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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务人才培养思考

时间:2023-06-27 15: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现代服务业代表了产业演变的趋势和发展的重要方向,其发展对税务人才提出了新的需求,但税务人才培养还存在很多局限。基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明确税务人才培养服务方向与培养目标,加大人才培养的结构性调整力度,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推进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合作就成为必然选择。

【关键词】现代服务业 税务人才 合作办学

一、现代服务业代表了产业演变和发展的重要方向

现代服务业是指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在信息技术、知识经济深入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背景下,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而发展起来的新兴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相比,其显著特点就是知识密集型、高科技性、高附加值性、管理现代化,其实质就是要在对传统服务业改造的基础上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前者包括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后者包括商贸服务业、旅游业、家庭服务业、文化体育服务业等。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重心开始转向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全球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的产业发展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现代服务业逐步成为各级政府发展的重要目标。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出现“现代服务业”的提法。2000 年10 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了“发展现代服务业,改组和改造传统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在“十二五”主要发展目标中,非常明确提出“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

实际上,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我国服务业不断发展的过程。我们可以用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来观察服务业的发展总体情况。从纵向看,我国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1978年的23.9%,到2009年上升到43.4%。而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第三产业发展更快。同期,上海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则由18.6%上升到59.4%。

综合看,第三产业所代表的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我国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税务人才提出了新的需求

我国现代服务业与发达国家相比,甚至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出现差的重要原因就是人才短缺。与其他行业有所区别,现代服务业是真正以“人”为本的行业,其发展客观需要一大批拥有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对应用型税务人才提出了新的需求,同时也对税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现代服务业具有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等特征,那么服务于现代服务业的税务人才也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专业基础扎实。现代服务业的性质决定了税务从业人员主要从事一些专业性工作,人才要求标准相对较高,一般需要受到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很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基础,掌握一定的税务专业知识。

(二)专业技能突出。从业于现代服务业的税务专门人才,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实践操作技能,一般需要有专业资格认证,如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实际操作技能水平的高低往往决定了税务专门人才的层次。

(三)创新能力显著。现代服务业既是新技术的主要使用领域,也是开展创新性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因此,在现代服务业从业的税务专门人才,不仅仅是要进行知识转化、技术操作,更重要的是要敢于迎接挑战,能够运用创新性思维,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1.国际视野要求。伴随世界经济一体化,现代服务业的国际化竞争越来越激烈。这要求税务专门人才要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精通国际税收规则,能够处理国际税收事物,把握国际税收的演变趋势。

2.复合知识背景。现代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本身就带有综合性,仅靠单一的专业知识已很难胜任工作,往往还要求税务人才要具备外语、计算机、财会、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有复合型人才的特质。

3.服务意识强烈。现代服务业主要就是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而服务业本身也有不断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的要求,提高服务意识,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这是对在现代服务业从业的应用性税务专门人才的基本要求。

三、面向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务人才培养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高校税务专业的人才培养还很难满足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求,面向现代服务业的税务人才培养还存在多方面的局限。

(一)税务人才培养的总量问题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必然带来对应用型人才的持续增长需求。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传统服务业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人才积累较少,而现代服务业是以知识密集的高端服务业为主,对人才需求的层次更高。过去我国税务人才的培养,更多是面向政府培养税务征收管理人才,而面向市场的税务人才培养重视不够。从总体上看,应用型税务人才从总量上还难以满足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也抑制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二)税务人才培养的结构问题

在应用型税务人才存在总量上短缺的同时,还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矛盾。目前尽管一些高校在对人才培养的服务方向做出调整,增加了对应用型税务人才培养的力度,但是这种调整还处于探索阶段。应用型税务人才培养在结构上存在主要问题是:(1)高端型的应用型税务人才严重短缺。短缺现状将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存在。(2)一些应用型高校或高职学院培养的本专科应用型税务人才,强调操作能力,但创新能力往往不够。(3)面对新需求有针对性的税务人才培养重视不够。如国际税收人才、高级税务经理人才等。

(三)税务人才培养的模式问题

传统的税务人才培养的模式是典型的封闭式模式,主要采用课堂教学,加有限的毕业实习。这种人才培养的模式下培养出来的人才很难与市场对接,不能很好满足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调整税务人才培养的模式,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探索校企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势在必行。

四、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务人才培养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税务人才培养服务方向与培养目标

统一服务面向、统一规格的税务人才培养,已很难适应社会对税务人才的多元化需求。现代服务业代表了产业演变的趋势和方向,会给税务人才带来持续性需要,是税务专业人才就业的重要领域。把现代服务业作为税务人才培养的重要服务方向,并按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税务人才的要求来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就显得十分重要。

因此,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及时调整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培养计划中进行模块化设计,适应社会对税务人才类型的多元化要求,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选择。

(二)加大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的结构性调整力度

在专业培养方向调整的基础上,应增加以下税务专业人才培养与供给:(1)国际税务人才。主要培养能够满足政府和涉外企业需要的国际税务人才。要求此类人才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税收规则、能够处理国际税收税务,且有良好的外语能力。(2)注册税务师方向人才。税务中介等专业服务业的发展,对注册税务师提出了更多需求。尽管现在政策规定在校学生生还不能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但适当开设注册税务师方向班,增加相关课程学习,缩短从学生到注册税务师的成长时间,或为注册税务师的培养奠定良好人才基础,还是非常有必要。(3)高级税务经理人才。这类人才主要是面向企业或中介机构提供能够掌握税收政策,处理相关税收事物,控制税务风险的税务专门人才。(4)缩小学术性税务硕士的招生规模,加大税务专业硕士的培养力度,增加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人才的培养。

(三)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

校企合作办学应该是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向和有效途径。合作办学应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办学形式可不拘一格。既可以是全面合作,也可以是局部合作,既可以实施订单培养,也可在某些培养环节进行合作。综合看,可以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

1.合作开展订单培养

人才订单培养是指由现代服务业企业,根据其业务发展对税务人才的特定需求,向学校提出订单,学校按照企业提出的人才规格和数量要求,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进行人才培养。这种合作办学的对象可以选择大型税务中介机构或行业管理协会。

2.合作制定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关键作用,企业最了解市场对人才需求的状况,最清楚学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知识结构。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就是要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协商制定既能体现人才培养的一般要求,又能体现企业或市场客观需要的人才培养方案。

3.合作开发教学资源

主要是针对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组织校企双方的专家,联合编写教学大纲、特色教材、案例教材、实训教材,或具有特色的项目课程。

4.合作优化师资队伍

主要聘请实务部门的专家作为导师、兼职教师、客座教授;选派年轻教师到企业进行践习或锻炼等。

5.合作开展产学研

产学研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建立产学研基地,构建双方合作的平台;企业可以请专业老师对其业务进行咨询或策划;联合开展或企业委托学校进行相关课题研究;联合申报社会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6.合作建立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是培养适合现代服务业需要的创新型税务人才的必要保障。主要是通过校企联合建设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体系,通过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既可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也可以培养老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四)推进税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合作

推进税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合作是培养学生国际化视野和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国际化合作可采用学生联合培养、组织学生夏令营或国外实习、互派交流学生、聘请海外兼职教授等方式。

参考文献:

[1]崔晓迪. 面向现代服务业的应用型人才需求研究. 职业技术教育,2011(4). 

[2]安体富,刘翔.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国际比较与借鉴.学习与实践, 2011(02).

[3]蒋琳.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 涉外税务, 2011(01).

[4]高丽丽. 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研究.天津经济,2010(08).

[5]张建华. 试论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 学术论丛,2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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