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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之战:民国时期北平的粪夫群体与清污体制改革(下)

时间:2023-05-28 09:4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主任。另一大粪商孙兴贵,也当上了事务所副主任。政府强势坐镇,大粪商前线出马,新体制开始运行,改革措施陆续出台。

处理粪便事务所成立伊始,首要工作就是“确权”,对粪道公厕进行登记和收费。根据市政府公布的《粪道公厕登记收费规则》规定:全市“粪商所有之收粪地段(粪道)及自行出资承办之公厕”,均须向处理粪便事务所呈报登记。登记时,依照其粪道、公厕全部价值,由呈报人按6%缴纳登记费。粪道、公厕完成登记后,再按其估价,每月缴纳0.5%的粪便事务改善费,专作改建公厕、添制粪具号衣及救济贫苦粪夫之用。登记缴费后,粪商、粪夫即可取得官方承认的粪道厕所产权和经营权。

为了鼓励粪夫前来登记,当局提供了不少便利和优惠。对于完成登记的粪商、粪夫,处理粪便事务所向每人发放制服“号衣”一件(式如背心,蓝色,印有号码),作为登记合格的标志。同时改善他们的运粪工具,向登记粪夫发放新式粪车、粪桶(粪箱),无偿使用。新工具为铁质或木质,粪桶外涂油漆,密封严密,较粪夫原用的荆条粪筐,卫生条件大为改善。新式粪车为双轮木箱粪车,一车能装1000多斤粪,运量加大又便于运输,而且可以不受之前政府规定之粪车通行路线的限制,能畅行市内大部分街道。这些举措,对于粪夫的工作应该说是很有利的。当然,这是“恩威并用”,当局也表示对于逾期不登记的粪夫,将予以处罚。

说来,市政府承认粪道产权,本已属维护粪商利益的妥协之举,但即便如此,粪道登记进展仍很不顺利。在不少粪夫看来,所谓的“改进粪便事务委员会”和“处理粪便事务所”只不过是又一次的权宜之计,因此并不热心响应,大多“仍取观望态度”。登记自8月10日正式开始,按处理粪便事务所原定计划,本该在一个月后的9月10日完成。但到了9月15日,政府有案可查的粪商粪夫1275人,仅仅递交了474件申请书,而正式完成登记和估价的更只寥寥36件。不但如此,北平四郊的粪业代表还联名向政府写呈文,要求展期宽限。粪便事务所乃至市卫生局官员“屡约各区素负声望之各粪商,恳切劝导,又多匿不见面”。对此,粪便事务所一面将登记时限放宽到11月20日,同时派人到办理效果最差、“钉子户”最多的北郊一带“说明宗旨”,当然也带去警告:“如不登记,决以严惩”。

很快,当局就开始“敲打”那些仍然桀骜不驯的粪商粪夫。10月2日,处理粪便事务所指控南郊粪商胡玉玺、北郊粪商王福和、外三区粪商杨廷瑞等人“或宣传反对,或挟持各该本地粪商不准来所登记,并勾结素无粪道公厕、向以窃取他人粪便为业之徒,扬言反抗。尤对于一般欲来登记之人大肆恫吓,遂更相率裹足,……种种顽抗令人发指”。在给卫生局、公安局的呈文中,粪便事务所宣称,这“少数不良分子”“暗中勾结蛊惑,作无目的、无意识之反抗,必欲故步自封,甘心落后,以能与官方刁难为自豪,设不将此项为首者严加究办,必于改进粪便事务前途影响至巨”,请求公安局予以惩办。公安局也全力配合,于10月8日将胡玉玺、王福和、杨廷瑞三人逮捕,直到他们认罪交代,才予以释放。胡玉玺等人“均为各本区界内粪业领袖,人均以其马首是瞻。”粪便事务所和公安局拘押三人,明显是敲山震虎,“以警其余”。

