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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平等与和谐社会构建

时间:2023-05-20 12:2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本文尝试从语言文字平等的角度探讨和谐社会构建与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问题。语言平等问题涉及少数民族的权益,也涉及多元文化保护。国家的经济、文化要和谐发展,就必须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让弱势语言文化有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关键词】语言;平等;社会;和谐

【作 者】蒙元耀,广西民族大学博士、教授。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H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7)04-0006-005

A Study on the Equality of Languages and the Constrution of Harmonic Society

Meng Yuanyao

Abstract:This paper will disscuse the issues in the constrution of harmonic society and development of multiethnic regions education.The problems equality of languages are related to the rights of minorities and protection multiculture.It is necessary to save the languages and culture of the minorities if the nation’s economy and culture will develop harmonically.Therefore the space is provided for minority languages and culture to survive and develop.

Key words:Equality;Languages;Harmonic

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是我国的一贯政策,各级政府都不允许民族之间的语言歧视问题出现。广西是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地方,各族人民友好和睦相处。长期以来各族人民一直在这块土地上开拓进取,繁衍生息,创造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民族之间这种和谐相处的环境,得益于国家民族政策的合理引导以及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可。

根据宪法,我国各族人民有使用自己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和自由。在广西,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略多。世居的少数民族中,壮、瑶、苗、侗、仫佬、毛南、京、彝、水、仡佬等十个民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回族已经转用汉语作交际工具。其中,壮、侗、毛南、水、苗、瑶、彝、京等八个民族均有自己的传统老文字。虽然这些传统的老文字使用领域有限,但它们保存了不少民族民间的珍贵文化资料,特别是那些代代相传的手抄歌本,可以说是民间文学的瑰宝。政府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还给壮、侗、苗等民族创制了拼音文字,帮助彝族改进了彝文。直到如今,广西的民族语文工作者还一直在为瑶文的创制而作努力。

民族语文工作长期以来都纳入民族工作序列而当作一项重大工作。然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民族语文工作事实上却不大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有许多东西很值得认真总结,特别是一些政策层面的东西,更值得我们深思。

国家为什么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语言文字?

早在1950年代初期,我国政府对少数民族问题就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当时主要任务是要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尤其是政治上的不平等。政府在百废待兴之际,依然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普查,摸清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状况,为壮、苗、彝、侗、布依、哈尼、佤、傈僳、纳西、黎等十个民族创制了文字,为景颇、拉祜、傣等民族改进了文字。并通过行政力量在民族地区大力推行使用民族文字来扫除文盲。现在回顾历史的发展过程,这种考虑问题的方式却颇有理想主义的色彩。因为当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各个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和经济发展差异问题,以为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翻了身,当了家,再给文艺工作队到民族地区学习一些民族歌舞,多多巡回演出;办一些民族院校,培养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就能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政治理想了。至于如何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如何把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办好,都没有通盘考虑,甚至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严峻性。直到1980年代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要搞活经济,这才发觉少数民族地区根本就不具备现代经济的竞争力。待到沿海地带的经济长足发展之后,少数民族地区如何发展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

有了自己的民族文字,少数民族的教育、文化、经济、政治水平真的就能很快提高吗?他们的权益因有民族文字就得到切实的保障?

几十年来的社会实践证明,问题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少数民族民众在很多领域并不因为拥有了民族文字自己的权益就得到相应的保障。于是人们便以猜疑的眼光来评价民族语言文字的社会功能。这种猜疑扩散开来就形成一种很不利的看法,似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除了政治象征外再也没有什么真正意义的用处。

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不发达,表面上看是经济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因素在制约。但其深层却还有认识上的偏差,有行政关系的不顺畅,有教学体制的失当,更有民族语言规划策略上的失误。种种问题堆积在一起,必然导致民族语文工作的艰难。宪法虽然赋予少数民族人民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但因语言文字规划策略不到位,最终的实惠落实不到少数民族民众的身上。平民百姓只讲实惠,得到好处的东西才有用。民族语文的工作成效距离人们的期望目标太远,因而人们就得出民族语文无用的看法来。

少数民族文字究竟有没有用处?若是有用,能在哪些领域发挥作用?要让少数民族得到切实的好处,如何发挥少数民族语文的作用?濒危的弱势语言文化应该怎样保护?这一系列问题都是摆在民族语文工作者面前必须认真考虑的难题。

