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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10篇

时间:2022-11-19 08:55:03 振兴乡镇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10篇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依据与规制研究  作者:沈伟民来源:《中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10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10篇

篇一: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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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依据与规制研究

  作者:沈伟民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年第24期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治理中心下移,基层社会组织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能够为乡村振兴管理提供资金动力和人才保障,但现阶段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的定位较模糊,治理效率低,相关立法建设滞后,参与工作的依据和保障不足。为此,应加强政府引导,为其提供政策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社会组织;乡村振兴;法律依据;规制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9.24.079

  [中图分类号]D922.182.3;F3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9)24-0-02

  0;;引言

  社会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但现有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相对匮乏,社会组织参与过程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讲,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不足,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底气不足,为此,有必要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相关法律依据进行研究,以期强化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依据

  1.1;法理学依据

  从法理学层面来讲,首先,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是宪法赋予社会组织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社会组织应该承担的基本义务。换句话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是法律和政策要求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组织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其次,制定法律最重要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宗旨在于提高乡村管理的公平性。农村社会组织与广大群众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收集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实际上也是从侧面掌握人民群众的发展情况。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村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这一主体发言,或为这一主体谋得更多的实惠。最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有助于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这与宪法精神相契合。社会组织在与乡村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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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沟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很多农村社会组织都是农民自发的组织,组织存在就是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因而社会组织也成为人权保障的重要维护主体。

  1.2;现实法律依据

  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国家从法律层面制定了一系列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出台了各部门和各地方形成的引导性规范文件。党和国家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逐渐丰富基层社会治理的形式,扩大其民主范围。但由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一项复杂工程,单一依靠政府部门难以实现高效管理。而且,单一依靠政府治理的模式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带有行政化色彩,在管理过程中政府占据垄断和主导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个体参与,难以体现乡村振兴管理的公平性、民主性、公正性。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关注乡村振兴问题,充当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连接者角色,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管理方法和模式创新。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管理中具有自由活動的权利,能够担当政府分配的各项责任和任务,有助于打破政府对资源的垄断,进而实现资源公平合理分配,提升乡村振兴管理效率。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组织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者,更是确保乡村振兴管理的关键责任主体。

  2;;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规制现状

  2.1;缺乏专门法律法规

  目前,国家并没有针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出台专门的法律,也没有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予以明确的法律规定。虽然从法理学角度和现实法律依据来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实际操作层面缺少细致的法律依据,必然会制约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影响管理效果。加之当前在乡村振兴管理过程中,很多工作都是以政府内部文件形式下发,但这些内部文件并不具备法律权威性,导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规范性依据不足。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社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经常会面临困难,法律依据不足导致权威性不高,整个农村社会环境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偏低,社会组织的规模又相对较小,难以被广大群众所信服。

  2.2;外部联动机制匮乏

  从法律上明确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管理的权利能够确保其“光明正大”地履行管理职责,或遇到管理问题时具有发言权,除此之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还需要得到制度层面的支持。尤其是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政策的落实还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地方在践行乡村管理时也会按照原有的乡村规约进行规制,将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纳入乡村规约中,形成外部联动机制,这是优化乡村振兴管理、促进管理主体多元化的一个有效途径。但从现实中来看,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其一,监管机制不健全。正是由于相关法律规范缺失,政府相关部门在针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监督过程中主要以内部的规范性文件为主,这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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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二,外部指导机制欠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需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从政府角度来讲,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培养。现实中,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缺少经验,对社会组织业务性指导不到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其三,多部门协同机制欠缺。乡村振兴具体工作的落实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社会组织只是其中的一个主体,虽然赋予了社会组织乡村振兴管理的重要责任,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联动机制,导致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发展和具体工作支持力度不足。

  2.3;受到自身能力限制

  在农村治理中,社会组织还属于新鲜事物,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过程中,需要承担乡村振兴管理的社会组织多是农村社会组织,由于农村社会组织管理主体多以农民为主,同时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还相对较差,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农村社会组织主要由农民自发形成,在稳定性、规模化等方面存在一定欠缺,因而也容易被基层干部忽视,且许多农村组织建立的时间较短,参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般,这也影响了社会组织自身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自信心,不能很好地履行自身权利和义务。此外,农村社会组织发展良莠不齐,很多农村社会组织更多是空架子,企业自身建设和发展水平都相对滞后,很难承担起社会活动重任,也很难在乡村政权管理中发挥作用。即便是一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展较好的社会组织,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很难做到面

  