然而,这种威胁非但未能奏效,反而进一步加剧了部分粪夫与市政当局、特别是处理粪便事务所之间的矛盾。当时,已经登记的粪夫,从卫生局领取新式粪具,可以不受通行时间的限定。而那些没登记的粪夫,则受到当局更为严厉的管制,甚至有人因此失业挨饿,他们自然对“新政”充满敌意。而粪道登记对产权的确认,则断了另外一些粪夫的生路。前面粪便事务所呈文中提到的“素无粪道公厕、向以窃取他人粪便为业之徒”,行内叫“跑海”粪夫,俗称“捡大粪的”。这类粪夫专在他人粪道上“偷”拾粪便,没有粪道,也无从登记。“将来全市粪商登记完竣以后,登记者均有官发号衣、粪具为证执行工作。彼等(“跑海”粪夫)将不能肆其伎俩,故反对最烈。”一些粪商也“利用此辈心理,为其反抗工具”。矛盾本已积累日深,此次粪便事务所又出手整治几个大粪商,更是火上浇油。不少粪商、粪夫认为粪便事务所就是于德顺等人把持操纵的工具,“于大肚子”是要借官府势力排除异己,独霸粪行!

于是,久惯以激烈形式解决问题的粪夫们,再次发动了针对市政当局的请愿示威活动。1936年10月14日,早晨7点钟开始,北郊一带粪夫300余人,群集阜成门外。“所有粪车粪筐粪桶粪勺等,均置于道旁,一时臭气熏天,行人掩鼻”。众粪夫提出“反对登记,不愿使用新粪具及不受官方限定之通行时间路线,打倒(处理粪便)事务所正副主任于德顺、孙兴贵两人”等口号。随即,示威者奔赴阜成门内宫门口于德顺家“请愿”。当时于德顺到粪便事务所办公,不在家中,众粪夫见无人接待,遂大起“扰乱”,“意图捣毁殴辱”。因为警察赶到维持秩序,才没出乱子。粪夫在于家没达到目的,又转道前往宣武门外粪便事务所副主任孙兴贵家。孙亦外出不在,众人竟“将孙之老母(年七十余)加以殴打扑倒,经警察制止勒劝,始行解散”。当天下午3点多钟,又有粪夫在广安门外集会,准备进城向市长秦德纯请愿。当局表示允许粪夫入城工作,方才作罢。期间,还有部分粪夫砸毁了卫生局所发的铁制新式粪车,将数十辆粪车停放在道路当中堵塞交通,甚至发生“对于执行公务取缔劝诫之员警,肆行辱谤”的极端情况。

对于这次“10·14事件”,“当局颇为震怒”。市政府认定此次事件系“该(粪)业不良分子及粪商雇用之无识工人,密谋反动”。同时公开表态支持粪便事务所,称其粪道登记、改良办法,仍是“采取和平之办法,而以‘取之于粪业,用之于粪业’为改善原则”,“且系征得全市粪业代表正式开会同意,……所有商方委员及已登记各粪商,对于此种处理,均予以极大同情”,故不可改变。对于示威抗议的粪夫,当局采取分化策略,宣称事件系“一二为首,从中蛊惑,其余均为盲从”,并不代表多数粪夫真实态度。当局还强调,制造事端的是一直以来就受粪道粪夫敌视和鄙夷的“跑海”粪夫,以此对粪夫做进一步分化。其实,事件的主要领导李建魁,本身不但拥有粪道,还在城郊开设粪厂,雇有工人,并非“跑海”。政府攻击“跑海”,更多的是一种宣传策略。

事后,当局“决定采取严厉手段处置一切,以便使粪业得以彻底改善”。不久,组织请愿的李建魁、尹延庆、闻芝发等人即被公安局逮捕,并于1937年1月移送地方法院,按“妨害公务罪”提起刑事公诉。同时,当局宣布将对粪便改善事务,继续积极进行——处理粪便事务所继续办理粪道公厕登记,分发新式粪具;旧式粪具之通行,仍限于上午9时以前,下午5时以后,逾时即严行禁止。事务所还接洽卫生局,准备调用清洁班夫役18人,接替拒不登记的粪夫工作。10月30日,处理粪便事务所的纠查人员又将正欲“秘密开会,意图反动”的粪夫杨存海(据称也是10·14事件中“聚众反对最力之人”)捉获拘捕。

