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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能力: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主体提升

时间:2023-05-15 17:3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强化法规制度建设的“刚性约束”,更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的“软性提升”。基于是非感的道德判断力、基于正义感的道德选择力、基于善恶感的道德自制力、基于责任感的道德实践力是黨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的基本构成。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能力旨在实现制度补益、个体提高、群体提升。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能力,既要加强政治制度伦理建设以提供“制度依赖”,又要强化官员道德教育以进行“主体浇灌”,还要建立道德行为纠偏机制以实施“外科矫正”。

[关键词]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执政能力;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 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9)01-0003-06

一、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的构成要素

道德能力是伦理学研究的重要范畴。学者对道德能力做了各种诠释,认为:“道德能力包括道德上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判断能力、选择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1](P34)“合理的价值观是道德能力的实质。”“正义感和仁爱心是道德能力的现实内涵。”“自主意识和责任感是道德能力的立足点。”[2]道德能力是“基于自然的精神能力”“基于情景的行为能力”“基于知识的实践能力”“基于做事的做人能力”[3]。综而观之,道德能力必定是关涉主体的一种实践能力,是主体基于对道德的认知并反映在行动上的能力。

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的重要性。具体而言,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能力由四个要素构成。

(一)基于是非感的道德判断力

道德判断力是一种建立在科学的道德认识基础之上对道德问题进行是非判断的能力,其形成源于是非感的生成。所谓“是非感”就是对真假、对错的辨析和感知能力。明辨是非的过程也就是进行正确价值选择和道德判断的过程。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基于是非感的道德判断力形成,一方面,要有对是非进行辨析的道德知识。没有道德知识,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正是在此意义而言,苏格拉底肯定了知识在美德形成中的作用,并提出“知识即美德”[4](P474)“无知即罪恶”[4](P633)的观点。另一方面,要有对崇高、伟大等美好道德客体的认识和尊崇。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对崇高的向往,没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尊崇,就不可能脱离低级趣味,不可能有真正的道德判断力。就此意义而言,“对伟大崇高的认识和判断构成道德的基础” [5](P123)。

(二)基于正义感的道德选择力

正义是伦理学的重要范畴,也是政治伦理思想史备受关注的伦理命题。正义可分为“制度正义”与“作为美德的正义”,正义感则是在“作为美德的正义”层面的对正义的感知。柏拉图认为理想的国家就是正义的国家,并通过“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的讨论,得出“不正义是灵魂自身最大的恶,而正义是最大的美德”[4](P332)的结论。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就是各种德行的总称。罗尔斯指出:“正义感即是理解、运用和践行代表社会公平合作项目之特征的公共正义观念的能力。”[6](P19)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没有正义感,就不可能处理好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就不能进行正确的道德选择,所以无视规则、损公肥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违法乱纪等现象才会层出不穷。“因为只有对于拥有正义等德性的人而言,才可能理解如何去运用法则。” [7](P277)

(三)基于善恶感的道德自制力

善恶之分在于顺益与违损之差别。“善是指我们确知对我们有利的东西而言,恶是指我们确知那阻碍我们占有任何善物的东西而言。”[8](P170)一般而言,有利于社会发展、符合广大民众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就是善,反之,则是恶。只有对善恶的价值有深切体验的人才能确立善恶感。善恶感是道德生活的基本而核心的问题,它影响人的道德行为,激发人的道德自制力。道德自制力就是自我控制的道德能力,“自己为自己立法”[9](P86)并自觉守法。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道德自制力首先表现在知道“何者为善”“何者为恶”,努力做到摒弃恶欲,因为“欲望上不能自制是严格意义上的不能自制,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恶。”[10](P207) “不能自制者总是出于感情而做他知道是恶的事,自制者则知道其欲望是恶的,基于逻各斯而不去追随它。”[10](P193)其次,道德自制力还表现在弃恶从善、正当行事、多做善事。道德自制力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的心性力量,是坚固的心理城堡,一旦这个城堡被欲望攻破,就会陷入腐败堕落之中。