篇二: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农业产业工会如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摘要: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乡村振兴是社会经济建设对农村地区发展提出的最新要求,在此过程中,农业产业工会对其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其加强重视,确保能够有效推进我国现代农业经济建设。本文综合探究,具体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农业产业工会的具体工作策略,希望能够对其相关人员具体工作提供更为丰富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农业产业工会;乡村振兴;发挥作用引言:在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文化事业和经济建设是其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其加强重视,确保乡村振兴事业得到更高程度的发展,使其更高程度的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建设对农业生产提出的最新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农业产业工会的作用如何实现更为有效的发挥,特色展开本次研究,希望能够有效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一、转变农业技术模式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习惯是其相关工作开展的最终目标,而在现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消费者的需求和习惯发生了很大程度的转变,农产品市场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对其农业生产结构具有一定程度的直接影响,基于此,相关单位需要进行科技创新,确保产业发展具有更高的技术装备水平,进而为农业产业升级,提供更高程度的技术支持。在农业具体实现产业升级过程中,通过有效解决技术需求,对其产业结构进行科学改善,能够实现品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通过进行品牌建设,能够确保农业实现更高程度的产业化发展,进而确保迅速落实转型升级。相关单位需要与当地农业文化底蕴有效结合,合理应用优质生产基地,进行现有品牌的有效整合,同时培育具有更高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确保农产品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占据更高优势。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具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时,有效传承诚实守信,邻里互助,尊老爱幼等良好风俗习惯,确保进一步融合现代文明和乡村传统文化,确保乡风文明实现与时俱进是其相关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1]。在具体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为了对其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更为有效的挖掘,当地工会需要注意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有效宣传,尤其是在乡镇企业建设过程中,需要在其各项活动中全面贯彻技术提升,文明礼貌,环境卫生,身心健康,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等各项内容,通过开展文化大讲堂,职工读书活动,最美职工评选等各种活动进行文化理念的有效传播,对其文明进步向善,向上精神进行有效弘扬。三、组建群众文体社团在我国现代农业长期发展过程中,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了多种文体社团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在此过程中,公会为了确保相关人员具有更为活跃的文化活动,需要科学设置运动俱乐部,爱心社团,歌舞社团,手工书法社团和读书摄影社团,由党支部大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企业文化和党建工作有效结合,实现农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合理丰富。当地工会需要组织开展器乐队,曲艺队,舞蹈队,合唱队,创作团队等多个分支结构,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能够稳定思想,进行良好氛围的合理营造,使其相关群众具有更大的团队凝聚力。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实现相关人员文体活动的全面提升,确保能够有效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四、强化群众文化建设基于乡村文化振兴科学构建职工书屋,在街道社区新,技工学校和民工服务中等农民工群众大量聚集的地区科学构建职工书屋,确保农民工群众具有更为丰富的文化生活,实现民工文化素养的有效提升,进而推进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2]。与此同时,为了使农民工群众有效解除后顾之忧,市总工会需要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乡村社区和镇街合理构建职工子弟学校,重点服务农民工子女,一线职工和留守儿童,合理构建志愿者团队,确保对当地未成年人进行更为有效的思想道德建设,实现教学内容的有效创新,不仅需要科学设置环境卫生,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同时还需要科学设置舞蹈,唱歌,绘画,羽毛球,篮球,乒乓球等多种文体活动。五、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在农业产业实现转型升级过程中,城乡统一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需要始终坚持链条贯穿,科技引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发展理念,确保其协同性,基于农户家庭经营科学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在此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对其传统陈旧的思想进行有效创新,引导农村居民进行现代农业生产,进行合作农业产业的科学培育与发展,确保新农合组织体系的科学形成有效结合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强化农业管理,确保农业生产具有更高的科技含量,进行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推广。通过有效提升农业生产质量,确保农业生产具有更高的竞争力,实现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有效提升。通过科学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合理优化人口布局,确保有效提升农业生产率,使农民走上小康社会。六、结束语总而言之,通过转变农业技术模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组建群众文体团队,强化群众文化建设,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能够确保在农村振兴过程中,农业产业工会作用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使农村地区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得到更高程度的发展,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使其实现更高程度的现代化,为我国现代社会经济水平的有效提升创建良好的条件。参考文献:[1]钟伟.柯桥区总工会围绕"四个依托"融入"乡村振兴"[J].工会信息,2018,No.755(11):49-49.[2]谭仕伦,高伟.农业产业转型,促进乡村振兴[J].当代贵州,2019,515(01):71-71.[3]陈曦.乡村振兴背景下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规划策略研究——以杭州为例[C]//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0.

  

  

篇三: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Researchonmattersofruralsocialorganizationsunderbackgroundofruralrevitalizationstrategy

  作者:郝振荣[1]

  作者机构:[1]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00

  出版物刊名: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页码:62-65页

  年卷期:2019年第3期

  主题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社会组织;农民群体;农村基层政权

  摘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农村社会组织既是政府和农民共同为乡村振兴而奋斗的重要调节器,又是农民之间共同为乡村振兴而奋斗的重要力量,还是我国农民群体能够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由于我国农村此前更加专注经济建设、农民传统思想观念对建立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不高和农村行政职能过度扩张而导致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受限等原因,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缓慢.因此支持和鼓励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参与社会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化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为其提供发展空间是目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必然路径选择.

  

篇四: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价值、困境及对策

  作者:徐顽强,于周旭,徐新盛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19年第1期

  [摘要]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社会组织具有呼应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作用,有益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可以在动力、资金和氛围上提供帮助。然而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面临着定位模糊、治理低效和激励有限等困境。社会组织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主体,在乡村文化振兴中,仍有发挥作用的余地。

  [关键词]社会组织;社会治理;乡村文化振兴;乡村振兴战略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近年来,我国乡村政治、经济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乡村文化却相对落后。无论是乡村综合文化站的数量、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村民的文化素养,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文化生活的贫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三农”的发展。乡村文化振兴是根据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从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转变的目标,提供满足村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活动和设施,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科技素养和专业职业技能的新型村民。

  社会组织作为基层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环,被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所关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包括参与乡村文化政策的制定、修改和评估;参与建设娱乐设施;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等。直接参与途径是承包政府购买的项目为村民提供产品或服务,间接参与途径是经由正式或非正式渠道,表达意见和主张以影响政府乡村文化振兴的决策和行为。部分学者从“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中理解社会组织,认为社会组织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桥梁。[2]还有一部分学者从多元治理理论出发,强调应改变原有政府单一供给公共服务的模式。[3]然而研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学者极少。学者们普遍认为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政府应给予更多支持,[4]社会组织自身也应增强文化内生引领能力,[5]探索良性的运行机制。[6]现有研究多从微观角度分析某一个村或县的文化振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缺乏宏观的归纳总结。本文从宏观的视角总结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必要性,从政府、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等多个维度研究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试图丰富学界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研究,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意义

  (一)丰富乡村文化振兴的供给主体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逐渐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受资源、能力以及利益等方面的限制,政府对于提供给村民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呈现出供给不足或供需不平衡的现象。而社会组织的参与改变了以往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服务模式,拓宽了提供服务的渠道,以更有弹性的方式为村民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弥补了政府在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时的缺陷。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以结合当地乡村文化背景、现状以及村民的偏好,提供更加具体和多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此外,村民作为乡村文化的直接受用者,对自己需要和渴望的文化活动有着最直接的体会,社会组织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可以随时表达自己意愿的平台。村民一方面可以直接向社会组织表达自己的感受,将对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的意见直接反馈给相关主体;另一方面村民也可以选择加入适合的社会组织,直接参与到文化振兴的有关项目中来。