面对市政当局的强力措施,北平粪夫开始表现出恭顺合作的态度。11月7日,北平粪夫工会召开会议,一致决议继续遵照规章,按期进行粪道登记,“以示与当局彻底合作,协助市府合理之发展”。之后,粪道登记顺利了很多。11月20日,粪道公厕登记截止,登记者达1200余户,未登记者尚有300余户。卫生局决定,自21日起,对未登记之户,由粪便事务所派夫役接收其粪道公厕。同时,所有旧式粪车粪具,亦自12月1日起,一律禁止入城通行。

岂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粪道厕所登记基本完成后,登记费缴纳问题又凸现出来。起先,粪便事务所为求登记顺利,对很多登记粪户,准许其缓缴登记费。由此很多粪户便借机拖延,妄图逃避,甚至拒不缴纳。1936年12月,当局鉴于部分贫困粪夫无力负担登记和改善费用,还曾规定粪夫可向北平市银行办理粪商贷款,以减轻负担,加快登记,但应者寥寥。1937年初,粪夫登记基本完成。粪便事务所随即开始催促粪户缴纳登记费,警告欠费者不得再行观望,“若再迁延定即重罚不贷”。

新一轮的管理措施,自然引起了新一轮的粪夫抗议。1937年2月,粪夫朱名成等人向冀察政务委员会请愿,控告卫生局和改进粪便事务委员会,要求停止改革。冀察政委会下文批驳后,朱某又涂改政委会的命令文件,借以鼓动粪夫不缴登记费。卫生局遂会同警察局将朱名成逮捕,冀察政委会也以朱“涂改政令,鼓动风潮,殊属违法,决从严惩”。

4月2日,又有粪夫200余人到冀察政委会委员长宋哲元官邸请愿,反对缴纳粪道登记费等改善办法。经市长秦德纯、警察局长陈继淹到场召集请愿粪夫训话,表示粪夫如有诉求可派代表向市府表达,当局“自然予以变通办理”,众粪夫才各自散去。当然,这只是官僚为求一时平静之说辞。事后,卫生局负责人即公开宣称:“市府为贯彻改良粪业之主旨,及顾全全市居民之卫生起见,断不容此等不良分子,任意鼓惑,决予以严惩,以儆刁风。”

由于请愿无果,部分粪夫在几天后开始罢工,特别是北城一带,最为严重,导致“北城粪便堆积,住户大起恐慌”,纷纷请求卫生局设法处理。为了应对危机,同时也担心“少数不良分子……行为,难免影响其他粪商心理”,改善粪业事务委员会于4月6日举行临时紧急全体大会,决定如罢工粪夫于三日内不自动复工,即由粪便事务所派粪夫前往接收粪道,而且提醒“其他安分守已之粪商,幸勿轻惑流言”。同时,当局派警察前往罢工地区,“一再训诫解释,并严惩祸首”。在官方压力下,罢工逐渐平息,东、南、西城各粪夫相继复工,仅有北城德胜门、安定门一带粪夫50余名,坚持到7日仍未就范。以至卫生局“连日据内三、内五等区内住户函电,请求派工清除者,日达数百起之多”。当日,卫生局决定如8日中午前怠工者再不复工,即派夫役接收粪道,代为清除,以重公共卫生及市民便利。

对于此一轮的粪夫示威活动,虽然一时间影响很大,但由于当时多数粪商已经取得粪道登记证,因此请愿反对并未取得全行业支持。甚至有“一部分良善粪夫”计划组织“北平粪夫正义工作自卫团”,明确表示与政府合作。不但“绝对服从官方命令,安心工作”,而且“遇有煽惑罢工及其它图谋反动消息,随时报告官方,以辅官方之不足”。“如对方用武力拦阻或强扣商等粪具,遇官方不及镇压时,为自卫计,必要时施以相当抵抗”。粪夫的分化使罢工者势力更为孤弱。而当局的镇压则不断强化。罢工期间,18名罢工者被警方抓获。8日中午,处理粪便事务所职员,会同警察局、军警督察处及卫生局警察、夫役共200余人,配备粪车50余辆,前往安定门交道口一带,开始实行接管粪道。卫生局还派清洁股主任刘凤祐等人监督指挥。当地罢工粪夫情知无法再行拖延,遂纷纷携带粪车入城,恢复工作,复工者约100余人。对于复工粪夫,当局认其“均有悔悟心理”,准其在原粪道、公厕“照常工作”。至此,4月粪夫罢工事件基本平息。此后,粪夫再也不敢贸然发起大规模的诉愿示威活动,基本能服从当局的管理。“平市各粪商日来领用新具及缴纳登记费者,颇为踊跃”。