作为少数民族一分子,作为长期从事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者,我对民族语言文字的社会功能是深信不疑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除了政治上的象征意义外,还有许多不可取代的社会功能。语言不仅是思维的工具,是社会文化的载体,同时还是维系民族感情的纽带,我在许多文章里都曾反复申明过这一点。在我看来,民族语言文字主要作用表现在如下这几方面:

(一)基础教育阶段的双语教学;(二)双语师资的培养;(三)民族古籍整理;(四)民族医药与民族植物研究;(五)民族文化研究;(六)农村科普推广应用;(七)影视文艺演出;(八)时事政策宣传。①

如今看来还需要加上一项:濒危语言文化保护。语言也是一种文化资源。濒危语言自身就是一种濒危文化。要保护濒危的弱势语言文化,首先就要研究和描写这些少数民族的语言!与社会主流语言相比较,少数民族的语言处在事实上的弱势地位。我们应该把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保护问题摆到议事日程上来,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与社会整体的经济、文化发展结合起来给予综合考量。多保存一份语言资源,即多给子孙后代保留一份文化财富。

既然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为什么几十年来几代人的努力奋斗一直都得不到理想的成效呢?我以为问题就出在“通、懂、用”三个关键环节上。

“通”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要通。领导者,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主要领导者,要对自己辖区内的民族语文工作有充分的认识。少数民族地区多半地处国家边陲,民族语文工作涉及国家边疆的安定与安全。另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若是长期发展滞后,就会拖国家建设的后腿。经济要发展,首先要提高人的素质。而民族语文在民族地区人才素质教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所以说,民族语文工作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的兴旺大业,其实也是国家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建设。国家要兴盛,要长治久安,要和谐发展,就必须重视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

“懂”是民族语文干部要懂行,要精通业务。民族语文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是这项工作的成败关键。干部的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才能打得开局面。有为才有位。假若民族语文工作没有一支过硬的队伍,不出人才,不出成果,不重视自身队伍建设,自然在主管领导心目中也就没有这项工作的位置。事业要发展,人才培养是关键!

“用”是民族语文要派上用场。学了民族语文,就需要有使用它的领域和机会。若把民族语文仅仅理解为民族平等的政治需要,或者把这项工作当成谋取一些办学经费的渠道,那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政府要通过行政行为,有意识地制定相应的政策,在升学、就业、职称评定等方面用上民族语文,在新闻媒介、影视宣传等方面拓宽民族语文的应用领域;有目标地制定民族语文发展声望计划,进而提高少数民族语文的声望和地位。②

在少数民族地区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问题上,我们多半还是停留在说说而已的状态上。基层干部曾经诙谐地开着玩笑:这项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我们有实际效果的措施还是相对比较少。可以说,民族语文工作效果不显著,绝非民族语言文字本身没有用,那是我们未能把工作做好!

在中国,汉语和汉字是主流语言文字。汉语传媒是全国最大的信息源。不仅汉族人民在使用汉语汉字,就是各少数民族之间的交往也要使用汉语汉字。但几千年的文化传承,使少数民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活模式。只要不离开原有的生活环境,少数民族就需要自己的语言文字来维系本民族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可在大多数民族地区,人们连用母语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母语不是汉语的少数民族,他们的语言跟接受文化教育的学校教学用语不一致,然而他们却跟母语是汉语的儿童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教材来学习,这中间的差异太大了。

汉语为母语的儿童七岁入学时,他的语言能力已经相当强了。在小学启蒙阶段学习,他主要是在认字这一环节上下工夫。字义和用法对他来说不是困难,因为他会听、会说、会用那些词。而相对于少数民族儿童,他要认识一个字,同时还要死记字的读音、意思、写法和用法!因为平时他所说的不是这一套语言系统。他与生俱来的思维工具和表达机制完全不同于教材用语。从零岁到七岁所积累的那点生活知识得暂时放过一旁。所以,在少数民族地区,小学启蒙阶段不论是自觉或是不自觉,教师都必须使用民汉双语教学来对小学生进行启发,否则小学生们是无法理解课本内容的。在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的新合村,小学语文教师告诉我们,他们给学生讲解课文,先用普通话朗读一遍,然后用壮语解说一遍,因为班上的小孩以壮族居多。接着再用苗语讲解一遍,班里的学生也有不少是苗族儿童。临要下课或下了课,还得赶紧用仡佬话再跟仡佬族的儿童解释课文的内容。对个别彝族儿童只好个别辅导了。可想而知,在这种多民族杂居的地方,教师付出的精力绝对比单一用汉语来教学的学校教师要大出许多倍!也可以推知,这类地方的学生学习知识要比发达地区的学生要慢上许多年才能达到相同的水准。根据我们的研究,壮族地区的学生一般要到初中二、三年级时才能比较顺畅地使用汉语来思维和表达。换一句话说,这类母语为非汉语的学生,他们要转换思维机制和语言表达工具,需要到初中阶段后方可完成两种语言的顺利交替使用。③