  (二)夯实乡村文化振兴的物质基础

  乡村文化建设相对落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乡村物质条件匮乏,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极其缺乏。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无论是在财政拨款还是在政策制度上都给予了乡村文化建设越来越多的扶持,但由于中国乡村面积宽广、人口众多再加上文化基础本身十分薄弱,所以尽管各级政府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乡村文化振兴的脚步依然十分缓慢,乡村文化产品缺乏、文化事业建设落后、文化遗产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在多数乡村都未得到解决。

  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意味着它的资金并不用分配给组织成员,而是用于组织的发展和活动的开展,这使得社会组织能为村民提供更加物美价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从而减轻村民的经济负担,让文化成为村民“看得见、摸得着”的需求。社会组织公益性的特征使它能广泛汇集社会资金,让更多有志于振兴乡村文化、有公益心的人找到了捐助的渠道,放心地将资金捐助给社会组织。

  (三)共建乡村文化振兴良好氛围

  从乡村文化建设的性质和领域来看,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是多元的,需要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村民共同合作,营造一个分工明确、体系完备的治理环境。社会组织的性质意味着它能在政府、市场和村民之间起到中介、协调和沟通的作用,从而提高各主体治理效率,完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共建乡村文化振兴氛围。

  在传统的乡村文化建设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村民被动参与,这种建设方式既单一又低效。从建设内容上来看,政府难以突破以任务为导向的模式为村民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从实施效率上来看,村民敷衍配合的态度严重拉低了文化振兴的进程。而社会组织的参与改变了这种格局。许多农村自发、传承性的社会组织其成员就是村民本身,它以一种来自村民、服务村民的方式,让村民成为乡村文化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参与者,这种身份能让村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性,提升村民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使乡村文化振兴的理念深入村民心中,在乡村中形成一种重视科学文化、崇尚科学文化的良好氛围。

  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困境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打造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然而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实际进程中,依然面临着重重阻碍,对于振兴乡村文化而言,社会组织更是道阻且长。

  (一)定位模糊:乡村文化振兴中政社角色不明

  继“政企分离”之后,“政社分离”如今也成为减轻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有许多方面落实不到位。在乡村文化振兴中,政府和社会组织定位不分、角色不明会给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带来诸多困境。首先一点就是会导致社会组织的身份尴尬。在如今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尚未完全实现的现实情况下,存在有某些社会组织与政府“互利共生”或是某些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与相关社会组织形成利益联盟的现象。[7]原本应和政府保持着平等合作、买方与卖方关系的社会组织,不可避免地成为政府的“依附者”或是“下级部

  

篇五: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乡村振兴:培育新型乡村社会组织

  乡村振兴战略是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亿万农民幸福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为新

  时代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确定了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分析哪些乡村需要振兴,这不但需要从外部可视的乡村空

  间分布,如与城市的距离以及乡村的经济水平观测,也需要从

  内部较难辨析的乡村社会组织结构进行观察。培育新型乡村

  社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方案制定与实施路径具有积极的作用。中国乡村社会历史变迁在传统社会,我国多数地区(尤其是汉族聚居区)的乡村治理由地方乡绅与县一级政府机构

  合作完成。这意味着,当时的乡村社会组织是围绕乡村

  重要力量和地位的乡绅建立的,乡绅与县衙存在着一种长期

  默认的授权与代理关系。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在征粮纳税与

  剿匪保境两方面的合作。20世纪初,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社

  会设置的普遍引入与推广,我国一些地方的乡村治理把传统

  的乡绅作为乡村治理代理人的方式,从县级默认授权下延伸

  到镇一级。当然,多数偏远地区还是保留了与县政权机构的合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深入各乡村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也就建到了乡村层面。作为国家政权力

  量,党政机构的一些功能普遍在乡村延伸与设置,这在组织乡

  村生产、生活和对一些贫苦村民的帮扶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百废待兴的乡村经济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村社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数量不够多,质量也不够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央、各地方政府对社

  会组织采取的积极的培育行动,发达地区的社会组织得到

  定程度的发展。然而,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贫困乡村的社会组织由于内在动力不足,数量和质量上有待fIt进一步提到升目前为止,以海南省为例,一些贫困乡村的社步会组织仍保持着原生态

  状态。而且,贫困的乡村或居住分散的村落,这种情况较显著。

  贫困乡村的社会组织一般由当地有威望的年长者组成,他们

  填补了乡村基层政权难以完全覆盖的社会生活空间。例如

  当有家庭陷入贫困且亲戚朋友无能为力时,这些有威望的年

  长者会动员乡村其他力量予以支持,从而使贫困家庭渡过难

  关。村民之间产生竞争、冲突,在诉诸法律之前,甚至

  在村正

  式组织出场之前,这些有威望的年长者们会出面,发挥庭前的

  调节器作用。他们并不一定掌握特殊的资源,但是,一般都受到本村大多数村民的认同,这也是其作为乡村社会组织的“合

  法性”基础。虽然这种情况与过往存在的族群中族长等权威人士有一定的渊源,但如今,由有威望的年长者组成的乡村社

  会组织的继续存在,确实是对基层政权力量的补充。在一段时期之内,这种补充是传统的自发性社会组织和社会自组织在

  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尤其是贫困乡村的必要过渡。相比发达地

  区的乡村社会组织,由有威望的年长者组成的乡村社会组织是新型乡村社会组织的初级形态,需要将其进一步发展、完善

  比较成熟的乡村社会组织能够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使资源

  发挥作用。因此,贫困乡村要积极建立促进乡村生产和生活的

  社会组织,尤其在资源稀缺的乡村构建能够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的乡村社会组织。贫困乡村社会组织的观察视角近几年来,中央和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政策文件,积极培育社会

