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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岑溪市教育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22 08:5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梧州市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办公室有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岑溪市教育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岑溪市教育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梧州市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和梧州市十二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梧州市纪委、岑溪市纪委有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专项工作成果,以“三大两促”(即开展大巡察、大敦促、大清仓行动,以案促改立制,促脱贫攻坚)为工作思路,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严肃惩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梧州市委和岑溪市委各项扶贫开发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我市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立足“十二五”、着眼“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围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确保“八个一批”(教育系统重点协助做好“教育扶智帮助一批”) “十大行动”(教育系统重点协助做好“实施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实施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实现“三个无盲区”。一是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开无盲区。所有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助)资金使用的每个环节都进行公示、公开。二是群众监督无盲区。各单位要向社会公示信访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接受群众反映问题。三是资金监管无盲区。各单位立足自身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扶贫(资助)资金的监管,严防违纪问题发生。

——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两个责任”落实全覆盖。层层压实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两个责任”,做到责任到边、到人。二是宣传发动全覆盖。宣传发动覆盖到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家长。三是线索排查全覆盖。对2013年以来以及“十三五”期间所有的扶贫(资助)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所有获得帮扶的对象进行走访询问一遍。

——实现“三个百分百”。一是问题线索处置百分百。对2013年以来通过信访举报、检查接访等途径收集的扶贫(资助)领域违纪问题线索按照信访件“五种处置方式”百分百处置,2016年开始,每年都要对当年的问题线索“清零”。二是违纪行为查处百分百。对调查核实的违纪行为,根据违纪违规情节轻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百分百处理。三是责任追究百分百。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在开展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百分百进行责任追究。尤其是在查办案件时,要对是否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并核查。

三、主要任务

重点查处和整治扶贫工作中“扶假贫,假扶贫”和“两个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一)查处和整治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紧盯扶贫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重点查处单位和领导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确定扶贫对象、制定扶贫目标、落实扶贫措施和方法不精准,建档立卡底数不清、问题不清、对策不清、责任不清、任务不清等失职失责以及在开展扶贫工作中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等问题。

(二)查处和整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紧盯各种扶贫政策特别是自治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自治区“1+20”扶贫文件执行、扶贫惠农资金、扶贫工作落实等情况,重点查处和整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未落实公开制度等问题。

(三)查处和整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紧盯基层干部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截留挪用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重点查处和整治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贪污侵占问题,私存私放、挥霍浪费、长期滞留等违规违纪问题,以及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雁过拔毛”问题。

(四)查处和整治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紧盯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重点查处和整治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扶贫业务部门等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工作抓得不紧、问题查处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于整个“十三五”期间,各项工作不分阶段,统筹推进。主要措施有: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

1.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岑溪市教育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纪检组长和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学校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

2.加强宣传发动。层层召开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行动自觉。同时,在教育信息网开设专栏,宣传报道扶贫(资助)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关情况。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多途径开展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大政策公开公示力度。各单位、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栏、网络、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扶贫(资助)政策落实、扶贫(资助)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的公开公示,让基层群众、扶贫对象“懂政策、知情况”,为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提供条件。要积极创新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二)开展“大巡察”行动,全面收集扶贫(资助)领域问题线索

局领导、各股室挂镇联校人员为相应乡镇学校、市直学校的巡察组,各巡察组要对各自联系的乡镇学校、市直学校扶贫(资助)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巡察,重点围绕扶贫(资助)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助)资金使用发放等情况进行巡察,着重发现扶贫(资助)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围绕扶贫(资助)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阅资料,深入一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听取教师、学生、群众意见,结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线索摸排、案件查处等情况,摸清找准整治的重点和工作措施。

(三)开展“大敦促”行动,准确把握和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挽救和教育干部

1.发布大敦促通告。利用网络、会议传达、张贴板报等方式,不间断发布《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使广大师生、群众知晓,形成强大警示舆论氛围。

2.开展警示教育和约谈教育。利用各种廉政文化载体,开展对《党章》《准则》《条例》及上级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教育培训。经常性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宣讲活动,以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说纪,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早教育早提醒,不断加强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的约谈警醒。

3.强化通报曝光。将通报曝光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凡是典型的案件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大清仓”行动,扎实抓好扶贫(资助)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抓好线索收集。畅通信息渠道,扩大线索来源,充分发挥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作用。高度重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关注新闻媒体反映曝光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

2.深入挖掘线索。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走访农户”、公开大接访等方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了解情况,着力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走访农户”要多听贫困户诉求、听群众反映、听党员干部意见建议。

3.加强线索督办。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管理。要对可查性强、性质严重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特别是要将扶贫领域的信访件列为重点督办件。

(五)强化纪律审查,“以案促改立制”,促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一是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资助)领域违纪问题。对扶贫(资助)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对排查出来的违纪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快查严处,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案件都严肃核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一案三查”,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既要倒查追究党组织、纪检组织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开展“以案促改立制”工作。专项工作以来,市纪委把严肃查办案件贯穿始终,同时,也从案件中发现一个重要问题:部分案发原因是有关单位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造成。对此,我局将于本月开展以案促改立制工作,用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化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市纪委的统一安排下,认真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稳妥予以解决。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学校纪委(纪检组)要加强与扶贫、财政、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各单位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报告或移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随时发现、随时移交、随时办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纪检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等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辖区内扶贫(资助)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每月月底前,由局纪检组报送本系统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以及已经办结案件(包括非扶贫领域类)的处分决定书、移送司法机关函、通报文件等。每年610日、121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书面材料(需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文档需同时报送到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请各单位、各学校将负责本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材料报送人(见附件2)报送局监察室,联系人:骆焕坤,联系电话:8239330,邮箱:cxsjyjj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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