到1937年5月,历时数月之久的粪道、公厕登记、缴费工作基本完成。自民国建立以来,历经二十余年的挫折和努力,北平市政当局最终在承认粪夫对粪业专营权的情况下,建立起了对粪夫的管理体制,尽管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但仍是北平市政管理上的一大进步。当局的粪具改良工作此时也进展顺利,至1937年7月,处理粪便事务所已发放新式粪桶900具,另有铁制粪桶与粪夫自备之新式粪具700余具,共1600余具。处理粪便事务所本还计划再赶制粪箱200对,分别发放,但被卢沟桥的炮火打断。

“七七”事变之后,北平沦陷。不过处理粪便事务所并没有停止运行。日伪当局也认为官方监督、粪商办理是个安全有效的办法,便延续了这套体制。而一套制度稳定下来,钻空子、利用它夺权谋利的人也就冒了出来。粪业改革的受益者,除了地方政府,就属控制粪便事务所的大粪商了。最典型的,还是身为事务所主任的于德顺。日伪时期,于的事业锦上添花。他本人又拥有了“北平市粪便协会”会长兼“粪便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头衔,直接受日伪新民会领导。抗战胜利后,于德顺长袖善舞,稳坐钓鱼台,摇身一变又当上“粪业清共委员会”主任,受国民党北平市党部管辖。当初其他粪商恨他,指控他排斥异己、中饱私囊,绝非空穴来风。日后的事实表明,于德顺确实利用粪便事务所主任职权,借粪夫登记之机,强收税费,欺压同行,操纵北平粪业10余年,个人也积累了巨额财富(详见本文上篇)。他不但称霸粪业,还把触手伸向社会,特别是为当局充当政治打手。据新中国建立后清算:1937~1945年间,于德顺指使打手80多人,到清华大学、燕京大学、朝阳学院等高校6次镇压爱国学生运动。抗战胜利后,他勾结官僚、特务,豢养打手40余人,敲诈勒索,谋财害命,先后逼死人命就有8条。而与于德顺的富贵荣华、熏天气焰相比,广大普通粪夫则依旧是身坠“贱业”,遭受粪商沉重剥削,靠艰辛劳动谋生的“屎猴儿”,饱受社会歧视侮辱。

旧的封建性极强的粪道占有制度,一直维持到新中国建立之初。据1950年5月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调查:当时全市有粪道1857股,大大小小的粪道主和粪霸仍然剥削、控制着1000多名掏粪工人(粪夫)。一些顽固粪霸还在捣乱滋事,暗中破坏。有人扬言已经动员了1万人,准备向人民政府请愿。对此,1951年11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卫生工程局发布了《关于改革粪道制度的布告》,宣布“废除封建的粪道占有制度,一切粪道厕所都归卫生局管理”。同日,于德顺等23个民愤极大的粪霸被逮捕。12月,大粪阀、恶霸于德顺等4人被市军管会军法处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其余的判处徒刑或劳动改造。至此,北京的清污体制彻底革新。

之后,随着卫生事业的不断进步,背粪工人工作条件日渐改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还出现了时传祥等模范人物),人数也不断减少。2000年12月23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背粪班的6位工人,最后一次清淘位于内务部街57号院的两个死坑旱厕。随后,这两个厕所被背粪工人亲手填埋。北京城“粪夫”的历史,就此终结。

(作者系中央党校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责任编辑:王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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