  组织。因此,已经有一部分发达地区的乡村社会组织在数量上

  得到了快速增加,而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贫困乡村的社会组织

  由于资源、内在动力等原因,有待进一步发展。因此,本文主

  要以后者为分析对象。目前,学界一般用社会理论的国家与

  社会分析工具,以社会理论冲突论的分析视角,将乡村社会组

  织放在基层政权的层面考量。我国各地乡村的文化传统、社

  会发展状况、村民之间的关系模式都不尽相同,因而,

  各地的

  乡村社会组织的类别、数量、形成背景、具体形式也多种多样。然而,这个分析工具与观察视角并没有充分重视各种各样

  的地方性差异。事实上,大城市群区域、城市郊区、发达省份

  等发达地区的乡村社会组织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社会组织并不具有同一性。发达地区的乡村社会组织具有依靠资源、组织资源的优势,而欠发达地区的乡村社会组织由于地处偏远,缺少特殊资源可资利用。因而,发达地区的乡村社会组织

  既可以成为政府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可能由于资源

  利用与政府主张的公平公正发生冲突。而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尤其是一些贫困乡村,缺少发达地区那些活跃而有力量的乡

  村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较高。这一点在海南贫困村的乡村社会组织调查中表现突出。当前,贫困乡村急需脱离政策

  输血”。贫困乡村振兴不仅需要国家政权基层力量的发展,还

  需要发动其他社会力量的中国式社会治理,即组织新型的乡

  村社会组织。内容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为推进城乡一体化

  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农业

  农村现代化、提升亿万农民幸福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为新时代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确定了重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分析哪些乡村需要振兴,这不但需要从

  外部可视的乡村空间分布,如与城市的距离以及乡村的经济

  水平观测,也需要从内部较难辨析的乡村社会组织结构进行

  观察。培育新型乡村社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方案制定与实施

  路径具有积极的作用。基层政权组织实现从观念到职责再到

  机制的转变,才能有效整合更多积极的乡村内部力量,才能顺

  利培育新型的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乡村经济振兴,进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关键词:乡村社会;贫困乡村;乡村经济作者简介:整合传统乡村社会组织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人口比

  重不断加大,然而大量农民生活在农村这一基本情况不会很

  快改变。因而,当前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提升村民的生活水平,这

  

篇六: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从磐安县方前镇看基层党建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引领作用

  ——市委组织部赴磐安县方前镇蹲点大调研课题报告

  3月5日—9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胡小荣带队,赴磐安县方前镇蹲点调研。期间,调研组走访了6个村、30余户农家,先后与50余名党员群众面对面交谈,穿插召开县、乡、村三级座谈会,广泛征求各层面意见建议。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实现村美民和、村强民富的乡村振兴目标,关键在党。受方前镇实践启发,调研组思考总结了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6条路径。

  路径一:乡村振兴是系统工程。基层党委要发挥党建引领力,运用大党建思维统筹推进,既把舵领航又保驾护航。

  近两年,方前镇党委提出党建引领全域旅游的思路,淬炼手举火把担当在前的“火把书记”、数月无休舍家实干的“抽风干部”、打动感动主动融入的“薪火群众”,小城镇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如火如荼推进,获评全省美丽乡村示范镇,2017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产值200万元。

  问题:乡镇工作任务重,干部队伍青黄不接,抓经济、抓发展能力欠缺,专业化乡镇干部不足成为面上共性问题。以方前镇为例,11名班子成员有专业背景的为5人,乡镇干部中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的仅占43.8%。

  建议:一是选优配强乡镇班子,积极配备规划、工程、旅游、经济、电商等专业人才。二是加强“全科干部”培育,

  ..

  探索全科岗位星级评定。三是关心关爱乡镇干部,严格落实“两个不少于20%”待遇,完善容错免责操作细则。

  路径二:村书记的思路与胆魄,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乡村振兴的出路。农村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号召力,争当乡村振兴的领头雁、排头兵。

  洪和钿是下村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他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带头开起了民宿,并动员村里的党员干部,建起了国标钓鱼池、水上乐园、十里乡村古道等项目。目前下村已有中高端民宿11家,承办了浙中民宿投资发展论坛会、省市县级钓鱼比赛等活动10余场,2017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7.8万元。

  问题: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从调研看,村干部能力素质不均衡,眼界、格局、思路各不相同,与百姓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同时,十八大以后,对党员干部的干事要求越来越高,但村干部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很少,卸任后的待遇保障也成问题。

  建议:一是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成立“治村导师联谊会”,以结对帮扶、组团指导、现场跟学等方式,全力打造“能干事、肯吃亏、讲公道、守规矩”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二是市级层面扩大村书记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精准性、实效性。三是对符合条件的村主职干部,对其交纳保险给予一定补贴,建立离任村干部补助年增长机制。

  ..

  路径三:乡村振兴是时代担当与使命。农村党员干部要勇当主力军,凝聚发展合力,捏指成拳。

  施逢锁是施家庄村的党支部书记,该村坐落于仙居、天台、磐安三县交界处,属偏远山村,村里的15名党员花了3个月时间完成了一条旅游栈道的修砌,施逢锁说:“都是党员干部筹工筹劳的,总共300工,没花公家一分钱。”方前镇党委在去年换届中,共选贤、请贤78名在外人士回村担任村两委干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血液和强劲动能。

  问题:对照繁重的乡村振兴任务,基层骨干队伍面临接不住、使不上劲的尴尬。方前镇山区多,党员老龄化、后继乏人,全镇无35岁以下党员村12个;还有的村,前后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之间暗地较劲,出于私心在推进工作时故意阻碍等。

  建议:一是大力实施“万名红领新青年”培养计划,选派好苗子在重点项目一线成长成才,由乡镇统一培养使用。设立农村青年党员发展专项指标,全面消除无35岁以下党员村。二是严格执行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对阻碍发展、不配合中心工作的,用好“十条红线”“星级评定”,敢于从严处置,廓清农村政治生态。