在这种先天不足的学习环境里,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时完全掌握好课本的基础知识依然是十分困难的。个别优秀的学生也许能够出类拔萃,但多数学生的成绩普遍不太理想。除了语言因素在制约外,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各方面都不太如意。所以,要指望这些地方的教学质量能跟城镇、跟发达地区相比,实在是一种奢望。

对母语为非汉语的少数民族来说,政府虽然给少数民族十分二十分的照顾分数,但这点分数远远解决不了少数民族语言与受教育语言不一致的文化差异问题。愚意以为,这十分二十分只是一种权利的象征而已,它无法解决少数民族母语思维和受教育用语不同的根本问题。少数民族学生一开始就处在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上。他们要用第二语言来学习知识,这原本就无法体现公平。再加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交通、信息均欠发达,受教育的条件远远不如发达地区那么优越。不加区别要把他们放到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用同样的试题参加统一考试,这是貌似公平实失公允的做法。

在国外,发达国家很注意语言文化资源的保护。他们施行多元文化策略,鼓励非主流语言族裔的人学习主流社会的语言,同时也鼓励他们学习自己的母语文字。政府也鼓励主流语言为母语的人学习第二门语言。

比如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提倡学习英语以外的第二种语言对国家与人民均有好处。虽然澳大利亚的人口有83%是以英语为母语,但其中有不少文盲。而且,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中很少有人精通其他语言,就是澳大利亚的主要贸易国家的语言也很少有人学习。由于能说英语以外语言的家庭在家中忽视了小孩有学习双语的潜在能力而导致澳大利亚语言资源的减损。随着多种土著语言的消失,澳大利亚将失去文化遗产中很重要的部分。因此,精通英语之后再学习另外一种语言,至少可以使澳大利亚在四个方面受惠:(一)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好处。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如有使用主办国语言能力和了解他们的文化,澳大利亚会占有优势并将因此而受益。(二)在澳大利亚多语言社会中以英语之外的其他语言为辅助工具,将之利用以提供全民服务。(三)能在国际事务上尽更大的职责(即提高澳大利亚的国际声望与地位)。(四)机会均等,克服不利处境使社会趋向公平(语言平等即受教育机会均等,亦即就业机会均等)。所以,澳大利亚政府的语言政策目标就是让所有的澳大利亚居民有机会学习至少两种以上的语言:英语和另外一种。同时能提供英语以外的语言服务来营造这些语言的使用环境。

为实现这一目标,澳大利亚政府提倡学生在受教育期间应有机会至少学习一门英语以外的语言。如有可能,每个人应有机会学习自己的母语;为了国家利益,最好学习国家所需要的语言。并且强调,每个学校所要教授的任何语言在教育上和文化上都应该受到肯定并加以鼓励。在高中三年级时,各州或各领地当局应测试尽可能多的语言。在高考中,对非英语母语的考生设另一套相对比较浅易的考题,而且把考生母语列作一门考试内容,成绩按比例计入高考总分。对公认学习难度较大的语言(如希伯莱语等),加分的比例还要更高一些。④

在德国,学校至少要开设一门外语课进行双语教学。他们在十三年义务教育阶段都坚持进行双语或多语教学。实施双语教学,为的是能够用母语在日常生活场景中进行口头或书面的交流并与讲同样语言的人交流;能够用母语对错综复杂的事实情况进行思考;能够掌握双语就意味着择业机会增多并有助于国际间的交流。所以学校选择的外语有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因为这些语言在欧洲共同体内使用人数最多。德国的少数民族都是移民进入的,其语言文字是来自国的官方语言和文字。这部分人的双语教学跟德语为母语的人又有所不同。非德语母语的少数民族双语班的学生比普通班的学生要多学习一年。即先学一年母语后再进行双语教学。一年级时使用母语教材,进行扎实的母语训练。二年级后使用双语教材进行双语教学。低年级时母语成分多一些,随年级的升高,母语成分逐渐减少。然后逐渐过渡到德语与外语的双语或多语教学。少数民族的母语教育贯穿整个中小学的教学过程。到中学阶段时还要开母语补充课,进一步传授母语知识。使学生从单一语言过渡到多种语言,实现培养多语型人才的目标。⑤