(四)基于责任感的道德实践力

“责任就是由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的必然性。”[9](P16)这里的“规律”就是道德法则。只有出于责任感,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在实践中认真负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领导干部而言,道德实践力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对公共利益负责。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不把为人民办事、为民众解决问题当作责任,是道德实践力严重缺失的表现。

二、提升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何以必要

(一)制度补益:提升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主体动力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建设,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党制定了很多关涉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条例或规定,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制度的重要性日益被当代政治学和行政学所重视,因为“离开制度来谈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完善,甚至对个人提出各种严格的道德要求,那只是充当一个牧师的角色。” [11](P22)

制度所提供的刚性保障是毋庸置疑的,但为什么诸多的法律条文或制度规范下贪污腐败仍屡禁不绝,置而言之,为什么制度建设也难以保证形成良性的规则秩序?因为执行制度、贯彻制度的是作为“主体”的人。任何一种忽视道德主体性激发、忽略道德意志抉择的党员领导干部制度建设,要么形同虚设难以落到实处,要么不能取得实效或效果不佳。正如美德正义论者对制度正义的审慎批判:“正义的规则只有对那些具备正义美德的人来说才是有意义的。作为人格美德的正义乃是制度正义的前提。”[12](P80)

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建设正是要对制度建设进行有效补益,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在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制度执行的效率,着力消除制度建设动力不足的局限性。

(二)个体提高: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道德理性能力

其一,以义制利。中国儒家伦理中的“义”即道德。道德是限制自利、实现互利、有效利他的一种品质。道德产生的第一个要求就是有效限制自利、约束自己的欲望,避免在追求自己利益时损害他人利益;其次是有相互利益的尊重和满足;达到有效利他的境界才是真正美德的产生。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义利问题不仅是公利与私利的问题,而且包含道德理想与物质利益之关系的问题”[13](P96)。一是正确对待公利与私利。孔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回》)毛泽东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14](P1094-1095)邓小平提出“人民利益标准”,即把人民拥不拥护、人民高不高兴、人民赞不赞成、人民答不答应作为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二是正确处理道德理想与物质利益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有理想信念以提高思想境界,并自觉地将本职工作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努力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习近平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15](P15)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正确处理道德理想与物质利益的关系,既要有物质利益的合理追求,更要有理想信念的精神追求。

其二,以德制欲。道德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逻辑就是指导并使人的欲望实现合理化。“没有美德,欲望就不可能受理性指导,不可能有效地变得理性所要求的欲望……正是美德才使欲望成为合理的欲望。”[12](P192)有德之人不是没有欲望,而是对欲望有正当性、合理性的认知与追求。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党员领导干部面临前所未有的各种诱惑,提升领导干部道德素质就是要让他们面对诱惑能够以智化欲、以德制欲。有德之人是智慧的,因为他能正确看待名利、看待自我、看待他人。

(三)群体提升: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首先,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群体道德能力是和谐党群、干群关系的根本。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堕落,败坏了整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群体印象,离间了党群干群关系,最终损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化解党群干群矛盾,主要责任在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员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之所以能够保持血肉联系,是因为他们总是身先士卒、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展现了自觉的、高尚的道德能力。

其次,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群体道德能力是优化社会道德生态和党内政治生态的催化剂。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榜样力量影响广泛、示范性强,权力腐败则会恶化社会道德风气,造成社会道德生态长久和深远的破坏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目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能力提升提出了更高的时代要求。

最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群体道德能力是获取民众对公共权力信任的根本动力。权力腐败不仅严重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还会造成社会利益分化、利益失衡,破坏社会公平,使民众丧失对公共权力的信任感,造成政治合法性危机并最终危及国家政权的基础。一个坚强有力的政党是社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处于现代化之中的政治体系,其稳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16](P341)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需要发挥党的领导权威和凝聚作用。没有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的保证,难以建设一个坚强、先进、纯洁的政党。