  路径四: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农村党组织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招才引智,激发内生动力。

  后朱村的朱晓华今年34岁,3年前主动回到家乡,凭着一腔热血,投入几百万搞民宿,希望通过带头“试水”,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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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批人跟着富起来。刚刚过去的春节,“乡贤恳谈会”成了各村的标配,大家纷纷打出乡情牌,召唤在外人才回村,共商发展大计。前王村新班子,积极发挥各类组织、协会的“软”作用,发动群众创建十美村,一举摘掉“后进帽”。

  问题:从现实情况看,方前镇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多,村庄空心化现象还是比较严重,很多村基础设施都相对落后,发展缺少平台;有些村规模小,在外人才不多,面临无人可引的境况;有些群众对党组织不信任、不支持,“党员干部拼命干,群众站在边上看”的情况还时有出现。

  建议:一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回归工程,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乡贤协会,健全完善招才引智政策,搭建创业创新平台,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二是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实施农村实用人才三年素质提升计划,为农村培养留得下来的职业农民、技术农民、现代农业领办人。三是构建“红色引领”机制,推行“网格党建”“三支队伍同质化管理”做法,积极发挥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广大农民作用,使一个人干变为一群人干、一村人干。

  路径五:村强则民富。基层党建只有服务壮大村集体经济,才能激发乡村振兴的活力。

  前王村依托前张肚自然村的生态环境,成功吸引到了工商资本,占地100亩的始丰畔家庭农场于2014年建成,收益稳定,今年,村里和农场业主签下了20年的续租合同,一年能为村集体增收8万元。镇党委通过招商,将方前村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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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溪边的一幢综合楼出租,每年7万的租金分给7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目前,方前镇34个村中有27个村经济收入达到了10万元以上。

  问题:发展集体经济任重道远。从面上看,方前镇仍有9个经济薄弱村,尤其是偏远山区村,底子薄、禀赋差、负债多,空心化严重,吸引外来资本难,发展举措不多。同时,部分村主职干部还存在等靠要心理,还有些村盲目跟风发展民宿经济。

  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因地制宜采取下山移民、村企结对、组团帮扶、撤村并村等形式,探索产业、物业、资源开发等多条集体经济脱贫路。二是强化红色金融支撑,设立好村风、好家风贷款,专项支持强村富明。三是加大资源的整合统筹,县乡两级探索成立集体经济发展公司,采取资源入股、不动产入股、资金入股等形式,引导村与村之间抱团脱贫。

  路径六: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变化。基层党建要发挥创新力,探索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的产业形态越来越丰富,比如万仓田园综合体项目由京衢农业投资,涉及5个行政村3348人、9000多亩土地,3年建成后,集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民宿、娱乐体验等多种产业,将吸引一大批农创客、游客等。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进,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现代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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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公司等各类组织随之产生,农村的格局、境界都发生了变化。

  问题:越来越现代化、城市化的农村,今后党建怎么办。一是新领域新业态的党建工作如何覆盖,特别是跨村甚至跨镇的企业或单位,党组织怎么设置;二是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要赋予哪些新的内涵,尤其是党建与社会治理如何结合起来。

  建议:一是加强乡村新领域新业态的党建覆盖,及时成立党组织或纳入基层党组织的管理。二是探索区域化党建模式,以龙头村党组织为核心,辐射带动区域内各个村、各类组织,实现以强带弱、共建共享。三是突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功能,探索形成“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

  附: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10条举措1、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采取区域化党建模式,以龙头村党组织为核心,推动区域内各类组织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抱团发展。按照精简高效、资源集聚原则,平稳有序推进撤乡并村、异地搬迁、下山移民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偏远山区、生态保护区村庄的发展问题。2、深化乡镇全科干部建设。围绕战斗力要求,优先配强乡镇干部队伍,加大规划建设、工程、农林水、旅游、经济、电商等专业力量培养。加强乡镇全科干部轮训,每名乡镇干部每年至少轮训一次,探索全科技能星级评定制度。加大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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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干部关心关爱,落实乡镇干部薪酬待遇,完善容错免责操作细则。

  3、大力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培育和选树一批“先锋书记”。建立“治村导师联谊会”,加强村书记队伍的传帮带,并参考拔尖人才给予相关政策待遇。

  4、从严管理党员队伍。推进智慧党建开发,创新党员党员教育线上学习线下活动模式。深化完善党员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探索红黑榜制度。探索在职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年老体弱党员、流动党员分类管理办法。整顿规范乡镇党员教育整转支部工作,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

  5、加强党员干部关心关爱。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村主职干部,对其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按缴纳额50%给予补助。逐步提高离任村主职干部补助标准,建立年增长机制。建立乡村振兴荣誉制度。探索党员临终、住院关爱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困难党员、老党员帮扶慰问。

  6、实施“万名红领新青年”培养计划。立足农村后备干部人才储备,每村至少选拔3人,由乡镇统一管理考核、统一调配使用。设立农村青年党员发展专项指标,县(市、区)委组织部统筹把关,争取到2019年底,基本消灭无35岁以下党员村。

  7、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回归”工程。乡镇成立乡贤协会,探索乡贤建房用地指标,建立荣誉授予机制和公益捐建冠名制,给予优秀乡贤身份和平台。打好“乡情牌”“乡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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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引在外创业者、大学毕业生、海归、职业农民回乡发展现代农业。健全完善招才引智政策,搭建创业创新平台,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

  8、做实做强集体经济。继续落实“2+1”结对帮扶、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县乡两级探索成立集体经济发展公司,采取资源入股、不动产入股、资金入股等形式,引导村与村之间抱团发展、携手脱贫。建立红色金融支撑体系,设立好村风信用贷,专项用于支持经济薄弱村脱贫扶持。

