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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负面清单时代中国投资管理体制转型的法治对策

时间:2023-05-23 19:5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在当今世界国际投资自由化的潮流之下,中国投资管理体制向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特征的新体制转型有其经济、政治、法律方面的动因。通过对上海自贸区法治实践的研究、分析和总结,未来中国投资管理体制转型的法治对策包括:转型需借鉴国际经验、坚持国家立法并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完善监管顶层设计、创新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提升国家治理法治化水平。

关键词:负面清单;投资管理体制;上海自贸区;法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29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

10085831(2015)05013407

当今世界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外资准入管理模式由正面清单管理模式转变为负面清单①管理模式即是这一趋势的重要标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上海自贸区)自2013年设立伊始,就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模式管理外资准入。山东潍坊市、四川成都市等地也陆续跟进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推出了同时适用于内外资管理的本地负面清单,中国投资的负面清单时代已悄然来临。

上海自贸区设立之前中国对外资一直采用正面清单模式进行管理:国家以正面列举的方式,列示国家对外开放的部门和程度,清单之外是保留范围;负面清单模式下,国家以清单来保留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投资领域,此外的行业外资可以充分自由进入。上海自贸区投资管理模式由“正”转“负”须以法律为动力,因为“经济体制改革,都应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必要时,还须制定专门的法律或法规。同时,新的经济体制又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使之规范化、法律化,从而有助于它的普遍推行和确立” \[1\]。建立负面清单投资管理模式是中国的首次尝试,总结其经验得失,有助于为中国投资管理体制的转型提供法治对策。

一、中国投资管理体制转型的动因

中国投资管理体制的转型是中国融入国际投资自由化、扩大开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中国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精神的内在需求。

(一)国际投资新秩序的外在压力

外资的国民待遇可以体现在准入、经营和法律救济这三个阶段,负面清单的投资管理模式正是准入阶段国民待遇的具体措施。“随着 WTO 红利的逐渐消退与WTO 多边贸易体制的日益‘边缘化’,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成为新一轮国际贸易谈判和规则制定的核心内容,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也以运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趋势”\[2\]。国际上最早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美国坚持在这一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国家间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并已成功地和40多个国家签署了投资协定。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正以负面清单为前提加紧进行TPP(泛太平洋自由贸易协定)、TTIP(泛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等各种双边、多边贸易投资协定谈判,建立国际投资新秩序。这些协定一旦签署,对国际投资形势会产生巨大影响,将极大地推动美国主导制定的投资新规则成为国际投资新秩序。为了与国际投资规则接轨,避免被国际投资谈判边缘化,有效吸引和利用国际投资,参与国际投资新秩序建设,中国需要以负面清单模式为目标推进投资管理体制的转型。

(二)国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力驱动

从经济体制上看,中国正处于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新的政策背景下,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活力,让市场配置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投资管理体制将是中国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正大力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赋予企业更多自由、提升企业活力、增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有效途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投资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要求政府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可能地取消不必要的审批项目,给予市场主体更多自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式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建立提供支撑,有力地推进投资管理体制的转型。

(三)市场经济法治精神的内在需求

“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必须具备确认和保护经济主体独立自主的平等地位、人格的能力,确保主体私人利益,充分有效地制止和排除对主体利益的侵害并予以切实的利益补偿和救济” \[4\]3。中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平等”和“自由”是以民商法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的基本价值追求。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外资开放,在更多的领域给予外商平等权利,正是对市场经济需要的“平等”和“自由”的保障。通过给予外资更多的“平等”和“自由”,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力图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但这并不能以牺牲国内的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为代价。迄今为止,包括发达国家在内,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允许外资无条件地自由进入\[4\]。

中国曾经过度重视投资效益而不恰当地给予了外资超国民待遇,也曾经因为过分担心国内的经济安全,而在一些领域限制了外资进入,打击了外商投资的热情。除了尽可能彰显“平等”和“自由”之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还通过制定负面清单和保留自由裁量权兼顾投资的“效益”和“安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这一模式的诸多法律需求都高度体现出其蕴含的法治精神,而其中最重要的“平等”、“自由”、“效益”、“安全”的法治精神也符合中国正在进行的法治创新和政治经济改革的需要。

二、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的法治实践

上海自贸区建立至今,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致力于负面清单投资管理模式建设的先行先试,成绩显著但却仍未完全实现国家的战略意图和既定目标[5]。

(一)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的法治成就

上海自贸区确立了放宽外资准入的理念,并将这一理念通过立法活动固化,化解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原有的正面清单模式的法治冲突,颁布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有关法律文件,且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1. 确立了放宽外资准入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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