三、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的提升途径

(一)加强政治制度伦理建设:为提升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提供“制度依赖”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政治伦理建设,政治伦理建设旨在建立社会良性的伦理秩序。伦理秩序作为一种“伦理关系的结构性存在” [17](P59),需要制度伦理作保障以建构制度秩序。对于政治文明建设而言,任何先进的政治价值理念不依托制度伦理体系和措施,就不可能在政治實践中得以落实。政治制度伦理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规范公共权力的运作方式,建构起‘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长效机制。”[18](P7)从职业类别和内容要求而言,政治制度伦理建设就是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职业伦理和责任伦理建设,为提升其道德能力提供“制度依赖”。

其一,加强职业伦理建设。职业伦理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道德实践活动。“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19](P236)某一职业群体能否得到社会认同或高度评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履行职业伦理规范的状况。正如医生要有医德,教师要有师德,领导干部必须要有官德。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职业伦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作观。即对工作目的的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以“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为目的,在工作中就会以“向上爬”为目的;如果以“谋私利”为目的,在工作中就会时时算计利益,有利则上、无利则让,甚至不择手段贪占他人利益、损公肥私;如果以“谋事做事”为目的,在工作中就会全身心投入,奉献自身智慧和才干,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如果以“为人民服务”为目的,在工作中就会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凡事以群众利益为重、替老百姓着想。二是“名分”统一的角色认知。“名”是指行业和岗位,“分”是指职责和义务。党员领导干部职业伦理建设就是各自恪守职业行为规范和伦理准则,明晰角色伦理。因此,借鉴美国的《公务员道德法》、意大利的《公务员道德法典》、韩国的《公职人员伦理法》等,确立诸如“党员领导干部伦理法”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其二,加强责任伦理建设。党员领导干部从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责任伦理的极端重要性。在西方政治学和行政学理论中,责任伦理备受关注。康德曾言:“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9](P15)马克斯·韦伯最早提出了“责任伦理”的概念。特里·L.库伯认为:“在公共行政和私人部门行政的所有词汇中,责任一词是最为重要的。”[20](P62)

就责任的承担主体而言,责任伦理有两重含义。一是政府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担负的诸如依法合理使用公共权力、管理社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维护公共秩序、凝聚社会力量等责任。二是公职人员除应该承担作为普通公民的责任外,还必须担负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的特殊义务。因为,“政府不是任何人或者一群人为了谋私利去开设或者经营的店铺,而完全是一种信托,人们给它这种信任,也可以随时收回。政府本身并不拥有权利,只负有义务。”[21](P254)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把为人民办事、为民众解决问题当作责任,这是责任伦理严重缺失的表现。

(二)强化官员道德教育:为提升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进行“主体浇灌”

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历来重视道德教育,不仅将其作为提升个人品质的重要途径,也将其视为治国安民的重要举措。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勉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新时代,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更要强化官员的道德教育。

其一,权力道德认知。权力道德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的总和。权力道德认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要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道德认识,抵制腐朽思想,确立良好的道德观。二要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权力的认识,明确“为谁掌权、为谁用权” 的核心问题,确立良好的权力观。权力道德认知的目标是使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明白“该怎样”“应如何”,做出正确的善恶判定和利益取舍,杜绝权力滥用、权力私有化、权力商品化和权力享乐。三要提升党员领导干部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能力,确立良好的价值观。良好的权力道德是共产党人权力价值观的直接体现,正确的价值观应该是杜绝唯利是图、损公肥私、金钱至上等丑恶现象,追求大公无私、清正廉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

