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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内丘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7-23 09:1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内丘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略)一、总则(一)制定目的为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对重大污染天气进行预警预防、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身心健康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师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内丘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内丘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完整版】


内丘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略)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对重大污染天气进行预警预防、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身心健康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邢台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关注空气污染指数变化,根据上级大气办指示,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学区、各学校、各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学区、各学校、各幼儿园负责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教育局根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通知,及时通知各级各类学校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法制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法制安全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应急组、督导组等三个小组,工作人员由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组(由局法制安全股牵头,办公室、发展规划股、支付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2、应急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法制安全股、普教股、职成教股、电教仪器站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沟通,及时接收预警信息,通过内丘县教育局网站、微信群和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相关学校,确认信息接收,启动预案并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督导组(由局文体股牵头,教研室、督导室、监察室、招生办、人事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学生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综合组反馈。

(三)学区职责

在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按要求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四)各中学、县直小学、幼儿园职责

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根据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预警分级与发布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蓝色(IV级)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Ⅲ级)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Ⅱ级)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Ⅰ级)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预警发布

教育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组负责,根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向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向各学区、各学校、各幼儿园发布。

四、应急措施

(一)在IV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局机关及各单位按全县统一要求停驶有关车辆。

(二)在IV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尘频次。特别注意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控制,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学校已安装空气净化器的,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三)IV级预警(蓝色)发布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尽量避免室外体育课、室外锻炼和室外会议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室内体育锻炼或室内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器的,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四)Ⅲ级预警(黄色)发布后,在执行IV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器的,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五)Ⅱ级预警(橙色)发布后,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全县学校、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或转为室内体育课,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并提醒学生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学校教室及楼道门窗关闭,学生上下学路上戴口罩,发现学生有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上述两项应急措施由各学区、各学校、各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督导组负责巡回督查检查。

(六)Ⅰ级预警(红色)发布后,已安装空气净化器的学校、幼儿园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各学校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寄宿制或条件较好已安装空气新风系统的可不停课,原则上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停课期间“停课不停学”,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各学校停课由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七)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八)应急终止。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宣布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各学区、各学校、各幼儿园下达指令,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应急响应行动。

五、监督检查

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期间,县教育局将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和责任追究。

六、附则

本预案由内丘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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