  9、探索“党建+基层治理”新途径。进一步深化“后陈经验”,完善“五议两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党员干部联村入户网格信息化等好做法,推进“四个平台”向村级延伸,努力实现党建网、治理网、信息网“三网融合”。探索村民代表与党员、干部同质化管理,深化党建带群建,发挥妇女、青年、联防队员、民兵等骨干力量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加入乡村振兴队伍。

  10、党建引领乡风文明。按照“六有六亮”标准,对党建阵地进行全面提档升级。用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老年活动室等场所,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发挥村规民约、家风家训作用,推动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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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社会组织具有呼应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作用,有益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可以在动力、资金和氛围上提供帮助。然而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面临着定位模糊、治理低效和激励有限等困境。社会组织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主体,在乡村文化振兴中,仍有发挥作用的余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我国乡村政治、经济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乡村文化却相对落后。无论是乡村综合文化站的数量、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村民的文化素养,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文化生活的贫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三农”的发展。乡村文化振兴是根据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从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转变的目标,提供满足村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活动和设施,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科技素养和专业职业技能的新型村民。

  社会组织作为基层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环,被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所关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包括参与乡村文化政策的制定、修改和评估;参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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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娱乐设施;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等。直接参与途径是承包政府购买的项目为村民提供产品或服务,间接参与途径是经由正式或非正式渠道,表达意见和主张以影响政府乡村文化振兴的决策和行为。部分学者从“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中理解社会组织,认为社会组织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桥梁。还有一部分学者从多元治理理论出发,强调应改变原有政府单一供给公共服务的模式。然而研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学者极少。学者们普遍认为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政府应给予更多支持,社会组织自身也应增强文化内生引领能力,探索良性的运行机制。现有研究多从微观角度分析某一个村或县的文化振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缺乏宏观的归纳总结。本文从宏观的视角总结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必要性,从政府、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等多个维度研究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试图丰富学界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研究,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意义

  (一)丰富乡村文化振兴的供给主体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逐渐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受资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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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利益等方面的限制,政府对于提供给村民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呈现出供给不足或供需不平衡的现象。而社会组织的参与改变了以往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服务模式,拓宽了提供服务的渠道,以更有弹性的方式为村民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弥补了政府在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时的缺陷。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以结合当地乡村文化背景、现状以及村民的偏好,提供更加具体和多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此外,村民作为乡村文化的直接受用者,对自己需要和渴望的文化活动有着最直接的体会,社会组织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可以随时表达自己意愿的平台。村民一方面可以直接向社会组织表达自己的感受,将对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的意见直接反馈给相关主体;另一方面村民也可以选择加入适合的社会组织,直接参与到文化振兴的有关项目中来。

  (二)夯实乡村文化振兴的物质基础

  乡村文化建设相对落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乡村物质条件匮乏,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极其缺乏。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无论是在财政拨款还是在政策制度上都给予了乡村文化建设越来越多的扶持,但由于中国乡村面积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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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众多再加上文化基础本身十分薄弱,所以尽管各级政府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乡村文化振兴的脚步依然十分缓慢,乡村文化产品缺乏、文化事业建设落后、文化遗产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在多数乡村都未得到解决。

  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意味着它的资金并不用分配给组织成员,而是用于组织的发展和活动的开展,这使得社会组织能为村民提供更加物美价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从而减轻村民的经济负担,让文化成为村民“看得见、摸得着”的需求。社会组织公益性的特征使它能广泛汇集社会资金,让更多有志于振兴乡村文化、有公益心的人找到了捐助的渠道,放心地将资金捐助给社会组织。

  (三)共建乡村文化振兴良好氛围

  从乡村文化建设的性质和领域来看,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是多元的,需要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村民共同合作,营造一个分工明确、体系完备的治理环境。社会组织的性质意味着它能在政府、市场和村民之间起到中介、协调和沟通的作用,从而提高各主体治理效率,完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共建乡村文化振兴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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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统的乡村文化建设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村民被动参与,这种建设方式既单一又低效。从建设内容上来看,政府难以突破以任务为导向的模式为村民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从实施效率上来看,村民敷衍配合的态度严重拉低了文化振兴的进程。而社会组织的参与改变了这种格局。许多农村自发、传承性的社会组织其成员就是村民本身,它以一种来自村民、服务村民的方式,让村民成为乡村文化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参与者,这种身份能让村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性,提升村民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使乡村文化振兴的理念深入村民心中,在乡村中形成一种重视科学文化、崇尚科学文化的良好氛围。

  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困境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打造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然而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实际进程中,依然面临着重重阻碍,对于振兴乡村文化而言,社会组织更是道阻且长。

  (一)定位模糊:乡村文化振兴中政社角色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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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政企分离”之后,“政社分离”如今也成为减轻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有许多方面落实不到位。在乡村文化振兴中,政府和社会组织定位不分、角色不明会给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带来诸多困境。首先一点就是会导致社会组织的身份尴尬。在如今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尚未完全实现的现实情况下,存在有某些社会组织与政府“互利共生”或是某些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与相关社会组织形成利益联盟的现象。原本应和政府保持着平等合作、买方与卖方关系的社会组织,不可避免地成为政府的“依附者”或是“下级部门”。这种模棱两可地身份不仅使得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文化振兴时很难准确地把握自己的目标、独立决策,也使得村民无法分清社会组织究竟是政府的“替代品”还是公益机构。

  

篇八: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作者:贾双跃[1,2]

  作者机构:[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2]唐山市委党校

  出版物刊名: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页码:60-63页

  年卷期:2018年第8期

  主题词:社会参与;乡村精英;精英群体;参与主体

  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高度指明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要点和方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市场、社会三大主体缺一不可,其中社会介入乡村振兴的主要方式即社会参与。所谓乡村振兴中的社会参与,是指农民群体、乡村精英群体以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和群体活动,其中农民群体是参与的主体,社会参与主要围绕动员广大农民而展开。

  

篇九: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受到自身能力限制在农村治理中社会组织还属亍新鲜事物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戓略落实过程中需要承担乡村振兴管理的社会组织多是农村社会组织由亍农村社会组织管理主体多以农民为主同时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还相对较差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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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依据与规制研究