西班牙被认为是鼓励少数民族语言与国语共同生存和繁荣的范例。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巴斯克和加里西亚三个地区都以当地语言为官方语言。这些地方语言在公共机构、学校及传播媒介当中得到广泛使用。加泰罗尼亚语还是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的官方语言。而在佛朗哥独裁的时候,加泰罗尼亚语是被禁用的语言。⑥

可见,少数民族语言能否得以生存,政府的态度和政策是至关重要的因素。相比之下,我国的民族语文政策是正确的,少数民族所处的语言环境氛围也是宽松的。现在关键是如何制定明确的措施来实现国家宪法规定的民族语言平等目标。语言文字的平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少数民族若长期处在语言、文化的劣势地位上,整个国家的社会发展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繁荣。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发展经济,首先需要解决他们的教育问题以提高人口素质。而要解决教育问题,则必须解决双语师资和母语接受教育的问题。后面这两个问题,实际就是如何公平发挥民族语文在国民教育上的作用问题。

实施双语文教学,这是民族地区教育改革的一条出路。没有双语文教育,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文化素质就不会大面积得到提高。少数民族多姿多彩的传统文化也不会得到长期保持。特别是现今社会经济转型,经济观念改变,市场经济的大浪潮强烈地冲击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实施双语文教学,首先要有合格的双语文师资。培养合格的双语文师资是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基础,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国家政府要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峻。这是重大的行政行为。政府应以行政决心下大本钱来解决民族地区的教育落后问题。

与主流语言文字相比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功能和应用范围相应是比较窄小的。而且因地理位置上的边缘化和社会功能的层次不高,我国目前多半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都处在发展不利的位置上。在广西,即便是拥有1800多万使用人口的壮语和壮文,依然也摆脱不了弱势的地位。一些只有几千或者几百人的濒危语言,它们的生存空间已经非常窄小了,甚至到了非紧急抢救不可的地步。若不再着重加以保护,这些语言很快就会消失于无形!

借鉴国外的少数民族语言保护、多元文化资源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我们应该把民族语言文化当作重要的文化资源和人类文化遗产来加以重点保护。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繁荣发展当做国家社会整体的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的有机部分。

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许多地方都不能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到民族教育事业上来。这项事业只能依靠国家加大投资的力度来解决。现在国家暂时无法投入太多,但相应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来改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环境总是应该可以的。比如从高考、招干考试等政策上将按民族成分给人平均照顾分改为将民族语文增列作考试内容。在高考或招干考试里设上四五十分民族语言文字的题目,让民族考生变照顾为争分。学好民族语文者,应该得到相应的实惠。在职称评聘之中,懂民族语文者可以免试一门外语。以政策诱导民族语文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在民族文化教育和师范教育上,设一些专用的名额指标给相关的民族院校和师范院校,给学习双语准备从事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的人才予以一定的优惠待遇。比如少数民族学生减免学费,或定岗定向培养人才,给民族地区或贫困地区保证一定的编制指标,让学了双语文的大中专学生有就业的保障等等。甚至一些民族地区农林医性质的大专院校也应该按一定比例开设民族语文课,为民族地区培养一些实用型的科技人才,改善民族地区科技人才极端匮乏的状况。

总之,宪法和教育法都赋予少数民族学生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教学的权利。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领域。国家政府要加大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建设步伐,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就必须在政策措施的层面上给予明确的规划,有目标有计划地提高民族语文的社会声望和地位,实施双语或多语教学来提高少数民族的整体文化素质,让少数民族从社会进步中获取相应好处的同时又不至于丢失自己的传统优秀文化。

注释:

①参见拙文《从行政效能加强民族语文建设》,《三月三》2006年第8期pp.25-27。②我曾在《民族语言文字的地位和作用》一文里详细讨论过这些问题,详参《云南民族语文》1997年第3期pp.3-7。③贺明辉蒙元耀《谈壮文在开发壮族儿童智能中的作用》,《广西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p.26。④澳大利亚语言政策资料引自Australia’s Policy on Languages(Chinese Version),Department of Employment,Education and Training。⑤车金明《中国德国双语教学比较》,《云南民族语文》1996年第4期,pp.28-29。⑥唐三彩《西欧少数民族语言步入复兴轨道》,《光明日报》1996年4月10日(《云南民族语文》1996年第2期转载)。

〔责任编辑:李士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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