其二,道德信念培育。道德信念是基于对道德规范认知并由强烈道德情感驱动,对履行社会道德义务产生的强烈的道德责任感或执着追求。培育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信念是一个不断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的过程。一方面,要通过提高个体道德选择,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塑造美好的道德人格。“道德的观点,从它的形态上看就是主观意志的法。”[22](P111)没有进取的道德追求和恒久的道德意志磨炼,难以产生坚定的道德信念。另一方面,自觉地将个体道德理想融入社会道德理想。道德信念的核心是个体道德理想与社会道德理想的有机契合。在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苦年代,无数党员领导干部不畏险阻、勇于献身,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就是因为他们有崇高的个人道德理想并将社会道德理想作为个人完善的引领目标,显示出坚定的道德信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个人的道德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结合起来,增强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

其三,道德心理优化。道德对人的心灵失衡、障碍和偏差具有调节作用,使人具有健康心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败、巧取豪夺、脱离群众、颐指气使、将“公仆权”变成“老爷权”,多是因为心理“变态”,主要表现为支配心理、攀比心理、贪占心理、享乐心理。道德教育就是要通过对利益和欲望、需要和价值、索取与风险之间的矛盾分析,促使当事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理性思考、道德审省,有效调节自己的目的动机、约束自己的举止行为,达到遏制贪欲、平和心理、和悦精神的效果。

其四,道德反省深化。道德反省是“道德主体对自身道德过失的追悔和觉醒”“具有自我性、检讨性和反思性”[23](P310)。道德反省对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必要在于其功能作用。一是道德反省具有规范性功能,通过自我的行为检视并比照道德规范,实现“以矫饰人之惰性而正之”的目的,促进主体性不断完善。二是道德反省具有内化功能。通过道德反省,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将社会道德目标、核心价值观等快速地转化为自身稳定的道德人格特征和道德行为模式。三是道德反省具有升华功能。道德反省不是“止痛针”而是“清醒剂”,不是消极地使自我道德水平保持在行为过失以前的水平,而是积极地升华到更高境界,确立新的道德价值目标和未来行为取向。

(三)建立道德行为纠偏機制:为提升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实施“外科矫正”

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能力除加强政治制度伦理建设、官员道德建设外,还要对其违规、错误的行为纠偏,实施有效的“外科矫正”。

惩治腐败无终点。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败令人深恶痛绝,其危害被认为是“社会之癌”。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公布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情况:中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给予纪律处分223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119.9万人[24](P5)。数据表明了党和国家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严者,治吏之经也;宽者,养民之纬者;并行不悖,而非以时为进退者也。”(《读通鉴论》卷八)事实证明,只有严厉惩治腐败,才能遏制腐败者的侥幸心理和腐败行为。反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惩治腐败无终点,反腐败永远在路上。

惩前毖后是目的。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宗旨。对于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行为纠偏的目的,一是惩罚当事人,让当事人承担所犯错误的后果;二是挽救尚未病入膏肓的“可救之人”,使之通过反省、忏悔而醒悟,达到洗心革面之目的;三是警戒、启示其他领导干部引以为戒,自觉地约束自我、改造自我、提升自我。

道德矫治是手段。提升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能力,“刚性”约束的法规制度必不可少,但“软性”力量的道德矫治不容忽视。道德矫治主要通过思想疏导法、认识补救法而实现。思想疏导法主要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决策、行政过程中由于认识和情感障碍导致道德失范,如在公利与私利、他人与自我、小我与集体、公事与私情等处于矛盾冲突并影响行为时,借助道德的判断力和选择力,能够理性地摆正位置、确定先后、做出取舍。认识补救法主要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价值取向偏差、价值辨析力不强、价值观偏狭的状况,对他们进行道德认知补救和价值观再造,增强其价值认知、判断、校正、完善的能力,实现其道德行为优化。

综而观之,对个体而言,道德能力反映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素质水平,有怎样的道德能力就有怎样的道德表现。对社会而言,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能力折射了整个党风、政风和社会道德风尚状况,为营造优良的党内政治生态和社会道德生态提供精神支撑。提升道德能力,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25](P660),应该成为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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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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