  作者:沈伟民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年第24期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治理中心下移,基层社会组织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能够为乡村振兴管理提供资金动力和人才保障,但现阶段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的定位较模糊,治理效率低,相关立法建设滞后,参与工作的依据和保障不足。为此,应加强政府引导,为其提供政策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社会组织;乡村振兴;法律依据;规制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9.24.079

  [中图分类号]D922.182.3;F3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9)24-0-02

  0;;引言

  社会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但现有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相对匮乏,社会组织参与过程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讲,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不足,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底气不足,为此,有必要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相关法律依据进行研究,以期强化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依据

  1.1;法理学依据

  从法理学层面来讲,首先,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是宪法赋予社会组织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社会组织应该承担的基本义务。换句话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是法律和政策要求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组织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其次,制定法律最重要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宗旨在于提高乡村管理的公平性。农村社会组织与广大群众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收集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实际上也是从侧面掌握人民群众的发展情况。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村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这一主体发言,或为这一主体谋得更多的实惠。最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有助于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这与宪法精神相契合。社会组织在与乡村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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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沟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很多农村社会组织都是农民自发的组织,组织存在就是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因而社会组织也成为人权保障的重要维护主体。

  1.2;现实法律依据

  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国家从法律层面制定了一系列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出台了各部门和各地方形成的引导性规范文件。党和国家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逐渐丰富基层社会治理的形式,扩大其民主范围。但由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一项复杂工程,单一依靠政府部门难以实现高效管理。而且,单一依靠政府治理的模式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带有行政化色彩,在管理过程中政府占据垄断和主导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个体参与,难以体现乡村振兴管理的公平性、民主性、公正性。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关注乡村振兴问题,充当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连接者角色,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管理方法和模式创新。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管理中具有自由活動的权利,能够担当政府分配的各项责任和任务,有助于打破政府对资源的垄断,进而实现资源公平合理分配,提升乡村振兴管理效率。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组织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者,更是确保乡村振兴管理的关键责任主体。

  2;;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规制现状

  2.1;缺乏专门法律法规

  目前,国家并没有针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出台专门的法律,也没有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予以明确的法律规定。虽然从法理学角度和现实法律依据来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实际操作层面缺少细致的法律依据,必然会制约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影响管理效果。加之当前在乡村振兴管理过程中,很多工作都是以政府内部文件形式下发,但这些内部文件并不具备法律权威性,导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规范性依据不足。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社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经常会面临困难,法律依据不足导致权威性不高,整个农村社会环境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偏低,社会组织的规模又相对较小,难以被广大群众所信服。

  2.2;外部联动机制匮乏

  从法律上明确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管理的权利能够确保其“光明正大”地履行管理职责,或遇到管理问题时具有发言权,除此之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还需要得到制度层面的支持。尤其是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政策的落实还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地方在践行乡村管理时也会按照原有的乡村规约进行规制,将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纳入乡村规约中,形成外部联动机制,这是优化乡村振兴管理、促进管理主体多元化的一个有效途径。但从现实中来看,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其一,监管机制不健全。正是由于相关法律规范缺失,政府相关部门在针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监督过程中主要以内部的规范性文件为主,这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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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二,外部指导机制欠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需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从政府角度来讲,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培养。现实中,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缺少经验,对社会组织业务性指导不到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其三,多部门协同机制欠缺。乡村振兴具体工作的落实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社会组织只是其中的一个主体,虽然赋予了社会组织乡村振兴管理的重要责任,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联动机制,导致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发展和具体工作支持力度不足。

  2.3;受到自身能力限制

  在农村治理中,社会组织还属于新鲜事物,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过程中,需要承担乡村振兴管理的社会组织多是农村社会组织,由于农村社会组织管理主体多以农民为主,同时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还相对较差,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农村社会组织主要由农民自发形成,在稳定性、规模化等方面存在一定欠缺,因而也容易被基层干部忽视,且许多农村组织建立的时间较短,参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般,这也影响了社会组织自身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自信心,不能很好地履行自身权利和义务。此外,农村社会组织发展良莠不齐,很多农村社会组织更多是空架子,企业自身建设和发展水平都相对滞后,很难承担起社会活动重任,也很难在乡村政权管理中发挥作用。即便是一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展较好的社会组织,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很难做到面

  面俱到。

  3;;加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建设与制度建设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符合现实需要,为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法规,为其参与管理提供依据,提升其参与管理的严肃性;二是要完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机制、指导机制、联动机制等建设,为社会组织参与管理提供助力;三是加强对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提升其参与管理的能力,增强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的内源动力。

  3.1;以现实为依据完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法律法规

  法律规范是社会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管理过程中也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作为保障。法律法规建设可从两方面出发:其一,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法律地位,明确其参与的边界范围和享有的知情权、表决权等,各地也可结合实际,赋予不同社会组织个性化的管理权利;其二,在法律条文中增加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描述,引导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管理过程中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简言之,国家应该尽快制定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地位运行机制、承担责任权利事项日常活动等,只有明确上述内容,社会组织才能大胆地在乡村振兴管理中发挥作用,且能够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达诉求,为乡村基层管理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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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形成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多方联动机制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一般都是受政府委托,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社会组织更多是以社会主体的形式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但当前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还面临着非常复杂的外部环境,因此,仅仅依靠社会组织力量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这就需要政府既要重视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管理中的作用,也要根据社会组织实际需要构建包含政府在内的合作机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會组织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以确保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管理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能够更为顺畅。同时联动机制建设必须确保各个参与主体有明确的分工,各主体之间能够各司其职,且相互配合,以乡村振兴为共同的奋斗目标。

  3.3;在政府的引导下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依据与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社会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还应该不断完善自身,积极转变意识,履行其参与乡村管理的职责,并能够在政府的引导下,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活动能力。同时,地方政府也要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的实际角度出发,为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信誉度和权威性,使社会组织真正成为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主体,通过社会组织自身的表现,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政府在加强社会组织引导建设过程中,还应该对社会组织予以一定的业务培训,对培训合格的社会组织给予大力支持,对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社会组织应该给予清除。此外,提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准入门槛,确保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结语

  虽然当前国家非常重视社会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改革中的作用,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实际作用并未明显。为此,我国有必要从乡村振兴管理的目标出发,围绕这一核心问题,从法律层面明确社会组织的责任与权利,从制度层面为其提供支持和保障,从自身层面鼓励其不断成长和发展,多措并举,提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管理的成效。

  主要参考文献

  [1]成克惠.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精准扶贫的法律依据与治理研究[J].农业经济,2019(1).

