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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方案】秀峰区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20 17:2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年度征兵工作计划安排,为圆满完成我区今年征集任务,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强军目标和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条例》和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装方案】秀峰区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武装方案】秀峰区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2016年征兵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年度征兵工作计划安排,为圆满完成我区今年征集任务,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强军目标和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条例》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桂林市关于做好今年征兵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抓住确保新兵质量这个核心,牢固树立为国防事业高度负责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实施征兵,努力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坚决完成年度新兵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区征兵工作在秀峰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征兵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常务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卫计局、民政局、公安秀峰分局、区人武部有关领导组成。

秀峰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征兵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武部部长严建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马成勇和区人武部副部长苏瑜兼任。区征兵办公室下设宣传组、体检组、政审组、后勤保障组,组长分别由聂毅、吕红、熊小胜、蒋向成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王明、殷铁军、王军、吴家宽、周晓晖、黄文刚以及从宣传部、纪委、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各抽调1人,区人武部抽调6人,公安秀峰分局抽调2人组成。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征兵工作,并设立征兵工作办公室,负责征兵工作的具体事宜。桂林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要依托校征兵工作站,抓好征兵工作落实。

三、兵员任务分配

以我区2015年男兵征集任务35名,其中大学生比例74.4%以上作为今年的基本任务数和要求,最后的征集任务和大学生比例要求,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征兵命令为准。各街道办事处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具体任务按体检、政审合格人数进行分配。

四、今年征兵主要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的范围

征集对象必须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大学生、2016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高中(中职)毕业生等高学历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大专学历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学历可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入伍时间统一为20169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1日起算。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桂林市征兵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阶段(810日前)。主要工作是调整征兵领导小组成员,拟制征兵工作实施计划,开设征兵办公室;715日起,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各单位通过挂横幅,发短信、张贴标语、发宣传单、出板报和利用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发动;715日前召开区征兵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任务;718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将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组织征兵办主任、总检医师和肝化技师、政审骨干参加桂林市征兵办的培训;组织适龄青年和预征对象报名,调整充实和收拢预征对象;公布征集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和廉洁征兵规定;组织体检、政审队伍培训,设立体检站,87日前各街道征兵办、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征兵工作站完成初检初审(初检结束前继续接受高中以上毕业生报名并直接参加总检)。

第二阶段: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阶段(811日至28日)。主要是15日前完成区一级体格检查和复查,27日前完成政审家访并上报市征兵办双合格青年名单;27日至31日接受市征兵办联审检查。

第三阶段:复查定兵阶段(829日至99日)。主要工作是对预定新兵进行复查、复审;召开征兵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定兵;公布应征入伍新兵名单,张贴光荣榜;整理新兵档案,填写、发放入伍通知书;做好运送新兵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新兵起运阶段(910日至30日)。主要工作是集结新兵,发放物资、进行教育;交接新兵;召开新兵欢送会;组织新兵起运。上报征兵工作总结材料和各种表册。

六、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征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在人员、经费、物资和场地上给予保障。要建立和完善征兵工作责任制,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项工作的完成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征兵期间,要保证专武干部、民兵营长在职在位,全力以赴抓好征兵工作,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冬征兵工作。

(二)要抓住宣传动员关键环节。着力破解 “当兵冷、征兵难”的势头。要立足早宣传,突出做好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利用今年全市全面开展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兵役登记的有利时机,积极打好宣传动员的主动仗,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抓好参加今年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宣传发动工作,针对他们的特点,多在主动应对、精确动员上想办法、抓实效。

(三)要在审查把关上求实效。各级要在严把年龄、文化关的同时,突出抓好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审批定兵。一是政治考核要到位。要坚持三级审查和全市联审,搞好现实表现和入伍动机、思想状况和病史调查,尽最大努力把有涉毒、非自愿当兵、思想意志薄弱、严重缺乏吃苦精神和患有隐性疾病的青年排除在外。二是体格检查要正规。要落实 “封闭式”体检要求,加强体检工作人员培训、资格审查和监督检查,提高体检工作质量。三是审批定兵要严肃。要坚持集体定兵、公开定兵、择优定兵,不得搞无原则照顾。要落实“两个优先”的要求,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征兵工作监督机制,实行全程监督,全程公开,增大征兵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在查处不正之风上一定要较真,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一级,凡违反征兵政策规定,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查处。征兵期间,各征兵办要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结合报名或体检时给青年和家长发放《廉洁征兵监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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