审以及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普通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初审、以及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旧区改建办负责协调、建设并统计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降桥路一期(金川路—兴园路)(原路名:物流大道一期工程(金川路—兴园路))、玉蟾路(秀厢大道—天狮岭路)的建设的所有工作。12月底前,按南宁市2016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工作要求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的建设完工通车。包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管理、收集工程建设所有资料并归档、建立台账、上报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等相关材料;制定配套道路的建设方案;保障项目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通过自治区、南宁市考核验收。

市规划局兴宁分局配合、协调解决住房保障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方面问题。

市国土局兴宁分局配合、协调解决住房保障项目土地手续办理方面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分解建设目标任务。为确保今年我城区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城区政府将任务分解到各组,落实到地块、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确保完成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并与各组、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签订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及时落实项目用地及资金。在落实建设用地方面,除确保保障房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外,还要加大力度,确保项目落地,特别是教师周转房和卫生院周转房的用地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办证难问题,教育部门、卫生部门要尽早启动,确保项目用地手续齐全;在落实资金方面,除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和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外,要继续加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一步缓解财政压力。同时,要加强保障住房建设资金监管,促进保障住房建设资金安全、合理、节约的使用。

(三)抓好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J/T45-001-2012),优化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提升居民居住品质。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评标、定标、虚假招标和分包、转包行为,杜绝不符合资质等级的企业承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把好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关、建筑材料关、施工管理关、建设监理关和竣工验收关,防治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落实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四)抓好教师周转房、卫生院周转房的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乡镇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解决中小学教师和卫生院职工住房困难。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城区教育局、卫生局做好项目的前期和建设工作。

(五)抓好准入和分配工作。健全廉租住房“三审两公示”审核管理制度。严把保障资格审核关,坚持保障全程阳光操作。确保年内完成新增公共租赁补贴160户任务。要按照明确对象、平等参与、程序公开的原则,严格分配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分配结果公正公平。要建立健全科学管理机制,建立保障性住房诚信档案,建立合理有序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提高政策受益面。

(六)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加快个人住房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应用南宁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综合平台实现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运营、退出等业务的网上受理和集中办理。全面录入完善住房保障建设项目各项信息数据,要进一步完善我城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项目信息录入工作,全面核准住房保障建设项目,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建设进度数据,将列入年度目标任务的2011-2016年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实行全方位、全覆盖监管。

(七)加强发挥住房保障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一是由兴宁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需要召开协调例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三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城区住房保障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定期检查(至少每半年一次)。四是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下发督办通知书或汇报城区监察部门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五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通过分析,了解项目的推进速度。

(八)加强住房保障项目建设监督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督查工作力度,对住房保障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计划情况进行验收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每月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造成重大不良成果和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作开展各组的办事效率、办事程序、服务水平等进行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 

推荐访问:兴宁 住房 保障 【住建方案】兴宁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首考文秘网 2015-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首考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首考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冀ICP备15026071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