  [2]李海峰,李敬军,李科,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基于河北省山区乡镇的调查分析[J].经济论坛,2019(4).

  [3]龙强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多元主体参与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9).

  

  

篇十: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X区民政局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范文

  按照《中共某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成立乡村振兴五个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作为乡村组织振兴工作专班牵头推进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区《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倡导文明乡村行动,大力弘扬社会新风正气,全面务实开创民政工作。现对照《乡村振兴五个专班重点任务清单》,梳理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全面提高城乡社区治理能力。一是健全村委会班子。按照全市推进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对现任某区村委会班子进行摸底统计,对出现缺职的村委会及时指导做好补选工作,确保村级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截至某月某日,全区缺职村委会全部完成补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依托村民会议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大力推进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现村务公开阳光、透明。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2022年全区某个村完成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三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在总结近几年村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某区村务公开目录》。各村对照《某省村务公开条例》、《某区村务公开目录》要求,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在全面公开财务、事务、政务的基础上,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做到既详细全面,又通俗易懂,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进一步推行某区协商民主的“三三制”模式,指导推进全区村、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建立多层次村级协商机制。四是搭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2022

  年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某个,初步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室内室外设施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通过统筹整合乡村服务资源,在农村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扎实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三)着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建设农村幸福院某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初见成效,基本能够满足所在村老年人的活动需求。一是政策扶持,有序推进。根据《某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某市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和运营给予补助,促进幸福院建设的有序性、快速性。二是标准打造,定位明确。把高标准打造农村幸福院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现有农村公共服务平台、村级阵地建设等民生保障工程有机结合,坚持一村一策,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实现布局合理、资源共享。按照“能改建不新建、服务最大化”的思路,最大限度盘活闲置集体房产等资源,充分利用各类服务设施,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改建、扩建,解决幸福院建设场所问题。三是科学管理,有效运营。夯实区、街道、村三级责任,凝聚多方合力。按照“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自主互助”的原则,明确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行和管理主体为村民委员会,所在街道负责监督管理,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展结对帮扶、爱心捐赠活动。同时,倡导村监委会、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参与管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四)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22年全年共为某户次某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及各类补贴某万元。并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低保申请对象、收入和财产认定标准,扣减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等,放宽申请条件,将符合政策的农村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同时,自2022年某月某日起,农

  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某元,高于市定贫困标准线每人每年某元。二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整户识别、按户帮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按户施保为主、按人施保为辅。并将整户无劳动力或劳动力较弱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兜底保障的重点,按规定程序有序纳入农村低保。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保留低保待遇某个月,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要针对不同救助类型,优化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增强临时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公正性。为提高临时救助的及时性,已全面落实区民政局委托街道开展临时救助审批的规定,全面建立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委托街道直接审批的临时救助金额每次不超过某元/户,2022年春节期间为某户农村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性救助金某万元。

  (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优势。积极引导区属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引导会员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一是某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间的纽带作用,凝聚多方养老服务力量,共同努力解决好乡村养老服务工作,把养老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乡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广“互联网+养老”模式,重点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推动乡村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某区文旅会展业协会,与驻区文化旅游企业单位联合打造全域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以某等打造非遗传统文化旅游,以某打造商贸旅游,以某某等打造乡村旅游。围绕会展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策划旅游产品,

  完善某全域旅游网络布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三是发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作用,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会计代理制度,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村级资金的委托管理、村民自治和规范使用,加强农村源头治腐,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矛盾问题

  另一方面,部分专业社工认为乡村环境条件差,待遇低,不愿去乡村从事社工服务。

  (二)深化移风易俗方面。一是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有待加强。虽然各村(居)制定了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并上墙,但有的红白理事会自我管理和热心服务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群众思想观念有待转变。通过移风易俗的深入推进,大部分村民的思想观念有了较大改变,但少数村民婚丧嫁娶中相互攀比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农村幸福院建设方面。一是在民政部门倡导的村级主办和互助服务上,政府支持及社会参与发展不平衡,亟待加强。二是资金缺少问题,省、市、区三级虽然给予扶持资金,但力度较小,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幸福院建设的需要。三是部分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差,自身投入资金不足,难以打造高标准高档次的幸福院,影响了农村养老更快发展。

  三、下步工作思路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城乡治理水平。一是督促列入2022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街道,按标准全部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在农村社区推广“一站式”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力度。二是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

  续做好宣传、线索摸排、督导等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和通报新情况、新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对出现缺职的村委会,及时指导街道按程序补齐班子。三是探索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人才配置办法,大力引进具有专业背景的社会工作人才,鼓励其到农村地区开展服务。并制定社会工作人才的晋升机制,鼓励更多优秀人才留得住、愿意留在乡村做出贡献,不断提高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推进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申。

  (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成效。一是持续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按照移风易俗宣传工作零死角的要求,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各类文艺演出,在节目中穿插进行移风易俗有奖问答,通过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力争更多的农村老年人参与社会化养老,提高农村幸福院使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保障作用。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幸福院制度建设,为农村老人搭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保护伞”,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实现新发展。

  (五)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其连接各方资源、广纳专业人才的优势,起到联结乡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农业技术人才与普通农民的媒介和桥梁作用,提升农民创新创业的活力,助力产业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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